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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3 14:17:24瀏覽815|回應4|推薦0 | |
第 一 部 成 長 一.遺傳與環境 1. 殘敗之國 一八一五年,是偉大的一年。 這是拿破崙(Nopoleon)倒台的一年,同時也是俾斯麥誕生的一年。 「最後的偉人的法蘭西人」拿破崙,從愛爾巴(Elba)島僅率領了一千個兵,在南法蘭西登陸,策著白馬入巴黎城,以滿目的全歐大軍為敵,在夏草深深的滑鐵盧(Waterloo)戰敗了。 這是歐洲的英雄主義的終局。 他被置入英艦諾森柏蘭(Northumberland)號,送至霧氣深沉的聖赫勒拿(St.Helena)島上去,死了。 可是這年的四月一日,在普魯士首府柏林,誕生了「最初的偉人的德意志人」俾斯麥。 我稱他為最初的偉人的德意志人,那是因為腓特烈(Frederick)大王是「偉大的普魯士人」,歌德是「偉大的世界人」,而柯德和貝多芬也都是超國家的存在之故。並且因為德意志國家意識,最初被俾斯麥象徵了的原故。 但是我們決不可將俾斯麥誕生的普魯士,和現在雄大的德意志混同。 一八一五年那時的德意志,單是個地理的名稱而已。德意志人種是有的,德意志語是有的,德意志文化是有的;可是德意志這個國卻沒有,並且可作為德意志國民特有的矜持也沒有。 那祗是等於織田信長出世以前的日本。正和賴朝統一了的日本,因應仁亂後群雄割據而解體的一樣:神聖羅馬帝國雖不完全,可是也還是統一著四分五裂的中歐大帝國,而德意志那時是分為三十八個小邦,政治上經濟上都陷於混亂而無秩序的窮境。 不但如此,在當時的歐洲,法蘭西革命所生的民眾解放的潛浪,強力地衝擊著各國的王座,處於隨時都可成為革命爆發的犧牲品的那種危險中。 那三十八個德意志小邦中之一,便是普魯士。 不消說,普魯士是德意志諸小國中的大國。但是因為在耶那──被拿破崙打敗了,其領土的一半已喪失,創痍還沒有平復。 一八一五年的維也納會議,處理拿破崙戰爭這大洪水的善後的時候,普魯士領土是大大地擴大了。但是其領土還不急今日德意志的一半,人口也僅一千八百萬人左右。 只是在這維也納會議中,成立了所謂德意志聯邦。這就是由三十八個小邦構成,各派代表至法蘭克福,以商議關於德意志全體的制度問題。但是因為主權再於三十八個各別國家,所以這邦聯並不是國家。不過是類似國際聯盟的集團吧了。 這個德意志聯邦中,最大的國家是奧地利,但是奧地利帝國雖是德意志聯邦中無可比肩的強國,可是因為其國民係由德意志人種外許多複雜的民族構成之故,有著被非純粹的德意志國家的這個很大的弱點。 反之,普魯士雖是新進國,不及奧地利一半的小國,可是有著全體國民係德意志人的這個優點。 所以關於德意志盟邦的盟主歸誰?奧普兩國間起了激烈的競爭。這抗爭的舞台,便在法蘭克福的聯邦會議席上。出席於這法蘭克福的會議的,是各聯邦的君主代表─大使和公使。這便是以後俾斯麥半生活躍著的舞台。 2. 混亂之民待望英雄 這裏我們有稍微瞧一瞧當時德意志的狀況的必要。 德意志民族,在歐洲一向被稱為「民族之母」。這是因為以北歐移住來的原始人,先下落在德意志的森林,然後向東、西、南各方伸展去的原故。所以德意志的森林,也可說是歐洲諸國的發祥地。 可是因為位於歐洲中央之故,歐洲的戰爭,常在德意志的土地上發生。