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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3 00:50:40瀏覽1064|回應0|推薦23 | |
Yahoo!奇摩新聞領袖專訪系列 - 幸福是一個總體 (08) 線上影音http://tw.leaders.news.yahoo.com/leader/8/141/ 受訪者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陳長文 主持人:馬雨沛,前新聞主播,現任教於淡江大學傳播系 訪談題目是: 六、律師為了錢 不顧社會正義? 訪談記錄 律師為了錢 不顧社會正義? 問 : 馬雨沛:從陳律師剛剛這番話,回答問題的同時,他其實又是一個家長的角色,也看到其他家長必須承受的辛苦。因為家裡的一個小孩或是某些成員,而成為高危險家庭。剛剛陳律師也把眼光調到很高的角度,談了國家預算分配。所以陳律師、陳會長的角色,在之間來來回回,轉換的很好。 那我們就要來問問律師、法律人這個角色。陳律師您長期進行法學教育的工作,擔 答: 陳長文:這題目涉及到兩個問題。第一個是律師的角色是什麼。要作律師、法官,除了學法律,基本上就是要公平正義。做律師應該是為了公平正義,而來學習律師、成為法律人,這一點是完全不能被質疑的。至於做律師、法官或檢察官,角色是不同的。我曾經寫過幾篇文章,談到全觀的法律。基本上,全觀也者,就是要看360度的角度。所以我們在看一件事情時,必須要全觀;要看到左邊也要看到右邊,要看到上面也要看到下面,要看到好人也要看到壞人。 但是當我做律師的時候,我可能代表的是剛剛網友所說的好人。那至於好人是什麼?好人不太可能是百分之百的好人。我覺得這像光譜一樣。這一個訴訟裡頭,有原告和被告。在刑事案件裡頭,有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有檢察官,有法官;在民事訴訟裡頭,有原告、被告。 所以一個律師代表原告某甲,另一個律師代表被告某乙,這兩個律師在訓練上,都應該要有全觀的看法。我今天即使代表某甲,我要知道某甲有什麼優勢,他有什麼缺點,有什麼立場是說不過去的。我同時會想到,我的當事人說不過去的地方,被告的律師一定會把這部分當作主要攻擊的立場。 既然今天某甲是我的客戶,我就當然全力為我的當事人主張立場,把他的優勢發揮到極致。當然他的缺點的部分,如果他是犯罪人的話,我會說服他坦白從寬、從實招認;如果是一般民事的話,你只能要求人家賠你,比如說,80元不要求100元。這時候我會希望我的當事人同意我的想法。如果他不同意我的想法,那我會希望對造的律師是很能幹的,能講得很清楚。在刑事案件裡頭也是一樣。 更重要的是,希望法官判出來的,就像是一個全觀的律師能做出來的決定。所以說,法律的成就,是要律師、法官、檢察官、原告、被告律師通通在一起,甚至包括當事人,大家一起來成就共公平正義。 老闆要求作假帳 你會肯嗎? 問 : 馬雨沛:這是從不同的角度、不同觀點來解釋、支持每一個人應當有的權益。不過我想這網友隱藏了一個概念。像最近有個調查:如果公司要求職員作假帳的情形下,會有多少人願意? 陳長文:聽說還蠻高的。 馬雨沛:對,答案是1/4。所以在專業的判斷下,什麼情況下會違悖了專業? 答: 陳長文:這問題與其是說專業,倒不如是說,如果今天老闆要你做假帳,你會不會做?有些年輕的孩子說我會,這個答案當然有點令人驚疑。這個跟事實如何,我覺得很難說,不過我相信是不會太離譜。有很多年輕人,在做選擇的時候,他囿於很多緣故,為了工作吧,做了一個連自己都覺得不該做的選擇,比如說為老闆作假帳。或者是我們最近看到的案子裡頭,有些政府官員會因為老闆要求他報假帳,結果他報了假帳。 在這種狀況之下,我覺得是對年輕人的一個考驗。