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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凌虐萬名兒童,台灣之恥!
2009/11/19 09:18:43瀏覽3532|回應22|推薦34

                                                    

幾年前,美國發生這麼一樁奇案。有位三十出頭的單親媽媽,向警方報案,說她的兩個幼兒被歹徒連人帶車給擄走了。這件事,經媒體一報導,登時驚動全美,不但郡警、州警全力投入辦案,就連聯邦調查局也介入調查。

為何只是兩個小孩被人劫走,就引來全國 50 州百姓的目光?

很簡單的一個道理,兒童的生命,事關美國以「天賦人權」立國的主要支柱──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這個自由,不但大人要有,兒童更要有。更有甚者,一旦等閒視之‧立刻就能引發人人自危、社區危懼、家庭崩解的社會重大議題。

這兩個孩子的失蹤,在經過數日警方的全力查緝後,終於水落石出。原來兇手不是別人,正是報案的那名單親媽媽;因為新交了男友,嫌自己的孩子變成「累贅」,索性把他們連人帶車給推入郊外的一座湖泊中。

這下,全美民眾為之驚恐,為之詫駭,為之震怒了。負責辦案的警方電話,被各州各地打來叫罵,要求替無辜兒童報仇的人民給灌爆。這位涉嫌謀殺自己親生孩子的單親媽媽,登時宛如過街的老鼠,人人得而誅之。

這是美國,咱們台灣呢,台灣碰到這種案件,民眾反應又怎樣?地區警察的辦案心態又是如何?咱們的媒體呢?

就在三天前,台北縣蘆洲一位年僅四歲的李姓女童,被自己同樣也是單親的媽媽,和兩個大表姨,聯手虐殺。檢方初步驗屍後發現,這位小女生的遺體外觀,身上處處都是傷痕,估計死前一個月至少被凌虐 30 次以上,等於是天天被她的兩個表姨痛毆;這還不算,她們打小孩的過程中,還逼著當媽媽的也要加入,一起打

可憐的李姓女童,才四歲呢,就淪為大人的出氣筒,變成「拳擊用的人肉沙包」。

這是什麼世界?

可怪異的是,就在女孩死前幾天,還曾一度翹家,被當地派出所尋獲。案發後,這位員警大聲喊冤的表示,外表「真的」看不出她有被家長凌虐的「證據」,唯一能處理的,只能是「告誡」後就讓她母親帶回家去。

我看到這新聞後,只覺這位警察不是在「唬爛」,就是一等一的特大號白癡。 這不是廢話嗎?她身上穿著衣褲,能讓你一眼看得到裏面的傷痕?其次,徒然做此口頭或形式上的告誡,當媽媽的回到家,還能不把一腔怒氣發洩在這小女生身上,這不是「羊入虎口」嗎?第三,小孩逃家,其實也是一種「向外求救」的警訊。如果你們當警察的,願意再多花些時間深入追問個幾句,幾句就好,你們就大有機會挽救這孩子的寶貴生命,不是嗎?

我當然不能以此指控警方涉嫌吃案,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息事寧人的心態,絕對是有的。無論如何,因為警方的一時輕忽,一條無辜的小生命,就這麼被她母親和表阿姨給聯手「葬送」了。

警察作為是這樣的草率,咱們媒體的表現又是如何?

人命關天,新聞稿當然是要發的,可一般也就僅止於此了。特別是最近數日,媒體的主力部隊,全都在追蹤事涉吳育昇立委外遇的女主角孫仲瑜;畢竟政治上的「桃色」比小孩慘遭親人虐殺的「紅色」,要來得更有賣點。

媒體的商業利益才是王道,兒童的被凌虐?有交代就好!

可如果我們願意仔細深入去觀察,就必然發現正是因為台灣社會,普遍存在著這種「視兒童如無物」的心態,沒人關心,沒人重視,即便有之,頂多也只限於「三分鐘熱度」。過後呢?大家就全拋諸腦後了。

難道不是這樣嗎?有不以為然的,敢回我一句,李姓女童的悲劇,只是單純偶發事件的個案嗎?

當然不是。

就在昨天,內政部長江宜樺講話了。他說,光是過去三年,台灣凌虐兒童至少在一萬名之上,他很擔心這只是冰山的一角!

這裏,請讓我再覆誦一次,台灣的孩子被他們的爸媽百般虐待,單單三年,就超出一萬個以上!

原來,台灣人是這樣愛護自己的孩子啊,原來,號稱是多元化民主社會的台灣,號稱是文明社會的台灣,過去三年,硬是有很多為人父母者,日日把「鞭撻」幼兒當成「家庭娛樂」的重要活動。原來,在很多台灣爸媽的心中,兒童只是不具「生命意涵」的物品、附屬品,他們有「生殺予奪」之特權!

