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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以正大使所言差矣!
2011/07/02 12:28:47瀏覽255|回應0|推薦1

陸以正大使「政治口水戰 別延伸駐外館」乙文所言差矣!
一、陸以正大使說:「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日前爆料,說駐斐濟代表秦日新『疑似』有外遇,對方是日本駐婓濟大使館的秘書黑川愛子。」:立委高志鵬採用爆料方式或有可議之處,但是最重要的是,高志鵬爆的料是否屬實!

二、陸以正大使說:「我和秦日新從無一面之緣,也未同過事。」:我說陸以正大使「所言差矣!」,只是根據陸大使的言論加以評述,與我和陸以正大使「從無一面之緣,也未同過事」,毫無關連!

三、陸以正大使說:「立委隨便給駐外人員戴帽子,此風實不可長」:立委當然不可「隨便給駐外人員戴帽子」,但最重要的是,駐外人員代表國家,一定要特別注意言行,避免惹來非議!

四、陸以正大使說:「駐外人員與外交團中其餘各國使領館官員往來交際,理所當然」:但是,發生無謂糾紛或傳出緋聞應該就不是「理所當然」了!

五、陸以正大使說:「台灣今日外交處境異常艱困。其他國家的外交官,對我們側目而視,真如上海俗話說:『拿熱面孔去貼人家的冷屁股』,其中辛酸,不足為外人道 」:但是,「外交處境異常艱困」應該不是駐外人員可為非作歹或無視緋聞的藉口!

六、陸以正大使說:「秦代表和日本大使館的一等秘書交往,可以想像原因之一,是日本大使眼睛長在額骨頭上,不屑和他往來」:「秦代表和日本大使館的一等秘書交往」,與「日本大使眼睛長在額骨頭上,不屑和他往來」,怎會有因果關係?太扯了!

七、陸以正大使「至於在外餐敘,更證明並無不可告人的關係」:但是,「在外餐敘」在「邏輯上」又怎能「證明並無不可告人的關係」?

八、陸以正大使說:「外交人員結交他國駐在當地的外交官,說穿了就是拉拉關係,交換點情報,打聽點消息,何罪之有?」:「拉拉關係,交換點情報,打聽點消息」當然是好的,但是空穴來風,傳來緋聞就不好了!

九、陸以正大使說:「外館都有交際費,作為館長,請吃飯或打手機報公帳,更是理所當然。」:「用手機與對方通話,約會在日本餐館吃飯」,確無不可,但是交際費絕不可亂花,「請吃飯或打手機」的動機一定要純正,而且要撙節公帑,絕不可使用無度!

十、陸以正大使說:「黑川愛子已被調回外務省,可見是日方懷疑她透露不該透露的消息給秦代表。」:「黑川愛子已被調回外務省」,可能是任期屆滿!「可見是日方懷疑她透露不該透露的消息給秦代表。」之結論證據何在?

十一、陸以正大使說:「如果是她從秦代表那裏挖到過什麼有價值情報的話,她繼續留在斐濟才對。」:「挖到過什麼有價值情報的話」難道就應該「繼續留在斐濟」?邏輯上不通啊!

十二、陸以正大使說:「我國駐外人員工作已夠困難,請立委們不要把政黨之爭,延伸到駐外館處去。」:「我國駐外人員工作已夠困難」不應是駐外人員拒絕他人批評的擋箭牌,更不應該隨意把立委的爆料視為「政黨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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