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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歷史11. 中國教會史(1)唐朝-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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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歷史11. 中國教會史(1)唐朝-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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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問題

1. 如果有人對你說基督教是洋教,是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工具,你會如何回應?

大綱

- 唐朝 大秦景教

- 元朝 也里可溫教

- 明清 天主教

- 馬禮遜

- 戴德生

- 不平等條約與宣教士

 

一、 基督教第一度來華 - 大秦(羅馬)景教

1.    最早將福音傳來中國的,是「聶斯托流派」的基督徒。當時約為南北朝的北魏時代(六世紀初),到了唐朝達到巔峰,被稱為「景教」。聶斯托流是428-431年的君士坦丁堡大主教,他反對過度強調基督的神性。他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相連,非相融為一,馬利亞也不能被稱為「上帝的母親」。他被抨擊為主張基督擁有兩個位格,遭「以弗所大公會議」定為異端,但後世獲得平反。其跟隨者被稱為「聶斯托流派」,就是今日的「東方亞述教會」。

2.    唐朝貞觀年間,傳教士阿羅本將景教傳入中國。後來,唐太宗李世民命令在長安城中建寺一所,並允許阿羅本傳教。據“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碑文顯示,太宗在長安城為景教建寺後,高宗李治又繼續在各州建立景寺,乃至有碑文所說“法流十道,寺滿百城”的盛況,傳道人也有數十人。自此,景教在唐朝順利發展了200多年,直到845年唐武宗禁佛教。在此期間,景教受到多位皇帝的特別待遇,許多大臣如房玄齡、高力士、郭子儀等皆奉命招待,與景教發生密切關係。後人認為房玄齡和郭子儀很可能是景教徒。

      景教在中國演化時,大量融合佛教概念,例如《四福音》的作者,均改以「法王」稱呼:馬太是明泰法王、路加是盧珈法王、馬可是摩距辭法王、約翰為瑜罕難法王。此外,教堂叫作「伽藍」(或「寺」)、教士叫作「比丘」(或僧)、大主教叫「大法王」。上帝耶和華的稱呼則取敍利亞文音譯,叫作「皇父阿羅訶」,亦有按照道教術語,以「天尊」稱之;耶穌則以彌賽亞的稱號,喚作「皇子彌施訶」。

     唐武宗滅佛時,景教也受波及,從此衰微。

藏經洞(位於敦煌莫高窟內)所出唐朝景教「基督像」絹畫殘片復原圖,具有佛教色彩

3.    杜甫與景教:杜甫的詩《贈花卿》描寫他聽完景教讚美詩歌之後對詩歌的感慨,也是和景教信徒交往的紀錄。

錦城絲管日紛紛,半入江風半入雲。
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

4.    呂洞賓與景教:一般認為,呂洞賓的原型,就是呂岩(呂秀岩),大約是中唐時代的人,他是大秦景教
流行中國碑的撰文者。道教《太上勅演救刦證道經咒》是道教經典《呂祖全書》中的一篇讚頌,呂祖即為呂岩。近千年以來將其中的四段靈章視作以梵語書寫而成的「咒語」,近年來古敍利亞文的學者認出內容其實是景教的讚美聖詩。

原文
大慈悲,救苦難,唵 哪 唎囉哞哆 嘛娑訶!

大慈悲,救苦難,唵 嗎唎哆 都堵 囉 娑訶!
大慈悲,救苦難,唵 㖿哩哞 蘇唎哆 陀 密娑訶!

譯文
誠哉,基督
(彌賽亞)是從諸天降臨者!

誠哉,神聖主宰護祐此耶穌!
誠哉,讓我們高舉讚美基督(彌賽亞)的形象!

