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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0 14:37:13瀏覽1204|回應0|推薦2 | ||||||||||||
教會歷史6. 宗教改革之後 (1600-1700) 思考問題 1. 你覺得一個人信主是因為神的揀選還是人的自由意志? 2. 你對清教徒的印象是什麼? 3. 你有聽過哪些基督教的宗派?你曾參加過哪個宗派? 大綱 聖巴多羅買日大屠殺 亞民念主義 英倫三島的改革 重洗派 天主教的改革 一、聖巴多羅買日大屠殺 1. 預格諾派 加爾文派信徒在法國稱爲預格諾派(Huguenots),在1559年時約有40萬信徒。1560年查理九世登基時,還不滿 11歲,朝政由太后麥第奇的凱瑟琳(Catherine of Medici) 掌控。預格諾派後來取得相當的政治勢力, 在 1562年 開始與天主教發生幾次內戰。凱瑟琳擔心預格諾派的勢力太大,威脅到查理九世的王位,就 在1572 年策畫一場大屠殺,企圖消滅預格諾派的所有信徒。 2. 聖巴多羅買日大屠殺 1572年聖巴多羅買日,許多預格諾派和天主教的貴族齊聚巴黎,參加那瓦爾王亨利(Henry of Navarre) 和查理九世的妹妹瑪格利特(Marguerite)公主的婚禮。那瓦爾王亨利是預格諾派信徒。在8月24日教堂鐘響之 時,開始三天三夜的大屠殺,在巴黎有二千至八千名預格諾派信徒被殺,大屠殺擴散至巴黎市郊及附近城鎮,持續數週之久,估計死亡數目大約從一萬人至七萬人之間不等。這場大屠殺被認為是16世紀最惡名昭彰的一場宗教屠殺,也是法國宗教戰爭的轉捩點,更正教喪失大批菁英,倖存者則趨向極端。後來經過一段時間的鬥爭,那瓦爾王亨利終於在1594年成爲法國國王,是爲亨利四世。爲了獲得法國居多數的天主教徒的接受,他在即位之前,宣佈自己是天主教徒。但他沒忘記他舊日的同道,在1598年頒佈「南特諭令」(Edict of Nantes),宣佈賦予預格諾派公民權,並准許他們自由舉行崇拜。1610年亨利遇刺身亡,戰爭再起。1629年,預格諾派在法國的最後一個據點失陷,於是該派在法國的政治力量完全崩潰,信徒都逃到其他國家及新大陸避難。
3. 奧斯堡和約與韋斯發里亞和約 德國自1555年「奧斯堡和約」之後,有一段的和平時日。但到了1618年,天主教與基督教之間的戰爭又起。經過30年的惡戰,人口從1500萬人減到500萬人,直到1648年簽訂了「韋斯發里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戰爭才結束。此和約的內容與奧斯堡和約相似,只是加上一點:在德國對更正教的容忍,除了路德派,也包括加爾文派。各地的宗教,也是看封侯的信仰而定。
二、亞民念主義 1. 亞民念(Jacobus Arminius, 1560-1609, 或譯亞米念, 亞米紐斯, 阿民念)
荷蘭神學家。在他還小的時候,西班牙人來,毀了他的家鄉,也殺害了他的父母和親友。他被一些有愛心的荷蘭人領養,長大後進入萊登大學受教,在校內表現優異。由於他的天資,阿姆斯特丹市長資助他出國深造。在日內瓦,他贏得加爾文繼承人伯撒的好評。他也前往義大利進修。回國後,亞民念於1588年成為阿姆斯特丹改革宗教會的牧師,在當時被公認是一位博學能幹的牧師。他在1589年受委任,要求他去駁斥一位名叫昆赫特(Koornhert) 反對加爾文預定論的神學家。亞民念在研究了昆赫特的文章,與聖經經文比較,最後在掙扎之中,他對無條件的預定教理表示懷疑,而斷定人有選擇的自由。認為昆赫特是正確的結論。1603年,任教於來頓大學,與一嚴格相信預定論的同事葛馬如(Francis Gomarus)辯論,最後,雖然自認是加爾文信徒的亞民念,卻成了加爾文主義相對的亞民念主義的代表。