其最後的大戰,便是拿破崙戰爭。 在那一戰中,普魯士的精兵被拿破崙的常勝軍擊破時,德意志民族的自尊心完全給踏成粉碎了。並且陷入了普魯士以外的德意志聯邦都從屬於拿破崙底髦下,而仰他底子弟為國王的那種窮狀。 德意志僅成了地理的名稱,全然沒有政治的意義了。 但是在這殘敗的德意志內,壯烈的愛國者卻相繼地崛起。其中最偉大的是斯坦因(Stein)。他最初遭到拿破崙的嫉視而被逐出德意志時,就乘了冰車由奧地利逃到俄羅斯,託身於俄帝。後來拿破崙侵入俄國時,勸俄帝毀棄莫斯科的,據說就是他。 拿破崙一倒,他就回到德意志釐革行政,解放國民中達三分之二的農奴,使所有人民在法律上完全平等,打下了新興德意志的礎石。他的遺業,由哈爾頓堡(Hordenberg)繼承,以後到沙恩荷斯特(Scharnhorst)出世後,纔開始頒布舉國皆兵的徵兵制,產生了精銳的普魯士陸軍。 但是德意志的改革,和法蘭西的民眾的改革相異:那是從上面下來的從天而降的改革。 當時歐洲的大問題是民眾解放。覺醒的民眾,一步一步從封建的專制君主的手裡,奪取民眾的權利。這是當時的時代潮流,可是維也納會議時俄奧普三國君主所結的「神聖同盟」,是以維持這君權,抑制民權為目的的。 反對著這君權萬能的政治思想而興起的「德謨克拉西」(Democracy)的潮流,和國家主義的思想合流,成為歐洲各國的民族運動而興起了。那種民族運動,在其主張以同一民族結成一單獨國家這點上,是國家主義運動;在其實現這目的而要求全體國民協力這點上,是「德謨克拉西」運動。 遭了拿破崙的不可忍的屈辱的德意志民族,因為掀起了這種民眾的愛國運動,才在滑鐵廬戰勝的。所以其理論歸結到最後,德意志統一這事當然要以「德謨克拉西」為基礎了。 可是普魯士的改革,並不是由下而上的,卻是從上面下來的。就是帝制政治下的改革。 在這裏就有了德意志民族所有的大矛盾。 如果說德意志必須統一,那當然是要在普魯士王之下統一。但是既以君主專制為政治招牌,則其他三十幾個小邦君主一定不肯站在普魯是底下風的,所以德意志統一也不會成功。統一的德意志,除了採取超越這種德意志小邦的君主而進行的民眾運動的形式外,沒有別法。就是,這個統一事業,同時必須變更了普魯士王家的專制主義,歸宗於立憲君主主義。 換言之:統一德意志的運動,是要以自由主義的國家主義形態展開的。 這並不是德意志一國特有的傾向。 國民主義的運動,是當時全歐洲的問題。就是,造成以同一民族為基礎的單一國家的這種運動,已經普遍於歐洲各國。而成為這種愛國運動的中心的是自由主義者。所以歐洲大陸的國民主義運動,同時便是自由主義的運動。 因為包藏著這種矛盾的原故,德意志統一的運動,便遲遲不進。處在自由主義者們的議論洶湧,和保守主義者們的冥頑不靈的夾板中間:德意志民族雖具有剛健的國民性和偉大的文化,卻成為全歐洲的輕侮嘲弄的目標了。 十八世紀那時歐洲流行著:「法蘭西領有陸地,英國領有海洋,而德意志則領有雲天之上」。這句話,至少對於當時的德意志,似乎還是真理。德意志人住在概念底哲學和詩歌音樂的世界中,有著非實際國民的這種定評。 但是仔細想想看,說德意志民族中完全沒有政治地天分,也是不能肯首的話。曾經產生斯坦因的不是德意志嗎?就在百年前,產出腓特列大王的不是德意志嗎? 從這亂麻似的小邦分裂之中,再產生一個英雄兒,那多麼好哪!第二個斯坦因在那裡?第二個腓特烈大王在哪裏? 德意志的民眾,在踮著腳尖而待望英雄的出現。 