 

二、 基督教第二度來華 - 元朝也里可溫教

1.    也裡可溫是蒙古語,即希伯來文「上帝」(Elohim)的轉音。換言之,也裡可溫就是「上帝教」或「信奉上帝的人」的意思,這是元朝蒙古人對基督徒的總稱。元朝的也裡可溫教包括了聶斯脫略派的景教、及羅馬天主教。十三世紀時,歐洲十字軍東征中亞,適逢蒙古大軍西征中亞,在「敵人的敵人即是朋友」的想法下,以及唐代景教流傳下來關於中國的資料的鼓勵,羅馬教廷於1245年至1253年間向蒙古派出道明會及方濟會宣教士作聯絡工作。1254年,方濟會宣教士吕柏克到達上都進行宣教,但未能成功。

2.    1266年,元世祖忽必烈委託兩位來華經商的意大利商人(馬可波羅的父親和叔父),返回歐洲時向羅馬教廷提議派遣一百名宣教士和科學家前往中國,然而最後只有幾名宣教士和商人自願前往,但他們在途中遭遇戰爭,宣教士折返,只有意大利商人到了中國,其中一個商人的兒子馬可波羅根據途中見聞寫了一本書,就是”馬可波羅遊記”。

馬可波羅

3.    1289年,教廷再派方济各会宣教士孟德高維諾前往東方各汗廷。1293年,孟德高維諾到達元大都拜見忽必烈,並獲准在大都宣教,由是開始了元代基督教在華傳教之歷史,他在大都建造三座教堂,1305年曾為6000人施洗。1328年,孟德高維諾死於中國,當時全中國內有信徒三萬人,可見其盛況。

4.    也里可溫教的信徒大多來自高加索的阿蘭人(元朝稱色目人),他們隨同蒙古人入主中國,在朝廷擔任要職,使得元朝的皇帝對他們多所恩待,除大量捐助外,也允准向佛教徒傳教。但因蒙古人與漢人甚為對立,統治階層的信仰不能廣泛地吸引漢人,因此基督教信仰未能植根中國。

 

 

三、 基督教第三度來華 - 明清 天主教

1.  最早來華的天主教宣教士,是1583年(明神宗萬曆11年)抵華的耶穌會宣教士利瑪竇。他花了十年的時間學中文,通曉中國經典,是第一位閱讀中國文學,並對中國典籍進行鑽研的西方學者。除了傳播天主教教義外,還帶領中國官員信主,如李之藻、楊廷筠、徐光啟、瞿式耜等,傳播西方天文、數學、地理等科學技術知識。他的著述不僅對中西交流作出了重要貢獻,對日本和朝鮮認識西方文明,也產生了重要影響。 

利瑪竇

2.    面對著改教運動所造成教義及信仰上的嚴重衝擊,天主教在十六世紀成立的耶穌會來進行改革。耶穌會除了獎勵學術研究,積極對抗當時反對天主教會的抗議宗之外,又積極發展海外宣教工作。耶穌會創辦人羅耀拉 (Ignatius of Loyola)的跟隨者之一的方濟各·沙勿略(Francis Xavier)在修會設立才十二年後,已嘗試叩開中國的福音大門。1552年,沙勿略組織了一個赴中國的葡萄牙使團想參見明朝皇帝。但使團在馬六甲被長官亞戴德扣留。於是他決心獨自前往中國,同年8月,他把距離中國廣東海岸很近的上川島(屬於台山)作為基地,計劃偷渡入境。但是,答應幫助他們偷渡的中國商人反悔,遲遲不來。 同年12月3日晨,沙勿略因瘧疾病逝於島上,年僅46歲,未能達成進入中國大陸的心願。

沙勿略

3.    湯若望1644-1662年,是明清兩朝交替期。耶穌會士平安地渡過了這一動亂時代,並得到新朝代統治者的重用。年輕的清順治皇帝,對負責整頓曆法的德國籍耶穌會士湯若望特別敬重,稱呼他為“瑪法”(滿洲話︰父親)。順治帝任用湯若望為第一任欽天監監正,南懷仁為其助理。他們依照天主教教廷理論及西洋天文學制定新曆法,主張地圓說,太陽繞地球運轉,地球大、太陽小,楊光先對天主教的強烈反感,寫《摘謬論》、《闢邪論》等文章加以駁斥,並屢次上疏稱湯若望等妄言惑眾、意圖謀反,必須將天主教信徒“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他表示:“寧可使中夏無好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
順治皇帝英年早逝,年僅八歲的康熙即位,政權掌握在鰲拜等保守大臣手中,他們重視楊光先的意見,交由禮、吏二部會審。康熙四年(1665年),議政王等定讞,判決湯若望“凌遲(肢解)”的酷刑,南懷仁流放。史稱“康熙曆獄” 。不料,康熙四年四月初一日在朝廷上正式定案宣判之時,忽然發生強烈地震,保守大臣大驚,改判湯若望“監候斬”(死緩)。此後三天,北京地震不斷,人們不敢進屋做事睡覺,人心惶恐不安。太皇太后出面,令立即釋放湯若望;但同案受牽連的李祖白等五名任職於欽天監的中國官員被冤殺,“曆獄”也未平反。次年,湯若望去世。

