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陳琴富》大家都是共諜
最近政壇上諜影幢幢,出入除了要注意周邊有沒有匪諜之外,也要當心自己一不小心就變成共諜,兩岸似乎回到了漢賊不兩立的時代。一方面是因為蔡政府全力推動文化台獨,另一方面要訂定保防法、反滲透法讓往來兩岸的人心生恐懼。誰都知道,搞台獨,這是最笨的手法,張志軍不是說了「台獨的盡頭就是統一」,除非蔡英文是中共暗伏在民進黨的共諜。
說他們笨,除了沒有謀略之外,民進黨還不時自打嘴巴。看看過去訂定「國安三法」時民進黨政客的正義模樣,對照今天的警總嘴臉,真是讓人有時空錯亂之感。歷經30年的民主改革,好不容易在人權和言論的自由度上有了寬闊的空間,現在卻搞起戒嚴來了。難道他們忘了雷震、郭雨新、鄭南榕這些人當年努力是為了什麼?
然而台灣已民主化了,兩岸也交流30年,回不了頭了。別說戒嚴不可能,兩岸漫長的文化融合過程也已展開。知名的書法家杜忠誥教授去年出版了一本書《漢字沿革與文化重建》,以他多年來對於漢字的鑽研,從情、法、理的角度看兩岸簡、繁體字, 並為兩岸書不同文提出雙贏的解方。他認為簡體字便於書寫不利於識別,繁體字便於識別不利於書寫,前者過於自由省約,後者過於繁複保守,都不合中道。
杜忠誥教授提出三階段解決兩岸書不同文的問題,近程方案:大陸實施「寫簡識繁」,台灣實施「書正識簡」,同步推動;中程方案:兩岸協同編印一套印刷用的《正體漢字》;遠程方案:兩岸協同編印一套手寫用的《草體漢字》。他說,文化心靈會因求同而互相感通,政治思維則不免因現實利害之矛盾對立而相互抵制。兩岸的簡繁體字之爭,尤應摒除狹隘的意識型態,唯有彼此互釋善意,才有可能雙贏。
值得一提的是,這本薄薄134頁的書,找到兩岸的名家寫序,一是禪學大家南懷瑾先生,一是當代的訓詁學家、語言學家許嘉璐先生。早在5年前書稿方成之時就請南懷瑾寫序,短短300字,南懷瑾撕了好幾次,認為此書「實為維護保全中國傳統文化,寓風雅興頌之諫議。」
請到許嘉璐寫序更是一波三折,因為簡體字是中共的政治文化圖騰,不可能改回來。但許先生有誠意、有膽識,期間又遭遇車禍,付印拖了好幾個月,序中直言:「蓋世事遽變,世界情態非彼時可比,學者認知當有新境。當道者如以為是,則事行矣。」
為兩岸文化融合,學術界用心用力,杜忠誥說:「我是和時間賽跑,老一輩還有可能改回來,年輕人對文化體認不深刻。難了!」言者諄諄。像杜忠誥做的事,雖沒幾個人看見,卻如小蝶在山谷中振翅,效應震盪,一波強似一波。不可能回到戒嚴時代,民進黨知之甚深;兩岸文化融合已如長河奔流不回頭,民進黨可能還搞不清楚。只是別把杜忠誥當共諜才好。
聯合筆記/從李榮富到李永得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359253?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2017-03-23 04:21聯合報 林河名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察臨檢,貼文怒批「警察國家」,引發熱議。李永得搬出大法官在二○○一年十二月所作第五三五號解釋,直指警方任意臨檢,執法過當。這號解釋催生出「警察職權行使法」,十多年過去了,警察執勤果真沒有進步?
