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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3 00:06:23瀏覽978|回應1|推薦15 | |
馬總統應把握治國的契機 最近接連爆發重大弊案,民怨沸騰,但並非全屬馬執政的過失,而是牽涉政府中央組織的五權分立與法制基礎,造成監督失能,長年累月所形成的冰山一角。馬總統快速處置,固然正確,但是方法與步驟非常重要,思考的面向與解決方案,尤須廣詢周諮,才能穩妥而行諸久遠。這時,如果心中有一絲 唯恐 傷及五都選舉的雜念,操之過急,就可能頭痛醫頭,貽誤了這次巨大的治國契機。 設立廉政署,本來是各界引頸期待的事,馬總統宣示在法務部下設立,卻遭意見紛陳,各界質疑將會「疊床架屋」、「爭功諉過」、「換湯不換藥」、「獨立性不夠」。馬政府的辯解則是與其他辦案單位可發揮「交叉火網」的效果;而各調查機關,都是在檢察官指揮下辦案,「爭功諉過」的問題應可避免。問題是幾十年來,政府肅貪機構不就是層層疊疊的「交叉火網」?不都是在檢察官指揮下辦案?尤其對民進黨「十年來相關提案在立法院遭到國民黨杯葛 116 次」的事實,更難自圓其說。 而人民更強烈主張的「法官法」,應為改革司法及肅貪的必要配套 ,此際, 馬總統卻隻字未提。馬政府當選周年時,英國學者專家不約而同指出,馬政府政策缺乏精確性;如今當選 已 過兩周年,這件重大國政的處理,仍不免失於急就。聯合報 21 日社論建議:「 馬總統的命令,或許應當視為一個有待深入研議的課題;研議如未成熟,新機構恐是寧緩勿急」 。值得深思。 行政權已經過大,建立在行政體系內的肅貪機制,數十年的事實證明肅貪無功;立法院不良的政黨協商模式與金權掛勾的黑影,是立法怠惰和品質低落的淵藪,要想改革,擒賊必先擒王;「法官法」延宕多年,有待司法院在期限內提出有自律與他律,合乎國家需求與反應民意的版本;民氣可用,考試院考績法的改革,大可硬起來再議,並提出汰劣聚賢兼能養廉的公務員薪給改革方案;設廉政署於監察院,早有相當民意,為監察院所主張,讓老虎有牙,並將本質為監督制衡的事權統一。以總統的高度,允宜召集五院,再為研議。
延伸閱讀 小心廉政署的副作用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744763.shtml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7.25 03:17 am ..... 廉政署的設置應再詳細討論,不要急於設立而帶來妨礙經濟發展等後遺症。 天堂不撤守-肩承司改責任 對法律人總統的期待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1x112010072600310,00.html 2010-07-26中國時報 【陳長文】 .....廣泛邀請五院院長,相關部會首長如法務部長、教育部長等,還有律師公會、仲裁協會等團體,以及各大學的法學院院長,從法學教育到司法制度,進行全面體檢,研擬長久的結構性改造計畫。這樣的司法改造工程不容蹉跎,特別是在司法風紀已受到嚴重質疑的此時,總統,必須依循其高度,找出做法、凝聚共識,付諸實行。 【2010/07/27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徹底改變才有未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748297.shtml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7.27 01:29 am 、、、這已經不是一、兩個螺絲的偶爾鬆脫,而是整個政府長期失靈的問題。 、、、過去那位司法院長沒有矢言司法改革?結果司法院長一換再換,改革的成果安在? 、、、我們的政府組織分工、人員與考核方式,都早就腐朽不堪,無法適應新的時代了。 、、、如果總統不去思考更根本的改變,只想對組織做枝節的修補、、、 我們給你廉政署,請你給我們司法改革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1x112010073000406,00.html 2010-07-30 中國時報 【劉孔中】 (作者為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研究員/清大科法所暨政大智財所教授) 總統召集五院院長推動司法改革對司法獨立並無任何損傷,因為司法改革需要五院的配合才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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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