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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7 17:43:05瀏覽2174|回應7|推薦44 | |
引用文章:線上寫作的哲學(六)
對於格主可以刪除回應和留言﹐我是覺得還好。 有時也會感覺自己的有些回應或留言會被刪除﹐所以我已經學會在留下某些回應或留言時自己也留一份記錄﹐也有時會引用然後發表在自己的網誌。 因為有些回應或留言都是自己用心和花時間寫下的﹐有些則還有被存證的必要(有些人常有淹滅證據的傾向﹐有些就我所瞭解﹐則是心胸狹窄)。 之前有位網友就因為被我指出她的錯謬﹐剛開始還想假裝大方和能容建言(一開始就是她用悄悄話來邀請網友去看她的文章﹐並且希望大家指教)﹐後來因為她的回覆當中有更多的錯謬﹐我同樣有話直說﹐結果對方就再也裝不下去了﹐就刪除了我的回應並通知我﹐但卻說了一些掩飾的藉口。 但因為我已經從對方的言談中有些瞭解了她的為人﹐所以早已將我的回應存底﹐因此就在她刪除了我的回應後﹐引用了她的文章﹐然後將我之前在她網誌的回應發表在自己的網誌。 結果這次對方連通知都沒有﹐就將我的引用連結刪除了…
其實也好。 有時從一些事﹐我們可以看清一些人的個性和為人﹐因此這個網友﹐我之後再也不花時間在她身上與她來往和看她所謂的“文章”了。 所以﹐對於格主可以刪除回應和留言﹐我是覺得還好﹐而且覺得有其必要性﹐因為如果不是這樣﹐一些廣告留言﹐恐怕就會在自己的網誌堆積如山了。只要養成留底或存證的習慣﹐這樣的困擾就會減少了。 我反而覺得回應者可以刪除他們在他人網誌的回應是比較大的問題(但卻無法刪除在他人訪客簿的留言)﹐尤其現在回覆回應的方式是在回應者的回應之下﹐一旦回應者將回應刪除﹐給相關回應者的相關回覆﹐也會同樣被刪除。 這也成為很多蓄意挑釁、攻擊和譭謗者淹滅證據的方法﹐除了存證之外﹐別無他法。 因此還真的是很希望聯網可以取消回應者可以刪除回應的功能﹐讓回應和留言一樣﹐只有格主可以刪除。 (如果回應者需要修改或更正回應﹐大可以另寫一個新的或是更正的回應﹐然後請格主將之前的回應刪除即可。)
引用文章:線上寫作的哲學(七)
有些作者只顧寫自己的﹐完全不在乎讀者﹔有些作者只寫讀者想看的﹐完全不寫別的。但少數能寫、願意寫又能兼顧讀者喜好和自己想法的作者﹐有些還是會稍微偏向照顧讀者的喜好﹐所以很多時候都要變著花樣﹐好讓讀者能閱讀得開心﹐但這樣卻是很辛苦的。 雖然我知道很多作者是甘之如飴的﹐但讀者五花八門、各樣的人都有﹐素質、特質也都不盡相同﹐要討好讀者﹐有時是吃力不討好的﹐或許可以不用把讀者的喜好看得太重。
至於留言數﹐並不是用來評斷作者或作品水準的標竿﹐只能說是顯示作者個性或人緣的一個參考﹐因為有些作者雖然作品一級棒﹐但個性卻讓人覺得嚴肅或是難以親近(有時是讀者自己的誤解)﹔有些作者雖然作品一般﹐但也許個性活潑、幽默或是交遊廣闊(也有些是到處推薦和留言﹐根本不在乎作者是誰、作品寫些甚麼)﹐因此留言者眾﹐很多網友常會上門哈啦打屁。 而有時讀者很少留言﹐還有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為了藏拙﹐尤其作者如果還是一個很會寫的人。另外也有可能是因為沒甚麼想說的﹐所以就沒有留言﹐就這麼簡單。 當然還有一種很明顯的現象﹐就是身分、地位、名氣高的網友﹐人氣、瀏覽率和留言數也高﹐原因為何﹐不用多說﹐這早就是一種普遍的社會和網路現象了。
所以﹐我還是覺得「質永遠重於量」(無論是作者還是讀者、是作品還是留言)﹐而作者和讀者的真心﹐也是永遠重於其他(諸如男女關係或任何的虛榮和好處)。 我就寧願只有一些網友來瀏覽和留言﹐但卻是真心喜歡我和我的作品﹐勝於一堆瀏覽和留言的﹐但卻是對我別有所圖(也許是把我當成網戀的對象﹐或是為了得到我的推薦或其他甚麼的而來)。 也因此﹐對於逢年過節的祝賀甚至三不五時來請安﹐我已經很沒感覺了。當然無可否認當中有很多是真心的﹐但我已經不會再用這樣的標準來判斷網友是不是真心的﹐因為我已經看了太多平常在口頭上稱兄道弟、不時來問安的人在緊要或利益關頭以怨報德、反咬自己一口﹐所以﹐今天的我﹐對於那些表面和形式上的很多事﹐我已經不重視了。 最重要的﹐還是網友的真心對待和真心的喜歡自己的作品﹐以及質重於量的堅持。
