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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休一例,擾民壞經濟?還是民眾對勞動文明認知有落差?
2017/01/12 15:48:11瀏覽308|回應0|推薦4

先說一個往事,我於1996年至美商保險公司上班,擔任內勤職,當時就週休二日,而且退職(休)金不是累積至退休才能一次領,中途離職就沒得領(亦即勞退舊制),而是以每五年為區間增加,離職或退休都可以領取。當時人們就常說,外商公司薪資福利比較好,其實薪資沒有比較好(績效獎金另計),但勞動精神與福利確實比較好,尤其是公司治理的平等化,那時對我們的副總、部長也一律稱呼Tony、Alex,對總經理也是禮貌性的稱呼鄭先生而已(他是一位諳華語的美國華僑),從上到下沒在稱呼職稱的。

有一年公司招待績優人員去歐洲十日遊,在法國巴黎適逢下班大塞車(當時有人抨擊全世界大都市只有台北會塞車,我才證實,那是謊話),路上導遊就一直提醒我們,待會兒如果五點還沒到達用餐地點,遊覽車就會停在路邊,因為下班時間到了,司機要下班了,要等下一班司機上班時來接手。當時我們無不嘩然,認為太離譜了吧?不就差個半小時,一點服務精神都沒有,這樣的國家怎會有競爭力(可是人家競爭力卻偏偏比我們強,寧不怪哉)?導遊跟我們解釋,這是他們的法令,如果被抓到了,司機會害公司被罰。我們又異議,誰會在下班塞車時間去抓這個?導遊說,他們整體的法令認知就是這樣,如果下班時間到了,司機把車停在路邊,等下一班司機上班時間到了再來開,公司、司機、旅客、社會,都覺得那是自然不過的事,【因為那是司機的權益,我們怎麼可以將自己的方便,建立在犧牲別人的權益上?(註)】。當時我們都覺得這樣的國家很野蠻,怎麼會是文明國家?(那時作文不是都寫,外國是蠻夷之邦,中華民族才是禮儀之邦?)

九○年代起,台灣適逢解嚴後政治與社會革新時期,許多勞工也開始組工會要爭取自己的勞動權益和尊嚴(別忘了「尊嚴」這兩個字,和我剛剛提到美商公司不稱呼職階的例子),可是我發現,組工會的反對力量,一部分來自資方和勞工的高幹,一部分卻是來自中低階勞工本身!因為,在一個專制的政治體制裡,勞動體制也被專制化,人民跟勞工被奴役差遣慣了,很多勞工總是認為,政府跟老闆養我們,給我們飯吃,給我們尾牙摸彩,我們要感恩,怎還要造反,搞到大家最後都覆巢之下無完卵!

我1996年任職美商公司,可見台灣勞動法令落後文明國家至少二十年!但二十年後,很多勞工還是反對勞改團體為他們爭取福利(不過,最後他們都還是享受了勞改後的好處),這種國民對世界勞動文明認知的落差,一方面來自台灣人的誠實和人情味,譬如,他們會認為,休例日加班一個小時,卻要得到四個小時或八個小時的加班費,我自己都良心不安;老闆晚上請我們吃尾牙,雖是「強迫參加」,但也是好意,怎還好意思跟老闆拿加班費?但一部分乃基於被威權統治成性的民族性,所以視被差遣為常態。其實法令這樣規定,無非是要以「懲罰性的加價」來遏制並補償資方任意差遣員工的作為,而一個老闆動不動就以這樣會增加成本而威脅要離家出走,其實也只是秤斤論兩的生意人,根本不夠資格稱為企業家。

如果說台灣經濟有問題,始終無法產業升級,與其說是人力成本高,不如說是生意人太多,企業家太少!支持勞動文明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

註:文明國家認為,我們不可以犧牲別人的權益來造就大家的方便,所以視抗議、罷工造成的不便為常態,相互諒解支持,最後大家都得到最大的利益;威權國家認為,個人應該犧牲權益來造就大家的方便,所以視抗議、罷工為病態,因而反對撻伐,但最後利益卻只歸少數階級所有。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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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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