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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鄉中毒事件(下)
2011/07/22 00:57:46瀏覽943|回應0|推薦7

真是個充滿疑問的案件。


 

第一、不同的神經毒性

就像上面說的,說第一時間醫師會將死者手部緊握、誤判為角弓反張,實在太不合常理;畢竟,現場還有其他急救人員,以及家屬。所以,姑且不論法醫所所長為何要說是醫師誤判,以這樣的症狀而言,應該是屬於神經性中毒,而且是屬於神經痙攣型的毒素引起的。

所謂「神經痙攣型」,就是會引起肌肉僵直、痙攣等症狀,兩對夫婦死亡時全身僵硬、以及呈現所謂角弓反張的情形,就是最主要的證據。

其實,數篇新聞報導也有提到,由於肉毒桿菌毒素引起的神經毒性,是屬於「神經麻痺型」,透過阻斷乙醯膽鹼的傳遞,使中毒患者的運動神經與自主神經逐漸麻痺。因此,患者會有四肢麻痺、說話困難、視覺模糊等因肌肉麻痺產生的症狀,當呼吸肌肉也麻痺時,則會因呼吸衰竭而死亡。但是呈現的是癱瘓,而不是僵直。

這也是為什麼,醫院會懷疑是馬錢子中毒。

再說,吃下肉毒桿菌毒素污染的食物,通常需要 18~36 小時產生症狀,但若一出現症狀即送醫急救,不至於完全無法救回。

然而,在這個案件中,兩對夫妻於晚間一同飲酒吃飯,當夜凌晨即發生急性症狀;如果是因為吃了受污染的食物,發病的速度與症狀之猛烈,可以說遠遠超過肉毒桿菌毒素的威力。

以馬錢子中所含的「 番木鱉鹼 」( strychnine )與「馬錢子鹼」( brucine )而言,則是屬於「神經痙攣型」的毒素。依濃度,以番木鱉鹼而言,通常在 10~60 分鐘內就能產生急性症狀。症狀輕微的,會有肌肉疼痛、黑尿、發燒、四肢無力、呼吸困難等症狀;嚴重的,肌肉會產生劇烈的抽搐,最後因無法呼吸而死亡,死狀以肌肉僵直、角弓反張、臉部呈笑容表情等特徵著稱。

以天然植物而言,具有類似神經毒素的,還有如馬桑( Coriaria )、紅毒茴( Illicium lanceolatum ,和八角同屬的,也會結類似八角的果實,又稱莽草)。以傳染性微生物而言,破傷風桿菌的外毒素也具有類似的毒性,症狀從腹部僵硬、肌肉痙攣開始,進一步可能引起弓角反張、與痙笑的症狀,有三至九成的致死率。

在病理原因方面,如果人體因特殊因素而產生嚴重的急性溶血,也有可能呈現肌肉僵直的情形;而會引起急性溶血的外在因素,例如:農藥中的有機磷、工業上的砷化氫氣體、大量苯胺、或是部分重金屬中毒等。

由此可知,在假設正確排除馬錢子、有機磷中毒之後,似乎應該朝其他會引起類似神經毒性的毒素進一步發掘。但是,顯然的,調查單位並沒有這麼做。


第二、消失的酒精

兩對夫婦一同飲酒吃飯的時候,有其他人路過目擊。其中一位死亡者在生前,也曾經表示,稍早有喝米酒和一種難喝的酒。要說所有證人都記錯說謊,可能有點困難。

一般來說,酒精在血液中的濃度,每小時大概會代謝 10~40mg/dL ,平均是 20mg/dL 。如果當晚喝的不多,經過幾個小時、再加上急性症狀等影響,使血液中測不到酒精反應,似乎也不是全然不可能。

然而,血液中完全測不到酒精反應,不是很奇怪嗎?是否和引起中毒的成分產生交互作用?或是酒精與某種成分交互作用後才產生毒性?

