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jast lose myself in somethihg of my favorite.
沉醉在其中的事物有如天氣一樣多變,隨著一點改變而改變。 而我,陶醉在文字裡的情感。
某晚,我跟我妹在說我的部落格之事,並且很興奮的說一些網路作者。 「喔,就這樣,姊你很無聊耶」她似乎不耐煩聽我說著,說著那些我喜愛的網路作家, 「你是說我不可以去連結我喜歡作品嗎」 「不是,只是你幹麻這麼無聊」 「是嗎?可是不是有一堆人喜愛著星光幫,他們可以追星,我為何不能去迷作家」 兩人的拌嘴,只因為我妹她叫我安靜就這樣沒什麼結局而結束。 對她而言,什麼明星還是小說她一點興趣也沒有, 只要我不吵她讓她安靜的敲打鍵盤,與她的朋友來場晚上的同學會, 而我,大概只剩下三件事情有感興趣。其一:小說, 只要是朋友推薦、自己喜愛、封面或標題不錯的都想去看一下。 其二則是社團,因為採訪或者寫專題都是種練習, 也是我期望將來能做個編輯或者是記者的訓練, 最後就是打文章了,把心中所想的事物,一點一滴的打著, 不管有沒有人觀看,不管是不是小事或者一篇枯躁文,那都是我的回憶, 我所經驗過的一切,屬於高中生的生活。
過去,我對這些事物一點感興趣也沒有,還一度沉迷在虛擬的遊戲世界中, 學到了什麼?如果我說有你會相信嗎? 交到許多知心的網友,直到現在還有所聯繫,我那時有錯嗎?是太過沉迷罷了。 沉迷,會因事物不同而有不同的差異,瘋狂,則是你對那事物的熱忱度有多少, 有時候收斂一下是好事,但往往沉迷其中的人是不懂的清醒,我不也是這樣過來的。 小說家,目前我大概熟知三個人,而看的作品應該是屬他最多, 不一定是其他人的文章不好,只是時間因素或者來源不足, 大多我都是選擇在網路上瀏覽,其一是因為我是學生,窮跟我畫上等號, 如果我要買書的話,不是特別喜歡就是別有用意。
對我來說,我覺得書可譬喻為巧克力,有苦有甜有他自己獨特的深度, 依人的喜好不同,自然而然對書有種不一的看法, 巧克力也是,即使我喜愛巧克力,因每個甜度和口感不同,其中也有我最為喜愛的。
許下一個承諾,在檞寄生的祝福下,有了第一次的親密接觸。 愛爾蘭咖啡的香氣,陶醉在相遇的7-11之戀, 妳問著愛情能持續多久? 找尋沉睡在孔雀森林裡,永不凋落的夜玫瑰, 給我一個暖暖吧!就像我筆下的兩人:亦恕與珂雪...... 這串文字是我想給蔡先生的一段話,因為我喜歡他的文字,也喜歡他寫的故事。
至於還有許多很棒的網路寫手,只能感嘆網路的發明真是造福無數人, 不但冒出許多美的作品,也可以互相交流認識新朋友, 甚至可以讓懶的動筆的我說出許多沒什麼重點的話語,因為沒重點,所以不用太刁鑽詞句。
寫文章只是取悅自己,因為很高興,所以痛快的寫, 寫文章只是紓發自己,因為很難過,所以抱怨的打, 一切的一切就是為了自己,因為想看只有我自己,所以只好寫自己, 總感覺有點自戀,其實只是留下點回憶,看著四周的轉變,寫下當年的風華。
刻意的寫下一切, 我只是沉迷自己在喜愛的事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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