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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0 23:07:31瀏覽1005|回應2|推薦15 | |
按歷史上「為文賈禍」或「直言賈禍」者史不絕書,如司馬遷(腐刑)、楊修(處死)、嵆康(處死)、韓愈(貶潮州)、蘇東坡(貶黄州、惠州、琼州)、呂留良(族人、門生處死)、戴名世(殺於市,株連人數達三百多人)、老舍(被紅衛兵批鬥,投湖自殺)、楊逵(228事件被捕入獄三個月、作〈和平宣言〉,又遭判刑12年並移送綠島)等,史不絕書,族繁不及備載。 而因文字獲罪的案件若論其數量之多,株連之廣,處罰之殘酷,當以清代為最,文字獄一詞,就出於清代。文字或言論帶來的災禍,不僅對個人甚至於為整個民族帶來了無窮的災難和落後。文字獄實可以稱為「中國知識份子揮之不去的夢魘」。 就清朝而言,「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徐駿處死,株連七十多人),「維民所止」(查嗣庭入獄,死在獄中)都是比較有名的案子。它(文字獄)始於康熙,發展于雍正,到乾隆時期達到頂峰。乾隆時期,不僅文字獄定罪的範圍超過了康熙、雍正時期,而且案件數量也增至前兩朝合計的數倍。由於文字獄過於嚴酷,許多文人生怕一不小心觸犯忌諱,所以詩不敢作,文不敢寫,即使寫出來,都辭不達意,晦澀難懂。 因此這次郭冠英事件,感覺就像上述的歷史上許多文人一樣,最後落得「為文賈禍」的下場。當然比起上述那些被砍頭的,甚至株連九族的,郭是應當感激馬政府皇恩浩蕩,更應該感激民進黨諸公諸婆的高抬貴手,使他得以再世為人。 由於九品芝麻官的差事已丟,在這種年紀想要再謀事恐怕是很困難的。然而 1. 赴大陸開演講會(收費),演講有關兩岸及民族大義、中國強盛之路及中、台文化之比較等題目,保證有排不完的行程。2.出書撰寫上述有關內容(繁簡版並開簽書會)。3.網路辦個體報如黃創夏之野武士週報。4.加入電視名嘴行列。既然倾綠者如謝X偉、吳x棟,陳x宏等或倾藍者如趙x康、黎x南、李敖等或倾獨者如楊x宏、周x寇、沈x雄等都是收視率極高的熱門名嘴,則 總之記住:1.你已出櫃了,2.你已不是公務員了,3.千萬不要學趙老大去賣水餃,那就太屈才了。(我對趙老大亦持同樣看法與建議)。當然以上是假設你會走行政申訴下所做的建議,可以想見那將是官官相護及夜長夢多的,總之行政程序照走,建議的四點也可並行不悖。否則官司打個十年、八年,豈不喝西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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