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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16名司機 沒勞保 人為財死? 誰養出慣老闆 59條人命 事務官下台了事?陳立恆/那些年,我們欠他們的鯰魚和砥石
2017/02/21 16:50:17瀏覽274|回應0|推薦0

 

 

周刊爆蝶戀花少東30歲買河岸豪宅 父子身家逾5千萬

2017-02-22 10:26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10852/2299580?from=udn_ch2cate6638sub10852_pulldownmenu

蝶戀花創辦人周比蒼(左)、負責人周繼弘(右)。 聯合報系資料照
蝶戀花創辦人周比蒼(左)、負責人周繼弘(右)。 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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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武陵賞櫻團國道翻車33死事件,曾說出「人為財死」驚人之語的創辦人周比蒼,原本聲稱名下僅有基隆一棟400萬元房產,對罹難者家屬「裝窮」,後被查出實際擁有24輛遊覽車,今又被爆名下還有2輛雙B轎車,兒子周繼弘入住價值3000萬元的河岸豪宅,周氏父子倆總資產超過5000萬元。

蝶戀花遊覽車事件發生後,創辦人周比蒼的連篇謊言,一一被戳破。「周刊王」報導,周比蒼曾對罹難者家屬承諾「會散盡家財」處理後續,原聲稱名下僅有一棟價值400萬元的基隆房產及16輛遊覽車,資產不到2000萬元。實際上,周比蒼擁有1輛中巴、23輛大巴外,名下還有2輛雙B轎車,估計總市值達3000萬元。現年33歲的兒子周繼弘,更在30歲時,買下座落於新北市三重區,價值3000萬元的河岸景觀豪宅,身家不輸老爸。

據報導,對於父親周比蒼是否擁雙B名車,及自己是否購買千萬豪宅,蝶戀花負責人周繼弘坦承,父親的確擁有2輛雙B轎車,但否認自己的住房價值千萬,並表示「現階段不方便說什麼」。

賞櫻團意外後續賠償問題,目前觀光局已代家屬向士林地方法院對蝶戀花旅行社、友力通運聲請假扣押;保險理賠方面,3家保險公司在周比蒼、友力同意簽署理賠讓渡書後,可將理賠金直接撥付家屬帳戶,估計每名罹難者家屬可獲600萬理賠金。

 

 

蝶戀花16名司機 沒勞保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221000351-260106

士林地檢署偵辦蝶戀花旅行社翻車意外,昨傳喚2名蝶戀花司機,釐清上班是否過勞及老董周比蒼是否壓榨勞工逼簽本票等情事。檢方查出,該公司一共有24輛中大型遊覽車,靠行4家通運公司,這些車輛不少是司機還不出貸款的斷頭車,被周撿便宜取得,最離譜的是蝶戀花16名司機都沒有投保勞保。

檢方指出,據初步驗屍報告,司機康育薰胃部內容物並沒有酒精、藥物反應,而康從1月27日除夕到2月9日連續上班,過年期間領取1800元薪水加上500元茶水費雙倍薪,2月10日有休假,與班表吻合。

 檢方調查,周比蒼創立的蝶戀花旅行社,2年前因司機集體離職,另開1間旅行社和他搶生意,周決定自己投資買遊覽車,原本是支付月薪給司機,改採論件計酬,每日付薪水,為避免被司機箝制,若有人不聽話,他就不派工。

至於車齡部分,蝶戀花最舊的1輛遊覽車是1994年出廠,絕大部分是1998、1999年,原本有24輛大型遊覽車、1輛中型遊覽車,但其中1輛在去年發生中橫巨石砸車意外損失,目前24輛分別靠行登記在友力通運、元友通運、金海岸通運、安富通運。

檢警發現,周比蒼本人也開車,自己卻是開最新、2006年出廠的遊覽車。另據蝶戀花提供的財務報表,公司擁有的遊覽車,當初購入價格大約100萬元,都是趁司機還不出銀行貸款,迫不得已只好賣車,周再以低價購入,周曾向檢察官表示:「這樣買才爽,更有成就感。」