湯若望

4.     南懷仁:曆獄後,楊光先被任命為欽天監監副,但他自知天文學學識遠遠不足,於是上疏請辭。結果清廷非但駁回他的辭呈,反將其提升為欽天監監正。1668年,年方十五的康熙皇帝察覺欽天監的曆書有誤,並將欽天監所進的曆書交給南懷仁審訂,南懷仁很快就抓準這個機會抨擊楊光先。因事關國朝天命,康熙帝親自處理。他令朝中的大臣會同楊光先、南懷仁等人在紫禁城午門等處測驗日影,結果證明南懷仁的預測較準。此後,康熙帝便任命南懷仁治理曆法,並恢復了以西法為基礎的《時憲曆》,傳教士以當時歐洲的曆法技術融入中國陰陽合曆框架的農曆也因而流傳至今。南懷仁復指控楊光先當年依附鰲拜,援引吳明烜誣告湯若望謀叛,致使李祖白等無辜被戮。結果楊光先被判決處斬,康熙帝以其年老准其罷官還鄉,死於途中。

南懷仁

5.     禮儀之爭:1700年,中國教會興旺發達,信徒已達三十萬人。耶穌會士了解中國文化,知道孔子不是中國的上帝,孔廟是學者聚會的地方;認為燒香、祭祖不是偶像崇拜,而是對先人的尊崇和紀念。因此他們主張對中國祭孔和祭祖採取包容態度。道明會和方濟會的修士對耶穌會士的這些做法大為不然,於是將此事上報教皇,引起一場 “禮儀之爭”。爭論初期的幾位教皇基本上同意耶穌會士的做法,但反對的言論越來越激烈,也就逐漸使後來的教皇改變了立場。1704年,教皇格來孟十一世禁止耶穌會在中國傳教活動中的變通辦法,同時派多羅主教來中國,希望中國方面對這個文件有所諒解。1705年4月,多羅到達北京,康熙皇帝先是以禮相待,後來見他對自己的意見不肯稍有遷就,就下了逐客令。1706年,康熙皇帝下達一道聖旨,宣布凡傳教士必須持有朝廷準許傳教的印票,並同意使用中國禮儀,才準傳教。耶穌會士將這道聖旨轉呈教皇,希望對1704年的文件有所變通,然而教皇格來孟不僅重申1704年的文件有效,而且發布新的指示,強調說凡是不絕對遵守1704年文件規定的人,將被開除教籍。康熙皇帝沒有得到教皇讓步的任何表示,就於1722年去世。他的繼任者雍正皇帝本來就不贊成基督教,后來因其政敵有基督教的背景,對基督教就更加痛恨,於是下令進一步嚴禁基督教,以至於日後更正教傳教士來華傳教,一切都要從頭開始做起。

6.    馬禮遜(Robert Morrison,1782-1834):最早來華的更正教宣教士,是1807年(清嘉慶12年)抵華的英國人馬禮遜。馬禮遜1782年生於英國,15歲時悔改重生。1807年(25歲)被倫敦宣道會按立,差他往中國宣道。那時他禱告:「求神將我置於困難最多,和從人類眼光中看來,最難成功的佈道區域中。」他在出發前,先學習中文和一些天文及醫學知識,希望效法利瑪竇,藉此順利進入中國。1807年(清嘉慶12年)初馬禮遜自英國啟程前往中國。當時英國東印度公司壟斷倫敦至廣州航線,公司為避免得罪禁止基督教的清朝政府,拒載宣教士。馬禮遜只好先到紐約,再繞過南美洲到美洲西岸,然後轉往廣州,全程花了九個月。當紐約船塢公司職員知道他將前往中國宣教,便以輕蔑的口吻對他說:「馬禮遜,你以為憑你一個人,就可以改變中國過去五千年來,對於偶像的崇拜嗎?」那時馬禮遜回答了一句有名的話:「我不能,但我相信神能。」他以這樣的信心,於1807年9月抵達中國。到了廣州,他卻不能進行傳教,就隱居了一年,苦學中文。那時的中國政府,不准華人教授洋人中文,違者處死,更嚴禁向華人傳福音。英國當局,也攔阻馬禮遜傳道。當時受聘教授他中文的老師,常身懷毒藥,預備一旦被察覺時,即服毒自盡,免得身受酷刑。

