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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1 13:22:20瀏覽7447|回應8|推薦34 | |
理律5年 還清30億 陳長文拿積蓄還債 2003年10月,理律法律事務所前法律專員劉偉杰,盜賣客戶美商新帝所持有的聯電股票30億元震驚社會,經過與新帝的協議,達成債款8,600萬美元分成3部分清償。第1部分在2003年底先償還2千萬美元現金,第2部分則由銀行擔保對理律融資4,800萬美元,理律分成4年清償;第3部分是剩下的1,800萬美元分18年、每年100萬美元,折成提供法律服務與公益活動替代。 2007年底,除了剩下14年提供勞務的第3部分,理律算得上已將30億元的債務全數清償完畢。據了解,理律原交際費用、分紅加給甚至調薪,均逐一回復。在去年12月底交棒卸下執行長一職、帶領理律團隊走過幽谷的所長暨執行合夥人陳長文說:「打不死我的,使我更堅強。」 口述:陳長文 整理:劉德宜 我們對新帝的賠償已經在2007年底如期還完了。這並不特別厲害,因為就是按著約定還掉,不僅如此,公益事項也要繼續做下去。我只能說,從2004年開始,這4年中我們很認真地把該做的做完,真沒有什麼可以跟社會大眾報告的,卻也謝謝大家對我們的肯定,因為我們很認真,把自己做起來了。
不死更堅強 這些經驗要怎麼傳承給下一代的理律人?希望永遠都不要傳承!我們這些前輩在這4年有很深的體會,這個體會不單是事情發生時、簽約那一剎那;還有簽約後履行約定、得比以往更加倍努力,又是另外一種體會;不單單只是努力還錢,也是努力將組織精進。所以4年後我們說:「打不死我的,使我更堅強」,我希望我們的同事與理律比以往更堅強。 與新帝協商及還債的這本教材,用講的沒什麼意義,要實際去做;而且這個教材對真要學的人來說都會了,不要學的,教他也沒什麼用。 簡單地說,這裡頭有很多條件正好我們做得到:包括律師界的傳統、理律的文化與同事彼此認識,尤其是背債的那一刻,大家產生了對未來要更認真努力的體認。 我們撐得過來,不是因為我們能把這筆錢賺回來而已,因為真的要賺錢,對有些同事而言,離開理律反而更方便;所以我個人對同事在事務所危難中的表現感到驕傲。我很確信理律在華人世界裡,應該會繼續扮演很重要的法律人或律師事務所的角色。
合夥人賠錢 事務所遭遇危難,每個人都應該共赴困難;但對行政同仁與法務助理來說,犧牲個1、2個月也許可以被接受,但犧牲4年,未免太沈重也不實際。同樣發生員工盜領事件,外界常以「國票案」來類比理律,其實,我們是不一樣的,這4年間我們完成組織精進改造,過程中,客戶對我們一直很有信心。 至於新帝,在我們跟新帝簽約還款時,不敢說它的信心在那一瞬間就恢復,但至少穩定了它的心,因為該要還的錢都以信用狀給了它。 4年內快速償債,對我而言,我們確實很認真地讓這個招牌不墜,不僅是過去的4年,未來10年、20年也會繼續做下去。所以2003年底還的2千萬美元,是從合夥人們的積蓄拿出來的,同時也立下「今後的4年,行政人員、法律助理不應該受到影響,同時新進的、資深的合夥人,也盡量不要受到影響」的規定。所以,是有一群人在當年拿出以往努力的積蓄還款,然後這4年來,年底分紅僅有一點點,「只是過日子而已」。 有人說,我們能在4年內還清債務,還滿成功的,我必須說,理律當然滿成功的:一個是我們的品質與信譽好,客戶願意繼續來找理律,另一個是我們同事彼此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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