就在這種待望英雄的國民熱烈情操之中,俄託‧逢‧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誕生了。 3. 矛盾的遺傳 俄託‧逢‧俾斯麥,於一八一五年四月一日,誕生於柏林。他一生下來便把這德意志民族具有的矛盾,照數在他的體內繼承了下來。 他父親的家事,是歷代相傳的武人霍亨索倫(Hohenzollern)王家的忠順的家臣。這是好戰的保守主義者的血統。 但是他母親的家系,是代代的學者,屬於新興布爾喬亞的階級,是智識自由主義者的血統。 父親家裡,是住在波美累尼阿(Pommern)的農園裡的農村生活者。母親家哩,是代代住在柏林的都市人。農村之子,生於傳統,執著過去。都市兒,則生於進步,憧憬未來。農村之子愛自然,都市兒則愛人間。 武人的特色是勇氣、果斷 ,實踐和正值。學者的特長是聰明、思慮,理念的誠實。 這樣完全相反的遺傳,藏宿在嬰兒俄託的體內了。 那末,他是在怎樣的環境之中育成,使這先天的遺傳發達的呢? 我們在這裏,必須稍微瞧瞧他的少年時代。 4. 父系和母系 俾斯麥家在柏林西百公里許愛爾培(Elbe)河岸的叫做射恩豪孫(Schönhausen)的小邑上,有著大的莊園;是歷代的地主,在德意志稱為「允伽」(Junker--地主貴族)的貴族階級。在名字前面加一個「逢」(Von)字,就是表示著貴族的家世的。 祖先是世代的武人,都是剛建而率直的人。 俾斯麥後來常對人誇說:「我的祖先,在這三百年以來不和法蘭西戰爭的,一個也沒有」。可見他的祖先,往常和法蘭西戰爭時沒有不出陣的。 身為地主的他們,過慣恣意的生活,討厭銖錙之利。可是對於統治佃農這事,卻作為重要的技藝兒很練達。所謂統治階級的自尊心很強。 在和平的日子,他們所幹的便是狩獵。所以在森林中迴轉地走著的事,是他們刻骨似的趣味。德意志民族,是以森林為其靈魂的故鄉的。尤其「允伽」的故鄉是森林。並且追逐鹿熊的獵人的血,在他們的全身中到處流轉著。那是過著粗暴而遊惰的日子。 他們不做事,也不讀書。因為他們覺得這些都是新貴之人布爾喬亞所幹的事,不是生來就是統治階級的他們所應幹的。於是,他們的精力就傾注於酒了。他們愛喝酒。他們肆縱其剛健的體力,暴飲又暴食,並且發著嘎聲,唱著古歌,鼓舞士氣。 他們沒有布爾喬亞所有的那種勤奮的癖性。可是他們有從神代的古昔,以刀柄守下來的田地;何苦要讀書,要努力,要積存黃金啊?秋來則小麥成熟在田中,酒儲滿在缸裏。冬至則鹿熊兔狐,在森林和原野裏多起來了。春天是釣魚。夏天是游泳。並且時時做田野山林的巡禮。此外,還要做什麼呢? 再有便是酒、肉、唱歌、和賭博。 他們是怠惰者。是鄉間地主,厭憎都市。是沒有功名心的好人,討厭至柏林的宮廷出仕。並且厭惡都市的社交。 他們和他們同氣相通的地主同志間,互通著偏狹的人類觀和保守的思想,作山野的王者而悠遊於田園。在不相投合的都市人手下服務,或逢迎自己上峯的意旨,或遵守枯燥的社交的禮儀:這些對於他們全都是犯忌的。 俾斯麥的父親斐迪南(Ferdinand),二十三歲時解了軍職,脫離軍隊生活了。於是蟄居於射恩豪孫的莊園,復歸於單調的地主生活。 他是率直而誠實的男子。對孩子非常慈愛,對人很慇懃。可是嫌惡讀書。他是寡慾,除狩獵和酒外沒有別的趣味的人。可是不知怎的,這個怠惰的斐迪南,竟娶得了非常勤奮好勝的七。這是在他三十五歲的時候;她纔是十七歲的年輕姑娘。 