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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可傑克森:從黑人俊男變成不人不鬼的白人女妖
2009/06/29 12:30:45瀏覽15048|回應74|推薦18
走紅於一九七零和八零年代的美國現代流行歌壇巨星麥可傑克森,日前因不明原因死亡,享年五十歲,在現代社會來說,算是早夭。近幾日,各媒體大肆報導,廣告入賬多多,而有關麥可傑克森相關的影音產品大賣,連小弟也準備去買些影碟回來珍藏紀念一下。在媒體和唱片公司大發死人財的時候,套句大陸同胞們的說話習慣,麥可傑克森的死為景氣低迷的經濟做出了某種程度的貢獻。

回頭來看台灣網友的反應,竟然看到了不少網友以傷心、痛心等字眼來形容自己的心情。當然,再套句大陸同胞們的話,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什麼樣的人都有祟拜者,只不過一個正正常常的人卻去祟拜像麥克傑克森這樣的變態,實在令人不以為然。

古人說,人死為大,人都死了,也不必把人講得太難聽;但古人也有話說,蓋棺論定。一個人的行為舉止如何,尤其是像麥克傑克森這樣的名人,即使是死了,也不能任意倒黑為白,把醜的講成是美的。

麥可傑克森當然是流行歌壇上的巨星,這個沒有疑問,客觀的說來,他的原來長相還算英俊,是個討人喜愛的黑人男子,然而他一再的手術整型以及漂白皮膚,卻把他變成個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聲調又尖又細的白人女妖。他想把自己變成白人,這個當然是他的自由,反正他有錢,要怎麼花,只要不傷天害理,沒人管得著。但是這個作法,顯然沒有什麼可取之處。

麥可傑克森個人生活亂七八糟,個性幼稚,坐擁巨大的財富,對社會的回饋貢獻絕少,如今死後,死因不明,據說還欠債累累。許多對他的所謂謠言和批評,固然相當無聊和八卦,但並非空穴來風,大部份是有憑有據的,至少有一部份,譬如狎童事件,我們不知道麥可傑克森是不是真的有對那些男童怎麼樣,但是同床共枕是已經確定的事實,也沒有人能否認麥可傑克森確實對於男童有特別的興趣。

我對麥可傑克森的看法是,除了他的音樂和舞蹈的娛樂價值以外,其它的,就他做為一個人來說,無論從那一個角度來看,都沒有可取的地方,當新聞看看可以,有些人一付如喪考妣的樣子,實在難以苟同!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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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bhuang&aid=3086447
 引用者清單(1)  
2009/07/21 16:56 【思考者的網誌】 關於人妖麥可傑克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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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真的是您寫的嗎?
2010/06/30 10:44
我看完您這一篇文章和另一相關文章,及所有的回應,
頭一個反應跟樓下一位網友相似:
「這篇文章真的是您寫的嗎?」

不是每位與您持反對意見的人都是MJ的死忠支持者,
您似乎沒有看清這一點,
您不時提醒眾家「老子住美國」,
可是您在這塊自由的土地上似乎沒有培養出對等的胸懷,
與多年前我在墾丁南部遇見的計程車司機並無不同。
做出這種惡毒的指控必須講求證據,
您的所有論點只以「路人皆知」一語做為支持,
這一點是真正的問題重心,
也是大家攻擊你的原因,
您注意到了嗎?

做學問的人有時候會有一種壞習慣,
看的書多了,開始變得自大,
覺得自己什麼都懂,
就像李遠哲,
物理學家想搞政治,
只是個笑話!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0-06-30 11:14 回覆:

我沒有自大到認為自己什麼都懂。


愛玩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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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他的評語太膚淺了
2010/04/04 11:53

他的貢獻:

1. 世界流行音樂的巨大貢獻  (太多了 不說了)

2.慈善事業

專門記錄麥可慈善事業的網站:http://www.thesilencedtruth.com/index.php

一生共為慈善事業捐款三億美金

http://www.wretch.cc/blog/cat0130726/26245045 (慈善年表1)

http://www.wretch.cc/blog/cat0130726/26245195 (慈善年表2)

http://www.wretch.cc/blog/cat0130726/26245231 (慈善年表3)