2. 加爾文與亞民念主義的比較
3. 亞民念主義的發展 亞民念的教導在荷蘭引起極大的神學爭論。1618-19年荷蘭改革宗政府在多特(Dort)召開一次會議,這是改革宗教會(Reformed Church,或譯歸正教會,即加爾文派教會)有史以來最大的會議,會中一致通過拒絕亞民念的教導,將其定罪,並採納富有加爾文派思想色彩的教會法規。亞民念派隨即遭到放逐,數年後捲土重來,但直到1795年才得到國家正式承認。亞民念主義在英國產生更大的影響,包括安立甘教會和絕大多數分離派的教會中。衛斯理約翰採納了亞民念主義,成為衛斯理循道派的信條。今日,因為亞民念主義的主張有利於福音的傳佈,美國福音派多傾向亞民念主義的觀點。
三、英倫三島的改革 1. 英國教會的改革 英國教會的改革不是由神職人員所領導,而是由國王領導。其導火線是亨利八世的離婚請求。亨利八世(1509-47在位)起初因其父亨利七世要求,為了保持與西班牙的同盟關係,而在登基前娶了寡嫂西班牙公主凱瑟琳。這婚姻原本違反天主教法典,在當時,必須有教宗特許才能消除姻親關係。但是凱瑟琳宣佈她的第一次婚姻並未圓房,認為只需宣佈第一次婚姻無效即可。教皇當時受西班牙掌控,就特准了此婚姻。當時亨利18歲,凱瑟琳24歲。 凱瑟琳王后和亨利八世的婚姻维持了24年,這段期間凱瑟琳王后得到了英格蘭國民的愛戴。但是凱瑟琳只生了一個女兒瑪麗,其他六胎都夭折。亨利八世認為因他娶了兄嫂,才招來這些咒詛,因此請求教皇批准他與皇后凱瑟琳離婚,並讓他另娶凱瑟琳的侍女年輕漂亮的波林(Ann Boleyn),好爲他立後。教皇礙於西班牙的勢力,拖延了好幾年都未批准,因為波林已經懷有身孕,於是亨利決定自行處理此事。1533年他在坎特伯里大主教克藍麥(Thomas Cranmer)的協助下,先宣告他和凱瑟琳的婚姻無效,隨即和波林結婚,生下一個女兒,即日後的伊麗莎白一世,瑪麗從公主一夕之間變成國王的私生女。
1534年亨利命國會通過「最高權威法」,宣佈他及其王位繼承人爲「英國教會在地上唯一最高的元首」。從此英國教會脫離了天主教。但除了改變英國教會在地上的最高元首外,並無其他教義與儀式的改變。亨利及英國人也仍自認爲是正統的天主教徒(亨利曾痛批馬丁路德為異端,而在1521年獲教皇頒授「信仰捍衛者」的尊號),英國教會仍維持由主教治理。亨利死後其子愛德華六世(1547-53在位)繼位。愛德華六世是亨利八世與他第三任妻子西穆爾(Jane Seymour)之子。西穆爾是支持抗議宗的信徒。在坎特伯里大主教克藍麥的指導下,英國教會與天主教漸行漸遠,在教義與禮儀上都有所變革,例如:聖餐時,信徒可以同時領受餅和杯;教堂裏取消圖像等。為了強化改教運動,克藍麥特別從德國請到復原教的領袖們,到牛津及劍橋執教。又因為許多聖職人員仍然照傳統羅馬方式舉行教會儀式,克藍麥在國王特許下,派遣「御用牧師」到各地遊行講道,教導聖職人員,也教導一般百姓。克藍麥也是「公禱書」與「四十二信條」的主要起草人。 愛德華在位僅6年,15歲就死了,由凱瑟琳的女兒瑪麗(1553-58在位)繼位。瑪麗一直都是天主教的支持者。在波林王后的操縱下,她從國王長女的寶座,跌落為國王私生女,甚至被波林強迫當妹妹伊麗莎白的侍女。她痛恨宗教改革。她致力於使英國回復天主教,因此在瑪麗任內,天主教勢力得以捲土重來。瑪麗極力逼迫改革派,在1555一年之中就燒死了75個改革派人士,在她統治期間約燒死了300人,而得到「血腥瑪麗」 (Bloody Mary)之稱號。