通案的改變,往往來自個案。促成大法官第五三五號解釋的男子李榮富,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五日晚間九點多行經台北市重陽橋,遇到北市警保安大隊道路臨檢。執勤警員見李夜間一人單獨行走,要求出示身分證,李拒絕;兩名警員自其衣褲盤檢是否攜帶證件或其他物品時,李以三字經辱罵,被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廿天確定,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這樣的個案,其實隨時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對於被臨檢,李榮富氣憤不平:「在自家附近散步還要帶身分證?沒帶身分證是罪大惡極嗎?」後來,他的弟弟李榮龍四處奔波,找到律師替他寫釋憲聲請書,也讓大法官作出解釋。
警察當時攔下李榮富要求查看身分證,主要是認為他「形跡可疑」,這或許有辦案經驗可循,但每個人判斷不一,缺乏標準程序,人民就可能動輒得咎。
大法官在解釋中強調「法治國家」的警察執勤原則,理由是路檢、取締或盤查等,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因此,實施臨檢的要件、程序,均應有法律明確規範,才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意旨。
立法院二○○三年制定警察職權行使法,明訂「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也在避免「任意執法」。
無可諱言,細密的法律規定,對於強調「打擊犯罪」的警察人員,常覺「綁手綁腳」;實務上仍不時可見「無差別」的攔路臨檢,繼續遊走法律邊緣。這也顯示警方執法要兼顧維護治安及保障人權,仍有精進空間。
不過,警方執法絕非毫無彈性,關鍵就在「比例原則」。例如,法律規定「合理懷疑」,就不能「亂槍打鳥」、僅憑主觀認定,須有客觀情況;但若情況特殊或緊急,警察有權採取「即時強制」作為,縱有過當,人民也有事後救濟機會。由此來看,就不會陷入挺警或反警的意氣之爭。
李榮富以老百姓的切身遭遇,換得大法官解釋及立法,同樣保障了李永得的人權。倒是李永得親歷被盤查的恐懼,除了大罵警察,也該提醒民進黨政府制定「保防法」務必慎重,才不會成了自己口中的「警察國家」。
我見我思:呂昭隆》保防法的真實目的
保防法草案遭行政院退回後,何時會再提出?法務部長邱太三(圖)15日與媒體茶敘時說,目前沒有時間表,為更周延及完備,會再蒐集各國法律的運作,本法目的為事前預防及保障人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3月15日
民進黨雖然主動撤除「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但看到外洩的版本內容仍令人膽戰心驚,這根本不叫「保防法」,這是把和中國大陸往來的人,不管是去做生意的,或是去玩、去念書工作的,統統都當賊在看。很難想像,一個靠反抗威權起家的政黨,竟想搞個殺伐氣如此之重的惡法。
如果只是要抓共諜,只需要加重間諜罪刑責就可,根本不需要「保防法」;以兩岸目前是和平的狀態,近年破獲50多起間諜案已算是多的,換言之,現有的法規足以防諜。
從數據看,即便是藍營政府,也一直在做保密防諜的工作,並沒有大開空城。
自小英政府上台後,保密就緊掛在嘴邊,把行之多年的軍事會談改成國防會談,參與成員大幅縮減,除了開會形式的調整,也是為了保密。每件軍機,都只有參與的人才能知情,如果外洩,很容易查得出。
新政府要搞的「保防法」,抓匪諜只是表面,其真正的用意是預防洩密。這是內控,是想控制資訊,所以才會有假新聞也要列入「保防法」或「反滲透法」的念頭,而且還由英派立委不小心地說漏了嘴,說出了心裡真的想做的事。
其實,政府也會做假新聞,最有名的就是南線專案,陳水扁貪國務機要費,結果編個007的假故事,說請台商蒐集大陸情資,情報費每次都在北一女校門口當面付錢,再獨家給信任的媒體披露。南線專案更被列為極機密,設想,如果當時有「保防法」或「反滲透法」,就算媒體不相信南線專案,想挖內幕,都會涉洩密罪。綠營擔心假新聞影響施政,老百姓更擔心反滲透、防洩密反而成為政府違法濫權的藉口。
