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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當事人住址資料申請書
2013/12/28 16:14:52瀏覽27153|回應13|推薦28

以下是讀者最近的留言

我要強烈推薦   這本書 法律保護誰  車禍問筆錄時   跟一般受害者一樣

以為警察會公正主導一切   所以只留下對方的電話號碼   其他地址資料都以為

可以日後問交通大隊  事後交通大隊以個資法  都說不能提供

好在法蘭客的書   法律保護誰 給了答案  在書的114頁  就提到警政署的函

可以要求警察機關  提供對方相當的 資料  真是感謝法蘭客... 害羞

 

(本文節錄自【如何處理車禍糾紛?】一書,法蘭客)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住址資料申請書

發 生 時 間

00   00    00    00    00 

      

○○市○○區○○路○與○○路口

    

李○○

    

年 月 日

000000

身分證號碼

A1********

聯絡電話

**-****-****

戶籍地址

○○市○○區○○路○段○號○樓

通訊地址

同上

與 當 事 人

      

 V 本人

□受當事人 (  ) 委託(請當事人於下欄親自簽章)

□當事人之利害關係人  (  )  (請出示證明文件)

申 請 用 途

茲因於上列時間、地點發生交通事故,為聲()(鑑定、寄存證信函或聲請調解、假扣押、提起民事訴訟)之需要,請提供 抄寫  閱覽(擇一勾選)他造當事人之住址等資料,以維護法律上之利益。

用途如下:

申請鑑定    寄存證信函     聲請調解

假扣押      提起民事訴訟

依據法條及函文

行政程序法第46條第1項、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

法務部101125日法律字第10100202950號函

申 請 日 期

00      00      00  

   

                     

王○○

  ○○市○○區○○街○巷○號○樓

 

 

此致

                     ○○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隊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李○○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非當事人委託者免填)

處理員警(或業務承辦人)警員○○○    主管核章:隊長○○○

附註:

一、本表可印製一式二聯,一份交申請人,另一份送案卷保存單位併卷備查。

二、有關所申請之他造當事人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不得違法利用於無再使用之必要時,應予銷毀。

 

【解說】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住址資料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是提供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他造當事人地址資料用的表格。

早期有些縣、市警察機關的交通單位會將車禍當事人的聯絡地址記載在【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現在為了因應新修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於是增設了這紙申請書,將當事人「地址」列為單一申請事項,以符法制。

註:《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前身是民國(下同)84年間公布施行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後來為了規範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避免人格權受到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的合理利用,立法院於99526日修正公布全文,並於101101日正式施行。

由於車禍發生後,衍生的賠償問題往往不是三兩天內就能解決,如果當事人彼此互信基礎不足,互動情形也不好的時候,可能一方拼命打電話,另一方卻不願接聽,想要寄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出面解決或是透過調解委員會調解,卻苦無對方的地址時,透過這紙申請書合法取得對方的地址後,至少能提供當事人解決車禍糾紛的契機。茲就本申請書應填寫的內容,說明如下:

1.發生時間、地點:申請人可參考車禍發生當時警方所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來填寫。

2.申請人:請依式填寫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電話及地址。

3.與當事人關係:這一欄區分(1)本人、(2)受當事人委託及(3)當事人之利害關係人三類

4.申請用途本申請書提供的他造當事人地址,僅限於申請車禍鑑定、寄發存證信函或聲請調解、假扣押、提起民事訴訟之用,申請用途可以複選相關選項部分,當事人大多勾選 V 抄寫,再憑取得的地址,進行後續的法律程序。

5.申請日期及他造當事人姓名、住址,則由承辦員警填寫後,作成一式兩份,一份交給申請人,另一份則併卷備查。

據上所述,以後再有警方跟車禍當事人說: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警方不能提供相對人的住址;或是要求當事人自行到調解委員會調解時,請調解會發函給警方,警方才會提供相對人住址等等,這些說詞都不是正確的資訊喔!

相反地~法蘭客認為警方更應主動提醒當事人,將來如果有聲請調解、車禍鑑定或為進行訴訟及假扣押的必要時,可以申請對方的地址,而不是讓當事人在各機關間疲於奔命,無所適從

 

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2015年1月出版‧2刷

其他著作:法律保護誰?

2012年出版,已4刷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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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1020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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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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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1 21:47

你好我只要填妥這張,拿去派出所申請就行了嗎?

還是去交通隊?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3-02 15:33 回覆:
交通隊有提供這份申請書表,所以當事人只要帶著身分證與登記聯單等車禍相關證件資料前往申辦即可。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3-02 15:33 回覆:
去交通隊,不是派出所

雁~《詩詞習作輯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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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立委諸公?唉!江山人才一蟹不如一蟹。限制七十歲老人家開大車,是為了全體國民好。
2013/12/31 22:44

立法院立委諸公?唉!江山人才一蟹不如一蟹
幾都忙著應酬跑攤扯後腿;沒明顯利益的議題懶得管。

連酒駕修法重罰,都七折八扣修成「四不像」。
限制七十歲老人家開大車,是為了全體國民好。

有些國家限制六十五歲老人家開車,包括健檢及限速
那位肇事七十歲阿伯兒孫都已成年,不需要開快車養家吧?

謝謝您客觀建議。 謝謝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1-01 02:02 回覆:

常上You Tube影音網站看車禍影片的人都知道,有所謂的"馬路三寶"。

但我認為國人遵守交通法令的觀念有待加強,才是減少車禍發生的治本之道。

剛過年~謹祝 雁南飛兄  新年快樂!微笑


雁~《詩詞習作輯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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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律為何不硬性禁止年邁老者開車?出了車禍害人害己,循規蹈矩的受害者卻要承受如此傷痛?
2013/12/29 18:37

有一個問題請教:

我女兒的兩位碩士班同學,騎機車遇紅燈規矩停下來。

一位七十歲阿伯開小貨車,突然加速硬闖紅燈撞機車。

兩位準碩士被撞飛,男重傷女嚴重昏迷,後者已往生。

他們的家屬如何向肇事的阿伯求償?阿伯說他非故意,因開車累了打瞌睡猛衝,兩手一攤說家裡沒錢賠?

兩位年輕未來菁英青年就這樣莫名其妙遭到飛來橫禍?

現行法律為何不硬性禁止年邁老者開車?出了車禍害人害己,循規蹈矩的受害者卻要承受如此傷痛?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3-12-31 09:23 回覆:

雁南飛兄~

你說的事,恐已超出我能回答的界限,或許可向立法院的立委諸公建議提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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