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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3 22:58:59瀏覽655|回應0|推薦11 | |
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家屬聯誼會會長 乃不惴淺陋,試擬如標題, 正名之外,並 尋求邊際效能,謹就教於賢達。 說明: 一、 呼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 二、 援引及強化 ICF 之推動力量。 三、 配合民國 101 年我國將實施「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之政策。 四、 藉此正名產生社會教育作用,促進大眾作對比認知: 五、 促進社會對身心障礙者之接納與扶助,裨益實現特殊教育法第 25 條「、、、特殊教育班之設立,應力求普及,符合社區化之精神。」 六、 促進 「住宅法草案」之立法。 七、 上述概念請參閱拙文: 踩街之後呢 ? 990614後記 龔會長您好: 謝謝來函及鼓勵。愚意以為:藉名促實,希望促進相關公共政策及大眾的認知與同情,提請討論,不知允當否? 吳遠鵬990614 龔會長之來函敬附於下: RE : Fw: 請支持和參與提供 ( 精神分裂症正名運動 ) 之新學名 . 補充意見有二 : 1. 早期精神分裂症的定義大概是指一個人思考分辨能力喪失 , 行為失序 , 對自己和家人 ( 週圍人士 ) 可能或已發生之攻擊性 ' 誇張性 ' 非理性 行為等稱之 , 大部份人腦部會被發現分泌物失調 , 肇因於藥物濫用 , 遺傳 , 環境因素 , 事件衝擊和體適能發展障礙等等 , 約有 (30~60%) 部份患者發展至最後階段是腦力退化或思考機能障礙 , 在中國大陸或香港稱之為腦殘 . 2. 欲先正名 , 必先理解與共識 , 目前台灣精神分裂人士 , 因素分析比率如下 : 10% 是智力不足 , 35% 藥物引發 , 30% 體適能負荷不足 , 20% 環境與遺傳因素 , 5% 其它 . ~ 取材自個人經歷與住院觀察 . --- 寄件者 : sam.kung 主旨 : Fw: 請支持和參與提供 ( 精神分裂症正名運動 ) 之新學名 .- 諸位前輩好友,您好 ! 日前和台大 我當下回應,我們北市康的學員互助團體在多年前的聚會中,就曾經由學員張為邦等提出 ( 腦分泌失調 ) 之名稱,就如同 ( 內分泌失調 ) ,表達通俗而接近 ( 腦神經傳導物質分泌太多或不足 ) 之意義。同時也有人提出 ( 腦力障礙 ) 等,一時之間尚未回想起當時還有人提出許多有趣,但不太符合精神醫學的稱呼,好像如 ( 白日夢症 ) 等,其幻覺和思考中斷、跳躍,是有些雷同,當時之聚會談論是輕鬆的高談闊論,並無具體化及後續行動。 這回,我 感恩 & 祝福您 !.............. 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家屬聯誼會 . 龔繩武 / 敬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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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