只要回到最初、找回初衷﹐很多事其實可以很簡單。 生命如是﹐寫作亦如是。
P.S. 至於推薦﹐我同樣覺得不用看得太重﹐無論是推薦還是被推薦﹐因為它本來就是單純給讀者推薦或鼓勵作者的一個機制﹐並沒有規定被推薦者一定要回推薦(會這麼想的人都是自己給自己壓力而已)。 只要是寫得好、用心寫的﹐都是值得被推薦的﹐甚至要以推薦作為向作者或網路好友打招呼的方式﹐也無可厚非﹐但卻絕不應變成「以推薦換推薦」的“商業行為”(一種交易﹐有點類似「以物易物」)。 任何的商業行為或交易﹐包括以物易物﹐都必須以「兩廂情願」為基礎。但我並沒有在販賣我的推薦﹐也沒有想要購買誰的推薦。 曾經就有遇過一些網友﹐因為我沒有在他們來推薦我的文章或網誌後去推薦他們的文章或網誌(所謂的“回禮”)﹐過不了一陣子﹐就會看到這些常來推薦文章的網友在我網誌消失了身影。但我也樂得輕鬆﹐並且慶幸我不用將我寶貴的時間和精力浪費在他們身上 —— 認清一個人也是一種收獲 所以﹐如果有任何人想「以推薦換推薦」﹐或許他們可以在別人身上或他處找到“買主”﹐但卻絕不是我和我的網誌。 因此﹐要對那些意圖“販賣”或“購買”推薦的網友們說聲抱歉了。
引用文章:線上寫作的哲學(八)
我一直認為隱私是我很重視的東西﹐不止是在網上﹐還包括現實當中﹐尤其是自己經歷多了也看多了周遭人的遭遇和新聞上的報導之後。即使是在從事廣播工作時(算是半個公眾人物)﹐我也非常重視自己的隱私。 所以無論是照片還是姓名﹐我都不會隨便公開﹐以免後患無窮。 但我的確有看過一些網路騙子盜用美女或帥哥的照片然後以此來欺騙網友的感情或金錢的﹐所以不可不慎。
至於公開學歷和電郵信箱等﹐我就覺得倒還好﹐因為一來沒有甚麼好驕傲的﹐二來公開這些資料﹐還不至於使我的隱私權被侵犯或在現實生活當中被人騷擾﹐所以就還好。 而且我也的確看過許多會寫文章或能幹卻沒有品德的人(有才無品)﹐無論是在網路上還是現實生活當中。可是許多沒有學歷、身家、地位…的小人物﹐卻是做了許多偉大的事的大人物﹐就如踩三輪車的白芳禮老爺爺和最近的台灣之光陳樹菊女士﹐因此﹐和這些看似小人物的大人物相比﹐學歷、身家、地位…算甚麼? (相關報導請看 人間天使白芳禮爺爺 及 人間天使‧好人好事。) 所以有時即使對於一些網友寫的文章或課題(類似小說或政治性議題)沒有興趣﹐我依然會推薦﹐因為我不止看文章﹐我更看人﹐尤其我一向認為品德比才能重要、網友的真心比文章重要。 但對於公開電郵信箱﹐的確還是有一些雖小卻需注意的細節。 像我在網誌公開的電郵信箱﹐就是我供聽眾或讀者來信和公事用的﹐我供親人朋友來信的電郵信箱則是另一個。另外也很重要的﹐就是電腦要裝設防毒軟體和常常掃毒﹐以及不要隨便開啟不明的電郵等等。而以上這些﹐都是一些網路常識。而且﹐的確﹐有很多事粗心不得。
只是關於轉貼或盜文的問題﹐有時用網路搜尋引擎也未必有用﹐因為有些剽竊者雖然是全文照抄﹐但有些更無恥和狡猾的剽竊者卻是用「改寫」然後「將別人的文章變成自己」(署上自己的名)的方法﹐使得搜尋引擎也搜尋不到﹐聯網這裡就曾出現過這樣的無恥剽竊者。 所以﹐也難怪有人會說﹐要防止自己的文章在網上被剽竊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放上網。其他如個人的照片等﹐也是如此﹐因為就算設定密碼和只限自己看到﹐也有可能會因為網站管理的漏洞或被破解而曝了光。
因此﹐無論是隱私、留言、推薦還是轉貼﹐總的來說﹐就是「尊重他人」和「小心為上」。 但自己要不要尊重他人﹐自己可以控制﹐可是別人要不要尊重自己﹐則是別人的選擇﹐不是自己能夠控制的。 所以﹐在網上行走(有點「在江湖上行走」的意味)﹐說到底﹐「小心為上」會比「尊重他人」更重要﹔處不來、有問題的﹐只能疏遠和保持距離﹐才能免遭禍患。 說起來﹐其實在現實生活當中﹐何嘗不是如此?
