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五陽皆陽丙為最,五陰皆陰癸為至。 〈奇摩2008/07/15 15:49〉
2008/03/14 15:38:38瀏覽446|回應0|推薦2

物必自腐,而後蟲生,

佛教必自侮,而後人滅之,

不知檢討自己,只會怪罪別人,

台灣的佛教既不是菩薩道、也不是人道。

而是畜生道!

【城邦舊網址改貼】
《李虛中命書之四‧卷中‧命理探源》〈下〉

【本文合併奇摩文章】
〈奇摩貼文時間 2008/07/15 15:49〉

******************************

******************************

【鍾釋】甲丙戊庚壬是五個陽性的天干,其中丙是陽中之陽;
乙丁己辛癸是五個陰性的天干,其中癸是陰中之陰。

﹝三條魚﹞意思非常明白。

******************************

《輯要》:甲、丙、戊、庚、壬為陽,獨丙火秉陽之精,而為陽中之陽。
乙、丁、己、辛、癸為陰,獨癸水秉陰之精,而為陰中之陰。

《闡微》:丙乃純陽之火,萬物莫不由此而發、得此而斂。
癸乃純陰之水,萬物莫不由此而生、得此而茂。
陽極則陰生,故丙辛化水,陰極則陽生,故戊癸化火,
陰陽相濟,萬物有生生之妙。
夫十干之氣,以先天言之,固一原同出,以後天言之,亦一氣相包。
甲乙一木也,丙丁一火也,戊己一土也,庚辛一金也,壬癸一水也,
即分別所用,不過陽剛陰柔,陽健陰順而已。
竊怪命家作為歌賦,比擬失倫,竟以甲木為棟樑,乙木為花果,
丙作太陽,………,癸為雨露,
相沿已久,牢不可破,用之論命,誠大謬也。
如謂甲為無根死木,乙為有根活木,同是木而分生死,
豈陽木獨稟死氣、陰木獨稟生氣乎?
又謂活木畏水泛,死木不畏水泛,豈活木遇水且漂,枯木遇水反定乎?
論斷諸干,如此之類,不一而足,當盡闢之,以絕將來之謬。

《補註》:十干之性質用別,可意會而不可言傳,從來出之以譬喻。
如甲曰大林,乙曰卉木,丙曰太陽,………,癸曰雨露。
語雖俚俗,理實至精。蓋十干配後天八卦,
丙,太陽之火,光與熱也。聚而成形,則為丁火。
癸,雨露之澤,濕與潤也。化而為氣,則為壬水。
丙丁、離卦也,體陰而用陽。
壬癸、坎卦也,體陽而用陰。
今論其用,故曰丙為最、癸為至也。
甲,陽和之氣,生長之力也。性質發揚,在卦為巽。
見之於物質,為卉木之萌芽,而成乙木,在卦為震。
庚,肅殺之氣,收斂之力也。性質剛健,在卦為乾。
見之於物質,如珠玉之溫潤而為辛金,在卦為兌。
土、艮坤也,戊陽為艮土,兼木火陽燥之氣,崇高固厚。
己陰為坤土,兼金水陰溼之氣,卑濕蓄藏。
八卦金木土各二,而水火各一。
正以後天八卦,水火為主也。
宇宙之間,不論何種原質,不出五行之範圍。
則五行者,實概括一切原質而歸納之也。
五行合為一八卦,循環不息而成歲時,分之則五行各為一卦。
生旺逆順,分主四時。詳見下陰陽順逆節。

***********************************

﹝三條魚﹞徐樂吾講的很清楚,
其他人說的,看不看都可以。

( 創作另類創作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ishfishfish1967&aid=169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