瑪麗死後,由波林的女兒伊利沙白(1558-1603在位)繼任。她母親的婚姻既遭羅馬教廷否認,她也就不得不自認爲抗議宗。而她登基時,血腥瑪麗的逼迫,已使得英國的民情更同情抗議宗。1563年英國教會將克藍麥所擬的信條修改,通過了具有抗議宗精神的「三十九信條」,直到今日仍爲英國教會的正式信條。從此天主教徒在英國成了少數。 2. 清教徒(Puritans) 當血腥瑪麗在位年間,英國許多更正教徒逃到日內瓦,歸附了加爾文。當伊利沙白登位後,他們帶著加爾文的觀念回到了英國。他們不能滿足於1563年的《三十九信條》,希望看到英國教會在教義、禮拜儀式、教會結構及道德上徹底的純淨(purify the church),因此他們被稱爲「清教徒」(Puritans)。清教徒渴望看到每個教會都有熱心的、屬靈的、善講道的牧師。他們要求廢除當日流行的牧師禮袍、跪著領聖餐的方式、婚禮中的戒指儀式,以及洗禮時劃十字的記號。 清教徒認為,牧師的禮袍使聖職人員成為特殊階級,無形中聯想到天主教祭司的權威。跪著領聖餐的方式,令人聯想到天主教的化質說,敬拜臨在聖餐的基督身體。婚禮中的戒指儀式,則代表天主教以婚禮為七聖禮之一的看法。洗禮時劃十字的記號,對清教徒而言,純屬天主教的迷信。因此,他們迫切希望教會把這些「天主教的舊酵」都掃除乾淨。不久,他們又進一步要求在每一個教會中選出長老來,負起教會懲治的工作。他們也盼望廢除主教制,由百姓選出他們自己的牧師,而且所有牧師地位平等。這項要求,是要使教會行政制度由「主教制」變成「長老制」。雖然清教徒反對英國教會的主教制及許多儀式、條文,但他們絕不脫離教會。他們仍願留在教會中,從內部加以改革,以便照加爾文日內瓦教會的模式,塑造英國教會。 3. 分離派(Separatists) 分離派信徒則認為,從內部改革英國教會的工作,不是絕望就是一項冗長乏味的事工。因此,他們決定脫離英國教會,故被稱為「分離派」(Separatists)或「不同意者」(Dissenters)。在教會行政制度方面,他們強調每一個教會都是獨立自主的,沒有一個教會可以干涉另一個教會。因此,他們又稱為「公理派」(Congregationalists)或「獨立派」(Independentists)。當時英國有四個宗教派別:羅馬天主教派、安立甘教派(英國國教)、清教派、分離派。安立甘教徒多擁護國王和主教制。清教徒為國會的忠實支持者,欲以長老制取代主教制。分離派則否認主教制和長老制,主張以地方區會為教會行政的真正單位。 4. 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聖經 伊利沙白女王在宗教上採取緩和政策,反對極端的清教主義並加以控制,但她卻沒有殲滅它。她發現,當她和羅馬教廷對立時,她實在需要許多清教徒的支持。1593年伊利沙白和英國教會大主教一起迫使國會通過法律,向清教徒和天主教徒施壓,命令所有分離派認同英國教會,否則便要自動離開英國。許多分離派信徒在受到逼迫期間,紛紛逃到荷蘭。1603年伊利沙白女王逝世,因她未婚無子嗣,英王亨利七世的玄孫 蘇格蘭王 雅各六世就繼位,稱為詹姆士一世(James I),統治了英格蘭和蘇格蘭。他往倫敦上任途中,一群清 教徒呈給他一份「千人請願書」,請求修改英國教會的規條。詹姆士一世於是召開會議討論這些問題,結果 只達成一項重要決議,就是開始翻譯一本新的聖經譯本。雅各委派了54個學者,花五年(1607-1611年) 譯成著名的「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聖經,成為最廣被閱讀的聖經譯本。 1618年詹姆士允許合法的體育活動在主日舉行,並下令要在主日講台上宣布體育動態。但清教徒一向強調主日不可作工,這項諭令使清教徒十分憤怒。清教徒也重視讀經、家庭崇拜、道德純潔,詹姆士強調的事,卻與他們對立。1622年詹姆士又下諭令,指示牧師在講道時應說甚麼和不應說甚麼的話,清教徒相信,牧師必須依靠聖靈自由傳講神的話。那些不能容忍這些限制的人,就離開英國往別處居住。
