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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6 14:33:26瀏覽1524|回應10|推薦43 | |
好友 S 跟我聊天時,不經意地提到另一個朋友 H ,我笑得很勉強,回答說:「我已經很久沒見到她了。」 S 說:「ㄟˊ,你們以前不是很要好嗎?我記得你還幫她介紹過工作呢!」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只好傻笑。 事實是:我已經把 H 當成「拒絕往來戶」好幾年了。 為什麼呢?這真是說來話長!不過,長話短說,就是:我不能忍受 H 在我婚變之後把我看成「單身公害」;既使我對她的老公毫無興趣,她還是對我防了又防,讓我非常受傷。 那一年,我終於慢慢讓身邊的朋友知道我離婚了,也願意跟朋友出去餐敘,H 的先生(也是老朋友)正好有事要拜託我,於是約了一起吃飯,我也約了共同的朋友 S 作陪。也許是因為我離婚後瘦了十幾公斤,身材變得凹凸有致,在朋友間已經傳開了, H 對這次的餐敘顯得格外緊張。 聯絡的時候 H 本來說,兩個女兒晚上都有活動,她要接接送送,這頓飯她就不吃了;過了幾天,她又改變了主意,表示她還是會跟先生一起來。到了餐敘當天,H 緊緊勾著先生的手、一派「宣示主權」的樣子出席了,吃了兩口,就說要去接送小孩,留下先生跟我談事情,半個小時後,回來了,再吃兩口,又說要去接另一個孩子,並且聲明她還會回來。 我突然覺得很厭煩。 為什麼「大老婆」們都要把離婚婦女當作預備要搶人家老公的準嫌疑犯呢?就算這個單身女郎真有這種意圖,也得看自家的老公要不要,對吧?所以,這到底是對自己的老公沒有信心、還是對自己的婚姻沒有信心?假如婚姻要這樣才能維繫,是不是很悲哀? 不知道誰發明了「單身公害」這個名詞,我覺得這是一個充滿惡意的名詞。也許這個社會上確實存在著若干這樣的故事,但也不必一竿子把所有的單身女郎的船都打翻了呀!我相信,絕大部分的單身女郎是有品味的,不會飢不擇食到那樣的程度;尤其是我觀察到,剛剛結束一段感情的女人,莫不對「再進入一段感情」戒慎恐懼,怎會是遇到誰都要勾引一下地那般飢渴呢? 也許這個朋友這樣做有她的充分理由,我沒去問她,也不打算問她。我只知道,我可以選擇要不要這個朋友。 我的答案,非常明確;而且,從來沒有後悔過。因為:我的尊嚴,是無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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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單身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