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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受傷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2012/02/01 22:00:38瀏覽462654|回應144|推薦36

(本文節錄自【如何處理車禍糾紛?】一書,法蘭客)

【大綱】


一、   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一)醫療費用

(二)生活上增加的必要支出費用

(三)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賠償

1.勞動能力的減少程度

2.勞動年數

3.被害人的所得

(四)停薪、停業的賠償

二、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車禍受傷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前言】

以車禍受傷為例,不論被害人所受的傷是一般普通的體傷 (例如:擦傷、挫傷、撕裂傷或單純骨折等情形),或是刑法所謂的重傷害(例如:失明、失聰、截肢等情形)時,被害人依法可以請求哪些賠償?本文說明如下:

一、   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一)醫療費用

車禍造成被害人受傷所支付的醫療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住院(病房
)費、手術費、藥品費、檢驗費、掛號費、診斷費、診斷證明書費
、復健費……等等。至於賠償的範圍則是以醫療上所必要的為限。
注意:
經由健保給付之醫療費用,被害人不能再列入損害賠償的項目中,
請求加害人給付;但加害人也並不會因此而免除其因車禍所應負的
責任,這個時候,被害人原可請求賠償的權利,是由中央健保局與
加害人有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辦理或代位向加害人求償,所以加害人是
未必能免責的。

(二)生活上增加的必要支出費用

車禍往往也造成被害人生活上的種種不便與負擔,這些額外的支付費用也可以向加害人請求賠償,這些項目包括(但不限於)看護費、醫療輔具(例如:拐杖、輪椅)、裝置義肢或義眼等費用、往返醫院就(回)診之交通費(代步費)……等等。

被害人受傷的情形是否已達需請看護的程度,要如何判斷?

一般都是從被害人受傷的部位、傷勢的輕重及行動力是否影響日常生活已達難以自理的地步等情形加以綜合判斷。

因車禍受傷而由親人照料看護時,可否請求賠償看護費?

可以。被害人因車禍受傷而由親人照料看護時,雖然沒有額外支出看護費用,但法院實務上(97年訴字第57號判決參照)認為被害人此時也可以向加害人請求這部分的賠償。

實務上也肯認被害人如果因受傷而必須請人看家、煮飯,或是家中有小孩需要有人代為照護時,因此衍生的僱工費或褓姆費也是屬於此類得向加害人求償的項目。

(三)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賠償

由於車禍可能造成被害人身體或健康的永久性或局部性的傷害,在計算這個部分的賠償數額時,實務上,通常依據下列三種判斷標準來計算:

1.勞動能力的減少程度

勞動能力全部喪失時,例如所謂的全殘,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比較容易確定;但在勞動能力一部喪失的情況下,賠償數額的計算就比較麻煩,現在法院實務上大都是綜合醫院專門醫師的診斷結果(註1)並配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4條之1第1項規定訂頒的「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所區分的失能等級(註2)據以認定。

註1開具診斷書的醫療機構層級,則應視失能等級之具體情況,分由地區教學醫院、評鑑合格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

註2:失能等級共分為15等級,第1等級最嚴重,第15等級最輕微。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及附表,因篇幅所限,請讀者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官方網站進一步查詢。

勞工保險條例第54之1條(第1項)

前二條失能種類、狀態、等級、給付額度、開具診斷書醫療機構層級及審核基準等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勞動年數

勞動年數講的是一個人踏出社會就業或開始從事工作的時間。

要如何計算勞動年數?

(1)已成年的車禍被害人:通常是從受傷之時起算。

(2)未成年的車禍被害人:

因通常還沒出社會工作,要從何時起算勞動年數?實務上,有從18歲起算;也有從「將來可能」就業的歲數起算。

勞動年數要算到幾歲?