母家稱為門肯(Menken)家,是新興階級布爾喬亞的門第,過去百年間代代在大學裡教授著歷史和法律。父親曾昇至樞密院議長,可是是自由主義者,因為攻擊專制政治,遭過敕勘的;是被斯坦因非常瞧得起的人。 生長於這樣的家庭的她,有著剃刀般銳利的頭腦,和烈火般的功名心。更加因為住在都會,出入於宮廷的原故,愛好社交,愛好衣著,並且有著不肯輸給誰的激烈的競爭心。她是勤奮努力、品行端正的一個貴婦人。 這全然相異的兩種遺傳,現在流注在俄託的體內。 5. 慈父嚴母 俄託是第四個孩子。 雖然兄弟姐妹有六個人,可是三個早死,除了他以外,祗剩著大他五歲的哥哥,和小他十二歲的妹妹。他和妹妹非常親睦。 在他一週歲,父親遷家到柏林東北波美累尼阿的叫做克尼荷府的小邑上居住,所以俄託的少年時代的回憶,是從這克尼荷府開始的。 在舉目都係小賣田鄉街的平野之中聳立的農家。是很大的平房;中央有著僅有的一間樓房,這是幼年俄託的房間。 「這些田,都是我家的呵!」父親從樓窗上址著風吹成的麥穗之海,這麼說給俄託聽。 「這些都是我家的呢!」俄託在稚弱的心中這樣想。 並且住在這家的周圍的,盡是俾斯麥家的佃農;總之,是家奴們。幼年的俾斯麥,從幼時起就在滿目卑微的人中長大的。支配者意識所以在這個少年的腦子裡強固地黏著,就為了這種原故。 父親指著壁上掛著的許多油畫,對俄託訴說祖先們的武勳給他聽。 父親說:「你長大了也要做這樣強幹的軍人呵!」 但是母親教給俄託的,不是這種單純殺伐的事。卻是這麼說著教給他:「俄託,你好好地讀了書,做個像外祖父那樣偉大的官吧!」 俄託頂歡喜父親,對母親卻頂討厭。 愛好奢華的母親,多半的光陰是不顧家庭,卻埋頭於社交。對孩子的照顧等等,是完全委給傭人的。可是,信奉著斯巴達式教育的她,以為孩子是只需嚴格教育就行了。並且,深信自由主義的她,以為以溫暖的愛情撫育孩子,不如以冷靜的理智教訓他們。 要知,這是西洋家庭中慈父嚴母的好例子。 幼年俄託,所以被溫和的父親吸引,而漸對冷靜的母親抱反感,未必不是那種原故。 但是俄託漸至對母親感到強烈的憎惡的,並非祗因為母親嚴格。是因為憤恨她輕蔑善良父親的那種自私的態度。ㄧ個寒冷的冬夜,母親游於其奢華的社交癖,招請了許多客人,並且為了留宿客人,她叫自己的丈夫退出他的床舖;看到這事的時候,幼年俄託,忿恨滿湧在心頭了:「何等自私的媽媽呵!」他心中火一般的憤恨。並且一生沒有忘記這個憤恨。 又有一個時候,他指著自己頂愛的祖先的油畫而自矜時,母親就這麼說著:「不許自有矜門閥的壞癖氣!」 她把祖先的油畫全部收藏起來了。 俄託事烈火般的憤怒了:「什麼話~!這個新貴的媽媽!」他心裡這樣想著,便輕蔑母親和母親的家世了。 母親是中產階級的布爾喬亞出身。布爾喬亞對地主貴族所抱的反感,就可由這好勝的母親來代表。 幼年俄託,隨著時日的增加,移轉對母親的憎惡和反感,漸次化為對中產階級的布爾喬亞自由主義的憎惡了。這種憎惡又隨著年歲而增長著。 「母親的行為,我全討厭!所以自由主義那批傢伙,我也全討厭!」這樣的感情也不知什麼時候起,在他的心內漸漸盤踞著了。 6. 惡少年 因為父親是善良的怠惰者,母親是冷靜而只顧社交的原故,俄託沒有受兩親的教育的機會。 母親是知道俄託優異的頭腦的:「這孩子將來一定偉大!」她雖是這樣想著,可是並不想自己來擔任俄託的教育。祗委給學校,在家裡則委給傭人。 因此,俄託在七歲到十七歲的最重要的發育期內,並沒有一個切實的指導者而虛度過去了。這對於他,是很大的不幸。 