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了解清楚事情﹐再來說話或下判斷」﹐這是更基本的做人道理。
我絕對寬恕和原諒﹐但絕不姑息和縱容﹔認為被譭謗者是譭謗者的人﹐才可笑﹔
我如果「說賊是賊」﹐並不是「不寬恕或修養差」﹐而是「說實話、做對的事」。
從許多網友的反應和處事的態度﹐我終於知道:阿扁會成為今日台灣的禍害﹐不是沒有原因的﹐它絕對不是一天造成的﹐而且是因為有願捱的人…
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人﹐當然可以說得輕鬆﹐也的確可以事不關己﹐但如果因此要當事人也不說不做甚麼﹐甚至認為去說去做甚麼就是錯的﹐就很可笑了!(像鴨姐和catling﹐也是在她們也身陷其中時﹐才明白那是怎麼回事。)
我因為發生的一些事﹐認清了許多人﹐所以﹐如果能再認清多幾個﹐也不是壞事。
晨曦小姐的為人我了解﹐所以即使她有許多事並不清楚﹐但她本來就幾乎不問世事﹐而且是好意﹐所以她對我說以下的話﹐我可以接受﹐但我有我的決定。
至於那個甚麼大毛和二毛﹐就真的是自取其辱、自曝其短了!
從他(們)的例子﹐大家也可以知道:我不主動與人為敵或惹事﹐但我也不怕事。
他(們)既然說他(們)已經離開聯網而且是不干其事的人﹐都管不住自己﹐要到我的網誌來含血噴人和誣賴我﹐該去對他/她說些話的那些人﹐他(們)卻甚麼都不說﹐甚至反而說那些人好(甚麼人就說甚麼話、做甚麼事﹐所以這些人是自己曝露他們自己是甚麼樣的人)﹐又有甚麼資格說那些還在聯網並且被譭謗、侮辱、恐嚇…的當事人呢?先管好他們自己﹐才是他們應該做的事吧?
不責備做壞事的人﹐反而說因此去報警的人是破壞和平和安寧的人…
—— 我只能說:用「兩條蟲」作頭像﹐果然“很適合”他(們)!
這樣的一些人離開聯網﹐才是網友之福啊!真有自知之明﹐謝謝了!
P.S.
已不在聯網?不用回覆?—— 和teacat愛用的說辭真像﹐不會是“好朋友”吧? 本尊和被識破的分身已不能用﹐竟然要用到已經久不發文甚至已捨棄的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