這也沒有定論,實務上勞動年數從計算到50歲到計算到65歲的案例都有。

所以計算勞動年數時,可能就要考量到被害人的年齡、職業、健康等具體因素來判斷決定了。

3.被害人的所得

(1)有固定工作收入者:比較容易計算,可依薪水條、所得扣繳憑單或薪資入帳之存摺判斷。

(2)失(待)業者

因無工作收入可資判斷,法院實務(59年台上字第1713號判決參照)認為被害人在身體健全的前提下,本有謀職就業的機會,倘因車禍受傷而不能工作,當然可以請求因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損害賠償,只是在求償的判斷基準上,也是要考量被害人的年齡、健康狀況、失業前的工作所得等具體因素來認定。

(3)未成年人、家庭主婦、老殘、退休者

計算此類被害人之所得,要考量許多現實具體的因素,無法在此一一詳述,如果車禍當事人對於這部分的賠償金額有爭議的話,恐怕也只能透過法院依個案具體情況來判斷了。

(四)停薪、停業的賠償

民法第216

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此處指被害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例如,沒有薪資收入,這就是「所失利益」,依法可向加害人請求賠償;又例如計程車司機因車禍造成計程車受損,假設計程車送進保養廠維修三天,計程車司機這三天未能營業的損失也可以向加害人求償。

註:被害人因車禍受傷無法工作的休養期間,通常須以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為據,例如診斷證明書記載:宜在家休養一個月。那麼向加害人請求的新資損失就是一個月。

二、   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法律上稱為精神慰撫金,指得是被害人在精神上或肉體上所受的痛苦磨難而言。精神或肉體上痛苦的程度,難以量化,通常須依個案具體情況來判斷。

比方說,車禍造成皮肉擦傷、挫傷所受的精神或肉體上的痛苦通常比車禍造成身體多處骨折的傷者為輕;又或者車禍在腿上留下一道五公分的疤痕所受的精神或肉體上的痛苦通常較臉上留下一道五公分疤痕的傷者為輕。

至於被害人所受的精神或肉體上的痛苦,在賠償數額上也沒有一定的標準,也要依個案具體的情況加以判斷。通常法院會考量被害人年齡、身分、職業、收入、加害人與被害人間過失(肇責)比例及其他各種因素以酌定相當的金額。

民法第195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
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
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
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

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車禍與強制險理賠的關係(一)

 車禍與強制險理賠的關係(二)

法蘭客著作

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法律保護誰?

出車禍了!然後咧?   2017年8月出版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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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6078389
 引用者清單(1)  
2014/10/01 06:13 【udn】 這有其他商品!小型 護腕 護肘 打擊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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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2014/04/27 22:18

我昨天晚上騎機車按照速限行駛

沒逆向

通過小巷子時

對方銀色休旅車突然從旁邊靜止狀態切入車道

因為太突然所以我煞車不及撞上他

我車子全毀

本人去醫院診斷是挫傷 差商

重點是對方下車後

我馬上拍照現場

後來她說要私下解決

說他是附近畫室的人

叫我不要報案

之後他把我的車牽到旁邊

留下手機說叫我去車行估價他會賠償

就走了

事後我覺得不對勁

馬上報警

之後警察來了

打給他

她說她人在高速公路上

後來交警來了

打給他問車牌

他胸說他又沒錯

之後掛交警電話

因為我小商

警察初步是建議我先去估價

然後報數字賠償

看對方要不要陪

事後回到家

我打電話去給對方

通話中

我打了一小時

之後我傳簡訊

說不是要私下解決

怎麼不接我電話

如果你再不接納我就只好找我警察朋友幫忙處理囉(因為他本來是希望我們私下和解)

今天早上他傳簡訊過來

就是說教

然後說布要以為我不知道你沒帶駕照(我明明有代= =)

然後說什麼幫你上了一課還要賠償嗎

後來我回他

好那我就採取司法途徑

他回說你懂什麼是司法程序?

然後說他在司法部問我要不要去泡茶(我心裡想你昨天不是說你在畫室....)

還說我注意語氣!?

然後布要不懂莊董

要懂進退

我詢問過家人跟警察

它們是說我等明天中午車行估出來

報價

他不賠償我們在討論

我想問一下

1.他簡訊這樣算控嚇嗎??

2.另外我除了要報車行跟醫藥費之外

可以跟他要什麼精神慰撫金嗎

要怎麼開呢

想請各位幫忙解惑><

P.S

當時他在警察前來就走了

幸運的是

我去警局

剛好那巷子有監視器

一清二楚

他沒打方向燈

擅自移動現場

梅等警察來就走

請問我該怎麼做??