由於這些車車齡老舊、大約20年,檢方估計,扣掉遊覽車牌照15萬到18萬元,就算周變賣將錢還給被害人和家屬,每輛遊覽車的價值不超過百萬。

另檢方依據蝶戀花財務報表,發現旅行社月營業額約200萬到300萬元,每月還要支付油錢50萬元,以及其他雜支,周向檢察官哭窮,強調自己不如外界所想賺很多錢。檢方將陸續傳喚其他司機,並且已取得行車紀錄器的初步鑑定結果,將進一步比對釐清。

(中國時報)

 

 

 

聯合筆記/人為財死? 誰養出慣老闆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296997?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2017-02-21 02:39聯合報 許俊偉

蝶戀花旅行社武陵賞櫻團在國道發生卅三死車禍,是近卅年最慘重的遊覽車事故,不僅再掀車體、低價團檢討,客運駕駛過勞也被搬上檯面。蝶戀花創辦人周比蒼在事故發生後第五天總算露面,但針對出事駕駛連上十四天班卻說「人為財死」。

外界譁然,未料周比蒼隔天加碼演出,強調他未強迫司機上班,也沒說不准請假,且都有給加班費,「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是本來的事嘛。」暗指是駕駛「要錢不要命」。

連兩日發言「94狂」,家屬情何以堪。周比蒼身為雇主,連駕駛最基本的勞保都沒投保,什麼立場如此理直氣壯?就算駕駛真想多賺些加班費,收錢出團的蝶戀花對遊客安危毫不在意,讓可能過勞的駕駛載著消費者出遊,誰才「要錢不要命」?

一場車禍,無良雇主現形,但台灣長年勞資關係失衡和勞動制度普遍對勞工不利,恐怕才是養出「慣老闆」主因。

現行大客車駕駛工時相關規定,「勞動基準法」指不管駕車、加油、加水都算工時,一天總工時不能超過十二小時,但在景點等乘客遊完回來的空檔,若駕駛未受雇主指揮監督,不算工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說,大客車駕駛每天工時不能超過十小時,但指「實際駕車時間」。

換句話說,雇主可讓駕駛一天實際開車十小時,加油、加水、檢查車輛包在內,可要求駕駛工作十二小時,但因等待遊客吃飯、遊玩、上廁所不算工時,一天與車為伍時間上看十六小時以上,形同超人駕駛,卻完全合法,難怪慣老闆會大言不慚稱自己有給加班費,是駕駛「人為財死」。

一天實際開車十小時,誰受得了,何況大客車駕駛要長期為之,這款「手操方向盤」的工時規定,誰「慣」了誰?

再看大客車駕駛等待遊客期間可散步、做操,不算工時。勞動部隨後雖發布澄清稿指只要車上留有遊客或屬待命,等待期間仍算工時,但如何認定待命還休息,卻須視個案認定,結果勞工無所適從,雇主多了「有機可乘」的灰色地帶。

試問,駕駛等待遊客不就是為了載遊客到景點或返家,不是工作是什麼?這段受命等待提供勞務的時間,毫無疑義就是待命,沒有模糊空間,也無須個案認定。空服員到公司等通知是否出勤,可散步或做操,卻都算待命。

勞資失衡的勞動法令比比皆是。以「一例一休」來說,政府明明為了推動勞工全面周休二日,但法令卻冒出一天可停休出勤的「休息日」,雇主雖須給加成加班費,但勞工一樣沒能周休二日,自認成本增加的慣老闆會繼續說「我都有付加班費」,是勞工要錢不要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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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社論》59條人命 事務官下台了事?

