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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心痛? 不能容忍的鄉愿
2007/10/03 09:33:15瀏覽1186|回應5|推薦51

終於心痛? 不能容忍的鄉愿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看到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卸任時對政治干預司法的談話,筆者只覺得更加感慨!我想到印度的哲學家詩人泰戈爾曾說:「若不準備說出完全的真理,那麼把真話說出來是很容易的。」這種「說一半的真理」,容筆者不客氣的批評,就是法律人最不該、也最不能容忍的鄉愿。

當陳水扁總統痛批高雄地方法院對陳菊市長的當選無效判決時,我們看不到翁院長的駁斥;當陳總統在媒體指控司法人員有七、八成偏藍時,我們也看不到翁院長站出來捍衛司法的尊嚴;當新聞局長公開質疑司法的公正性,要求司法官公布黨籍時,我們還是看不到翁院長有一語之怒!

在當言之時不言,在該怒之時不怒!這已引起許多批評!而翁院長一直拖到卸任前的最後一秒,才「終於」表達他對政治干預司法的「椎心之痛」。

翁院長說「有些人」為達政治目的,常不擇手段踐踏司法,「有些部門」也不知節制,逾越分際,使司法威信一再受到傷害。但翁院長卻不說是「那些人」、「那些部分」在「那些事」上踐踏司法、逾越分際?沒有特定的對象、也沒有特定的事件。即便到了最後一刻,翁院長仍用不清不楚的曖昧說法,來表達他那不痛不癢的「無威之怒」!

如果,這種只說一半的真理,這種模稜兩可的憤怒已是翁院長的極限,那麼,筆者寧可翁院長什麼都別說。

就像日前報載,最高法院楊仁壽院長說他目睹翁院長曾經拒絕一位「有相當權力的人」為個案關說,還和對方怒目相視。但媒體問他是誰時,楊院長卻不答。

或許楊院長想表達的是翁院長的風骨,但很抱歉,這個故事中,我看到的卻只是鄉愿與對關說的默許。「怒目而視」的拒絕是不夠的,翁院長和楊院長應該把那個人的姓名惡行公昭於世,這才是最高司法首長應有的表態。

如果翁院長和楊院長有膽識把這些弄權者姓名公開,試問還有誰敢向司法人員關說呢?甚至反過來說,是否正因為司法首長這種求顧「人情圓融」的鄉愿,所以才會有人膽敢向司法院長「拍桌子」關說!

對職守正義、捍衛公理的法律人來說,「鄉愿」是最不能容忍的罪惡。然而,何其諷刺與不幸的,觀諸現在掌握權力與職位的法律人,鄉愿竟往往是這些人共同的特質。翁岳生先生是筆者尊敬的學長,但是翁「院長」卻是讓筆者失望的司法首長。對法律人這項專業來說,還有比司法院長更崇高的職位嗎?但翁院長在這個職位上,又做出了什麼樣的典範呢?

令人遺憾的,翁岳生院長已錯過了一個擔當典範的歷史機會,現在這個歷史機會又到了新任司法院長賴英照先生的手上。賴大院長,風行草偃,我們衷心期待你為法律人立下一個不鄉愿的典範。 

2007/10/03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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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vchen&aid=1272573
 引用者清單(1)  
2007/10/04 17:13 【老痞子在UDN】 Re: 終於心痛? 不能容忍的鄉愿

 回應文章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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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後砲
2007/10/10 10:40

翁某和那第二鍋也 [呦~~糞沉積] 的沈某一樣, 當時不說, 事後放炮,

看似正義凜然, 實則心虛.....


Jeff - Taipei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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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怪不怪
2007/10/05 12:14

這個阿扁大總統所用的人,還有像樣的嗎?

沒有嘛,所以,見怪不怪了



pippe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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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心痛?不能容忍的鄉愿????
2007/10/05 09:08
慶祝 中華民國 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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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只是告訴社會大眾牠是還會講話的****.每個多是如此.下台還再放屁.
謝X停.酥蒸鯧 ㄝ素.2個多是(刑震怨掌).在位為何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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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偶動氣了!

meow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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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什麼真話??
2007/10/04 19:42

不在當頭棒喝的當口上說

與只說一半的真話算什麼東西呢??

從李遠哲到翁岳生

士大夫之無恥是國恥!!

是說... 咱這國家還有恥的文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