PS:所以 你對他的評語太膚淺了一些   沒任何貢獻? 
這我不認同  況且他的臉 要整成鬼
也不關你的事 對吧?  他又不是你兒子 ...你老爸 

生命就是一場奇妙的旅程,有歡笑有淚水,要把最美的人事物盡收眼底,豐富飢渴的深邃靈魂.
旅遊達人
https://city.udn.com/5368

楓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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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有影片可以讓你長點知識!!!!
2009/09/29 00:3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mgxXntDukY

別再說沒聽過黑人得白斑病喔

影片證明了喔

讓你長點知識

網路po文章之前先搜尋一下吧

白斑病的文章新聞影片一堆耶

隨便找都嘛有....說什麼白斑病是MJ的專利,真是沒知識笑掉人家大牙

哈哈哈哈哈阿哈哈阿哈哈哈哈....大叔你還真是好笑耶.......


楓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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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白斑病這種病耶!
2009/09/28 21:53

白斑病是真的有這病的喔....   http://www.dharma.com.tw/X1Chinese/D32Health/H726.htm

並不是MJ專有的喔

沒知識也要常看電視呀!!!!!!!!!!!!!!!!!奇摩知識隨便查都知道有白斑病這種病耶

你是怎樣??????????說什麼沒聽過人家得白斑病,說什麼是MJ專有的病

受不了你耶..............請查一下再發言吧.........不要讓人家覺得你沒知識又愛亂講話

很丟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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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不知道真相
2009/08/04 09:10

你的見識竟然只有閱讀八卦媒體的水平,你馬幫幫忙,整個遜掉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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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來路人皆知?
2009/07/23 14:25

我非mj迷。此君歌路非我菜。但,「mj狎男童的事路人皆知」此句,時兄謬矣。

若依此論,男女同寢一床,就一定有性關係嗎?

吾亦路人,但此事我沒有確切證據敢說必有。時兄若有確證,可拿出來,則路人共鑒。否則此話只是武斷。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07-24 23:01 回覆:

路人皆知是一句不完全科學的普通用語,意思是知道的人很多,到路上隨便找,知道的人都有一大把。

任何事都會有人不知道,當然不可能百分之百的路人皆知。

所謂的路上,當然也是指某些特定的路上,你如果到一些沒有媒體的地方去找,那裡的人可能連MJ是誰都不知道。

所以如果你要把這句話當成是百分之百的路人皆知,那麼你是在雞蛋裡挑骨頭,忘了語言的傳統。

我讀初中的時候,蔣介石剛死,在之前有人調查,發現台灣有百分之五左右的成年人不知道他是誰。我相信,在實際上,一定不止百分之五,因為在台灣,光是重度智障就有百分之二,這些人連自己父母的姓名都不記得,更何況是政治人物呢。

有關傑克遜狎童的事,你會不知道,很可能是因為你的生活範圍、資訊管道、或是興趣不在這方面。

傑克遜是一個非常有名的人,如果你現在有興趣了,自己去查找會更理想,不必我來給你二手的資料。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07-24 23:09 回覆:

男女同寢一床,當然不一定會有性關係,但是確是敏感的事情,這是無法否認的。

"mj狎男童的事路人皆知"這句話,就像說陳水扁有貪污,路人皆知一樣。意思是在某個範圍內,知道的人太多了,但當然不可能百分之百的路人都知道,也不可能每個地方的路人都知道。這世上有絕大部份的人,連陳水扁是誰都不知道,他們當然更不可能知道陳水扁幹了什麼。

司空此問,將自己的程度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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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來大作文章
2009/07/22 09:41

就從你的話開始說起,您說法庭認為有,不代表是真的;法庭認為沒有,也不見得是確實。但同理可證,既然法庭認為沒有,也有可能是真的。但您的回文,卻完全認定狎童是事實,而且沒有明確的事證。連法庭這麼接近事件核心的地方,最後都無法認定有狎童事實,您一個旁觀者,只能藉由媒體獲知不詳細訊息,竟大膽斷言這種會傷害他人名譽的事情,不知您是否懂得何謂「非禮勿言」。

您說同床共枕就是明確事證,反過來想,難道法庭上的人又全是白痴,全是愚昧之徒,就憑一個同床共枕判他罪不就得了,何必牽扯這麼多。說來說去,您只是隨媒體起舞罷了。當然您要說麥可花錢買通那些人也是可以,不過您這是污辱了美國的司法,污辱了當時的陪審團人們的人格,您應該知道陪審團的人員是如何篩選的吧?