請再想想這可怕的數字,三年啊,凌虐萬名以上的小孩。更令人驚恐萬分的是,這才只是冰山一角吶。就在我書寫此文的剎那,請發揮諸位的聯想力,台灣正有無數個孩子躲在不見天日的角落,大聲嚎哭,低聲飲泣,呼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請問,這是台灣人的驕傲?要依我看,這才真的是名符其實的「台灣之光」!

對多少無辜遭到虐待的孩子,有很多因為被親人虐殺而來不及成長,所謂的「民主」,對他們來講,何其表面,何其奢侈。沒有骨肉親情,就不會有發光的文明;沒有發光的文明,就不會有真正的民主精髓。到頭來,讓台灣人視為驕傲的「多元化民主」,就只能是一個自欺欺人的空架子。

救救我們的孩子吧,救救那些被禽獸般的父母所凌虐的孩子,因為救援他們,實在也是在救贖我們自己。

不要讓台灣真的變成一座嬰靈遍布的鬼域,兒童哭喊的鬼島!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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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351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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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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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我們以前臉皮太厚,還是現在小孩臉皮太薄
2009/11/19 14:54

記得小時候為了看史豔文布袋戲,午休時常常翻牆到學校旁的小雜貨店看電視,等看完後再翻牆回學校,當然也不能免俗的,一定會被老師拿藤條打手,而且還不是打手心,而是打手背,不知使我們臉皮太厚,所以不會覺得自尊心受辱,跟現今小孩子一點小事動不動就說自尊心還真有天差地北。

我當然不是鼓勵認同凌虐小孩子,畢竟凌虐小孩子甚至致死,跟小孩犯錯給予適當的處罰,兩者間是不可同日而語,我是認為現在的父母不是凌虐小孩就是太寵小孩,各走極端,對小孩都不好。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09-11-19 15:01 回覆:

我們家很少打小孩,唯一記得的是。小弟弟一年級還很皮時,難免會把手伸進嘴內,是那種懷念口腔期的心理狀態。

他娘見狀,會要他把手伸出來,做媽媽的就用自己的手狠狠打下去,一共打三下,每打完一次就說:「媽媽這樣打你,不是只有你痛,媽媽更痛,希望弟弟把這缺點改掉,我們以後就不會痛了。」

這樣大概打過三次,還是四次,從此就沒那毛病了。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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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成為大人發洩怒氣、不滿、怨恨的工具
2009/11/19 14:36

記得小時候還沒有愛的教育前,從小就是被父親的衣架打到上國中,作業沒寫--打、唐詩沒背--打、跟哥哥弟弟打架--打、拿錢去租漫畫--更打,就是這樣為了讓我們不學壞,所以衣架打到變形彎曲,但也所幸沒讓我們變壞。

可是現在的父母,卻是為了發洩自己的情緒跟對社會的不滿,拿小孩來出氣,好像有不共戴天之仇,非要讓小孩打到虛脫、受傷方可,這樣的小孩,大多長大之後,也會步上父母的後塵,繼續施虐自己的小孩,惡性循環下去。

被打的痛楚非常難受,但是被凌虐的痛苦更是加深千百倍,肉體的疼痛、心靈上的恐懼,為何父母要如此傷害我,我到底做錯了什麼,這些小孩可能無止盡的在黑暗中找不到任何答案,也得不到任何的援手幫助。

真的很憤怒、很痛心,怎麼會有這樣不是的父母,台灣應該要有「鞭刑」,讓這些父母自己親自去體會被鞭打的痛苦才對。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09-11-19 14:40 回覆:

同感。

問題是,到底是要死幾個小孩,我們才會上街發出震天般的怒吼? 


北美隱士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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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處理失蹤兒童的AMBER Alert
2009/11/19 14:32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3511936

5. 維基百科上有關南卡羅來納州婦人Susan Smith的描述。  她在1991年將她兩個三歲和一歲的兒子留在車內推入湖裏然後聲稱一個黑人搶走了她的車也綁架了她的小孩。  事實上她這樣做只是因為她的新男朋友沒有興趣組成一個馬上有小孩的家庭。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09-11-19 14:33 回覆:
謝謝您補充。

因此讓人猜錯政治傾向也許不是件壞事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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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地方的舊留言)
2009/11/19 13:02

曾經在其他部落格留過的留言:
( http://blog.chinatimes.com/nuonuo/archive/2009/05/06/401708.html#401820 )

比起 '三不五時出現虐童新聞' 的本身,
 '媒體沒有興趣持續報導每個虐童事件兇手最後的下場' 的現象, 更能暗示問題癥結之所在.