武陵賞櫻行造成33死車禍,加上陸客火燒車事件,在同一位交通部長治理下,遊覽車大事故已犧牲59條人命,顯現遊覽車管理,從車體結構、車籍管理、駕駛員過勞、旅行業惡性競爭與遊走法律邊緣的潛規則在在是問題。交通部不能記取教訓,於陸客火燒車事故後仍苟且偷安,事故再發生,卻企圖要求公路總局、觀光局兩局長請辭應付輿論壓力。賀陳旦部長應負什麼責任?行政院長林全有無監督不周責任,才是應該探究的議題。

賞櫻行車禍當然不是偶發事件,否則怎會短短數月內連續兩次發生大型不幸事故?造成人心惶惶,莫不擔心下一次會不會發生在自己或親人身上,政府拚觀光成效也將大打折扣。遊覽車營運主要管理責任在交通部,從引進車輛、打造車體、車測、監理,都是交通部權責,賀陳旦部長或可歸責官僚懈怠,但他就任已9個月,未針對火燒車事故提出遊覽車管理新制並監督實施,難道沒責任?

試問,雙層(高床)豪華遊覽車於1983年在台灣登陸,幾十年來監理單位做了多少把關工作?最根本的載重測試,都因遊覽車業者利用特權關說而蜻蜓點水放過,遑論35度傾斜測試,假設蝶戀花這輛遊覽車曾通過35度傾斜測試,這場翻覆浩劫很可能就可以躲過。監理制度呢?估計這輛19年的老車每半年要做一次車測,相信監理單位檢驗過了,也說了OK,確認這輛老車可以繼續跑半年。租車人相信了監理制度,現在卻出事,監理制度難道是裝飾品?形式過關但不保證安全,豈是政府應有的態度?民眾租用遊覽車的唯一憑據是政府安檢過關,如今公路總局的安檢不保證安全,交通部可以這樣交代人民的託付嗎?

靠行車演變到如今的營運模式絕非突發,交通部觀光局豈可說不知?司機過勞,沒勞保保障,豈非逼人險境求生?勞動從業人員竟需搏命求生,還是文明國家嗎?蔡總統說「勞工是我心裡最軟的一塊」,豈不分外諷刺?

雙層豪華遊覽車風靡台灣30年,是旅遊市場主要運具,交通部可曾做過道安宣導?3.8米的車高,車內冰箱、影音一應俱全,超重的車體安檢是怎麼過關?奇怪的是,每輛車都安全過關,這樣的安檢豈非形同虛設?放縱遊覽車遊走法律灰色地帶,交通部說要負主要責任,但主管車輛產業的經濟部不也是睜一眼、閉一眼嗎?當然最關鍵的是行政院,難道行政院全不知情?行政院負政策協調之責,遊覽車行業牽涉旅遊、運具、大陸政策,行政院豈能作壁上觀?立法委員監督行政院施政,難道不應該關心?監察院職司官箴,難道不應該啟動調查?

7個月前的火燒車26條人命可以推給司機個人因素,這回33條人命又該推給誰?誰能保證未來不再發生震驚全球的大車禍?每次的災難都是一連串不幸的巧合,誇稱現代政府的我們,能夠這樣應對人民的託付嗎?

怪駕駛過勞,難道這樣的工作模式是突發的?勞動部沒有責任嗎?社會追究勞動部縱容遊覽車公司剝削司機休息時間,勞動部部長大人解釋,駕駛可以在客人下車遊覽時「關門、鎖車、出去散步」,算是休息。政府可以用如此苛刻態度為遊覽車司機過勞問題解套嗎?價值700萬的靠行老車是家當,全家餐食、學費寄託,哪裡敢片刻怠慢?大環境這麼差,陸客沒指望,還有大官說應該換新車,說笑吧!

路政是交通部權責,但遊覽業大宗客源在學校畢業旅行、戶外教學等。教育部維護學童旅遊安全,強制學校限租5年內車齡新車,超齡的5年以上老車只能各自求生。當年教育部的規定,交通部沒意見?行政院不居中協調?現在怪1日遊都是老車,豈不馬後放炮?

歷次重大災難事件的檢討都只針對個案,災難的發生有其直接原因,直接原因背後必有其潛在原因,一再發生的災難,背後更有結構性原因。面對災難,只有深刻檢討找出災難潛因及結構性因素,才能淬取教訓,避免災難再次發生。回顧近年一連串災難,我們認真檢討了嗎?高雄氣爆炸翻鬧區街市、八仙塵爆又是15條人命,7個月前大園火燒車、1周前的33條人命,我們還可以繼續矇著眼睛,把災難當成偶發事件應付嗎?

