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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
2006/09/16 10:03:37瀏覽240|回應0|推薦1
醒來徵開眼睛 已經是中午十二點!沒想到我已經睡到這麼晚了。
推該棉被,打開電腦,瀏覽著自己的網頁,看看有沒有新的留言與回文,再緩慢的走下樓梯....
屋子裡沒有一點聲音,冰箱只剩牛奶半罐還有一包水蜜桃口味的夾心餅乾,勉強,當作是午餐吧
懶洋洋的冬季,我連走出門的慾望都沒有,只想呆在充滿溫暖氤氳氛圍的房間中,吃著不知道算不算的上是午餐的食物,開始我的工作。

如果可以不用去社交,不用去面對人群,在屬於自己的工作室中,一台NB,一支電話,還有傳真機,這樣的簡單電器就可以賺錢癢活我自己以及社區的野喵喵,其實是非常幸福的。
大學時代總是呼朋引伴的出去玩耍,甚至和同學玩著抽鑰匙的遊戲,看抽到誰的機車鑰匙,我就上誰的車。機車引擎一發動,就可以把我帶離出發點,然而我往往不記得載我的男生到底是誰。
雖然他們總是基哩咕嚕的說著話。但風太大,我聽不清楚。而背對著他們,我也看不見誰是誰。即使到了陽明山擎天剛,到了貓空,到了九份,我一溜煙的下車,至多說了一句:謝謝你...

夜遊的感覺像鬼魂,年輕的青年男女就是一群不安定的鬼魂,在夜間飄來盪去,就為了一些很可笑的理由。

想到這,手機鈴聲響起,原來是催稿的人要我在今天下午五點以前,把他們要的極短篇交出去。催稿小弟言語之中帶點卑微又急促,而我依舊是那副死樣子,「我知道,我會的」。但事實上我腦袋瓜根本一點想法都沒有,時間只剩四個小時不到...
誰叫我一直相信,人是有潛力的,所以就算早在一個月前答應要寫的,我都拖到最後一秒鐘,傳真機緩慢的速度剛好配合著時間滴答聲,總是這樣剛剛好的,讓所有人未我捏一把冷汗....
從求學時代,作業最後一天寫,考試最後一天唸,報告最後一天交出來,論文最後一天定稿,現在也是,我總是過了很多天的安逸舒服日子,然後把能量匯集到最後一天...

故事是從一夜情開始,然後酒吧裡頭的微醺,汽車旅館微妙的氣味,鋪陳著我自己未曾嘗試過的激情,寫下都會男女對性與愛的徬徨,最後結束於對於真愛的恐懼。這樣的故事多到數不清,旦出版社的老編就愛這一套,而我相信這社會的男女都愛看。
現在幾乎已經沒有人想在去看如「風聲鶴唳」這樣有看國情操的小說,就叫我寫也寫不出來。雖然我很喜歡這本小說的男主角--姚博雅,但我只能跟我自己討論欣賞,沒有人聽的懂我在講什麼。
更沒有人會想去閱讀「海水正藍」這樣雋永文字下的清純愛情。雖然我跟我男人第一次牽手,居然是在交往一個禮拜之後...以現在六七年級的神速觀之,我跟他應該要算是~異類..
當然利用一點八點檔鄉土劇的因果關係,很多事情可以轉變的讓人瞠目結舌,而且對於主角的生生死死,任我左右,我不是編劇,只是小小的言情雜誌的無名作者,難登大雅之堂,只有在角落與老鼠對話。

下午四點五十九分五十九秒,傳真機終於不負眾望的達成任務,而我,腦袋瓜一片空白。想起昨夜與他的十秒電話。
「你最近有空嗎?我們可不可以去吃...」我還沒說完
「沒空」你鏗鏘有力的說完兩個字。
「是喔,那掰掰」我掛上電話。電話上的計時器顯示~9秒。
愛情真的很奇妙,來的時候如閃電,如狂風,是那樣的糾結彼此的心靈。而愛情的本身其實只是生活最瑣碎的對話,最平淡的心情,甚至最低賤的態度。
瑣碎的是有什麼事都會想跟對方分享,哪怕是今天我家隔壁在施工耶,也可以作為聊天的開場白。平淡的是見面吃飯我們都不要去五星級大飯店,只愛街口的那家米苔目,兩個人可以吃上四碗,還有一堆小菜,就很滿足。
低賤就在余我們必須面對彼此內心中最黑暗的一面,或者是免不了要看到對方挖鼻孔的樣子。

最近我又體會到一點,愛情,就是在對方不需要你的時候,要優雅的離去。不要成為他的負擔,而是留下最甜美的聲音。
昨晚,我做到囉!當他忙著事務所的案件而天旋地轉,頭昏腦脹,甚至六親不認的當下,愛他就是用女星楊丞琳裝可愛的聲音,對他說「掰掰」。迅速掛斷電話,不要讓他覺得我很難打發。
此時此刻,我並沒有因為孤寂而跑去投入甲乙丙丁的懷抱,在他手機留下了,我要一個人去信義華納威秀看電影囉,千萬不要羨慕我...
這樣驕傲的簡訊。選一部他不喜歡看的電影,而他喜歡看的我會保留到他有空的時候,在一起去。

夜裡的微風有點寒意,雖然是熱鬧無比的台北東區。信義新天地的燈火通明,高檔名牌比比皆是,我只是小布拉機的作家,買不起二百九十萬的香奈兒項鍊。如果有同樣這麼多的銀兩,我可能會選擇買十年份的貓飼料,或是一整間屋子的小說,閃亮亮的世界太耀眼,我是醜小鴨,那裡不是我的地盤。
以我這樣極度不合群,嚴重自閉,不會有男人踏入我所設下的「結界」,而他卻這樣的剛剛好,一腳用力的踩破所有的限制,只因為他也同樣的孤僻,沉默的性格。只因為他吸引我的不是他帥氣高大的外型,不是他渾圓雄厚的嗓音,而是坐在他身側,可以隱約嗅出他身上的味道,某一個洗衣精的香味,是我從來不曾聞過的。
我是愛上他?還是戀上味道?我也分不清。但可以確定的是,我的確是因為循著這樣的嗅覺,覓見一個十分特別的男人。
特別到他很少說愛我,但卻不容許我質疑他對我的愛。
特別到他很少主動聯絡我,但卻在我快要像空氣一般消失的時候,用力拉住。
特別到我們總是站在自己的世界裡看著彼此,宛如太陽與月亮,卻依舊相信對方的愛。

電影散場,手機第二度響起,十點十分,他說~「我在101的頂樓等你....」

說真的,我沒有值得炫燿的工作,但現在的工作讓我很自由,我沒有多采多姿的生活來豐富我的生命,但現在這樣偶而偷個閑看場電影,也夠讓我心花怒放。
我沒有嫁入豪門的命,只有事務所的小小律師男友,每天澆頭爛額的工作,消磨掉多少浪漫時光,但我有他大男孩最真摯的愛情。
簡單的一天結束,凌晨三點時分,他已昏昏入睡,絲毫不知我在閃爍螢幕中,紀錄樸實又有點小感觸的人生。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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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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