對一些大學躲在角落偷看黨外雜誌的人、偷偷看後來都做過國安會祕書長的邱義仁與康寧祥進行「雞兔同籠」筆戰的人來說,真的很難想像,
事隔30多年,一批綠營新貴,所謂的「綠二代」,為了保密,竟想在政府機關與民間機構廣設保防員;這些接手當年民進黨建黨先輩資產的「綠二代」,不曾擔心說一句話或寫一段文章就可能坐牢,也不知警總時代的惡,才會想出「保防員」的花樣,實在令人失望。
台灣沒有5000多名共諜,把行蹤不明的非法大陸偷渡客都列共諜,是夜行吹哨。其實情治單位態度也曖昧,真有這麼多共諜,抓不到是失職,但沒這麼多共諜,又看不出情治單位的功能。
不管改成什麼名稱,綠營立「保防法」也知道重點不是要多抓匪諜,而是建立仇中、防中的心防,其目的就是要國人少跟對岸往來,只要有往來,政府就會懷疑你,隨時查你。
美國總統川普要在美、墨之間蓋高牆,隔絕非法移民;小英政府立保防法,則是想在兩岸建道無形的心理長城,隔絕一切。
嚴震生/美國的以貌取人:種族貌相
https://udn.com/news/story/7340/2359381?from=udn_ch2cate6643sub7340_pulldownmenu
2017-03-23 04:11聯合報 嚴震生(政治大學國關中心美歐所研究員)
近日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被警方隨機盤查,引發國內對這樣的維持治安作為是否合法、警察執法是否有侵害人權及台灣是否變成警察國家的討論,甚至有網友認為或許李主委穿著較為休閒(夾腳拖),警方以貌取人。然而,以貌取人還真的是美國警察辦案時,經常使用的一項重要參考,只是名稱有些不同。
美國警察根據種族或族群背景犯罪行為的長期觀察,歸納出特定種族的犯罪類型及模式,讓他們在執行公務更有效率的判斷依據,被稱之為racial profiling。這個名詞不好翻譯,有人將其譯為種族描述或種族剖析,有人則認為種族輪廓或是種族定性更為貼切,也有人覺得種族貌相或種族臉譜化才是最好的譯詞。
我個人對這些譯名沒有任何的偏好,但既然我們用以貌取人來批評隨機盤查,那美國方面類似的作為,就稱之為種族貌相。
舉例來說,如果美國非法移民以拉丁裔的居多,警方若在執行掃蕩非法移民時,一定也會以貌取人的對長得像拉丁裔的人進行隨機的盤查。如果今天是要破壞恐怖分子在美國可能發動的恐怖攻擊,警察一定會選擇盤查比較像是來自於中東、南亞及北非的移民。
假使美國某個城市汽車失竊率極高,開車在路上行駛受到隨機攔截盤查的人士當中,非洲裔的比例一定偏高。這些以貌取人形成的原因,當然是有統計學的根據,讓警方在有限人力情況下,可以選擇破案機率較高的族群下手。
這也是非洲裔美國人最常抱怨的警察種族貌相作為,當一位非洲裔年輕人駕駛一部高級轎車時,警方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是車輛有可能是偷來的,或是駕駛大概是走私毒品的獲利者,否則以大部分黑人青年的就業情況來看,他不太可能買得起這麼昂貴的交通工具,因此直覺是先將其攔下,而形成一個來自酒駕(driving while intoxicated,DWI)改編的「黑人開車」(driving while black,DWB)的諷刺說法。
另外由於九一一恐怖分子全為阿拉伯人,而劫機犯也多數有中東及北非背景,因此當有看似來自這個地區的人乘坐頭等艙時,乘客擔心他們有可能是會在艙內籌畫劫機的恐怖分子,因此又有(flying while Arab,FWA)的無奈反應。
美國前總統歐巴馬在他所著的《歐巴馬勇往直前》(The Audacity of Hope)一書中,曾分享自己的經驗。他回憶年輕時曾在百貨公司購物時,受到警衛緊盯及關愛的眼神。歐巴馬也有在開車時無故被警方攔下盤查的經歷,這種對黑人青年的刻板印象甚至也深植一般民眾心中。
歐巴馬在餐廳外等代客停車的服務人員將自已的車開來時,剛下車預備用餐的白人以為他是泊車小弟,直接將車鑰匙拋給他。
