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誤闖的,你和我的故事(15)-只要你過得比我好
2007/11/24 01:25:36瀏覽447|回應0|推薦2
收件者:小克
主旨:只要你過得比我好
日期:5月6日 02:29:45

dear 小克:

你好。
嗯,好景不常在。
正當我與小可淇準備要正經八百一起生活的同時,卻出了亂子。
有一位叫寶貝的女孩出現了。
寶貝就是那位在我失憶後,傳送了一封「再會」信給我的女孩。
但,對不起,我真的如同喝了忘情水般,腦海裡剩下沒多少過去的記憶。
倒是,她的出現卻令小可淇手足無措。
當寶貝來到中山二路的我們的寓所的時候,世界像了停頓了。
開門給她的是鑫淼,他倆原是相識的。
小可淇給她倒了杯茶,就躲進房間。
活像撒但回歸似的。
而鑫淼亦拉著女朋友離開了。
現場只剩下我和寶貝。
現場是客廳。
露台的洗衣機仍在運作中。
寶貝質問我,為什麼與小可淇一起。
她說,曾經我許下諾言,不會與小可淇一起。
她說,因為她討厭小可淇,所以我應承過「雖然我不能令你快樂,但你令不快樂的事,我可以不做」。
我一怔。
眼前這位美人,雖然我似乎不記得,但奇怪的是,當我們四目交投的時候,我仍是有一絲莫名奇妙的暖意。
所以,我十分願意相信她的憶述。
我只是奇怪,我為啥可以如此大言不諱地自虐?!
如果我對一個人非愛不可,豈能應承另一個人,我可以不與她一起。
難道這就是我患上「分手妄想証」的原故?
我為啥要這樣?
劇情似是任何一齣得叫人毛骨悚然的老套韓劇。
但,我覺得我的故事,甚至更老套。
拆散鴛鴦的不是父母,也不是社會,而是舊情人。
因為她得不到我,也不可以讓我得到一個她討厭的人。
倒是,又有哪一個女人可以寬大得喜歡愛人的新歡?
然而,寶貝又告訴我,我說過「因為我兩個人也愛,所以不想失去任何一人的方法,就是不擁有任何人」!
原來,我曾經誇口過的話兒,都像陳舊小說的對白。
今天,要是給我再選擇一次,可能我會說「如果,這便是作家的命運,我一定不會成為作家了」。
倒是,重遇這位陌生的熟人,我竟然有點迷惘。
對不起,我愛誰?

( 創作散文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laire0chang&aid=1398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