至於筆戰﹐我是覺得還好﹐因為筆戰也是可以戰得很有禮和理性的﹐既尊重別人也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尤其一種米養百種人﹐每個人往往都有不同的意見﹐並且無關對錯(除非是黑白、善惡的對歭)﹐所以對於筆戰﹐只要雙方遵守發言禮節和尊重他人﹐我倒是覺得無可厚非。 像現在世界足球賽正在進行中﹐如果有網友因為支持不同的隊伍而發生筆戰﹐那就是表達自己不同的意見或好惡﹐都是可以接受的﹐雖然我自己不看世界足球賽也覺得因為它而發生的爭執令我不解。 但如果是教訓匪類和網蟲﹐那就另當別論了﹐並不屬於「筆戰」的範圍﹐因為「筆戰」指的是「平等的雙方表達自己不同的意見」﹐但揭發罪惡或是教訓匪類和網蟲﹐卻是「不對等的善惡、人“畜”兩方的戰爭」﹐已經不是「筆戰」可以形容和概括的。
至於甚麼樣的叫「人類」、甚麼樣的叫「畜類」﹐以下一些例子可供大家參考 —— 「人類」是有時雖然會不小心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用了別人的照片、圖片或文章﹐但在當事人告知之後﹐一定會道歉並取下或是註明作者和出處﹔「畜類」則是依然故我﹐甚至還大言不慚的說是“自己的”﹐並且不斷想方設法的偷偷抄襲和盜用﹐毫無歉意和悔改之心。 「人類」是有時雖然會在言語上起衝突或爭執﹐但只要說清楚和彼此退讓﹐大家還是可以繼續當朋友和分享意見﹔「畜類」則是見不得人好和唯恐天下不亂﹐常會因為妒忌他人、懷恨在心或挾怨報復而不斷惡意的攻擊和譭謗人。 「人類」是有時雖然會不小心做錯事﹐但絕對有錯就認、有過就改﹔「畜類」則是不止死不認錯、死不悔改之外﹐還會變本加厲的作惡、攻擊和譭謗人﹐不然就是假裝道歉和悔改﹐但骨子裡卻是繼續謊言連篇、滿懷惡意、一肚子壞水和陰險的計謀。
所以﹐教訓匪類和網蟲(包括好色的豬哥)的事我常常做﹐但筆戰我就興趣缺缺﹐因為覺得要說服別人同意我的意見或好惡﹐有時是很沒有必要的事﹐事實是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不同於他人的意見或好惡(但是非對錯卻一定要分清楚)﹐更別提如果還因此弄到好友反目成仇或和網友結怨﹐那更是划不來﹔我們生命中美好的人事物如果已經很少了﹐就更沒有必要讓自己因此失去更多甚至失去無法替代的。 而且我一向覺得話不投機半句多﹐只要我表達了我的意見、說了我想說或該說的﹐我就不想再多說了﹐即使是對於是非對錯的議題有時也會如此﹐因為願意接受的人自然會接受﹐不願意接受的人﹐多說不止無益﹐有時還會導致許多不必要的爭執。除非對方希望多瞭解一些、願意多問多聽﹐那我當然也會願意多說、多分享一些。 至於筆戰和揭惡文章的推薦與否﹐我要就是都不推薦(不瞭解情況和事情的真相或是覺得雙方面都不對時)﹐要就是都推薦(覺得雙方都是善的或說得有理時)﹐不然就是會選擇我同意、支持和認為是善以及有理的那一方推薦。
只是我到目前為止﹐還不曾用完過每天的100個推薦額﹐至多也只用了30個左右(包括一些可能有看但沒有看完或沒甚麼興趣的題材)﹐有時一天甚至只用了幾個。 雖然一些網友可能覺得聯網的推薦機制帶來不少問題﹐但我個人還是覺得推薦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義。像我在閱讀之後有時沒有甚麼想說或是不知道要說甚麼﹐就用推薦來表達我的讚賞、支持或鼓勵﹐或是用它來告訴網路好友「我來過了」﹐都是很好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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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