1809年馬禮遜獲聘為東印度公司的高級譯員,從此才得合法居留。這時馬禮遜開始將聖經翻譯為中文。1812年(嘉慶17年)清政府再頒禁令:「凡刻印基督教書籍者處死。」因此,馬禮遜的譯經與刊印工作,是冒極大的危險,必須秘密進行。但1813年中文新約聖經終於出版。1814年,馬禮遜和同工米憐(William Milne)在馬來西亞的麻六甲,設立了一座印刷所,印行了第一份以華人為對象的中文雜誌《察世俗每月統記傳》。這份雜誌介紹西方科學、法律和一些新知,也講述聖經和教義,讓中國人對西方文化和聖經的教義有些了解。1818年馬禮遜和米憐在麻六甲創辦「英華書院」,教育華人青年及兒童,並栽培後進的來華宣教士,是華人的第一所洋學堂。1823年(道光3年)馬禮遜所譯的新舊約聖經出版,名為《神天聖書》。這是在中國本土出版的第一本中文聖經,以直譯的方法翻譯,忠於原文,嚴謹貼切,對後來的譯本影響很大。

馬禮遜的第一個果子名叫蔡科,成為首先承認主名的華人基督徒。協助印刷聖經的,有一名刻木版的工人,名叫梁發。他冒著生命的危險,不顧清廷的禁令,成為最早期信徒之一,後來並作了第一位被按立的華人牧師。馬禮遜在華傳道27年,只見到10人受洗歸主,但每一個果子都是誠實堅貞。1834年(道光14年),馬禮遜病逝於廣州,年52歲。 三年後,一位宣教士將梁發所寫的九萬字《勸世良言》,分發給廣州考場的考生,其中一位是屢次落第的洪秀全。後來他加以細讀,加上異夢,遂發展出一套新的宗教,用來倡導太平天國革命,幾乎傾覆了滿清。 

馬禮遜(Robert Morrison,1782-1834)

米憐(William Milne)

《神天聖書》中國本土出版的第一本中文聖經

梁發:第一位被按立的華人牧師

6.    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1832-1905):戴德生生於英國,父親是衛理宗的平信徒宣教師。他年少時一度離棄了父母的基督教信仰,17歲時讀到一本傳教小冊後,決心歸信基督信仰,同年12月決定獻身為宣教士,去中國宣教。接著他加入「開放弟兄會」,學習中文、希臘文、希伯來文和拉丁文,也擔任醫療助理,開始學習過信心生活。 1853年9月,21歲的戴德生受「中國傳教會」派遣,前往中國。翌年(咸豐4年)3月抵達上海,當時太平軍正和清軍在上海激戰。 不久戴德生決定改穿中國衣服,並蓄起辮子,吃中國飯,表明尊重中國文化,與當地人認同,以減少隔閡,消除衝突。當他把這新觀念付諸實踐的時候,在外國人的圈子裏,引起相當大的衝擊。 他在中國待了六年,在上海、汕頭、寧波等地傳道,並娶了妻。

1860年(28歲)他返回英國休息,並充實醫學訓練,為期六年。期間他到處傳遞對中國宣教的負擔,並深刻思考宣教的策略和方向。1860年中英簽訂北京條約,宣教士可以自由到內地傳道。但大部份的西方宣教士,仍然集中在沿海地區,中國內地11個省份未有宣教士踏足。

