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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纏不清、毀人清譽的拉法葉案
2008/02/29 15:14:53瀏覽2316|回應1|推薦34

摘錄自「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 法律倫理與理想的重建」  200611 天下文化出版社出版   

第五章 再論檢察官人與制度的雙面期待        陳長文       

糾纏不清、毀人清譽的拉法葉案 

我對拉法葉案的感觸尤深。 

○○六年七月,筆者曾被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就郭姓退役軍官貪瀆案傳喚。檢察官問我協助軍方與法方簽訂合約過程中,是否聽聞過佣金、以及採購金額有無浮報等問題。其實,這個問題反映一般人對律師角色的誤解。事實上,律師秉其法律知識,協助客戶擬訂合約、保障權益,這是律師的專業職責,但律師不是議價專家,更不是當事人(政府官員)。換言之,採購金額如何訂定、實際上有無佣金給付、買賣標的物是否妥適等問題,律師沒有那樣的專業、需要及正當性去過問。法律與採購是不同的專業,如果關於採購金額、採購決策的問題,我「答得出來」,就表示我是個未堅守專業本分的律師。  

其實,包括拉法葉等軍購案,在我協助軍方採購國防武器的合約中,我都堅定的將排佣條款明白訂入合約中,而國防部也明令禁止支付佣金。這部分連檢察官也肯定,幸好當初合約中訂有排佣條款,讓海軍現在可以據以在法國打仲裁官司,向法方索償。  

如果拉法葉案確有龐大佣金存在,我只能說對法國大企業喪失倫理道德並違約感到失望,以及為法國人感到可恥,因為法方毫無保留的同意排佣條款,居然還讓這種事情發生。法方更可恥的是,竟然還可以找出許多似是而非的理由,不交還佣金。  

台灣如真有人收取佣金,就該嚴懲,即使官員並無收受佣金,但如確有巨額佣金支付而顯示出法方浮報價格,則表示台灣在涉外採購專業人員的培養、價格評估與資訊掌握上,均有不足,才會讓法方不合理的索價。如果過去軍購案中,政府由於未能確切掌握價格而蒙損失,政府現在有沒有培訓出專門處理涉外業務的專業人才?是否擁有足夠資訊去分析、計算涉外採購案的合理金額?類似拉法葉艦採購案的情況,能否不再發生呢? 

每遇選舉,才從蛇簍探頭 

另一方面,拉法葉案時封凍時解凍,平常時可以一擱再擱、不聞不問,但臨到選舉,主政者「再度」宣示「徹查決心」,吹起舞蛇曲時,拉法葉案才會再度「暫時解凍」,從蛇簍裡探出頭來搖頭擺尾一番。  

若說中間檢察機關沒有「承命配合」,隨蛇曲而舞,那時機也太過巧合。而我被約談的時間背景,正值北高市長選舉期間。  

不過話說回來,雖然外界不免有「why now」的問號,但我倒是覺得「why not」。該查的,就快點查吧!如果「這次」檢察官是玩真的,就請專心一意的查下去吧,一個被主政者再三宣示「不惜動搖國本也要查」的案子,都換了好幾個檢察官了,每個經辦的檢察官,案子沒查出來,倒是一個個升官去了。讓拉法葉案永遠原地踏步,只停留在宣示的層次,檢察機關難道不需為自己的「無能」,向被枉法羈押以及案件糾纏多年的將領們負責嗎?我特別為像雷學明等一生忠直的將軍抱屈,以我對這些將軍的認識,他們絕不可能在拉案中不法牟私。拉法葉案查得不清不楚的結果,讓他們蒙受了極大的羞辱。這名譽之侵,檢察官們賠得起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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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vchen&aid=165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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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依然仰望星空
陳長文 這個人要重新評價
2011/01/11 10:08

陳長文? 這個真的要好好評價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59970

記者:賀乙舜 王經綸 台北報導
民國80年8月31日,和法國湯姆笙公司簽約採購拉法葉艦,理律負責人、前海基會秘書長陳長文也在場,當時他的身份是軍法局法律顧問。立委質疑,理律球員 兼裁判,在拉法葉案中扮演利益通吃的角色,還介入33起軍購案,獲利7千萬,對此,監察院提出糾正,國防部卻遲遲不願說明,立委質疑,這次6千億的軍購 案,理律也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