四、重洗派 有一段時期,改教運動所向披靡,因為有路德狂暴的前鋒沖刺,加上慈運理、加爾文及許多改教者的援助。另一方面,羅馬教會繼續腐化、教皇處事不慎,以致使這個巨大而古老的建築物,從根基開始搖動,甚至幾乎全幢倒塌。然而,突然間,改教運動停頓了下來。有幾個原因使然: - 路德在農民戰爭中的立場。 - 重洗派的影響。 - 抗議宗本身的分裂。 - 「因信稱義」教義的錯誤應用。 1. 重洗派(Anabaptists 重洗派源於瑞士蘇黎世。他們對慈運理和路德的改革不滿意,認爲改革不夠徹底。他們主張,教會應當是由「真心相信福音的人」所組成。他們認為,導致教會墮落,充斥假信徒的原因有二: - 嬰兒洗:造成大批掛名的假信徒。 - 政教合一:使基督教國的公民,自動成為教會的會友。 嬰兒洗禮對當時多數人而言,是牢不可破的觀念,因擔心嬰兒若不受洗,一旦夭折,將無法得救。重洗派認為,聖經裡面找不到為嬰兒施洗的根據;慈運理卻贊成嬰兒洗。最後蘇黎世議會接受慈運理的看法,拒絕重洗派。1525年在一次蘇黎世的聚會中,格列伯(Conrad Grebel)率先為布勞洛克(Blaurock)重新施洗,之後布勞洛克也爲其他人施洗。這使他們被稱爲「重洗派」。重洗派主張政教分離,堅持信仰自由,反對透過法律強制民眾信仰任何宗教。當政教合一時,錯誤的教義不但觸犯教會,同時也觸犯了政府的法律,因此「異端」成為須由政府嚴懲的大罪。重洗派卻認為,教會可以逐出異端,但不應讓政府來治罪。早期重洗派教導信徒:要盡力與世界分開,也不可捲入「動用刀劍」的事,因此他們規定其信徒不可擔任公職,不可當兵,不可起誓,也不可興訟。有些重洗派信徒設立「弟兄社區」,實行凡物公用的生活。 重洗派以驚人的速度發展,遍及瑞士許多縣郡、奧地利、波希米亞、德國南部,直到萊因河谷,抵達荷蘭。重洗派在瑞士被稱為「瑞士弟兄會」;在荷蘭則發展成「門諾會」。重洗派對於現有政治秩序採漠視或敵視的態度,使人認爲他們是革命份子。天主教因重洗派而怪罪路德派,以致路德派也痛恨重洗派。閔斯特(Münster)事件使重洗派的名聲更受重創。一位自認爲先知的馬提斯(John Matthys),帶領一批重洗派信徒攻佔了閔斯特(1533),宣稱新耶路撒冷就要降臨該城,又實行共産,後來甚至實行多妻制。結果該城被包圍攻破(1535),城中居民慘遭屠殺。慈運理派、路德派、加爾文派及天主教,一起發動對重洗派殘忍的逼迫。他們或者被吊死,或者被燒死,更多是被淹死。逼迫他們的人且取笑說,他們喜歡洗就讓他們洗個夠。受害者達數千人之衆。
2. 門諾西門斯(Menno Simons, 1496-1561): 門諾於1524年在自己家鄉弗立斯蘭(在荷蘭一帶)被立為天主教神甫。他在聖經上多下功夫,並研讀早期作者和路德等改教領袖的著作。1536年他脫離羅馬天主教,加入弗立斯蘭重洗派。他在荷蘭及德國各地旅行,每到一處,必將信徒組成教會,藉講道及寫作勸勉他們。不久以後,這批信徒就以「門諾派」取代了重洗派。他們是一些和平、勤奮、興盛、被人尊重的公民。在改教時期到處被拒的重洗派信徒,現在卻是一批被譽為敬虔的基督徒。他們最大的貢獻,是強調政教分離。 3. 亞米胥派(The Amish) 1693年瑞士弟兄派分裂,因為亞們(Jacob Ammann)根據聖經(林前5:11)認為,應當與被革除教籍的人完全分開;但其他人則認為,這點只應用在聖餐上。1693年瑞士弟兄派分裂,因為亞們(Jacob Ammann)根據聖經(林前5:11)認為,應當與被革除教籍的人完全分開;但其他人則認為,這點只應用在聖餐上。瑞士弟兄派分裂以後,亞們的跟從者訂立了嚴格的教會懲戒方案;這方案使他們保持獨特的傳統生活形態,不使用現代科技,並且不與外人通婚,被稱為「亞米胥派」。直到今天,在美國賓州、俄亥俄州、印地安那州、愛阿華州及加拿大安大略省,都可以找到亞米胥派的聚居區。
