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1/27 03:25:57瀏覽842|回應3|推薦15 | |
陳光標先生的高調行善最近引起了一些爭議。那麽高調行善會是一種對于善意的消泯嗎?“爲善就不能談利或者名”是我們傳統文化的全部判斷標准嗎?!我不這樣認爲! 經濟學和心理學上有所謂的外部性與標簽效應,我們可以簡單的分析下。 高調行善的外部性起碼包含了兩個層面:1.行善接受人獲得幫助後的社會實際利益是正還是負;2.行善的宣傳效應是正還是負; 陳光標先生的行善是實實在在的將錢送到了最急需錢的貧困者手中,毫無疑問這對于貧窮的人來說是好事情。哪怕單純的談理論,經濟學上起碼也帶來了“消費卷”一樣的價值。我想無人可以否認這點。 陳光標先生多年行善的高調宣傳,帶動了更多的大陸企業家與富豪參與其中——此次對于台灣貧窮的同胞的慰問就不是陳光標一人的錢,而是幾十個大陸企業家的集體捐助。這已經是良好的一個現實了。 也許有人會說高調會不會是基于沽名釣譽的個人需求?這個我們不能證實也無法去證僞! 但是,我們知道這種高調與“可能的個人需求”會帶來第二個效應——那就是標簽效應! 我們知道:當一個人被一種詞語名稱貼上標簽時,他就會作出自我印象管理,使自己的行爲與所貼的標簽內容相一致。這種現象是由于貼上標簽後而引起的,故稱爲“標簽效應”。 美國心理學家貝科爾認爲:“人們一旦被貼上某種標簽,就會成爲標簽所標定的人。” 心理學家克勞特曾做過這樣一個實驗:他要求一群參加實驗者對慈善事業做出捐獻,然後根據他們是否有捐獻,分別說成是“慈善的人”和“不慈善的人”。相對應地,還有一些參加實驗者則沒有被下這樣的結論。過了一段時間後,當再次要求這些人做捐獻時,發現那些第一次捐了錢並被說成是“慈善的人”,比那些沒有被下過結論的人捐錢要多;而那些第一次被說成是“不慈善的人”,比那些沒有被下過結論的人捐獻得要少。 這就是一個經典的案例,也是陳光標先生高調慈善所能帶來更好邊際效益的堅實理論基礎! 陳光標先生高調慈善不但可以有效的影響和規範他自己與很多企業家們的行爲,使得慈善事業不斷的擴展——客觀上也是對社會大衆實施了一種積極的暗示——慈善是可以參與和學習的!這種高調與“風光”可以帶動更多人投入進來! 現代社會恰恰要求我們“行善而患人不知”——知而能學,這才是目的! 我之前已經有過評論:在現在這個誠信成本很高,而現代慈善制度與觀念還稀缺的社會——玩真的就值得鼓勵與喝彩——而我們也要包容“哪怕是基于個人利益的慈善”!這是有益于大家的! 而傳統上,我們的文化真的就完全不鼓勵“行善而使人知之”嗎?!NO,NO,NO,......這太小看偶們的老祖宗了。他們是很懂經濟學與心理學的——實在是狡猾狡猾地!(*^__^*) 嘻嘻…… 我們不用扯太多,就談最經典的孔子吧。 話說孔子曾經面對過這樣一個案例:“魯人爲臣妾于諸侯,有能贖之者,取金于府。子貢贖魯人于諸侯而讓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夫聖人之舉事,可以移風易俗,而教導可施于百姓,非獨適己之行也。今魯國富者寡而貧者多,取其金則無損于行,不取其金,則不複贖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魯人必多拯溺者矣。” 翻譯成白話文是這樣的: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爲奴隸,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的,可以到國庫中報銷贖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端木賜)在諸侯國贖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後拒絕收下國家賠償金。孔子說:“賜(子貢的名)呀,你采取的不是好辦法。聖人所做之事,可以改變風俗習慣,影響老百姓的行爲,並非個人的事情。現今,魯國富人少而窮人多,你收國家的補償金,並不會損害你的行爲的價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錢,從今以後,魯國人就不肯再替淪爲奴隸的本國同胞贖身了。”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說:這下子魯國人一定會勇于救落水者了。 孔子真是偉大的經濟學家與心理學家啊——多麽經典的制度經濟學案例與心理學案例! 用傳統文化來批判陳光標先生的名嘴网工們,你們是不是也要批鬥下孔夫子呢?! 如果孔子的屁股摸不得,那麽對不起——陳光標先生的屁股你們也摸不得! 我想我有必要介紹下陳光標先生的情況——在這個晦暗不明,輿論充滿政治與利益算計的時刻——正本清源的看看陳光標先生的經曆我想是有必要的! 陳光標,男,1968年7月生。江蘇泗洪人,祖籍安徽。1990年參加工作。工商管理碩士,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光標的主要生意簡單說來就是“收廢品,賣廢品”:把拆舊樓房拆下來的東西分類整理再回收賣掉,變費爲寶。廢舊的鋼材可以賣給鋼鐵廠,報廢的車胎可以清洗切塊機成粉做塑膠跑道和農用車胎等使用。以後,陳光標又將這一循環經濟模型,移植到廢舊家電、電腦、生産設備甚至高速公路設施方面,在爲自己帶來倍增效應的同時,也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效應!