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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9 20:18:32瀏覽1015|回應0|推薦1 | |
不知從何時開始win-win成了政、商界在協調、談判時為尋求互相有利的基礎而常用的字眼。 簡單從字面的解釋便是『贏-贏』,大家便以『雙贏』來稱之。於是所有的商議、會談都成了追求『贏』的目的——不單是己方,還要為對方,甚至第三方的『win-win-win』! 我不太以爲然——邏輯的原則是有贏家便一定有輸家;如果在談判時彼此都是贏家,那麽誰是輸家呢? 以往我們曾用『兩全其美』、『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來表達尋求協調與合作的成效;這種表達比較能顯示談判的方向與效果,而其反面的效果就是『兩敗俱傷』、『僵持不下』——不是輸贏,只有成敗得失。 【附註】 現在英文討論商務的文章常將談判結論分成六型,我無從翻譯,僅列於下: 1. Win/Win 2. Win/Lose 4. Lose/Lose 6.Win/Win or No De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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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