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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議公務員的文書寫作及主管責任
2010/07/29 08:38:16瀏覽462|回應0|推薦1
引用 2010-07-28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拒新聞局約訪 張大春:不需打擊個別公務員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751095.shtml




個人對蔡小姐的文字試作以下的修飾,希望在態度上給對方有「被邀請,被尊重的」感受。另外也希望全國公務員在使用中文函件時一律請用中文姓名,在外文函件請使用英文拼音,切切莫用洋文私名;任何以單位銜頭出具的文件都是一份代表政府的正式行文,不是私函!



最重要的是本國政府仍應對自己的地位要表示為中華民國,自己都已先自我矮化,那也莫怪他人另眼看待了!



‥‥‥‥‥‥

張先生您好:

法國「華人世界」季刊主編Dr. Emmanuel Lincot728日至81日訪,期間他表示希望與具敏銳社會觀察力的本國作家見面

他特別提出久仰您的大名,也極度希望向您請益關於『中華民國民主特色、中華民國認同,以及藝術家與知識分子在中華民國民主、自由化過程中扮演之角色』等方面的議題。

由於Dr. Lincot來華行程緊湊,目前僅能先預訂29(本週四)上午9時以及當日晚間7時左右較爲方便,因此特此很冒昧地請問您是否在該段時間能接受他的訪談請求。

我也願意將關於Dr. Lincot的簡歷資料等致送給您,可否請請先生賜告電郵地址,謝謝。

由於得到通告此事的時間太急迫,因而用此方式與先生聯絡,在此也向您致歉意



蔡某某

行政院新聞局聯絡室

電話 02-2345-6789

電郵地址:jytsai@info.gov.tw



‥‥‥‥‥‥‥‥‥‥



個人覺得此一事情完全不能責怪蔡小姐,相對的是她的上司該自我檢討。

因爲:

1
)為何該上司不能主動親自出面或具名邀約?

2
)難道該上司對蔡小姐的文稿都不先過目嗎?





至於張先生對此邀約作如的處理,那就是其個人的態度問題,外人實在是無置喙的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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