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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22:50:17瀏覽1481|回應22|推薦66 | |
當我寫下這個標題的時候,我必須誠實地說,我的胃,起了一陣翻騰。提醒我:這不是一個愉快的回憶。 年輕一點的孩子可能沒聽過「訓導主任」這個名詞了,現在好像都叫做「學務主任」。初中、高中六年,這個名詞在我心中跟「惡魔」幾乎是同義詞。有時候,遠遠地看見他,我會繞個道兒走,寧可多走幾步路。 什麼樣的人能夠讓膽子不算小的我嚇成這個樣子呢?我想,我應該先跟大家提一下,這輩子我第一次知道有「訓導主任」這號人物時,最鮮明的記憶……。 那是我唸國中一年級的時候,有一天,班上一個女孩被校園裡的廣播喚到訓導處,回來時,除了不斷地抽泣,還死命地揉著被打得紅腫的手。從她斷斷續續的哭泣中,我們這些圍觀的同學聽出了事情的經過。原來,這同學有個姊姊唸高中部,想追姊姊的男孩不好意思直接找那個姊姊,就把情書塞在妹妹的手裡,請她傳遞。(我要再次提醒年輕的讀者:當年我們沒有網路、沒有e-mail,想追女孩只有用紙筆寫信這種方式。) 我這同學說,訓導主任把她喚到訓導處的時候,問她知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她說:「不知道。」訓導主任大怒,叫她把手伸出來,然後問她:「你是用哪一隻手送信給你姊姊的?」不等她回答,就拿出教鞭打在她的手上,一邊打一邊罵:「看你以後還敢不敢送信?看你以後還敢不敢送信?」從同學幾乎要腫起來的手掌心,可以看出那個力道有多大。 從此以後,我知道,校園裡有一個像秘密警察「蓋世太保」那樣的人,他的權力大得不得了,可以隨他高興懲罰你。於是,我很沒用地乖乖「奉公守法」,直到上了高三。這回,換成了我,被叫到訓導處;而訓導主任,還是同一個人。 我被處罰的緣由是:這所綜合中學標榜的是「勤教嚴管」,絕對禁止男女生交往,而我偏偏就犯了這個禁忌。有個男孩當時跟我走得很近,寫得一手好文章的他,同時也是學校田徑隊和足球隊的隊長,常常需要到校外比賽。有一天,他慫恿我蹺課跟他一起到別的學校看他比賽,我不知死活地跟了,回到學校後,等著我的就是訓導主任的「傳喚」。 也許是那個記憶實在太深刻,至今我還牢牢記得那個場景:訓導主任站在辦公桌前面,手裡把玩著長約兩三尺的教鞭,斜著眼睨我,從齒縫裡擠出第一句話:「你知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我驚慌地搖頭,一顆心像擂鼓一樣,狂跳不已。又隔了很久,在我覺得自己快要窒息的時候,訓導主任說話了:「你為什麼要在這種時候交男朋友?」 接下來是一大串「快聯考了你不知道嗎?」之類的長篇訓詞,我只覺得好累、頭好痛、經過我身邊的老師同學們盯著我看、讓我好難為情……。好不容易,他停止訓話了,也放下了教鞭,然後,他說了比鞭打我更讓我難堪的一句話:「你,不知羞恥!」 忘了是怎麼走回教室的,只記得,一向要臉的我,哭了又哭,完全停不下來。 過了幾天,懲處的公告貼在訓導處,那個男孩被記了兩個大過,我呢,一個大過,外加留校察看,理由是「行為不檢」。印象中好像只有被記了兩個大過的學生會被「留校察看」,這是退學之前的最後一個步驟;沒想到,一直都是「好學生」的我,竟然也會被留校察看?這個處罰會不會太重啊?完全違反比例原則呀!只不過,當時年紀小,哪裡懂得爭取自己的權益?只能在教室裡躲著,除了上廁所,絕不離開教室。 熬著熬著,終於畢了業。諷刺的是,儘管高三這一年,書唸得一塌糊塗,三年成績結算下來,竟然還能以「自然組」(就是現在的第二和第三類組)第二名畢業。從校長手中接過獎狀時,我不禁想:「我是留校察看的人呢。」,一點都不覺得榮譽。接過獎狀就快步走下講台,眼神始終不敢和坐在台上的訓導主任有任何接觸。 多年後我自己開始做諮商輔導工作,也有機會在幾所學校任教,每次經過「訓導處」,儘管我知道那裡面應該不會再有一個西裝畢挺、面容肅殺的中年男人坐在那裡,但我就是忍不住胃中翻攪、不寒而慄。 要分享這樣的經驗,需要一些勇氣。好不容易,終於寫完了。吁~~ 你呢?你的生命中有沒有這樣一個「訓導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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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