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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作真人──陶行知校長的四塊糖果
2010/03/01 12:02:18瀏覽3052|回應1|推薦1

(陶行知校長)


育才小學校長陶行知(見附註)在校園裏看到男生王友用泥塊砸自己班上的男生,  當即制止了他,並讓他放學後到校長室去。

放學後,陶行知來到校長室,王友已經等在門口準備挨訓了。

一見面,陶行知卻掏出一塊糖送給他,並說: 「這是獎給你的,因為你按時來到這裏,而我卻遲到了。」王友驚疑地接了糖。

隨後,陶行知又掏出一塊糖放到他手裏,說:這塊糖也是獎給你的,因為當我不讓你再打人時,你立即就住手了,這說明你很尊重我,我應該獎你。」王友更驚疑了,他的眼睛睜得大大的

陶行知又掏出第三塊糖塞到王友手裏,說:「我調查過了,你用泥塊砸那些男生,是因為他們不守遊戲規則,欺負女生;你砸他們,說明你很正直善良,有跟壞人抗爭的勇氣,應該獎勵你!」

 

王友感動極了,他流著眼淚後悔地說道:「陶.....陶校長,你.....你打我兩下吧! 我錯了,我砸的不是壞人,而是自己的同學呀!.....陶行知滿意地笑了,他隨即掏出第四塊糖遞過去,說:為你正確地認識了錯誤,我再獎給你一塊糖,可惜我只有這一塊糖了, 我的糖發完了,我看我們的談話也該完了吧!」 說完,就走出了校長室。 

 

回響:

    我讀到這段故事的時候,心中所泛起的除了感動與同作為一個教育者的慚愧以外,也不禁在想,教育的「本質」與「目的」到底是甚麼?教育者在這所謂的「教育」的過程中,到底應該扮演著甚麼樣的角色?必須具備什麼樣的特質?對於最後一個問題,我們一般比較容易想到的答案包括要有愛心、有耐心、要有同理心、要以身作則、公正且有恩慈等等。這些當然都是極重要的條件,但從這一則小故事中,我注意到另一個比較容易被忽略的要素,就是對「人」的了解。

 

通常在遇到像在這故事中的違紀問題時,我們一般作父母師長的可能當場就會把相關學生召集來宣導一番,甚至立刻開罵教訓。這麼做的動機是認為這種破壞秩序的行為必須嚴格杜絕,才能免得讓學生以為老師是沒有原則的而又效法之。簡單來講,是要讓學生知道老師或父母不是好欺負的,規定不是可以踰越的。但校長所注重的從一開始就是當事人的動機與良心,所以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必須要先讓自己與王友有時間冷靜反省,並且是在一個有尊嚴的情境下再來討論,所以他要王友下課後再來找他。此外,他深知鼓勵遠比責備有長遠的果效,所以在見面之前就已準備好一些糖果:他可能是想,準備不管學生如何回答,不管真正動機如何,都要找各式各樣的機會來鼓勵這個學生。最後,他當然也知道品格教育最重要的是啟發孩子良心的功能,而責備多半只是會過分地壓抑良心,引發反彈情緒。所以他也願意放下傳統上為人師長常有的教訓者的角度,而謙卑地放下身段來讚美他。其實一般人不是不知道這些道理,但難是難在願意把自己的標準先放低,把本來就應該作到的是當成重要的成就來獎勵,進而使對方有機會覺察自己良心的聲音。但這又和一般的放任不同,因為陶校長是「利用」發糖果的方式很有智慧地「誘導」對方的情緒從抵抗的方向轉向接納的方向,使得他自己的良心功能不至於被負面情緒淹沒,失去反省的能力。其實,只要王友自己可以誠心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何必一定要我們喋喋不休的重覆?多送幾顆糖來鼓勵他,並且清楚點明原因,無疑是非常值得的投資。這些都代表著校長對人性的需求與期待的深入理解,並且適時地以有智慧的方式來達成果效,使學生從心裡深處明白,且終生難忘。

 

這使我反省到自己的方式,平常可能多急於責備或教訓,好像(雖然不是真的)是想要利用孩子的害怕難堪以顯示出自己較高的標準。但這反而容易激起他們負面的情緒來遮蓋住良心的自省(因為都被我說完了),最後如果沒有表現出懺悔的誠意,我反而要以更高更強的態度來壓制他們的「背逆」。我想這可能也是一些父母為何到後來反而是被自己弄得歇斯底里。我們不但不夠了解孩子內心的運作,也不夠了解我們自己的本性。所以我才說,這是關於對「人」的了解,而不是只是對「孩子」或對「學生」的了解。

 

(陶校長的墨寶)

 

但是以上的故事中,我覺得這裡有一個沒有提到但仍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就是雖然以上幾個「原則」可能是校長所奉行的,但他絕對不是一成不變地使用同一種「方式」來教育孩子。也就是說,他在這事以前應該很少用給糖的方式來獎勵做錯事的學生,否則學生一傳十、十傳百,早就會吃定這一套,而王友來到校長室時也不會那麼緊張害怕,或是對校長的處理方法如此感動。表面上,固定一致的管教方式或獎懲標準比較公平,但其實也是教育者不自覺中為要簡化自己在處理時的思考模式:「只要行為不違反這個規定即可,學生的動機就不需要瞭解了,這樣我就可以比較容易地掌管班級秩序。」。更準確來說,這也許對幼稚級的孩子在學習應有的社會規範時的確有幫助,但對於學齡以上的兒童,特別是青少年,如果仍然強調某種固定的方式,不管起初多麼有效,也會逐漸使學生活潑的良心被僵化,轉變為用應付的心態來看待管教,最後反而出現與原來教育目的背道而馳的「內心」偏差。例如,雖然在外表上好像很乖,很守規矩,但他們可能在心裡說:「這次算我倒楣被抓,下次只要更小心一些就好了。」或是「反正我表面上有作到就好,其他你沒說的就別再管我了。」華人的社會裡常會有鑽法律漏洞、貪小便宜的事情出現,應該也是與此心態有關。到底我們的教育是只是為要端正行為的外表,還是為要深化內在良心的能力呢?這也表示教育者必須要有很大的創意與敏感度來做最好與最適切的拿捏,不能懶散因循。而這一切最後的動力來源當然還是源於對「人」的愛與關懷。陶校長的名句:「教人求真,學作真人」應該也是有同樣的意境在其中。

 

附註:

陶行知(1891-1946),本名陶文濬,知名教育家。1914年,陶行知赴美留學, 受教育家杜威「教育即生活,學校即社會」的觀點的影響。1917回國,在南京高師主講教育學、教育行政、教育史、教育心理等。曾任多所中學與大學的校長。1946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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