1865年(33歲)戴德生成立「中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呼召願意到中國內地的宣教士。他們最初的目標,是希望中國每一個省份,都至少有一對宣教士駐點。 內地會後來成為「信心差會」跟世界內地宣教的榜樣。內地會的「信心原則」,就是憑著信心,按照神的呼召,去做要做的工作。經費上有困難的時候,他們不公開向人募款,而讓神感動人來幫助他們的需要。剛成立的內地會對外標榜的是超宗派,十五個傳教士中,分別來自浸信會、循道會、長老會、聖公會。在航行中,戴德生犯了一項嚴重的錯誤。戴德生成立內地會時,在輪船出發之前,他在各地的聚會中,口口聲聲說內地會沒有任何宗派背景,每個宣教士在涉及宗教的特殊教義和原則時,有取捨的自由。在同行的宣教士中,有兩位姐妹——瑪麗•包耶(Mary Bowyer)和珍•麥克琳(Jane McLean)——原屬聖公會,戴德生在蘭花號上,說服他們受浸禮,因為他一直以為受滴水禮是無效的,他認為受浸時必須全人浸在水裡才有效。但是聖公會施行的是滴水禮。戴德生企圖改變聖公會的傳​​統,違背了他先前強調的超宗派立場,這件事引發聖公會宣教士勃然大怒,幾乎毀掉了內地會的前途。 為了糾正這個錯誤,戴德生決定在內地會成立了聖公會分部,後來加入內地會的劍橋七傑中,有三位宣教士後來被擢升為聖公會的主教。

1866年(同治5年),戴德生夫婦帶著四個孩子,率領16名宣教士到達中國杭州,以此為基地,迅速擴展到浙江許多城市,特別是南部的溫州。之後再擴展到江蘇揚州。1868年揚州有人鼓吹驅逐洋教,結果內地會被八千至一萬人包圍。暴民手拿刀棒,投擲磚塊,闖進屋內,搶劫財物,毆打宣教士。有人放火燒屋,牆壁倒塌。戴德生的懷孕妻子,在跳樓逃生時受傷,有人被磚塊擊中臉部,幾乎終身失明。後來英國政府為此派出多艘軍艦到鎮江港外示威,要求清朝政府懲兇、賠償,此事件稱之為「揚州教案」,整件事是以滿清政府公開道歉以及揚州知府被革職結束。事後泰晤士報在社評中抨擊中國內地會,說早期的使徒和宣教士從來不依賴軍艦和武力去宣揚基督的福音;但內地會竟動用槍炮威脅中國內地的城鎮,許多基督徒和至親好友轉而攻擊戴德生,並停止對內地會的奉獻。

20年後(1885年),內地會宣教士達到163名,包括著名的「劍橋七傑」,他們的見證激勵更多人獻身來中國宣教。戴德生經常在歐、美兩大洲奔波,招募宣教士。到了1900年,內地會宣教士人數達到800人,佔全部新教宣教士的三分之一,成為在中國規模最大的一個宣教差會。1900年中國爆發義和團之亂,兩萬多名中國信徒(天主教18,000人,新教5,000人)被殺,內地會有58名宣教士和21個孩童殉難。戴德生身在瑞士,聽到這些消息,內心憂傷,深受刺激。 內地會宣教士雖然橫遭殘殺,卻毫無怨言,不復有往年揚州事件的強烈反應。他們不說一句怨言,更不言及報仇、賠償之類的事。所有內地會的同工,遵照戴德生的規範,吃苦耐勞,甘冒生命危險,一旦受到迫害,不向母國政府投訴。 戴德生去世前(1905年),內地會的宣教士已增至828名,分別來自英國、美國和北歐國家,散布在中國18個省份,北至蒙古,西北到新疆,西南至雲南。信而受浸者達2,500人。1939年以前,內地會同工所施浸的人數已達到20萬人。

1885年的戴德生

戴德生夫婦帶著四個孩子,率領16名宣教士到達中國杭州

中間的老人為戴德生

劍橋七傑

7.    中國傳教士的工作

   佈道:主要形式是街頭宣講、巡迴佈道和散發傳單,由於語言和文化上的差異,傳教士所講的福音很難打動人心。

   教育1818年馬禮遜開辦英華書院;1875年的中國,共有教會學校八百所,主要是小學,學生有三萬人。到了1899年為止,教會學校已發展到1766所,其中已有許多中學,大學也有了五所。1905年,中國廢除科舉考試,幾乎每一間教堂的附近,就必然有一所新式學校,同時也開辦女子學校。1918年,全中國共有教會學校13,000多所,學生超過三十五萬人。

   醫療1820年馬禮遜在澳門設立的中式醫館;1834年,伯駕在廣州行醫,為基督教在華醫療傳教事業的正式開始,他在次年辦起的“博濟醫院”,是中國第一家現代化醫院。到1914年,在中國的教會醫院裡,有外籍男醫生300人,外籍女醫生135人,外籍護士112人,華籍醫生94人,門診治療達213萬人,接受住院治療為12萬7000人。

