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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7 15:59:12瀏覽5658|回應7|推薦45 | |
我不知道蘋果日報的總編輯馬維敏是不是生在台灣,還是長在台灣,但我敢肯定他絕對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和公民。過去若干年,他一直在中國時報服務,可說是昔年余紀忠一代報人所培養出來的中時頂尖人才幹部。 可這樣的人,畢竟熬不過殘酷的市場競爭,終於在中國時報余家班瓦解,搖搖欲墜之際,揀著枝兒往上跳,大難來時各自飛,還是攀上他在中時撈不到,卻可以在黎智英的爛「蘋果」樹上,抓到的總編輯這個位置。 好,跳船就跳船,這無妨,人嘛,哪個不是有一大家子人口要養的。可話又得講回來,任何工作都不可出賣自己的良心和靈魂,這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常識,否則媒體人和電話詐騙集團,有何異哉? 關鍵就在這裏,從過去四天來講,我可瞧不出馬維敏有在嚴守新聞道德和規範的情況,這不是在出賣自己的良心和靈魂嗎? 我會這麼說,是因為自 11 月 24 日 以來這四天,針對「壹新聞」的亂論、性侵害幼女等暴力畫面,引發台灣社會強烈的抨擊,以及行政院和台北市政府一連串的「依法懲辦」措施,馬維敏壓根兒就沒有像他先前面對台灣媒體所講的那樣,蘋果日報會虛心接納外界的意見和批評。 從今天所發生的事實可證明,馬維敏所謂的「檢討」,根本就是徹頭徹尾的謊言;因為他一方面動員旗下的寫手,在今天的「論壇版」為自己聲援,一方面又透過中國時報大聲喊冤。 最可惡的是,他居然無視台北市政府的處罰和警告,依然在本日見報的「娛樂版 c5 」的內頁,大咧咧的公然偷渡「壹新聞」的廣告,還是在教導包括台灣青少年在內的消費者如何下載的方法。 請問馬維敏,你這是哪一門子的檢討?你這是哪一門子的虛心接納各界意見? 講白了吧,過去三天你的種種說詞,無非是虛與委蛇,是在公然欺騙全台灣的所有閱聽大眾。 你是一個高舉「新聞自由」大旗,卻公然對著大家說謊的媒體人。 好吧,既然要談新聞自由,那大家就來談。我只請教一句,所謂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莫非漫無限制?要知,普世公認的民主自由制度,還是要透過各民主國家的憲法和法律來實施的,沒有規範,就一無保障;沒有規範的新聞自由,就會讓人民的生命權、人格權、財產權乃至教育權、遷徙權,受到嚴重的侵犯和威脅,更遑論未成年的青少年和兒童理應享有的「免於恐懼」,以及不受色情、暴力滲透和侵害的權利。 請問馬維敏,你所謂的新聞自由,是不是該接受這種規範? 沒有新聞道德,不守新聞規範,這正是黎智英的無恥作風,至於你所宣稱的新聞自由,不過是用來幫助他非作歹的邪惡工具罷了。 事實上,請讓我告訴大家,躲在馬維敏背後的黎智英,即便是在香港,光是觸及這種以新聞自由之名,侵害個人隱私和種種色情的官司,加起來只少也在 100 件之上。這不,今天香港的東方日報就強烈抨擊黎智英這種視法律如無物的「色霸」作風,他們甚至公開要求香港政府向台灣的郝市長看齊,嚴厲法辦這個東方日報口中的「淫賤黎」。 現在,大家有目共睹,連香港的媒體都佩服咱們政府的作法,甚至不惜用強烈的字眼批判自己的同業,反觀台灣的媒體呢? 恕我不客氣的講一句,台灣的報紙和電視竟是如此不長進,如此窩囊,難怪會有中時培養出來的媒體人,願意去當黎肥佬的打手,更難怪這個「淫賤黎」在香港不敢發行的「動新聞」,竟是把台灣當成白老鼠在實驗。 為什麼? 一句話,正是因為有馬維敏這種出身台灣的媒體人,這種就算侵害你我下一代子女也在所不惜的「媒體惡棍」,在幫來自香港的黎肥佬賣命之故。 所以,請別再對我們大唱新聞自由的高調,台灣人不是那麼好騙和好愚弄的! 〈註:相關新聞請參閱: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52758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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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