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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文章】愛擁抱,不家暴!
2020/06/15 15:08:14瀏覽2741|回應0|推薦0

才歡樂跨年到 2019 沒多久,就接二連三發生了兒虐家暴案件,先是照顧不當的托嬰中心,再來是因肉圓沒加辣而施暴的父親,近期又驚傳小媽媽夥同虐死幼女。

台灣家庭暴力案件去年 2018 就逾 10萬件通報,平均每 4 分鐘就發生一件的速度蔓延在你我的身邊,但這絕對只是冰山的一角,很多沒浮出台面的劇碼每天卻不斷上演著……

  聯合國所提倡的《兒童權利公約》雖已在台灣國內法化,但對於一般民眾並沒有太多的管道與方式來認識瞭解這些內容,甚而很多加害人都有違公約內的第三條第一項所揭示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那麼到底什麼才算「家暴」呢?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定義為「家庭成員間的暴力對待」,但不只有毆打才算是,就連精神傷害、虐待也都算;家暴類型不外乎有肢體脅迫、刀槍攻擊、言語或心理虐待,還包括妨害自由等行為。而且所謂的「家庭成員」不只住在一起的直系血姻親、同居或曾同住過、已離婚的前配偶、最遠到四等親之旁系也都在規範內;最常見的家暴種類即為婚姻暴力與兒少虐待。

 孩提時代常哼著歌「我的家庭真可愛…」,家庭本應是孕育我們的搖籃,是我們受挫可倚靠的避風港,為何反而最傷人?家人的支持及關愛,為何變成責難與拳打腳踢?

  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調查,家暴發生的前兩名佔了五成以上,第一名原因就是「愛」出了問題,尤以家庭成員間的感情不睦、缺乏溝通技巧與習慣,再者為不良行為,包括酗酒、賭博、抽菸吸毒等。孩子在這樣的家庭中成長,所受到的心理創傷超乎我們的想像,更有可能表現在外在言行上而不自知。

若真的目睹家暴時,應該怎麼保護自己的安全呢?平時就要多多留意自身與他人安全距離的「保命金三角」:

1、施虐者在暴行前一定有跡可循的警訊,例如他的情緒或語氣開始失控。

2、家中危險的物品要妥善收納,並且要避免在廚房、浴室或陽台起爭執。 

3、正要發生爭執前,安全第一請務必保持鎮定,不激怒對方以緩和氣氛。

  肉圓家暴案的母親在聲明稿中所提到的錯,也是大多數婦人之仁所不該有的念頭,舉凡「家醜不可外揚」、「為了孩子我要忍耐」、「他說不會再犯了」、「我會自我療傷」、「是我做錯事了」、還有「離開了該怎麼辦」,其實有很多的資源可以提供協助,只要勇敢開口、主動叩門的必有回應,公道自在人心,很多善良的人們也會主動幫忙伸張正義,但絕不是靠暴力來解決,訴諸警調單位才是明智之舉。

避免家暴發生,乃當務之急,該如何做,試試以下的「不家暴撇步 123」:

  1、多善用多元的溝通管道,如用 LINE、臉書等與家人作雙向的情感交流。

  2、有規律的生活作息,養成健康良好的生活習慣,對自己、對家人都好。

  3、人難免都有心情不好的時候,要尋找適合自己的正當紓壓放鬆方式。

  每個人愛的語言都不一樣,我們可以選擇用「擁抱」來關懷家人,哪怕有多大的不完美也用心看待並包容一切,畢竟「家」不是論對錯,而是愛的加油站。

純潔協會長期關心兒少的健康成長,深耕校園服務已邁入第 20 個年頭,針對小學低年級有家暴防治的戲劇宣導「灰姑娘」、國中有進班教學分享,「預防勝於治療」,無非就是提前讓這群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懂得「保護自己」之外,也能做自己情緒的好主人並且「尊重別人」,當有人事物令你憤怒抓狂時,學會暫時閉嘴、冷靜面對、轉移話題,相信台灣一定會越來越好,終止家暴兒虐就從您、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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