4. 浸信會 (Baptist Church) 1609年,有一群從英國遷來荷蘭的信徒,成立了第一間浸信會教會,理念和重洗派一樣,都反對嬰兒洗,但當時還是實行澆水禮。隨後有些浸信會成員返回英國,在英國建立浸信會教會,並鼓吹宗教自由和政教分離。其領袖因此被捕入獄,最後死在獄中。但這運動不斷擴展,三十幾年後(1648年),英國的普通浸信會(相信亞民念主義)會友已達一萬五千人。1630年從英國的公理會分裂出來一小群人,他們成立了特別浸信會(相信加爾文主義),實行全浸禮。
五、天主教的改革 抗議宗的改教運動,在天主教內也激起了一些有識之士改革天主教的熱忱。在他們的鼓勵之下,教皇保祿三世在義大利北部的小城天特(Trent)召開大會。會議從1545年到1563年間,間歇的開會。「天特會議」是天主教內部自我改革的里程碑,確認教皇的權威,鞏固了天主教的思想及組織體系,以對抗更正教,對內部的腐敗也加以改善。 這個天主教的內部改革運動,被稱爲「反改教運動」(Counter Reformation),使天主教從腐敗及更正教的打擊中,重新站立起來,並阻止了更正教在歐洲更大的擴張。之後雙方只能在宣教工場上爭長短了。 在反改教運動中,「耶穌會」(Jesuit)的興起,提供了很大的助力。這個在天主教宣教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組織,是羅耀拉(Ignatius Loyola, 1491-1556)所建立的。羅耀拉出身軍旅,他在巴黎大學時,認識了後來到亞洲宣教的沙勿略(Francis Xavier)。兩人志同道合,在1534年組織了耶穌會,旨在領人歸回天主教。耶穌會是一個紀律很強的修會,強調完全服從領袖,願意在任何嚴苛的條件下,接受指派的任務。所以有人稱他們為「神的精兵」、「神的特戰隊」。耶穌會的三大特色是興學、宣教和遏止更正教的散播。他們首先在歐洲興辦許多大學、高中,是現今世界最大的辦學團體之一。台灣的輔仁大學、徐匯中學、光啟社、耕莘文教院,都是耶穌會所創立。該會培養出的學生,除神職人員以外,也大多活躍於西方政界與知識份子階級,著名者有笛卡兒等。現任教宗方濟各,即為耶穌會會士,為首位耶穌會出身的教宗。因著他們的努力,使波蘭、奧地利及德國南部都歸回了天主教。也使好些歐洲地區(如比利時、愛爾蘭)留在天主教中。他們也到北美、南美和亞洲作了許多宣教工作。沙勿略是第一個到日本宣教的天主教宣教士,被稱為是「亞洲使徒」。1583年(明神宗萬曆11年)耶穌會宣教士利瑪竇(Matteo Ricci)抵達中國宣教。他是天主教在中國宣教的開拓者之一,除了傳播天主教教義外,還廣交中國官員和社會名流,傳播西方天文、數學、地理等科學技術知識。他也是第一位閱讀中國文學,並對中國典籍進行鑽研的西方學者。他的著述不僅對中西交流作出了重要貢獻,對日本和朝鮮認識西方文明,也產生了重要影響。 參考資料:聖經簡報站, 蘇文峰「基督教會史」, 賀宗寧「教會歷史」, 祁伯爾「歷史的軌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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