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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職場專家都會失業了,我們更要有危機感!
2010/01/14 12:39:49瀏覽932|回應3|推薦27

我並沒有要替哪些節目打廣告,但是我很佩服節目背後的企宣人員,更佩服主持人與來賓在節目上不怕丟臉地,講述自己發生在身上的經驗!讓身為觀眾的我們,也能很釋懷地接受現實中的考驗,心理總有些安慰~原來他們不是永遠光鮮亮麗的,原來他們也遇到與我們一樣失業問題,甚至過程有過之而無不及!

「新聞挖挖哇」最近這幾集的節目,談到了失業、就業的問題,甚至連所謂的光鮮亮麗的名嘴,都能揭露自己的傷疤,例如最近很熱門的話題,104人力銀行的行銷總監邱文仁小姐的離職。聽到這個消息時候,我真的很震驚與感同身受!

在我的印象中邱文仁對104人力銀行的盡力行銷曝光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不因為老闆沒有給他行銷資源而怨聲載道,反而透鍋自身不怕生的個性,頻頻上演講、節目、甚至拍廣告、出書,為104人力銀行打知名度。

或許就因為這樣把自己完全投入工作當中,讓邱文仁小姐=104人力銀行的深刻印象,簡直就是104人力銀行的代言人!但是這也是種下他離職的原因之一~就我們旁觀者而言,就因為他另外上節目、出書、演講幫公司打知名度,形同另外一種兼職,但是這是公司默許的,所以為了公司賣命付出青春的邱文仁小姐,也忘了讓自己提高警覺心。因為我曾經以為邱文仁小姐應該會在104人力銀行做到退休。

邱小姐跟朋友在閒暇之餘就跟朋友合作設計T恤~當然目前還未有營利目的。但是就因為這個小小理由就請邱小姐走路,我認為公司很不厚道。替公司有利的,公司默許;跟公司無關的,就視同兼職請你離開。這個公司有兩把尺~讓員工無所適從!

人力銀行是經營推廣徵才、求才、外包的網站,相對地跟勞基法也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辭退邱小姐其實有更好的處理方式,但是公司卻選擇最粗糙與最不好的方式處理,若是人力銀行對員工的離職都這樣的處理了,還有什麼公司可以讓我們這些勞工可以相信?

在我們現階段的資訊中,擁有正職工作就不能兼職,試問,若是公司FIRE我們,員工就只能等死嗎?除非公司願意給我們終身職,員工絕對不兼職挺公司到底,問題是公司會因為營利因素,隨時請員工走人,為什麼我們不能兼職?

我跟邱小姐有同樣的經驗,就因為老闆認為你沒有利用價值,就可以輕易請你走人,管你當初幫他創造多少業績,到頭來都認為都是老闆的功勞,你領老闆的薪水,有貢獻是應該的,沒貢獻就該自己乖乖走人!就有老闆曾經告訴我,一堆人都要找工作,人才很好找啦,不缺你一個!聽你為老闆打拼的沒日沒夜,心裡只有一個冷字可言。

所以再職場中打滾的我們,都要隨時有危機意識,增加自己第二、第三甚至多個專長,在工作崗位上隨時有危機感,隨時都要設想若是沒有這個工作時候,下一步該如何計畫!

老闆不是你的家人,他只是你的老闆!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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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為宅女的無敵小鈴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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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同
2010/03/06 14:30
現在有一個問題:現在有在職場上的人,真的不能兼職嗎?
無敵小鈴 http://blog.udn.com/cutemary520

謝謝大家支持無敵小鈴的部落格,無敵小鈴會繼續努力的http://blog.udn.com/cutemary520
桃子大福(georialee) 於 2010-03-07 01:48 回覆:

基本上【兼職】這個行為是只能做不能說的,建議若是你真的兼職,最好連辦公室的人都不要知道與透露!有些兼職是對公司形象加分,外加主管同意,你才能去做,類似為了推廣而上節目或是演講之類的。但是對於與公司業務無關,甚至與本身職務重疊的兼職,更是公司不能允許的。

試問你是老闆的話,你願意你的員工分心去兼職嗎?我相信百分之九十的老闆都不願意的。但是若是真的員工去兼職,是否老闆提供的職務是否不安定,隨時隨地會要員工打包走人,或是薪水太低,導致員工的薪水無法支應生活開銷。這些都是老闆必須思考。


大虎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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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仁小姐好像已轉職到 Yes 123 去了!
2010/02/28 07:01

邱文仁小姐好像已轉職到 Yes 123 去了!

妳說得很<對>

人隨時都要有<危機感>

不止在<工作>上

<生活>上亦然

妳說<對>嗎?

桃子大福(georialee) 於 2010-03-01 00:05 回覆:

嗯嗯~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不過附註:邱文仁小姐應該只是幫yes123代言而已吧!


尋夢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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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
2010/01/14 17:34
都需要有"危機意識",無論老板或員工都得具備"應變"能力...
已逾半百,我尚年輕仍有夢;做個永遠的「尋夢人」﹗
桃子大福(georialee) 於 2010-01-15 17:54 回覆:

非常同意你的觀點,因為正個社會隨時再變,無論老闆或是員工都要變,員工不變,容易被淘汰,老闆經營企業若是不變,就很容易再業界陣亡!無論是個人或是老闆,都要隨著時勢而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