政府必須受到人民信任,行政院、交通部務必面對問題、徹底檢討,才能贏回人民信任。如果縱容推諉卸責,找事務官應付輿論壓力,這樣的政府是自掘人民信任的墳墓。

 

 

陳立恆/那些年,我們欠他們的鯰魚和砥石

https://udn.com/news/story/7340/2297038?from=udn_ch2cate6643sub7340_pulldownmenu

2017-02-21 02:37聯合報 陳立恆

去年某日,我到景德鎮工廠視察,發現停車場裡 亮的汽車一排又一排,心下詫異今天的來賓怎麼陣仗如此浩大?於是詢問工廠負責人,才知道原來這些都是我們工廠工人開來的交通工具,幾年前還有提供交通車之類的員工訴求,現在話鋒一轉,竟變成如果不提供員工停車場,小爺或姑娘我就拒絕報到的奇觀,對於已經招工困難的我們而言,也只好大開方便之門。

相隔不久,我到義烏處理業務,對口廠商的公務車都出差在外,竟然臨時向他們新來的會計小姐借調其坐駕來接送我們,原來這位小姑娘的拉風新車是她的父母獎勵她出來工作送的禮物!

這兩段插曲一直讓我感慨甚深,感慨的不是大陸的今非昔比,更是感慨大陸其實在重蹈台灣的覆轍。

試想,景德鎮與義烏雖然不是窮鄉僻壤,但當地初級工廠作業員與辦公室雇員的薪資水平不過三五千元人民幣之譜,擁有一台稍上檔次的汽車每月差不多也需要此數一半的各種費用,假若不是父母甚至祖父母們四方來援,我們的工廠員工與他們的會計小姐絕無可能成為一名有車階級。

他們父母的心態和台灣多數二、三十年前做父母的心態如出一轍,都是從欠風欠水的忙碌窘迫裡,建設家園到一個或小康或奔富的境界,然後一股腦兒的將手上最好的一切都送到了孩子的面前,可惜不虞匱乏的教育在台灣已經證實了效果不如預期,我們培養出了許多習慣生活在舒適區、認為個人的小確幸應該先於教條、責任與義務的新平庸世代。

誠然,有人覺得小確幸不僅回歸真我又符合現代社會形勢,屬於青少族群在經濟與心理上自我保護的方式之一,似乎還對環保相關的循環經濟有著某種奇異的神助攻。

然而,「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的真理不會因為任何人找多少理由而改變,如同近年來台灣經濟在小確幸的夕陽無限好裡更趨近日薄西山的事實一樣的不容錯辯,可是這並不是新平庸世代的錯誤。

以最近再次成為話題的趙小蘭為例,我重讀了前幾年出版的「誰造就了趙小蘭?」一書,發現她的成功除了天資,更得益於父母雙方家族幾代相承的儒家傳統禮教以及西方實用精神,所以趙、朱兩家的禮教是生活的標竿,不是生命的枷鎖,不但不吃人,反而讓他們家族老少各個處事溫良恭儉、遇事當仁不讓。

更重要的是,在成長過程裡,她的父母不忘在優渥的環境裡,引導子女經歷合理的匱乏與磨練,培養出有利身心發展的危機感與使命感。

其實如此「夕惕若厲的危機感」與「修齊治平的使命感」,不只在儒家思想裡反覆再三,也同樣見於以教育創造聞名的猶太文化之中。如果時光能夠倒流卅年,我會不時給我的孩子製造一個個擁有鯰魚效應的環境,讓他隨時保持終日乾乾的旺盛鬥志,並且在面對困難的時刻,不再主動出手;用困難為砥石,磨礪他的心智,尋找生命的驅動力,並超越自己的SWOT。

鯰魚與砥石,正是那些年我們所虧欠新平庸世代的禮物。縱使時光不能倒流,但來者可追,我的孩子可以送給我的孫子這兩項禮物,並不是為了什麼光宗耀祖、出人頭地,而是我相信新平庸世代的下一代值得一個比小確幸更好的將來。作者為亞太文化創意產業協會創會理事長)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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