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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上帝的報應
2006/03/13 22:58:37瀏覽1092|回應4|推薦13

上帝的報應

我就知道他會「舊話重提」 

走進禮拜堂,接過今天的節目單,看見今天的講員是彭志平牧師時,我心裡想:「不知道我不在場時,他是不是也常常提起當年事?」 

彭牧師上了講臺,站在講壇前開講說:「那時,楊老師在北一女教書」,果然,他又提起當年事:「她說過一句叫我時時警惕,永難忘記的話,她說:『你傳道二、三十年之後,就會變成老油條、法利賽人了!』感謝主的保守,大坪林教會成立,到七月份就滿四十週年了,我敢說,我沒有變成法利賽人………」 

想起當年事,我也不覺啞然失笑。的確,小學、中學我讀的是教會學校,自認對基督教徒認識很深;逃難到香港,做了兩年教會幹事,我對「教會」失望透了。感謝神,祂保守我並未失去對主耶穌的信心,我雖不是勤讀聖經,卻是常常作禮拜。只是不喜歡「傳道人」,不與他們來往。 

結婚之後、搬家到新店大坪林。那時,颱風把「基督教貴格會」的牌子吹掉了,直到兩個月之後才又豎起。那時,大坪林教會,是在鄭家客廳聚會,好像每個禮拜只有週三晚上聚會一次。 

後來,教會建堂之後,彭牧師(那時他還不是牧師,我們都叫他彭弟兄,那時也不興叫「傳道」)來了。大坪林的教友並不歡迎他,只因為他年輕、神學剛畢業,卻堅持嚴肅的敬拜原則;不像開荒時的聚會,稍讀幾節聖經、形式的禱告之後,就喝茶、聊天、慶生……… 

那時,彭(弟兄)每週都到我們住的眷村來探訪,我們眷村共有三家基督徒。漸漸的,我們熟了,有時候他來了,我們正在喝點小酒,我們就趕快把酒瓶、酒杯收起來。後來,更熟了,就常為些小事爭執起來;大概我說他「會變成法利賽人」就是那個時候。 

「以弗所書5:22節說:『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有一次,他來探訪,可能是我抱怨外子程弟兄甚麼吧!彭就念起這經節來……… 

「為什麼!?」我忿忿不平的打斷他。從小就為週圍鄰居「打太太」抱不平,對重男輕女「深惡痛絕」的我,實在不能接受「順從丈夫」的道理。我接著說:「你要弄清楚,我信的是耶穌,可不是保羅!」 

那次,彭牧師好像也失去了耐心,他騎上單車就走了。一女中訓育組長的工作量實在太重了,我倦極而睡,不知道我鋒利的言語已經傷了人。次週,他來探訪,首先就為上週事道歉。 

「道歉的應該是我,」我說:「其實,我不是故意的。」  

十一年之後,1974年,外子外調,我們全家去美國。那時,北維基尼亞州,尚無中國教會。後來有幾家基督徒,輪流在各家聚會。半年後,成立「北維州中華基督教會」,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當然也是主的恩典,我被派帶領查經班。懇切的禱告,仔細的讀經,殷勤的查參考書,我的靈命和聖經知識大增。 

記得有一次,當查到以弗所書5:22節時:『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 

一位姊妹睜著大眼質問我:「為甚麼!?」那樣子和我當年對彭牧師一模一樣!上帝的報應真是不爽(一笑)。 

*** 

好像才一轉眼,彭牧師竟要退休了。 

彭牧師的退休感恩大會,我找出大坪林教會十週年時,彭牧師夫婦與兩女兒的麗影放大,配上鏡框、賀詞,以作禮物,希望他們喜歡。

 

祖傳說壽八百

業佳行全留白

生奉獻為主用

主羊群蒙主愛

主慈愛心敬虔

神益人功卓著

退而不休待主來

 

原采敬賀民九十五年一月十九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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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介陶 George 喬治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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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當彼此順服
2006/04/09 21:19
在校園出版社所出的《男女為何大不同》一書,作者利奧雯(Mary Stewart Van Leeuwen)論到男人為頭時,也不認為傳統的解釋就是正確無誤。她認為神的本質既有「男性」和「女性」的本質,因此男人並不必然在權威的本質上優先於女人。這一點在約翰‧艾傑奇(John Eldredge)相關的作品也可一覽無疑,可參見《我心狂野》(校園出版社)一書,頁60。
 
在男人為首或兩性平等的議題上,利奧雯力主兩性平等而非男人為首,這基於釋經問題而非聖經無誤論。因為男人與女人同為神僕,彼此平等並彼此順服,所以男人為首可能,這裡說可能並不代表定論,可能只是世界墮落之後,男人較女人易於取得支配性的地位,而非神原始的心意。因此對應使徒的生活環境,才會提出男人為首的想法。因此在著名的以弗所書中,保羅於3章22-33節論及丈夫與妻子的角色,其實之前的21節應該也一同納入考慮與釋經:「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這一節經文正說明,不管弟兄或姊妹,丈夫或妻子,都在神國之下,都當彼此順服,不拘是誰為頭或誰為首。
 
因此當牧師在台上大聲疾呼男人為首之時,恐怕也得重新思考女人也可以為首,因為「女性」本質也是神本質 之一。進一步的內容請參閱《男女為何大不同》(校園出版社),頁246-269。

巴拿巴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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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作頭的條件!
2006/04/05 14:13

哈哈

看這篇文章我覺得非常的有趣

也生活化極了

很多基督徒的確都會有法利賽人的傾向

因為人的天性就是想用功德跟遵手律法去贏得神的喜悅

更糟糕的狀況是很多基督徒沒辦法從自己是神的獨特創造跟所愛的兒女中得自尊

就必須用各種方式顯得自己高人一等才會覺得有生命有價值

關於以弗所書中所謂男人是女人的頭的這段經文

我日前寫了篇研經心得

主要是說作頭的條件跟頭的可變動性

最後強調婚姻如果真得合一其實根本就沒有作頭的問題

見”[研經]從以弗所書看婚姻裡的"頭"!”乙文

http://www.wretch.cc/blog/barnabas&article_id=3589923

另外這篇我章我也有轉貼到我城邦的網誌

不過我無名的網誌內容最豐富

也有很多的留言討論

如有興趣歡迎移駕到小弟的無名網誌參觀討論

巴拿巴敬上^_^


.原采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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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俄羅斯去做宣教士
2006/03/14 22:28

我有個朋友的女兒(夫婦)

到俄羅斯的莫斯科去做宣教士

以前都是歐美人來東方(包括中國)宣教

現在中國人回餽了

真好


俄羅斯娃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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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親切..
2006/03/14 08:44
娃的姊姊是虔誠的基督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