他在八歲的時候,被送進了柏林的小學的寄宿舍。同級生都是布爾喬亞的孩子,向他那樣的貴族的孩子一個也沒有。並且因為那個學校的教育方針是採用嚴格的斯巴達式之故,他更加感到痛苦。 他對於中產階級的反感,和對於自由主義的憎惡,頗受這種少年時的回憶的影響而滋長起來。 到了十二歲,他就被送入中學了。這是母親所選的,依然全是布爾喬亞子弟讀書的學校。像在水面墬下一滴油的樣子,俄託是同級生中的孤獨者。 我們不禁想起了幼時拿破崙在布利恩(Brienne)的時候:那個神經質的龐那巴特(Bonaparte)g少年,由於同級生的嘲罵,胸中是怎樣地刻上了深的創痛呵?這事對於後年的他,給了怎樣的影響呵? 現在俄託‧俾斯麥,與新興階級的子弟們為伍,是作為漸漸沒落的地主貴族的標本,而被指著,取笑著。 於是他在心內這樣喊著:「好!到以後看吧!布爾喬亞勝,還是『允伽』勝?瞧著吧!瞧著吧!」 這時候,他愛好的科目是語文。他富於語文的天份。他先學了英語。到了後年,他能夠自由地操著英法兩語,此外,能說俄羅斯語,又略懂荷蘭和波蘭語和累斯(Ratz)語。這是他成為一個成功外交家的一個原因。 其次,他愛好歷史。先研究古代希臘和古代羅馬的歷史,然後熟讀了德意志使漢英國史。許多大政治家,年輕的時候都是歷史的愛讀者,這是值得注意的事。 從這時候起,他的遲起的癖氣漸漸養成了,到了晚年,他的遲起是有名的,他做宰相的時候,不到十一點鐘是不起身。並且頭腦真的銳利起來,總是在夜晚之後,這是神經系統上有病的人的常習,他是一生困於神經系統患病的人。他和拿破崙一樣,是非常神經質的人。 從十五歲那時起,他夏天總是回到克尼荷府。這時候,他住在柏林時,只有一個家庭教師,一個女傭,餘下就祗和大五歲的哥哥一同過。母親是常被社交所纏,沒有顧及他的餘暇。 他的父親和母親,對宗教都不熱心。正如他到晚年所說,父親不是基督教徒。理性主義信徒的母親,也不相信傳統宗教。因此年輕的俄託,不曾有受宗教教育的機會。 冷漠的家庭生活和不快的學校生活,使相較同年歲老成的他,次第養成懷疑的性情了。他訕諷地觀望人生。足以使他胸中燃起少年應有的憧憬和青年時代受詩激發的因子,在他周圍是什麼也沒有。 這樣沒有信仰的他,勢必易於踏進邪路了。十五歲時,和鄰近的農民的美貌妻相戲,十六歲時,又再公共馬車內和漂亮的媬姆相狎。 因為這樣的劣性,所以他在青年時代,非常討厭演說。雖然他晚年在議場中曾做大演說的:然而僅為演說的目的而作的演說,他卻一厭惡,異乎尋常地厭惡。 他在十六歲時,停止了祈禱, 那時他曾說:「做祈禱這事,因為和我的神觀不一致,所以不幹了。」這是不像十六歲的少年說的話;由此可以知道他是那麼地早熟了。 他過著這樣危險的少年期,這是環境的罪。因為像他那樣堅強的性格的人,被置於不稱心的環境時,祗有增長他的反抗心,不知不覺地學作惡少年了。 在十七歲的時候,被送入了革丁根(Göttingen)的大學。 他做著怎樣的大學生呢? 7. 狂暴的大學生 他進了革丁根的大學,立即惹起全校的注目。 這時有個從美國遊學於這大學的,名為約翰‧莫德來(John Motley)的青年──便是後來成為有名的外交家,有名的歷史家。這莫德來,成了俾斯麥的好友。 莫德來在晚年寫的小說中,這樣描寫著俾斯麥: 「他真是年輕。還沒有滿十七歲。但是講到他的早熟,那是完全不同於一般。到現在為止,我很少看見過這麼不快的相貌的男子。可是等到熟吸了看時,漸漸覺得是好的面貌了。