種族貌相在美國引起的不僅是台灣所關心的人權問題,而包括種族歧視問題,特別是當種族貌相在美國許多州已成為警察執行公務時的依據。近年來美國積極取締非法移民,拉丁裔人口比例相當高的亞利桑納州還通過法律,要求警察在有合理懷疑時,可以逕行盤查工作,如果遭受質疑者無法有證件證明合法的身分,還會被立刻拘提。
儘管種族貌相有爭議,但大多數美國民眾還是支持這項執法的考量依據,因為這確實有助於警方的辦案效率,在人權與安全該如何平衡時,儘管我們重視前者,但後者卻會有時勝出。(作者為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美歐所研究員)
李永得一早分享文章 網友轟「了不起!硬拗」
https://udn.com/news/story/10947/2359500
2017-03-23 07:00
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 ╱即時報導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左)與妻、立委邱議瑩雙雙捲入盤查風波。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被員警盤查,事後氣指「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太離譜了吧!」引發熱議,他的妻子、立委邱議瑩因力挺丈夫,發表「看到警方的說法,我更覺得超瞎的喔!」言論也挨轟,惹毛基層員警和網友。
邱議瑩前天深夜一度發文「酸民真的好辛苦」,激怒網友,雖昨天將該則發文設定不公開,但一直到目前為止,網友謾罵留言持續湧入,9日的棒球文至今累積近1萬5000筆留言,遠高於李永得臉書遭批判的留言則數。
邱議瑩昨下午受訪稱「現在已經到網路霸凌、媒體霸凌狀態了」,希望這件事回歸理性,不需要浪費太多的社會資源。不過,網友留言酸她「踹門的跟我講理性?」
李永得未再撰文,今晨6點在臉書持續分享關於質疑盤查不當的新聞報導和評論,網友轟他「無救」、「了不起!硬拗」,也紛紛轉分享給李永得關於他的負面報導。
邱議瑩斥「超瞎」 警界怒:有事找警、沒事罵警
https://udn.com/news/story/10947/2353548
2017-03-20 14:43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 ╱即時報導
立委邱議瑩批評警察盤檢丈夫李永得「超瞎的」,基層員警諷刺她當年踹破法務部長的辦公室木門的行為「才瞎」,而且還獲撤告。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陳俊吉/攝影 分享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昨天在台北轉運站遭警員盤查身分,他批評「比戒嚴國家更恐怖」,李妻、立委邱議瑩力挺丈夫,稱「看到警方的說法,我更覺得超瞎的喔!」,事件在發酵後,還有台北市議員在臉書上指保安大隊「皮在癢」,下個月開議將請保大來做專案報告,引發警界大反彈。
但李永得昨天遭保大員警盤查的影片曝光,證實警方根本沒有用任何強制力要求他出示身分證件。
台北市松山分局一名員警感慨,如果警察臨檢動輒要被扣上違反人權、違憲的大帽子,以後哪個警察想認真地去發掘可疑的治安死角,多做多錯,「民眾可以接受警察巡邏箱簽一簽就走人嗎?」。
這名員警提醒,警界文化也是在逐漸「質變」的,以前的人從警,對警察這一工作有相當的向心力,且還有學長、學弟的觀念,有團隊合作的觀念,但隨著時代的變遷,當警察值勤動不動就被人擺臉色、指著鼻子責罵,「想想看未來的年輕警察會再把這工作當一回事嗎?」。
他說,警察工作包山包海,民眾期待警察要事前預防犯罪、事後快速抓凶嫌,為民服務案件也統統找上警察,但一遇到警察臨檢卻馬上搬出「人權」牌;當民眾動輒對警察頤指氣使,若遇到「沒肩膀的長官」,警察未來就懶得去肅毒、抓通緝犯、取締違規,反正「不做不錯、多做多錯」。他希望政治人物不要「有事找警察、沒事罵警察」。
大同分局一名警察也對邱議瑩的「超瞎說」嗤之以鼻,諷刺「踹破法務部長辦公室的門才瞎」,台北轉運站是毒品、通緝犯出沒熱點,各個警察單位都經常到此巡邏,維護市民的安全、預防犯罪,究竟要苛責警察到什麼程度?也有年輕女警說,「根本不認識李永得,如果是邱議瑩那大家還曉得她是誰!」。