(canomvp24@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5-16 22:00 回覆:

留言敬悉:

本件車禍若如你所言,對方至少該負大部分,甚至全部的責任,且又有監視影像紀錄可資佐證,應該可依法求償,以維護自身權益。

至於你提問的幾點問題,在此敬覆如下:

1.他簡訊這樣算恐嚇嗎??

這部分~看不出來?為免節外生枝,浪費司法資源,建議仍朝車禍求償方向解決為上。

2.另外我除了要報車行跟醫藥費之外,可以跟他要什麼精神慰撫金嗎?

既然你有受傷,本篇文章中就已提及你可請求的項目,也包括這部分的金額在內,至於金額多少,並無一定,考參酌實際財損金額的一到兩倍內計算為原則。

求償程序則是透過調解,若調解不成,請把握車禍日起算六個月內,向車禍發生地派出所提告過失傷害。

以上說明,請參酌。

本人前因公務繁忙,部落格休格月餘迄今,回覆晚~ 請見諒!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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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9 14:18

你好 3個月前我是直行機車被迴轉汽車撞上,我手腕骨折.

初步分析研判表載明

對方: (一)迴車前未至注意來往車輛(第49條第1項第05款)(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

我方: 肇事後未先標繪車輛位置移動車輛.

(1)請問肇事比例各有多少?

(2)我有兩個工作勞保一是公司投保(有薪資明細表)另一投保職業公會因無一定雇主(無薪資明細 扣繳憑單)可否以公會投保金額向對方求償工作損失?

(3)目前骨折已癒合,關節不能活動自如,還會痛醫生說要復健,擔心不能復原想申請失能給付,但勞保規定治療一年以上才可申請,加上對方和解態度很曖昧,怕過了六個月追訴期.

(4)若診斷證明失能ˋ對方有重傷害刑責嗎?(一年以後?)

敬請指點  謝謝!!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4-22 20:53 回覆:

對方: (一)迴車前未至注意來往車輛(第49條第1項第05款)(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

我方: 肇事後未先標繪車輛位置移動車輛.

(1)請問肇事比例各有多少?

A.準此~理應都是對方的過失所致,你應屬行政義務的違反,非關肇責,最多開張罰單而已。

(2)我有兩個工作勞保一是公司投保(有薪資明細表)另一投保職業公會因無一定雇主(無薪資明細 扣繳憑單)可否以公會投保金額向對方求償工作損失?

A.公會處既無薪資明細,為何不透過有薪資明細的公司處主張工作損失?公會處因無薪資明細,可能最多只能以法定最低薪資來請求,只是這樣一來~會比公司處有薪資明細,會請求到更多的工作損失賠償嗎?

(3)目前骨折已癒合,關節不能活動自如,還會痛醫生說要復健,擔心不能復原想申請失能給付,但勞保規定治療一年以上才可申請,加上對方和解態度很曖昧,怕過了六個月追訴期.

A.對方六個月內不能和妳達成賠償共識,就先提告,俟將來和借或調解有望或取得賠償後,再撤告也不遲。

(4)若診斷證明失能ˋ對方有重傷害刑責嗎?(一年以後?)

A.失能有十幾個等級,要看是否達重度等級而定,重傷害是有一定的定義,但通常不必等到一年後才能認定吧?這部分請你請教醫生唄!

實務上,至少我還沒碰過一年以後才能認定是否重傷害的個案。

以上說明~請參酌。

另本人因公務繁忙~休格中,未必每天上網回覆問題,諒察!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4/19 12:42
https://cas.udn.com/cas/activateMember?&memId=lodi0329&stuSeqNo=wQWCmxgxMUjeCcnhttps://cas.udn.com/cas/activateMember?&memId=lodi0329&stuSeqNo=wQWCmxgxMUjeCcn

Mango
2014/04/06 20:36
您好
我前天下班途中 我在紅燈轉綠燈剛起步時.我右前方這輛車已經騎到路口一半在沒打方向燈情況下左轉.當時我們車距很近.我是直行車而我來不及反應就發生擦撞.警方已調監視器判對方錯.我這兩天與對方聯絡.對方不打算賠償而且態度不佳.我本身有擦傷與拉傷.車損也很嚴重.我是社會新鮮人.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我想請問一下這種事該怎麼處理?我還能向對方賠償些什麼?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4-18 14:18 回覆:

你提問的問題,我部落格都有文章提供讀者參考~

包括透過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及調解的方式來求償,求償應準備損賠清單,臚列你要求賠償的細項等

但是否能透過法律程序求償,除了對方有無誠意解決問題外,還要看對方有無資力而定,否則走完法律程序,也恐怕只能取得法院核發的債權憑證而已。

不過看來~你的個案應該也不是非常非常地嚴重,大概是需要時間彼此磨合吧!