出入職場的年輕人,當面對這種困難,自己良知上覺得不該作,專業知識覺得不該做,你要作還是不作?你只有兩種選擇。做了,可以留在職位上、可能加薪,不作,可能會炒魷魚。這件事情我沒有答案。但我只能對年輕人說,如果你有選擇,你應當避免作一件你自己認為不恰當的事情。當你一旦做了,你就會繼續做下去。你就會忘記了你應該要怎麼辦。 我記得美國文學家Frost曾說過,一條你沒走過的路,the road not taken。來到十字路口,你要向左轉還是右轉。一條路最容易走的路,可能不是一條最正當的路;另一條路比較難走,你是不是要走這條路。 到最後,人生因為二、三十歲的年紀,你還要到四十歲、五十歲、六十歲,一步走錯了,往後走錯的機率會更大。 所以在給畢業生的一封公開信裡頭,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告訴年輕人,挫折事實上是個禮物,人生最重要的價值就是正直的人生。我想這是蠻重要的一件事情。 馬雨沛:我們剛剛談的可能是作假帳、是會計,但同樣可以延伸到法律人、或所有專業的人身上。 陳長文:沒錯,不過我剛剛提到重點就是,除非法律人跟當事人一起去做假,不然法律人在另一角度上,當然不能作假,但他若是代表原告,他當然必須為原告的利益辯護。只是說,是不是能辯護到一個程度,把黑說成白的,而不讓對方律師或法官找到毛病,我的答案幾乎是不可能的,律師不太可能把黑的變成白,但律師確實會替當事人求得最大利益。 有錢有權 要對社會發揮更極致的影響力 問 : 馬雨沛:大家都會對律師有通天本領的預期,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問題。比如說您是知名律師,那您會不會有特權?比如說房屋稅。您在爭取過程中,有網友認為,因為您的知名度、社會上的聲望,會比一般人還容易爭取。如果一般人權益受損,是不是求助無門?或者是有什麼管道,可以讓他們伸張自己的權益? 答: 陳長文:我的房子的事情,顯然完全是政府公務員的錯誤。我也不怪他們,公務員事情這麼多,人這麼少,才會把別人家套到我家來,把我的住屋變成營業,這明顯是政府的錯誤。此外,一連串下來官官相護,我當然是孰可忍孰不可忍。我又是學法律的,當然要爭取自己的權益。在這種狀況之下,我的問題解決了,是因為政府立法了,或是因為政府主管機關認為不對了,各種原因都有。 如果網友認為是原先知名度,我會覺得沒有說錯,但也說錯了。 第一個,應該不是知名度,而是問題本身正確或不正確。如果有很多人都有同樣的問題,這些人若能組成共同的力量,透過民間單位、媒體不斷的發聲,不斷的去談問題。今天的政府比以前進步的多,雖然還是有點顢頇或傲慢,但還是會聽。另外,就是透過國會,我們的立法委員,也要去給壓力。我們是民主社會,只有用這方法來做。 如果大家認為我是知名人物才有特權,這其實不太可能,因為我一直輸一直輸,一直輸到後來我很生氣,很可能就因為我是知名人士。 重點我想說的是,這位年輕人也許可以跟我一樣,你好好把書念好,經常做出貢獻來,提高知名度,選立委或選總統,你的任何問題、任何人的問題,都能得到解決,不是嗎?我常在想,如果社會每個人都能站在比較有影響力的角度,對其他弱勢的人會很有幫助。所以站在比較有高度的人,或者是有錢有權有地位的人,所承擔的責任其實是更大。在那個時候,有錢有權的人,沒有能夠好好把自己影響力發揮到極致的,我覺得他愧對社會,站在那個角色是不應該的。這一點希望能與大家分享。 馬雨沛:如果理財教育都深入國中小學了,我們的法律教育夠不夠?法律教育是不是應該更往下紮根? 陳長文:完全正確,法律教育當然該往下紮根。同樣的問題就是,在我們的態度上、生活上、行動上,法律教育的問題。也許你是有感而發。我常提一個問題,就是司法改革。比如說80年代之前,和現在政治開放、報紙開放、政黨開放來比,台灣法律是有長足進步的。