而其他整型、漂白,就算是事實,您的言論也有過於情緒性的發言,帶有人身攻擊。今天假定這兩件事是真的,這也僅是攸關他個人的事,何必以人妖、變態二詞來攻擊之?在這種事情無法客觀討論的人,他人又豈能期待您在其他面前有良好的表現。您或許又要用邏輯來推拖,可是人們常常就是會因事廢人。

我不知道您這四十幾歲是怎麼來的,連最基本的尊重都沒學會,也難怪扛起家計的人不是您。以您的個性在外,恐怕也無法低聲下氣,更無法接納其他人的意見。您能有尊夫人這樣的賢妻,只能說是您上輩子修來的福,也許是您太過幸福,才學不會尊重,才會一副老爺子的脾性。其實您還算是一個有才華的人,只是失於理性,您或許自覺是一個是理性的人,但很可惜的,你文章呈現出來的,並不是這個樣貌。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07-23 07:14 回覆:

這是 我文中所寫:

"譬如狎童事件,我們不知道麥可傑克森是不是真的有對那些男童怎麼樣,但是同床共枕是已經確定的事實,也沒有人能否認麥可傑克森確實對於男童有特別的興趣。 "

你顯然誤讀了。

傑克遜是個變態,是個人妖,這是客觀的事實。你無法接受這樣客觀的事實,不是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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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公博士
2009/07/21 20:27
我的嘴巴乾不乾淨關你什麼事? 喜歡干涉別人的自由是你的長處嗎?  就跟你管MJ是不是人妖一樣 
你是不是被老婆養太久連基本的民主自由都不懂了?每天吃飽撐著寫這些攻擊別人的文章  難道一點都不感到羞恥嗎??
我是在問   你說MJ性侵小孩 到底有沒有證據?你居然給我胡扯一堆有的沒的!!!   你真的是博士嗎?怎麼連我的問題都看不懂??
還是你一向都是用逃避來處理問題?人家是King of Pop  你則是king of 逃避??如果還要繼續這樣處理問題  那就別在網路上胡亂發文
妖言惑眾了   
逃避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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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也許被第三性侵犯過
2009/07/20 01:09

你有什麼確實證據說麥可性侵小孩???

你真的對他這麼了解?

罵人家是人妖難道你跟他有過一夜?
或是你的小孩跟麥可同床共枕過?

所以你才這麼清楚他的為人???

如果沒有就不要只會聽信小報  亂發文 信口雌黃 

妖言惑眾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07-21 17:20 回覆:

你的嘴吧實在太不乾淨了,回去好好的刷刷牙。

MJ狎男童的事,是路人皆知的事。

除非你是試管嬰兒(像MJ的三個小孩),否則令尊令堂顯然同床共枕過才會生出你來,任何人不需要和令尊或令堂同床共枕過,都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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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來吵時先生了
2009/07/17 10:15

這話題講再多也沒什麼意義,反正就是信者恆信,不信仍不信而已。

不過時先生您也真有意思,明明狎童事件後面,您是寫法庭認為是真的,

怎麼私下偷偷改了文章,雖然文意沒變上多少,但實質是不一樣的喔,

您還是改回原來的文章,來個擇善固執吧,不然這很牆頭草,

也很不像您啊,照你現在的文意來看,也沒人可以確定麥可對男童有特別興趣,

不是嗎?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07-21 17:14 回覆:

有時候發現文章的部份內容有問題,因此加以修改,這是很自然的事,先生不必因此大作文章。

發現有問題,而不修改,這才是問題,不是嗎?

MJ是個變態,他和小男生同床,而且有不可告人的事情,這是無可抵賴的事實。法庭認為MJ有狎童,不見得MJ就有狎童;法庭認為MJ沒有狎童,也不見得MJ就沒有狎童。基於這樣的認知,我將原來那句話做了修改。

至於MJ的整容和皮膚漂白,這也是事實。整容是常見的事,本來沒有什麼,但是一個黑人把自己整成白人,而且是一整再整,這就成了變態了。

其實,不願意當黑人,這也是他的自由,但卻去編什麼白化病的鬼扯蛋,歌舞表演,還特別安排扯開衣服,秀出一身的完美的白皮膚,這樣還有人去相信白化病,這些網友的天真和無知,真的令人感到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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