因此,說他用慈善的方式目的是來做生意——這其實不是很符合他生意的商業模式的! 事實上,陳光標僅2007年一年,他捐出的善款便超過1億元。在大陆,他沒有向銀行借貸一分錢,到目前爲止也從不在受贈地區進行投資。 陳光標搞慈善是大陸有名的,被稱爲“大陸首善”! 多年來他積極投身社會慈善事業,從事大量社會公益活動。截止09年6月3日,10年來陳光標向慈善事業捐款捐物累計突破8.1億。2010年9月他在其公司網站上刊出了致比爾.蓋茨和巴菲特的一封信,稱死後全捐50余億人民幣財産。 5.12汶川地震發生後,陳光標帶領120名操作手和60台大型機械組成“陳光標救援隊”千裏救災,救回131個命。其中他親自抱、背、挖出200多人,救活14人,還向地震災區捐贈款物過億元。溫家寶總理稱贊他是“有良知、有靈魂、有道德、有感情、心系災區的企業家”,並向他表示致敬。2009年,陳光標又捐資1億多元在南京建設成立了“黃埔防災減災培訓中心”,免費向公衆提供服務。 因在經濟建設和慈善公益事業方面的傑出貢獻,陳光標被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聯合授予“全國抗震救災英雄模範”稱號,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連續四年榮獲“中華慈善獎”,2008年12月更被授予“中華慈善獎特別貢獻獎”,並被共青團中央、致公黨中央、江蘇省委、省政府、中央統戰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工商聯、中國紅十字會等單位授予中國十大傑出志願者、抗震救災英雄志願者、抗震救災先進個人中國光彩事業突出貢獻獎、中國紅十字勳章、中華慈善事業突出貢獻獎、中華慈善人物、支持紅十字事業突出貢獻獎、全國十大慈善家,福布斯亞洲慈善英雄、最具愛心捐贈人士、中國公益事業十大慈善大使、中國公益事業十大先鋒人物、中國誠信企業家、共和國經濟建設功勳人物、促進中國公益事業發展成就獎、中國熱心公益傑出人物、全球100位華商品牌人物等榮譽稱號; 2009年1月,陳光標又榮獲“2008CCTV年度經濟人物大獎”和“CCTV年度十大三農人物公益獎”;4月,被推選爲“最具號召力中國慈善家”。 陳光標是農民出身,真正的窮人家庭!他靠著自身的努力拼搏,成爲了中國有名的企業家,更是成爲了一位大衆皆知的慈善家。 他開辦公司第一年就拿出利潤的七分之一——3萬元人民幣資助一個白血病患兒,第二年又拿出利潤的半數28萬元人民幣爲偏遠山村修建“陽光站”,無私幫助處于困境的老人及失學兒童。黃埔公司成立後,僅短短4年時間就先後捐資1.96億元,捐物價值6700多萬元,在社會公益事業方面爲人們樹起了標杆。 陳光標不僅把慈善事業越做越大,而且越來越熱衷于傳播慈善公益理念。在他看來,“讓更多的人享受到企業發展的成果,應當成爲企業家的價值觀”。 關于財富,陳光標用了這樣一個比喻——財富如水。他認爲作爲一名企業家,有責任和義務去回報社會。在現代意義上,這種回報早已超越“感恩戴德”、“知恩圖報”的層次——“一個企業要發展,離不開社會提供的優良環境和支持。另一方面,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社會責任,企業越強大,承擔的社會責任就越多。讓更多的人享受到企業發展的成果,應當成爲企業家的價值觀”。 在陳光標看來,慈善不只是一種簡單的捐助行爲,而是以道德和愛心爲基礎,源自社會需要而發自內心的捐贈。同時,慈善也是一種分配機制,能夠有效實現社會財富的“第三次”分配。 我想陳光標的經曆和行爲是可堪檢驗的,是值得敬佩的! 我想在本文的結尾附上陳光標先生的兩封公開信——沒有什麽比他自己的內心獨白更能說明高調慈善的問題與回答爭議的了! 其一:陳光標致蓋茨和巴菲特的一封信 尊敬的比爾.蓋茨和巴菲特先生: 作爲美國首富和“股神”,你們最近在全球掀起一股慈善風暴,希望世界各國億萬富豪行動起來,將自己半數財富捐贈出來,支持慈善事業,讓我非常敬佩和感動。 祝你們永遠健康快樂!你們的中國朋友陳光標 2010年9月 尊敬的各位網民朋友: 你們好! 我是陳光標,9月5日,我寫了一封給比爾.蓋茨和巴菲特的信,宣布在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將向慈善機構捐出自己的全部財産,引起廣大網民朋友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很多人對我的行爲非常支持,欽佩和感動。你們的支持、贊譽和鼓勵,也深深感動著我。然而,也有網友關心:我這麽做,家裏人理解和支持嗎?當人們得知我的妹妹依然在一家飯店洗碗,每月工資只有1800元;我的弟弟依然在做保安,每月工資只有2500元,也有人産生疑問:陳光標爲什麽這麽做,一個人如果對自己親人不好,怎麽可能對其他人好呢? 陳光標 PS: 某些名嘴与网工的表演可谓毫无廉耻,他们起码应该去读读陈光标先生的两封公开信。不过,我们都知道这些人不代表两岸同胞的主流价值与社会良知。 台湾网络上很多网友都表达了对于陈光标先生的感谢与祝福,也大大的创造了一个氛围来谈论我们华人的慈善要怎么做,企业家或者富人要不要看看“马克思”,具备些左派的人文情怀! 我想这就是高调慈善的一大边际效益吧! 陈光标先生现在已经来到台湾,预祝他此行平安顺利!
|
|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