   社會福利機構1840年德國差會巴陵會在香港開始的孤兒院,1874年北京穆雷希爾盲人院的建成,1887年登州出現的聾啞學校,1891年聖公會傅特醫生在廣東北海倫敦會普仁醫院中附設麻瘋病院,1898年嘉約翰在廣州芳村建立瘋癲病院。

   出版報刊和書籍:中國第一份民辦報紙是馬禮遜、米憐創辦的《察世俗每月統紀傳》;傳教士林樂知(Young J. Allens)主編的《萬國公報》。該報著重介紹西方的最新知識和思潮,並發表鼓吹現代化和政治體制變革,為當時關心國是、憂心大局的各界人士爭相閱讀的報紙,張之洞、曾紀澤和光緒皇帝經常閱讀該報,孫中山的《上李鴻章萬言書》在此首次發表;基督教的出版機構主要是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主持的廣學會,通過編譯西書,介紹西學、鼓吹新政,啟迪民智,在戊戌變法、清末“新政”和民國建立三個歷史階段中都有領導思想新潮流的作用。

8.    不平等條約與宣教士

   當基督新教在第十九世紀傳入中國時,正值中國面臨西方帝國主義國家挾著工業及科技革命帶來的船堅砲利的優勢,以壓倒性的力量爆破中國的大門。面對著強列的入侵,中國被迫一次又一次地讓步,自南京條約始,不斷與西方各國締結多條不平等條約,除了割地賠款、喪失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國家的主權和獨立性已受到嚴重的危害。國人所感受的屈辱感和亡國感是可以想像的。

   宣教與不平等條約締結的關係:

-    宣教士參與了條約的制訂;

-    宣教士參與外交事務與日後的中外談判;

-    宣教士大多肯定列強以武力侵華的作法。

   1842年鴉片戰爭後的《南京條約》:傳教士馬禮遜的兒子馬儒翰擔任英方翻譯。中國開放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和廣州五個通商口岸供洋商來華貿易;洋人取得了不受中國司法管轄的特權(領事裁判權)。

   中美五口通商章程》:傳教士眼科醫生伯駕(Peter Parker)擔任美國公使顧盛的翻譯。准許洋人租賃民房或土地建立醫館、禮拜堂或墳墓,傳教士第一次從不平等條約中取得了傳教權。

   1858年英法聯軍後的《中美天津條約》:傳教士衛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和丁韙良(W. A. P. Martin)擔任翻譯,第29款為傳教保護條款。

   1858年英法聯軍後的《中法天津條約》:第九款寫道︰“凡入內地傳教之人,地方官務必厚待保護。凡中國人愿信奉天主教而循規蹈矩者,毫無查禁,皆免懲治。” 1860年,法國又強迫中國簽訂《中法續約》(《中法北京條約》),第六款︰“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 然而,在該條約的法文本中卻沒有這樣的話,是擔任翻譯的法國傳教士狄拉瑪欺負中國代表不𢤦法文而自己添加。

   教案:憑著傳教保護條款進入中國內地的傳教士慢慢發現,這些條款並未給他們帶來充分的安全保証。這些西方傳教士,被中國人視為傳統秩序和傳統文化的破壞者、毀滅者,因而招致廣大民眾,特別是士紳階層的抗拒。民間反基督教的浪潮洶湧澎湃,迄1900年為止,全中國爆發嚴重民教衝突有400多起,稱為”教案”。最大的民教衝突,當數1900年的“義和團事件”。在這一事件中,傳教士死亡241人,中國教徒死亡達2萬3000多人,教會財產損失無計其數。戴德生領導的中國內地會有58位傳教士被殺,事件平息後,中國內地會卻拒絕了清朝政府對這些殉道者所作的物質賠償。庚子拳亂後,中國人民對基督教的觀感有很大的轉變。原本八國有瓜分中國的提議,但經傳教士積極主張保全中國領土才轉危為安。其後山西浸信會以辛丑合約賠款創辦「山西大學」,美國亦以賠款開辦留美預備學校,即後來的「清華大學」。

 

參考資料:聖經簡報站;蘇文峰「中國教會史」梁家麟「福臨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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