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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2 04:01:09瀏覽1086|回應5|推薦22 | |
回應〈麥可傑克森:從黑人俊男變成不人不鬼的白人女妖〉http://blog.udn.com/ubhuang/3086447#reply_list
這幾天在某個部落格,看到一篇文章,對麥可‧傑克森有嚴厲批評。不少網友針對作者的訊息正確與否大加討論,我就不從那裡切入了。我想談的是一種態度:接納多元,心存厚道。
我一向認為,任何人,無論他(她)選擇了怎樣的人生,只要他(她)不傷害別人或造成社會的負擔,旁人是無從置喙的(關於麥可到底有多投入的慈善事業或者到底有沒有戀童案,其實尚無定論)。 這些年我讀了不少傳記和文獻資料,發現許多人在性別認同或愛戀取向方面「與眾不同」,不走主流的路線,並不是自甘墮落或特立獨行。有些人不幸地經歷過童年的心理創傷,也有些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受到關鍵性的事件影響,還有一些則根本沒有原因,想改變的念頭卻打從生下來/有記憶開始就存在著。無論是哪一種原因,其中有多少的無奈、多少的身不由己! 有些人喜歡麥可,有些人不喜歡他也不同情他,這是你的自由,但何必傷害他、作賤他?就我所知,至今沒有任何報導提及麥可‧傑克遜已經做了變性手術,因此,這篇文章標題中的「女妖」二字究竟從何而來?令人費解!也許作者判斷的依據是他中性的外表——說到這裡,近年東西方都以中性的服飾為風尚,穿著中性不代表男人想變性為女人,這個道理很容易懂吧? 或許麥可用藥過量、整型次數過多,種種對身體不利的行為讓人不敢苟同;但同樣地,這是他選擇的生活,身體是他自己的,他愛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誰管得著呢?「不人不鬼」這麼重的話又是打哪兒說起? 無論醫學上到底有沒有「白斑病」這種疾病,一個人的膚色如何演變,似乎也是他的權力,相信這是大家熟悉的基本人權。這篇文字原意大概是想抵銷某些麥可粉絲們的狂熱和崇拜,但表達方式卻像是來找碴的,也像發洩自己的情緒,難怪激起這麼多網友的憤怒。 人氣不差的部落格,其實已經掌握了某種小眾的媒介,影響力與重要性不亞於某些實體的報章雜誌,建議作者學習接納多元社會的種種,將心胸和眼界放寬,同時,做人不妨厚道些,給自己增添一些福報。善哉!善哉!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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