但是法律制度和法律人,從80年代到現在吧,現在辦理法律者大概是三、四十歲人,他們從過去活到今天,他們想法是否改變了?這法可能是從70年代、甚至是50年代就開始做了,一直做到80年代、90年代,是否能作徹底改革?這也是大家關心司法改革的原因。 回到預算的問題,我會希望我們政府刪減國防預算,把錢拿出來擺在司法、司法人員教育、在職訓練。司法人員的教育不僅是態度,也是position,對問題的看法。這些都要教育,檢察官、法官、律師應該是什麼樣的立場。 因為這些法律人對老百姓、對國家、對他們自己生活的環境是不是感到滿意?司法信心指數其實是很重要的指數,這指數應該會比國防是不是能抵禦可見的敵人,比如說對岸,我覺得老百姓一定會說,司法重要得多。另外,社會福利也重要的多,教育重要的多,大家也知道。 馬雨沛:所以大家可以持續關心這一塊。 陳長文:法律已經不錯了,但改革需不需要?當然需要。我和羅智強合寫了一本書「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意思是法律人要爭氣,尤其在這個關頭,大家對法律人非常渴望,希望法治能真正落實,公平正義能出現在所有的案子裡頭。 兩岸和平 國防預算才會降下來 問 : 馬雨沛:我們剛剛看到陳律師、陳會長有不同的角色,同時也是一個企業主管的角色。但在這之外,陳長文律師還直接參與許多跟政府相關的工作,雖然您說不是公職,但在兩岸方面,包含兩岸如何談判、破冰,在海基會草創階段,著力很深。所以有網友想請教,從一開始開疆闢土,到現在看到的是進退失據,他想知道您當年的理想,和現在差距多大?實現了多少?得失、成敗之間,您現在回頭看看,關鍵是什麼? 答: 陳長文:這褒獎我是不敢當。90年代,我因緣際會擔任了紅十字會的秘書長和海基會的秘書長,當時的確是充滿理想。當時的客觀環境可能是不允許。那時理想就是希望兩岸可以和平,在和平的情形之下,兩岸可以有很多選擇。包括獨立、統一,那是一個極端,和獨立之間其實有很多種可能。但重點是和平。但當時有很多原因吧,顯然是不太能成就。因此我在海基會的兩年多的時間,我就辭掉了這個工作。 從90年開始到今天,已經過了20年了,時光實在是很快。這位網友說到進退失據,但如果是拿2008、2009年來看,我會覺得應該還算好。 我是樂觀的看。今天兩岸態度或客觀條件,比當初好得多。今天能實現我的理想,就是兩岸和平,互相交往、經濟上互補、文化上交流,老百姓安定過日子,國防預算降下來,中國大陸做更多承諾,把威脅降低,讓我們把這邊預算降低,把更多的錢用在社會福利,給更多窮苦的人支持。我覺得兩岸關係應該是進步的、樂觀的。唯一一點,我之前寫過一篇文章,這文章裡頭提到,在兩岸關係進程當中,我們在推動我們的經濟、文化等等,我會希望我們的政府花更多力氣,能就兩岸法治發展,互相切磋。甚至提醒中國大陸。在中國大陸改革過程中,經濟、建設有很大的成績,文化上也有進步。但很重要的是法治的發展。中國大陸在這方面有很大的壓力和瓶頸,因為和民主改革是息息相關。這部分是中國大陸的功課,我會希望我們政府能就這部分能有更多的溝通切磋,務必使雙方建構一個環境,使我們理想的境界能夠落實。 馬雨沛: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你是樂觀的。 陳長文:我是樂觀的,是抱持謹慎的樂觀。所以我也希望中國大陸在這方面加油,我們的法治也要加油。 馬雨沛:在這個階段裡頭,政治、經濟、民生,有沒有哪一塊是不能碰觸的地雷?如果政府往來有這麼大的限制的話,那民間往來部份,兩岸三地華人可以做什麼共創局面? 陳長文:對於台灣來說,幾乎沒有題目不能觸碰,台獨也能談。可是對中國大陸來說,不能觸碰的就是政治改革、法制改革,法制改革如何來落實,或是政治改革一時半刻沒辦法有變化,法制改革可不可以提前?這是一個題目。