台灣沿襲中國文化的長尊幼卑倫理觀念,
父母不慈的事件所能引起的社會公憤, 還略遜於子女不孝的事件所能引起...
這點可能是長期浸淫於重視幼年生命的西方文化的人們所不太能體會的.
一起虐童殺童事件可以在美國引起充分的悲憤力量,甚至偶而導致倉卒裁判錯害無辜的結果;
但在台灣,那只是可以拿來一時說說嘴做做矯情戲碼,然後事過境遷就雲淡風清的話題.

一般生活單純的平民便已是如此不放在心上,
便可想而知: 叫那位總有一大堆人無論什麼大小事情都要求得去重視的馬英九, 去讀一則個別的虐童新聞事件, 會有什麼結果了.

在一個多元發展的複雜社會下, 免不了有極端無理無情的事件會發生, 
也不可能完全阻卻其發生.
--- 比起這種事情有沒有發生更重要的,
是大眾(不僅僅是某一個高官或國家領袖)對於這類事情的掛心程度究竟是如何.

只有當一個 "直到看到每個虐童兇手受到法律制裁的一刻才肯罷休" 的社會確實存在,
只有一個把兒童視同建構未來的基石, 而非現在的弱勢族群之一的社會確實存在,
政治法律的力量才能真正發揮效果.

---而從台灣媒體一貫的虎頭蛇尾的表現來看, 台灣社會距離這種社會還有一大段距離.


當時寫那幾篇留言其實是有絃外之音的, 不過該體會出來的倒是都沒體會出來就是了.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09-11-19 13:10 回覆:

因此兄,好一陣子不見了。如今再讀您這留言,依然還是令人感慨。


星洲寄语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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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9 12:41
華人傅統以儒家的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作核心價值,國父也提昌忠孝、信義、仁愛、和平,台灣社會在撕裂為所謂本土和外來之後,價值觀起了很大變化,這些做人準則被有心人歸類為不屑一顧的外來文化,累績幾千年的智慧一旦被摧毀,取而代之便是功利,貪婪,無恥,聳動,譁眾,造假,衹能用一個亂字以蔽之,人心不古,悲劇那有辦法不一再上演。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09-11-19 12:51 回覆:

您講出了很多人的心聲啊!


星洲寄语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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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所及
2009/11/19 12:33
台灣不久前曾有一段時期頻頻發生小孩被綁架,而且常常有綁架錯窮家小孩。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09-11-19 12:35 回覆:
沒錯,那一陣子所有的家長都親自接送上小學的孩子。

慢慢走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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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
2009/11/19 12:27
家暴與兒虐都是不可原諒的錯~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09-11-19 12:34 回覆:
是啊,但媒體從不深入探討!

北美隱士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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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處理失蹤兒童的AMBER Alert
2009/11/19 12:07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3511936

銀先生提出的例子裡聯邦調查局介入調查,其實是標準程序。  台灣只是一個島,和其他國家沒有陸地的邊界,綁架兒童的例子不多,目前可能不需要類似美國琥珀警戒的系統。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09-11-19 12:24 回覆:

前天才剛發生過一個兒童被綁架後,被塞入麻布袋中,扔到山坳裏的案件。幸虧發現得不算遲‧才能死裏逃生。


shour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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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再三強調
2009/11/19 11:29
台灣為什麼成為兒童地獄? 因為人心壞了.
為什麼人心壞了? 因為停止執行死刑!!!!!!!!!!!!!!!!!!!!!!!!!!!
當那些只重視壞人人權的人權團體聲勢浩大到連馬英九都不敢命令王清峰依法行政, 台灣不變成人間地獄才怪!

看看全世界吧! 哪一個廢止死刑的國家不是這副德性! 澳洲, 奧地利, 英國......這種案件每天都在發生!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09-11-19 11:35 回覆:

馬英九當法務部長不是還處決過死刑犯嗎?

我看王清峰只能幹到縣市長選舉後了。


ST60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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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虐兒童絕對不可以
2009/11/19 10:31

可是台灣千萬別美國過份保護兒童﹐美國小蘿蔔頭全都學到﹐大人動手﹐我就打 911 報警﹐如果沒電話﹐找鄰居或老師或小朋友。

我們小時候﹐在家或學校﹐誰沒挨過打﹐如今全是犯法的事﹐哪個父母還敢嚴格管教小鬼。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09-11-19 11:06 回覆:
這當然是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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