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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多數聯盟選前或選後合縱或聯盟過半 被過度期待了(聯合報 2001-04-27)
2008/05/24 10:36:32瀏覽165|回應0|推薦0

執政的「脆弱多數」隨時面臨任何一股小次團的要脅?在野的「穩定多數」如果總統執意提名黨內人士,政治對峙將急遽升高…

近來有關籌組立院多數聯盟以解決目前施政成效不佳的討論紛紛出現,各個政黨之間選前選後的合縱連橫也成為輿論矚目的焦點。事實上,多數聯盟是否真能解決政治僵局、政黨之間選舉如何合作、以及各種合作組合所面臨的問題,都需要相關政黨人士及社會大眾進一步深入思考。

籌組立院多數聯盟,絕對是優於現行少數政府的一種模式,但是卻不能天真地以為只要能夠過半,當前行政立法的僵局就能夠順利化解,不復出現。這種單向單線式的思考模式,充斥在我們的政治邏輯裡面,經常造成頭痛醫頭,結果頭痛藥還引發心臟病的副作用。以美國為例,一般多認為「分裂政府」(總統、國會由不同政黨掌控)是造成政治僵局的主要原因。但是學者研究發現,比較「分裂政府」時期及「一致性政府」時期的國會立法成績,並無明顯的差距。而且國會通過的法案,絕大多數都是以超級多數通過,而非驚險地些微過半。雖然美國的政治制度和黨紀與我國顯有不同,但是其經驗卻能夠做為我們下一階段政治合作模式的參考。

 從各政黨的提名人數來看,選後三黨不過半幾已成定局。要達成國會多數聯盟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民進黨和政黨以外的勢力結盟,這包括傳言中國民黨內出走人士及各個次團、財團所支持的力量及無黨籍人士。表面上看來,這是成本最低的結盟方式,因為這些勢力加總起來如有三十餘席,加上民進黨預期本身的席次,就能夠達到國會半數。照比例原則分配資源,是付出結盟代價最少的一種組合。但是問題就出在這樣的勉強過半數組合是所謂的「脆弱多數」。任何一股小次團隨時都能夠提出要求來要脅執政聯盟。到頭來,執政黨付出的代價恐怕遠遠超過其所預估及願意的。這還不包括如果合作對象的社會形象有爭議的話,籌組聯盟過程當中對政黨形象所造成的傷害。這也就是許多國家的國會聯盟都不以勉強過半為目標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種方式則是任兩大黨的結盟。這樣的組合能夠達到穩定的多數,但是也都有潛在的問題。在三種可能的結盟模式裡,民、親兩黨由於支持者結構的差距以及三年後的總統選舉考量,雙方主觀的合作意願並不強。國、民兩黨的合作,則必須先要解決在雙方席次相去不遠的情況下,如何分配內閣席次的問題。而且在議題立場上,其實兩黨之間的差距並不如一般想像中的接近。在牽涉到核四及兩岸方面的政策時,雙方如何協調出一般性的原則以利長期合作,是一個艱鉅的政治工程。而國、親兩黨的合作,在政策議題及選民結構上,是相對最自然的組合。但是其最大的問題在於陳水扁總統在憲法職權上並無義務提名國親聯盟屬意的人選。他迄今亦未鬆口承諾將會尊重未來立院選舉結果的新多數聯盟屬意人選。如果陳總統執意提名黨內人士,國親聯盟只能消極性地倒閣,而國內政治對峙情勢將會急遽升高。從這裡的分析來看,選舉的結束才是問題的開始。任何一種合作方式都有其獨特的難題待解。

 最後再談政黨合作。目前一般認為在野聯盟的合作侷限於縣市首長的部分,在立委的部分則只能各自衝刺。這種看法有修正的空間。事實上,立委選舉合作的重點不在於提名的人選而在於各黨提名的席次數。以一個十位應選名額的選區為例,假設民進黨的預期得票率在三成五左右而提名五席,決定最後勝負的關鍵則在於國親新三黨共提名幾位參選人。如果三黨共提名七或八位,則民進黨的選情看壞,可能會有兩到三席落選。如果三黨共提名十、甚至十二位,民進黨則有全數當選的空間。因此在野政黨如果要談合作,其實應該從立委提名的席次數目談起,因為這才是影響選後政局發展的最重要變數。如果各黨只是口頭合作,心裡想的卻是擴充版圖,恐怕還不如講明以後各自衝刺,讓民意決定結果來的好。不管是選前的合作還是選後的合縱連橫,我們都希望朝野政治人物能夠將民生福祉放在黨派利益之前。選民作投票考慮時,也請拿這個標準作依據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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