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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識先於法律,讓律師成為尊貴的職業(中篇)
2007/10/09 12:11:49瀏覽1186|回應0|推薦21

器識先於法律,讓律師成為尊貴的職業

我對律師的期許

國際律師論壇

中國律師事務所的經濟基礎與社會作用

法務市場實況的調查與分析

主辦單位

神戶大學“市場化社會法動態學研究中心”(CDAMS) 

共辦單位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杭州·2007107

陳  長  文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教授委員會主席

面對真實的情況,法律人的自我定位就變得非常重要。假如可以不用正義或利益這麼嚴肅的劃分,我們要問的是:法學院要教給學子什麼?希望這些學子將來可以以什麼樣的角色或訓練,在社會上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藉此反推回來,思考所謂的義利之辨,才有意義。也才比較能夠知其所以然的掌握法律真正的價值所在,那就是:獨立思考、理性分析、務實解決問題並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正義的要求。

或許有人質疑律師是一個以犧牲倫理賺錢的行業,但是為包括壞人在內的人辯護如果就是律師的倫理所在,那麼是否可以說:「這正是我的倫理──替被控犯罪的人辯護,無論我是否相信他們可能是清白或有罪的」?這是律師無可逃避之問題、也是律師很容易受到的責難。律師更接近是魔鬼代言人。一般人不理解律師負有更宏觀的制度保障義務,也就是確保「每一名被告──無論是否有罪、討不討人喜歡」,都應得到積極的辯護。但是,我也瞭解,律師不應該以此為道德上的藉口,而沒有任何掙扎。從另一個角度觀察,律師或許是唯一一種可以將法律、法律的精神主動推向社會的職業,他的角色比政府、教授、其他團體更重要,因為他有法律專業的背景與訓練,這種角色表現在對社會不公義事件的發聲與關切、對於弱勢群體的援助與權益爭取、對法律的辯證、論述的社會教育上,是再正確不過的。

在律師以其執業謀生的同時,適當的以上述方法扮演其社會角色,平衡兩者,是否可算是比較正確的角色認知起點?舉例言之,如果明知當事人思想有錯、違背法律的規範與精神,還要一直配合嗎?還是要適當的引導當事人,在不違反律師律師倫理要求的情況下?律師與政府官員、法官、檢察官、公安等等有過去某種關係,要如何處理或運用這種關係?完全不接觸?還是要用什麼樣的態度?或者讓「關係」成為真理對話、解決問題的一種高尚的美德?恐怕也是存乎一己之間,卻是值得律師同業共同思考的。

4)律師性格之真相:律師執業應有的全觀容貌

這些年,我常陷入一種矛盾情緒。一方面,深以當了四十年的法律人為榮;但另一方面,由於在臺灣部分法律人在社會上表現不佳,特別是若干擔當國家領導的法律人,不僅拿不出政績,甚至公然毀法,使得法律人受到社會強大的責難,對此,則讓我感到萬分羞恥。為了解開這個矛盾心結,我不斷地思考[1][7]。希望找出原因,進而改善。

律師由於代表當事人利益,固然必須支持當事人的主張,但在支持的過程中,不但要瞭解當事人主張中立論堅強的部分,為了法律上防禦的目的,律師也要瞭解當事人立論、主張中不夠堅實的地方,不能昧於事實。 

因此,在律師的養成過程中,「全觀」是一個重要能力,也就是律師必須洞悉是非、明曉損益,這樣的訓練對於治理國事,是有幫助的,因為擁有了「全觀」,才能做出精確、正確的判斷。

這樣的「全觀」由於二個因素,並不會在律師為當事人辯護的過程中「全部」表現出來,一則,基於律師倫理,律師會傾向不揭露對當事人不利的部分;二則,以訴訟為例,司法制度寓含了一種「平衡設計」,這平衡設計的大意是,當事人雙方皆有代其維護權益的律師,各別律師被賦予的資訊任務,就是維護己方當事人與指出對方當事人主張的弱處。當兩造律師都盡責地擔任這「各自片面」的資訊任務時,「平衡設計」所要達到的「充分揭露兩造一切的有利與不利」,以利法官或仲裁者裁判,這個資訊正義就于焉達成。

換言之,若律師在辯護表現上的片面色彩,其目的要創造的不是從單一方律師角度的半面正義,而是要透過兩造辯詰,也就是結合二個半面正義,以追求「全面的正義」。 

當然,二個半面加起來等於全面,這個假設並非百分之百正確,律師也有能力良窳之分,這能力上的差別,就可能使其中一個半面侵蝕另一個半面,而使得全面正義的達成出現瑕疵,但這是所有「兩造辯護系統」都必有的先天瑕疵。

根據以上對律師性格的描述,我想就不難瞭解為什麼法學院的教育除了培養專業能力、樹立專業典範外,還要有更深層的社會正義的追求。專業使得法律的論證可以讓真理愈辯愈明;而社會正義的認知與涵養,更可以使律師全觀的思維得以應用於社會,為社會全體衡量各種利弊。

三、律師的執業挑戰

1)律師倫理[1][1]與社會觀瞻:

中國大陸積極的依據法律與實際情況,期望能為律師的執業劃定一條的界線,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律師倫理規範。目前大陸法治發展迅速,律師行業可以說很「火紅」。如果能夠藉此機會,將律師的執業界線堅定的加以厘清,對未來律師在中國法治建設的貢獻,一定不可限量。

我衷心期待法學院對這項課題能夠發揮引頭人的作用,從法學教育開始紮根,培養新一代的法律人成為令人尊敬的法律人,以身為法律人為傲。

有人曾將政治比喻為羅馬的盲目神祇墨丘利(Murcury),墨丘利雖是羅馬神話中跑得最快的神,但因為失去眼睛,卻永遠跑不到目的地,而教育改變人雖然慢但卻徹底,就算得花100年也得去做。我認為,法律倫理是重中之重,就算是用一百年的時間,也要去做。只是,就中國發展的要求而言,我們必須竭盡全力的加倍努力。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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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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