批警盤查「超瞎」邱議瑩被爆曾遭路人嗆申請隨扈
https://udn.com/news/story/10947/2354945?from=udn_ch2cate6638sub10947_pulldownmenu
2017-03-21 09:21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被員警盤查,氣指「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 引發熱議,立委妻子邱議瑩也幫夫喊冤,直批蠻瞎超離譜。有網友挖出邱議瑩多年前因遭路人嗆聲而緊急向警方申請隨扈,認為她「沒事罵警、有事找警」。
李永得日前穿拖鞋至超商買飲料,因多看了員警一眼而遭臨檢,他拒絕出示證件,並批台北已成「警察國家」。李的妻子邱議瑩形容盤查理由「蠻瞎、超瞎、更離譜」 ,還說警方勤務教育訓練不足,不少網友湧進邱議瑩臉書留言,正反意見兩極。
有網友翻出2013年的報導,邱議瑩為了前總統陳水扁移監的事,踹破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辦公室大門,她因此在高鐵站遭路人嗆「立委很偉大嗎?小心一點!」。邱議瑩當時請求高鐵警察保護她進車廂,並接受丈夫李永得的建議,趕緊向警政署申請隨扈保護。
網友怒批:「好大的官威」、「有事找警察、沒事罵警察」、「腳上功夫那麼強還需要隨扈?」、「被嗆聲就害怕,惡人無膽」。名嘴朱學恒在臉書 轉貼此新聞,套用李永得與邱議瑩的話表示:「可惡!警察國家!竟然被路人問個問題就要求警察保護!真是太瞎了!」
聯合/不要警察國家,豈能要保防法?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2357004?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8_pulldownmenu
2017-03-22 02:46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右)被員警盤查,他氣得在臉書指責「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引發熱議。 圖/翻攝自警方 分享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方盤查引發社會兩極爭議,有人認為警察違憲侵害人權,有人認為警方執法有據,官員不能拒絕盤查。事實上,定紛源頭不外「法」字,演變成互罵「大主委」、「大警察」的對立,無濟於事。無論如何,這倒適時地提醒執政者:制訂《保防法》或《反滲透法》等箝制人民自由權的法令,才是比「警察國家」更可怕的淵藪。
先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有權在六種情況下盤查民眾。與李永得案相關的,是第六條第一款的「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以及第六款的「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但是,爭議也因此而生。李永得不過是穿著夾腳拖出門,或許斜眼瞄了員警幾下,這是否即等同於「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恐有疑問。至於台北轉運站大廳便利超商門口,是否合乎法律所規定的「指定」可盤查之場所,也可以討論。畢竟,李永得的遭遇也是其他國民不樂於碰到的狀況。
李永得的情形,其實並非特殊。十多年前,即有人挑戰警方濫行盤查並聲請釋憲,大法官相應作出釋字「五三五號解釋」;其後,內政部修訂《警察職權行使法》,對於臨檢作出更細緻明確的規範。「五三五號解釋」的重點,在要求臨檢須以「有相當理由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不能僅依個人好惡隨意盤查,或憑個人直覺認為某人「像壞人」為之。至於可進行臨檢場域,解釋文也指出,除法律明文者外,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
