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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納多元,心存厚道—我看到有人罵麥可傑克遜「女妖」
2009/07/02 04:01:09瀏覽1018|回應5|推薦22
回應〈麥可傑克森:從黑人俊男變成不人不鬼的白人女妖〉http://blog.udn.com/ubhuang/3086447#reply_list

這幾天在某個部落格,看到一篇文章,對麥可‧傑克森有嚴厲批評。不少網友針對作者的訊息正確與否大加討論,我就不從那裡切入了。我想談的是一種態度:接納多元,心存厚道

我一向認為,任何人,無論他(她)選擇了怎樣的人生,只要他(她)不傷害別人或造成社會的負擔,旁人是無從置喙的(關於麥可到底有多投入的慈善事業或者到底有沒有戀童案,其實尚無定論)。

這些年我讀了不少傳記和文獻資料,發現許多人在性別認同或愛戀取向方面「與眾不同」,不走主流的路線,並不是自甘墮落或特立獨行。有些人不幸地經歷過童年的心理創傷,也有些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受到關鍵性的事件影響,還有一些則根本沒有原因,想改變的念頭卻打從生下來/有記憶開始就存在著。無論是哪一種原因,其中有多少的無奈、多少的身不由己!

有些人喜歡麥可,有些人不喜歡他也不同情他,這是你的自由,但何必傷害他、作賤他?就我所知,至今沒有任何報導提及麥可傑克遜已經做了變性手術,因此,這篇文章標題中的「女妖」二字究竟從何而來?令人費解!也許作者判斷的依據是他中性的外表——說到這裡,近年東西方都以中性的服飾為風尚,穿著中性不代表男人想變性為女人,這個道理很容易懂吧?

或許麥可用藥過量、整型次數過多,種種對身體不利的行為讓人不敢苟同;但同樣地,這是他選擇的生活,身體是他自己的,他愛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誰管得著呢?「不人不鬼」這麼重的話又是打哪兒說起?

無論醫學上到底有沒有「白斑病」這種疾病,一個人的膚色如何演變,似乎也是他的權力,相信這是大家熟悉的基本人權。這篇文字原意大概是想抵銷某些麥可粉絲們的狂熱和崇拜,但表達方式卻像是來找碴的,也像發洩自己的情緒,難怪激起這麼多網友的憤怒。

人氣不差的部落格,其實已經掌握了某種小眾的媒介,影響力與重要性不亞於某些實體的報章雜誌,建議作者學習接納多元社會的種種,將心胸和眼界放寬,同時,做人不妨厚道些,給自己增添一些福報。善哉!善哉!


延伸閱讀:

一位「家庭主夫」為何看不起麥可傑克遜?

一位「家庭主夫」為何看不起麥可傑克遜?(續篇)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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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unselorNo1&aid=3095492

 回應文章

鐵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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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斑病....
2010/08/11 18:50

當我看報導白斑病的資訊時就覺得同情罹病的患者了,雖然沒有親眼看見身邊真實有這樣的病例,但是國外相關病例似乎不少,因此我是相信的。

某次幫新娘的母親化妝時才發現掰斑病源來是這樣子......它真的會吃掉皮膚的色素,那次新娘的母親只要求我把她臉上的膚色統一,因為白斑讓臉上一塊白、一塊黃的膚色分布不均,甚至連嘴唇的顏色也逐漸消失,換句話說我只看到唇紋卻沒看到唇型──妳能想像我心裡對那位慈母的憐惜嗎?

有些人似乎沒有切身之痛時無法感同身受他人的苦,簡言之就是缺乏同理心跟包容的心,令人不禁搖頭嘆息啊。


反正是個什麼"球"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10-08-11 19:46 回覆:
是的,「沒有切身之痛時無法感同身受他人的苦」,親愛的鐵球,像你這樣體貼的人就能體會那種委屈和痛苦。有些人就是無法體會啊!

葛志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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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兒晚也聽到有媒體人罵馬總統~畜牲
2009/08/14 16:17
難怪這麼多談話性節目...社會風氣無形中也教這些人給污染了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8-14 17:02 回覆:
罵人「畜生」、「人妖」我都覺得太過,已經涉及人身攻擊了。民主的社會不是要包容各種意見嗎?我看很多人都沒有民主的涵養呢。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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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晚看見妳的文章
2009/07/12 07:25

不然就會跑去那兒推薦妳的文章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7-13 03:17 回覆:
「跑去那兒」?「那兒」是哪兒?假如是說時先生那裡,我看就不必去了。很多人留了言,提供了很多資料,他不信就是不信、不改就是不改。固執得很咧!

我寫這三篇文章只是希望,看過我格子的網友,能夠聽到另一種聲音。


大老鷹姐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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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您拍拍手!
2009/07/12 07:23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7-15 00:47 回覆:
謝謝!謝謝啦!

幾乎我的每一篇文章,您都推薦了。我好像多了一名「粉絲」吶!真不好意思。


甜水窩蜂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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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與包容
2009/07/04 19:56

完全同意你的論點!

不少仇恨犯罪都是心胸狹隘、自以為是者所為

尊重與包容,才有和諧的人生、家庭與社會.

心理師Rachel(counselorNo1) 於 2009-07-04 23:53 回覆:
謝謝你的回應。「尊重與包容」,一點也沒錯,我們這個紛亂的社會就是少了這種東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