以上說明,請參酌。


小亭
2014/04/03 10:35
你好,請問 幾個月前,我親戚 載著他父親 在路上 被一台超車到逆向道的車子撞到,造成右腳腳盤骨折碎骨.
我方像對方求償140萬 三次和對方調解 無法與對方達成共識(他們出60萬)
我方要提出告訴 請問我門勝訴機率高嗎?法官會如何判定呢 ?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4-03 14:33 回覆:

只要責任歸屬釐清,錯在對方,就以你們所認為合理的金額去請求法院判賠。

一般車禍的和解或調解不成時,就是提告過失傷害,俟檢察官起訴後,再向法院提出刑附民的賠償訴訟。

本人在樓下的相關說明~請參閱。



2014/03/20 22:05

你好本人日前機車行駛直線道   對方開車支線     閃黃燈  本人有注意到對方車停止     本人直行有先減速

確定對方車是停止應禮讓直線先行    卻在本人接近不道一個車身時  對方突然行駛出來    以致本人煞車及閃避不及  撞上對方左前輪胎   造成本人  飛起雙膝蓋先落地     機車前面全毀     本人無法站起    有警察來現場    我被救護車送院    經檢查  雙膝蓋骨膜   韌帶受傷    臉上下巴  縫3公分線   目前本人在家修養

需每天往返 換藥復鍵   對方有第三責任險    我如何求償     

(youwww777@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4-03 14:31 回覆:

你的問題有約略描述車禍的事實,似乎錯在對方?但你有無過失,請依警方的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判斷。

如何求償?我有許多相關文章提供參考,建議你看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雙方試行和解或調解,調解不成就依法提告過失傷害,俟檢察官起訴後,再提刑附民的賠償,由法院為你判賠對方應付的合理金額。

以上說明,請參酌。


小冷
2014/03/17 16:01

法蘭克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有一天上班途中我騎機車 我算直行車(主線道) 對方開車(支線道) 當時那裡沒紅綠燈 他左轉時 好像沒看到我直接開出來 我往他前輪附近撞上去 我整個人飛過它引擎蓋 倒地昏迷 送醫 醫院說我左腳骨折 右腳十字韌帶斷裂 要開刀插鋼片 鋼釘  一年多沒辦法工作 事後警方跟我說 對方沒依規定禮讓路給我 我的是沒注意前方車況 這樣我要怎跟對方索賠 目前 不知道他汽車有沒有加重保險 加重保險跟沒加重賠償有差嗎?

(s123549202@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3-18 00:28 回覆:

你好~

依你所言~對方應該會成立過失傷害的刑責,但你的部分是否屬於與有過失,則還要再進一步認定。

若有過失,應該也是屬於肇事次因,過失程度較少。

至於如何索賠?建議你們雙方先透過調解會調解看看能否達成賠償共識,否則一般也是被害人透過刑事告訴的方式,俟檢察官起訴被告後,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由法院判決賠償的金額。

以上說明~請參酌。 祝  否極泰來


點點
2014/02/22 17:32

你好!我的狀況是雙方的保險公司及初判表都顯示對方要負全部的責任我並無肇事因素
但對方不肯簽名,他的保險公司也無法理賠我們,他說我們也要全部陪牠他才願意簽然後把這件事情擺著
,導致我的修車費必須先自己出
經過跟律師的討論之後決定要民事訴訟,請問我的起訴狀該怎麼寫 
我可以要求精神撫慰金及那幾天沒有交通工具不能工作之損失嗎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2-22 20:29 回覆:

留言敬悉:

你未提及你是否有受傷的事實?如有受有體傷,自然可以請求精神賠償,且不必走民事訴訟程序,而是提告過失傷害,俟檢察官起訴移送法院後,再向法院對被告提出刑附民的賠償訴訟。