以此檢視警方盤查李永得的《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款「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並未逾越大法官解釋意涵。但在實務上,一般是指疑似攜帶棍械或身上散出疑似毒品氣味等情況,絕非「瞄警察」、「舉止倉卒」之寬鬆標準。也難怪,有律師認為警方的解釋「太瞎」。
至於第六款「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條文明定須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且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亦即,警方可在「指定」公共場所要求民眾出示身分證件,
前提是,警方須做好一線員警向民眾說明盤查作為的教育;更重要的是,長官要對「可盤查場所」作出指定。這次,一線員警隔了一天才說是「治安熱點」,市警局恐難脫督導、訓練不力之責。
儘管已經過釋憲及修法,民眾對盤查仍不免流於情緒思考。十年前,畫家施並錫搭長途客運北上,在承德路一下車即遭警方盤查,當時綠營民代即指他「長得太本土、鄉下、不夠都市人」,卻不深究盤查SOP有無缺失。三年前太陽花學運時,不少網民整理出反警方盤查的「懶人包」,供「覺醒青年」路過警分局時應對,更誤導許多人以為「凡盤查必屬違憲」。
李永得痛批台北市變成「警察國家」,正是這類情緒的反應。事實上,李永得身為內閣閣員,若認為員警執法不當,自可透過政務管道請內政部長或台北市長轉促警署改善,以期為廣大民眾爭取免於無故盤查之自由。如果用臉書貼文嗆聲,只害一線小警員遭調查,並非為政之道。
何況,民進黨在太陽花運動中,一再貶抑警察的執法尊嚴,如今再補一腳,警察要如何兼顧防制犯罪的積極性?
更別忘了,李永得對「警察國家」的不滿,和民眾對《保防法》或《反滲透法》的反感,其實系出同源。在超商轉角遇見警察或遇見罪犯,都不是令人愉快的事;在小民而言,寧可要警察維持治安防杜犯罪,也不要政府把看不見的手伸進自家後院。人們不要警察國家,豈能要保防法?
盤查破大案 「例例」在目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359389?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3-23 04:21聯合報 蘇天從/警官(投縣竹山)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方盤查事件引發熱議,圖為警察在街頭出勤畫面。 記者王騰毅/攝影 分享
面對當今瞬息萬變的社會,警察要有盤查的本領,去發掘即將發生的危害,或已發生的犯罪,就算未能所獲,必也給予在場出入的人車一份安全的感覺。警察在盤查是經驗與執著,個人在警大教授犯罪偵查廿年,也編撰一本教科書,當中在盤查的章節引用兩個案例,期勉學生發現可疑勇於盤查,如果警察只站呆崗,或駕警車閒逛,對普羅大眾有益嗎?
一、見警不敢正視,偵破穿牆竊盜華銀九一九五萬元案。
八十三年十二月四日,華南銀行大稻埕分行,行員一早打開金庫時發現大鈔被竊一空。一個多月後,八十四年元月十四日廿一時,台北市警察局保安大隊員警巡邏,一名男子在打公共電話,見警車靠近時便轉身背對,員警便下車盤查,在其身上查獲一本剛剛辦妥存有二百多萬元的存摺,便帶回查明資金來源,男子無法自圓其說,坦承犯下華銀大稻埕分行竊案。
二、後車廂的變態色情書刊偵破兩名女工命案。
八十二年三月廿九日,屏東縣鹽埔鄉發生二女被殺命案,死者一名除被刀砍殺外,下體還被插入一支雨傘,另一名被滅火器打死。本案之所以被偵破,因嫌犯後來駕車行經恆春,經同仁路檢盤查在其所駕車內發現菜刀及以異物插入女性下體之變態書籍,因而偵破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