縱使警方表示,現場沒有任何疑似藥酒的的殘留或容器,這無法排除那個「難喝的酒」內含有毒素的可能性。如果,真有人要蓄意下毒,都已經預謀了,還會讓警方輕易找到殘留或容器嗎?答案也是很明白。

若無法合理解釋體內消失的酒精濃度,以及找不到、或不知道那瓶所謂「難喝的酒」究竟是什麼,真正的謎底,可能很難解開。


第三、認識肉毒桿菌血清檢驗與培養

肉毒桿菌( Clostridium botulinum )在自然界中主要棲息在土壤、水果、蔬菜、以及動物糞便中。產生的外毒素毒性猛烈,不過是由蛋白質組成的,加熱 100℃ 、 10 分鐘,就能將毒性破壞。

肉毒桿菌很少直接感染人體,由於它是一種厭氧菌,也就是需要住在「缺氧」環境中的微生物,容易發生污染的食品包括罐頭、食品真空包裝、臘腸等醃漬物、調味品等。

肉毒桿菌中毒在我國屬於第四類法定傳染病,若依據衛生署公告方法,檢測時間約 2~3 週。另外,目前市面上已有厭氧菌的快速鑑定方法,僅需時 1 週不到即可完成。

因此,事發若以 7 月 7 日檢察官前往相驗算起,法醫所原本預計 7 月 12 公佈血清檢驗結果,若採取快速鑑定方法,應該是可行的。不過,微生物培養原本預計 16 號公佈初步結果,似乎有點太早。姑且不論法醫所為何要公告一個太過倉促的期限、又食言;就算 16 號無法公佈微生物培養的結果,血清毒素測試的結果應該早就知道了。

7 月 21 日,再次發佈消息時,衛生署疾管局網站指出,「部分」檢體中測出毒素反應。也就是說,一直到兩個星期後,才初步得到血清毒素檢驗的結果。

時間回到 7 月 11 日,那個宣稱隔天血清毒素檢驗結果就會出來的日子,當時,疾管局發言人信誓旦旦的表示,「這個毒素沒有擴散的危險」。這似乎意謂著,法醫所與疾管局已經知道檢驗結果,八九不離十,就是肉毒桿菌。所以,星期一,急忙發出消息,藉以彰顯行政效率與專業能力。

可是,如果真的是這樣,又為什麼在應該發佈消息的 7 月 12 日,就音訊全無了?又為什麼,在過了一個多星期之後,才宣佈血清毒素檢驗的結果?這消失的 10 天內,發生了什麼事,讓政府單位決定延後發佈、但又發佈與一開始營造的一模一樣的結果呢?


同樣是神經毒素,但在症狀完全與肉毒桿菌中毒不一樣的前提下,法醫所所長先聲明死者沒有弓角反張、與痙笑等肌肉僵直的症狀,認為只是死者的手握的比較緊而已。

接下來,所有的調查方向,就朝著肉毒桿菌中毒走了;即使,同樣也沒有含有肉毒桿菌的食物跡證。

從什麼毒素都還沒檢測出來的時候,就要民眾不用擔心毒素擴散;

而調查結果終於和法醫所所長希望的調查方向一致,可以預期, 7 月 26 日,這個案件將會圓滿落幕。

然而,那些空泛的調查 (也沒有其他調查了) 、時間上的出爾反爾、過於匆促、自信、又莫名拖延的行為,這樣的調查結果,始終無法讓人信服。

呼應最前面所說的;或許,調查人員覺得講太多,民眾也聽不懂,所以就不講;或許,事實超過調查人員能力所及,確實有問題無法解決,但又怕引起民眾恐慌,所以不講。

太多的或許,令人對我國政府面對毒物事件的專業能力感到心寒;致力於高教育水準普及的現代,披掛著政府專業人員的職位身分,為何沒有任何一個說明,足以把問題說清楚、然後說服民眾相信呢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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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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