當然法制改革就包括很多題目可能不能觸碰,或即使觸碰,但中國大陸有很多顧慮。 而所有華人能做些什麼?我覺得華人很聰明也很有心,如果大家覺得這是個題目,那考慮中國大陸面對的困難和政治環境,或講白一點,一黨專政的命題,在它的憲法裡面擺進來。現在中國大陸如果沒有一黨專政,很多事情做不來。但這永遠是一個弔詭的問題,一黨專政能到什麼時候?什麼時候能有不同的狀況出來?中國大陸是不是有答案?華人是不是有答案?這些答案都是很善意的,都是希望中國領導人能夠體會、理解,能夠加油。 這些是我在謹慎的樂觀裡頭,唯一我感到希望能夠謹慎注意的題目。其他當然貧富不均、社會現象等等,都是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得到答案。 讓人焦慮不安的事 要排入優先 問 : 馬雨沛:您在自己部落格發表非常多的文章,關心非常多的議題,您也提到不要對事情置身事外。因此我們也能看到,您關注面非常非常廣。在這些議題裡頭,哪些議題優先性特別強、應該先著手去做的? 答: 陳長文:我有習慣看報紙,或看媒體。我看到一些題目讓我感到著急,我就會著急,想法就會出來。 從孩子,比如說我的孩子,我就會想到類似的家庭、孩子。從我的身體,就會想到其他有類似身體狀況的人怎麼面對。我可能比較幸運,有較多資源等等。你問這個問題,很難回答。但如果真要回答,我會覺得最最優先的,應該是希望能進到一個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的大同世界。問題就是,那個大有為的政府在哪裡?政府是不是能夠從這角度切入?為政者去想能怎麼做?做不到的,或體會自己做不到的,就讓非政府組織去做。能鼓勵他們去做的更好。 你剛剛提到哪些是優先?比如說智障,比如說身障的孩子優先、癌症病人優先……資源的分配,國家經費浪費,阿帕契直升機750億或一千億的錢可以省下來,做一些有用的事情。教育、偏遠地區、精神病患、老人癡呆症、植物人……你去想,這些會讓你不安、焦慮的事情,就應該把這些列為優先次序。至於兩岸的事情我比較不焦慮。因為如果現在要打,會打成什麼樣子?如果我不覺得焦慮,我就會覺得應該把錢省下來。這應該是我一個排列的方法吧。 馬雨沛:陳律師,如果您焦慮這麼強,有沒有可能去解決它?有沒有可能直接投身公職? 陳長文:蠻難的,我現在已經年紀很大了,如果投身公職就蠻辛苦的。我覺得我身心不夠支撐這力量。更重要的是,這非常需要年紀輕、有魄力,劍及履及的。 或許我可以幫那些人提供意見。雖然我寫很多東西很像是石沉大海,狗吠火車,但如果他們願意談,我覺得也就夠了。讓年輕人去做這些事情。 給年輕人:知識、專業、健康、正直 問 : 馬雨沛:陳律師的分享,從921一個受災,到汶川地震,分享到兩岸局勢。除了這麼大的架構之後,很多年輕人會把您當作成功典範參考。最後是不是請陳律師分享一下,在職場上、志願服務上,有什麼期許?雖然您也曾寫信,與很多畢業生分享,這裡您是不是願意給年輕人一些分享?在您成長的經驗中,是不是有逆境?怎麼克服?同時您自己在這年紀,出現一些健康的危機,昨天還在接受治療,今天還來與我們分享。您怎麼對年輕人分享成功、定義成功? 答: 陳長文:首先,我沒有成功;說我是領袖,我也不敢當。所以剛剛一開始你提到的,我應該要更正、抗議或保留。 「成功」這兩字,對任何一個人來講,就是你做到了;相對於失敗,就是沒做到。對於年輕人來說,不可能所有事情都做到,也不可能什麼事都沒作到。那問題就回到當你走在十字路口,什麼叫沒做到,什麼叫做到了,那反而是比較重要的題目。當你老闆要你作假帳你作到了,或你決定要欺騙別人,那種決定、那個關頭,反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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