既然你有請律師協助處理,你可以請律師提供你相關賠償的訴狀範例,否則我的部落格也有刑附民的起訴狀範例供參,請自行參考撰狀。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6814574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時間點

http://classic-blog.udn.com/frankbetty/3874302

車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的撰狀範例


陳小樂
2013/12/31 17:23
您好,想請問一下
上星期騎機車出門上班,我是一直騎在靠外面的邊邊車道,剛好有一台貨車開在我旁邊,就在有灣道要轉彎時他沒注意到我,我整個被撞飛出去車子也摔壞了,貨車是越線撞到我的,一開始他不讓我叫警察要拿兩千快給我和解,但是我沒接受直接叫了警察來,但在做筆錄時他一直跟警察說是我在他後面撞他的,警察也聽信他的加上警察一附想快點了事的樣子,也不管當時我嚇壞了直接聽完貨車司機說的就做完筆錄直接叫我簽名,之後貨車司機就說會叫保險公司跟我連絡做賠償,保險公司有跟我連絡叫我去估價,可是估完價後就沒下文了,我就又打電話去問保險公司就說叫我自己先付等肇事結果出來在匯錢給我,我想問這樣的話我會勝訴嘛?我可以直接跟司機作求償直接叫他賠不等保險公司嗎? 因為有個目擊證人可是他車上沒行車紀錄器,但是他當下有幫我拍照,請他作證的話是否能幫上忙呢? 因為現在打給貨車司機他也都裝傻說不知道根本沒誠意處理,求償的金額扣除修車費用醫生費用外是否有精神賠償呢?因為上班上課都不是很方便, 不好意思在麻煩您了謝謝您。(no_forever8139@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1-01 01:54 回覆:

留言敬悉:

你提到被撞飛了出去?那到底有沒有受傷哩?

如果有受傷,對方就有民事及刑事責任,但因車禍才剛發生一個禮拜左右,車禍初判表還沒出來,如果你的傷勢無甚大礙,透過保險公司協傷也可獲得合理賠償的話,目前是不必考慮動用到刑事告訴的手段。

你可以先試行調解看看,到車禍發生地的調解會聲請調解,看對方會否出席或是請保險公司派員出席協調賠償事宜否。看起來對方似乎始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非強制險),所以才會有保險公司主動和你聯絡。

其他後續賠償的問題,還是請你參閱本部落格其他車禍相關文章或本人著作,在此無法一一細述。


王先生
2013/11/04 19:18
版主大人我是24樓的同一個人!忘了說明對方只有保強制險而已!那醫療費用是跟對方求償還是只能跟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求償?(jason731202@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3-11-04 22:22 回覆:

台端前後留言敬悉:

先回答本次留言問題如下:

對方既然只有投保強制險,在強制險的部分~就是有多少車禍受傷取得的醫療單據,就透過強制險來申辦理賠事宜(因為強制險是採無過失主義,只是有些細項有上限的額度)

超過強制險理賠上限或非強制險可得理賠的的部分,再放入和解或調解~甚至是將來的訴訟中與其他賠償項目一起計算,轉而向加害人求償。

至於前一次留言的問題,本人部落格尚有其他相關文章可供參考,也有提供範例,請自行參酌運用。

 

一般和解或調解不成,被害人會到車禍發生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告過失傷害,請你檢具相關車禍資料及診斷證明等文件,把握六個月告訴期前往派出所提告。

 

請求賠償部分,則俟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後,再向法院對被告提起刑附民的賠償之訴,因為這樣可以不用花裁判費。

當然~部落格寫的文章常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跳來跳去的,較無系統,不容易融會貫通,可以花個兩百多塊買本拙作,你對車禍糾紛的處理應該也會比較有概念。

以上說明,請參酌。

 

http://classic-blog.udn.com/frankbetty/6992066

車禍損害賠償清單要如何製作?(車禍損賠清單範例)

 

http://classic-blog.udn.com/frankbetty/6814574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時間點

http://classic-blog.udn.com/frankbetty/3874302

車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的撰狀範例

http://classic-blog.udn.com/frankbetty/3583257

車禍被害人要如何向檢察官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附告訴狀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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