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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不健康的自由 (肥胖歧視)
2014/08/19 15:48:42瀏覽1339|回應0|推薦31

 

時常想,我們生活在一個比以往都還要自由、人權受保障的時代。

不過,有些人權,卻隨著科技進步與社會變遷,悄悄地徘徊在平等之外。

今天想分享的是,關於以健康為名,在新時代裡的 - 「不健康歧視」。

 

***

2001年的7月份,台灣當時的行政院衛生署(現衛生福利部)將原本的保健處、以及省政府衛生處下的公共衛生研究所、家庭計畫研究所與婦幼衛生研究所,合併成立了國民健康局(現國民健康署)。

在那之後,社會進入了一個新紀元,也就是從過去的被動疾病防治,走向積極的健康營造。

健康營造的出發點是好的。

但一旦它從一個輔助、支援的角色成為一個權威、具有干預能力的角色時;這種有專業背書、又具有公權力樣貌知識傳播者很容易就能將其價值觀,灌輸並影響這個社會

因此,價值觀稍有不慎,即可能引起全面性的價值觀偏差。

改編一句羅蘭夫人的名言:「健康,健康,多少的歧視假汝之名而行﹗」

 

***

「健康」一詞,不同於疾病。

一個人若是受「疾病」所苦,不只是在檢驗數據結果裡發生問題,身心也因此所苦。


但一個人如何叫「健康」?或許,醫生會告訴你,健康檢查數據正常,就是健康。

但實際上,「健康」,只是一種相對的概念,也只是一種暫時的狀態

一個人,可能是大家眼中最健康的,卻突然罹患絕症。相對地,一個人,也可能從來沒有多為健康做什麼,就這麼勞碌地一生,最後安享天年。

 

因此,是否要以政府推廣的「健康」態度過生活是每個人的自由

不傷害到別人權利的範圍裡每個人本來就有如何生活的自由,這是民主社會裡最基本的原則

就如同,菸害防制的目的,是在保障不吸煙的人,有不吸二手煙的權利。而政府沒有權力、也不應該僅因吸菸「可能」讓人不健康,而處罰這個「不健康」的行為

「不健康」行為的本身,是不能、也不應該被拿來處罰的。

 

***

在我們生活的社會裡,有一種處罰,不是來自公權力的

那就是 - 歧視」。

 

歧視」是一種長期對人精神上的壓力,讓人感覺低自尊自我貶低、甚至因此自我傷害

只要有感受過的人,無論對方是基於你的性別、性向、種族、身材、或任何與他人不同的地方,一定可以理解。那並不會比真實的處罰來得輕微

 

***

以「肥胖防治」為例:

當政府為了推廣政策,反覆地、一再地、強調「肥胖」是一切不健康的源頭時;這個「肥胖=疾病源頭」的價值觀,緩緩地,滲入這個社會每個角落,影響大多數的人

有著醫療專業為此背書,民眾更容易接受這樣的價值觀。就如同過去,社會合理地歧視漢生病患一樣;只因為政府、與當時的醫療環境認為,這些人是對社會有害的。

 

這使原本就對肥胖有歧視的人,有了歧視合理理由

這使原本就對自己身材自卑的人,有了自我貶低的最佳推手。

這使很多人,產生「瘦」就是健康的謬誤

 

或許,體重正常後,身體機能確實會有所改善。

但以促進一個人實質健康而言,「健康的心態」,其實比「瘦」是更重要也更貼近真實的。

一個「健康的心態」包含很多層面,包括對自己身體的了解、願意提昇健康狀態的動機正確的飲食運動與生活概念等。

最重要的是,正向與快樂的心

 

健康的心態」會讓一個人主動去尋求身體的健康;而不是因為受到環境的壓迫被動地、不得不地,去改變自己以迎合他人的喜好

 

而當一再把「肥胖」宣導是一切不健康的源頭,以廣告、新聞、廣播明示暗示肥胖是糟糕的、丟臉的、讓生活不快樂的;這不是幫助民眾建立「健康的心態」,而是對於民眾的「不健康」加以責備

姑且不論有多少人,是真的因為政府推廣的政策本身而瘦身成功;這些政策推廣的方式,已經為台灣社會建立起強而有力的價值觀 - 歧視肥胖是合理的,因為政府宣導方式就是這樣」。

 

***

2007年,耶魯大學Rudd食品政策與肥胖中心團隊發現,臨床上,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面臨「肥胖歧視」,應該說是「體重歧視」。當BMI值同樣介於30~35之間時,女性比男性,受到醫生歧視的機率高了3之多。

2008年,一份刊登在肥胖研究期刊(Obesity)的博士後指出,以美國人進行研究對象,在十年內(1995,1996~2004,2006)先後兩次訪談結果比較下,受訪者感覺受到歧視的比例從7%增加至12%

