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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的哥倫比亞回憶(19)
2007/12/09 16:29:35瀏覽371|回應0|推薦5

沒有送少年法庭實在只能說是運氣好。

我斷了一根肋骨,右手輕微骨折,手臂也有些砍傷;而李浩平全身十多處複雜性骨折,臉部縫了六十幾針。

李浩平和那些天殺盟的人渣們,一出院全要到法院或少年法庭報到,因為他們在機車裡藏的幾百克安非他命和搖頭丸全部都被警方給搜了出來。

躺在醫院的七天裡,林怡蓉沒有來看我,蓮霧強也不敢來看我。

看來,我是真的沒有朋友了。

訓導主任來探望的時候告訴我的爸媽,我被記了兩支大過一支小過,留校察看,本來要勒令轉學的,但他努力幫我爭取到留校察看。

「你不是壞孩子,但……這種個性真的要改,它會害死你。」主任語重心長的對我說,「你該覺得慶幸,他們拿的只是刀。」

爸爸開車將我接出了醫院,一路回到家中,卻看見林怡蓉喘吁吁的站在我家門口。爸爸說,林怡蓉每天都打電話來關心我的狀況,還說如果我出院一定要第一個跟她講。

所以我才剛出院,爸就打了一通電話。

我看著林怡蓉,有點生氣,也有點尷尬。

「我住院妳都不會來看的喔?」我說。

好半晌,她都只是低著頭,沒有說話。

終於,她還是開了口。

「你打架,你是壞人,」林怡蓉說,眼淚一下子就掉了下來。「主任跟我說,人家…….拿刀子,你還要跟人家打,如果死掉了怎麼辦嘛?」

「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嗎?他們全部都給我打掛了。」我故做堅強的說。

「壞人,你是壞人,你沒藥救了,」林怡蓉哭得抽抽噎噎,「你有一天一定會死在路邊,我討厭你啦!」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趕忙安慰她說,「我再也不打架了。」

「我不相信。」

「我發誓,我發誓可以吧?」我說。

「不然呢?」

「不然……不然我一輩子追不到妳。」

「我去加拿大你怎麼追我啊?」她說。

「可以先用視迅啊!等我考上高中,我就去打工,存錢買飛機票去看你。」

林怡蓉破涕為笑,我終於鬆了一口氣。

一切雨過天青。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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