蓬鬆的頭髮是赤色和麻色相雜,臉上全是雀斑;眼珠子,中央幾乎是無色,周圍像嵌著紅線的一般;還只是最近遭到決鬥的創疤,從鼻尖一直到右耳邊,這據說是十四針缝成的;不久之前,不知是那只眼睛的睫毛剃落了。看了這個臉,誰都會覺得是不可思議的怪物吧? 軀體是瘦型,還沒有完全成熟,可是身子已是很長了。他的所謂上衣,是胡亂的材料,沒有領子,沒有鈕扣,沒有樣式,也沒顏色。大得了不得的洋褲;皮鞋是鐵跟,外邊套穿著不大合脾胃的靴子。很大的襯衫領子垂在肩上,卻沒有領結。頭髮是從耳邊直垂到頸根。若有若無的八字鬚,稀疏得顏色也不能判明。 最後應當一提的,是一把很大的洋劍,用皮帶繫在腰圍裡。」 他做著這樣奇怪的形狀,牽著大犬在校園四處走著。並且倘使有誰見了他的模樣笑一笑的話,他就不管是上級生或下級生,立刻要和他決鬪的。他在三個學期中行二十七回決鬪,並且常常得勝。他受傷的只有一次,就是受到從鼻子到耳邊的創痕的那次。 因此,他便馬上成了全校最恐怖的人了。同時。他對於大學的規則又任意破壞;在學校中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大學附設的牢屋中過著的。 他自己這麼說著: 我現在就這樣成為這兒許多傢伙的首領了;並且將來,倒是上去,成為世間許多傢伙的首領! 但是在出年級的一學期尚未完了的時候,莫德來曾這樣嘆息:「英雄的特質,因這般胡幹著而漸漸敗壞了。」 他是這樣地喝酒、打架,放蕩,狂暴淋漓地過著。 他原預備學了法律做外交官,才被送進大學來,可是他什麼都不幹,祗是浪費金錢和時間。他所增加的,不是知識,只是債務。 這時候,他對政治問題一點也沒興味。所以即使有名教授作關於政治的講授,他也全然不要聽的。 但是在這大學裡,他結識了兩個朋友。這兩個人,是他終生的好友。一個就是上面說過 的莫德來:俾斯麥對於這個美國人的丈夫氣,富於奇智和溫柔,是非常洽意。 再有一個好友,是愷薩林格(Kaiserling);這也是他面目清秀,頭腦好,長於處世之道,加上鋼琴彈奏高明,正合了俾斯麥的意。他為了俾斯麥,無論多少時間,都會奏著貝多芬的曲子,安慰這個憂鬱的狂暴者。 但是俾斯麥已對人生厭倦了,已對自己覺著無可取了,所以益發喝了酒吵架,胡亂地和種種女人發生關係。 再發生他要來遊耶那城市的那種謠傳時,恩那大學的教授會立即預先議決拒絕他來,以備萬一;這也就可以知道 ,他的惡名何等普遍地被人知道了。 在革丁根大學過了一年半後,他對自己痛切地感到一無可取,就追踵著好友莫德來之後,轉入柏林大學了,可是他在柏林大學裏所盡的最初義務,便是將再革丁根大學時服役未滿的刑期,在這所大學的牢屋內繼續執行。 他在柏林大學依然不注意法律。雖是有名的自然法學家薩文宜(Savegny),當時在這大學裏講授著,他卻對於那講授只光顧了兩三次;由這事也可知他不注意法律了。 但是在這柏林大學的兩年間,也不是全然白費的。他眈讀著哲人及文豪的書。精讀了斯賓娜莎、黑格爾、歌德、莎士比亞等。並且他的歷史嗜好又恢復了,他專心精讀了英國史。這對於他後來的成功,是有功效的,他對科學雖不用功,但是對於課外閱讀,則傾注全力。 這個不守規則的大學生,在二十歲的時候,終於讀完大學,踏進社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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