2010年,美國公共衛生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刊載同樣由耶魯大學Rudd食品政策與肥胖中心團隊的,研究指出,縱使社會對於肥胖標籤化歧視stigma and discrimination)已被提出十幾年了,這個對於身心健康都有所損害的問題,始終被廣泛地忽視

甚至,肥胖的人因其體重受到責難,一般人認為這樣是在幫助肥胖者改善自己的健康因此這些責難行為都是合理的

 

2011年,一份刊登於人類學Current Anthropology)期刊的多國研究發現,人類對於「肥胖」的負面標籤印象,恐怕已成為國際性的情況,甚至是在一些過去以「胖」為美的區域。

研究作者Brewis教授表示,這種改變迅速地讓人驚訝。針對改變最多的、也就是人們對肥胖者的批判言論部分,Brewis教授也指出,最主要與公共衛生部門廣告傳達的負面訊息有關,這些內容讓人認為肥胖是疾病,並引導人們去批判肥胖本身而非肥胖背後隱藏的環境因素

 

懷想10多年前,在台灣,妨害性自主罪的女性受害人,家人認為去起訴反而丟臉,因此隱忍甚至強迫女性嫁給犯罪人。現在聽來可怕,但當時的社會價值觀認為是合理的,甚至認為這能警惕女性有更合宜的舉止。家暴案件來到了警察局,在當時,通常被認為是家務事而要求受害女性的先生,將受害人帶回家好好「處理」。

典型的歧視就是如此。由多數人的價值觀主宰,認為少數人就算因此權益受損,也是少數人自己的錯

當時歧視的是女性,現在歧視的是肥胖者,其實沒有什麼不同。

 

縱使是基於醫學上的理由,也不能容許以醫學為後盾的歧視

1990年代,由於當時醫學認為痲瘋病是性病、是高度傳染力的疾病,因此由整個政府與社會對痲瘋病患者加以歧視,將其置於如同監禁的狀況下數十載。在醫學進步後的今天,已經知道當時是錯誤的,但因歧視造成的傷害已無法彌補。

更不用說在更早以前,同性戀者被認為是精神異常,甚至是精神性傳染病,被強制送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現在也被從精神疾病診斷手冊移除,不再認為同性戀是疾病或需要被治療。

 

醫學因挽救人類生命而強大,但也同時具有潛在的強大歧視能力。對於基於醫學理由的歧視行為,應該要盡可能避免。

 

實際上,生活在歧視底下的人,不是只有真正符合肥胖標準的人

所有,因為這個社會,普遍認為越瘦越好的人,都因此受到影響。

在這種價值觀底下,距離「健康的心態」,就越來越遠了

 

***

因此,當面對自己、或親人的不健康行為,不要急著去批判行為本身,或是因此自我貶低

因為這樣做,往往不會帶來健康的效果。

 

比起不健康行為本身,更重要的是,那反映了我們生活裡存在的問題

生活裡的負面情緒、不快樂、壓力,會以各種形式與自我選擇呈現,無論是透過肥胖、壞習慣的養成、或是多種慢性病,進而一步步壓垮我們的身體機能。

 

「珍惜」自己的身體,「傾聽」自己身體的需求,並且「尊重」它的不舒服。

在不會傷害到別人的前提下,怎麼過生活,是自己的自由不需要被責怪,也不應該受到歧視

若想要更健康,別忘了除了身體健康,心的健康也是同等重要的;如此一來,才能有長久而紮實的青山喔!


zzz

 

 

參考資料

1.          台灣立報,歧視的重量:污名遍及全球 擊潰肥胖者自信。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5857

2.          Rebecca M. Puhl et al., “Perceptions of weight discrimination: prevalence and comparison to race and gender discrimination in America”,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besity (2008) 32, 992–1000; doi:10.1038/ijo.2008.22; published online 4 March 2008.

3.          Tatiana Andreyeva (directed by Rebecca Puhl & Kelly D. Brownell), “Changes in Perceived Weight Discrimination Among Americans, 1995–1996 Through 2004–2006”, Obesity, Volume 16, Issue 5, pages 1129–1134, May 2008. DOI: 10.1038/oby.2008.35

4.          Rebecca M. Puhl et al., “Obesity Stigma: Important Considerations for Public Health”, 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Volume 100 , 6 , Pages 1019 -1028 , 2010. Doi:10.2105/AJPH.2009.159491

5.          Alexandra A. Brewis et al., “Body Norms and Fat Stigma in Global Perspective”, Current Anthropology, Vol. 52, No. 2, April 2011. DOI: 10.1086/659309

6.          New York Times, Fat Stigma Spreads Around the Globe.

http://well.blogs.nytimes.com/2011/03/30/spreading-fat-stigma-around-the-globe/?_php=true&_type=blogs&src=me&ref=homepage&_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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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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