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影評:歌劇魅影 第一章--歌曲動人就等於偉大音樂劇? PART1
2006/03/08 15:27:53瀏覽2207|回應0|推薦1

寫在前面:

  這篇劇評是在歌劇魅影開演時寫的,應該是要依音樂劇,電影最後到台北版演出的順序表列,但本人拖稿情況實在太嚴重了,這篇文章屬於主觀評論,所以歷史資料部份不甚精確,如果要查資料的,建議你/妳換個網站。 


  歌劇魅影今天(2006年1月18日)將在台北國家戲劇院首演,本人我有票,對,還是首演喔…….哈!哈!哈!哈!而且這也不是我第一次去看這齣戲了,十年前──正確說是九年半前,我曾經在倫敦西區看過一次,當時還是學生的我花了令人心痛的二千八百元買了一張只有七百元票面價的黃牛票,比較起來,台灣黃牛的炒作功力還不算高強。雖然我看過歌劇魅影,也有它的CD與DVD,而且今晚要去看第二次,但我不是來說我看了它之後多感動的,我今天的目的是來詆毀這齣戲。 

   歌劇魅影──先插個題,依照楊照的說法,這個中文翻譯不適當,The phantom of the Opera ,” the Opera”在此指的是歌劇院,而且不是任一個歌劇院,單指的是巴黎歌劇院,所以正確的翻譯是“巴黎歌劇院之魅影”,不然至少也應該稱“歌劇院魅影”,這個觀點,本人深感讚同。 

  回到主題,此劇是百老匯連續上演場次最多的戲,很多新聞台在報導此劇超過“貓”的上演場次的時候,搞錯排行榜了,如果是上演場次最多的音樂劇,“奧克拉荷馬”才是。因為本劇在台灣上演引起風潮,加上剛好有這則新聞助陣,在加上歌劇魅影的魅力的確無法可擋,各家新聞台對此劇的報導不但氾濫,而且充滿了溢美之辭,好像「場面華麗浩大」、「歌曲優美動聽」、「舞臺特效嘆為觀止」這幾個形容辭加在一起,就可以推出「世界最佳音樂劇」的結論,嗯~我不這麼想,如果要我評論,我會這麼說:
  
  “歌劇魅影”是「場面華麗浩大」、「歌曲優美動聽」、「舞臺特效嘆為觀止」的超級大爛劇──超級濫情、騙眼淚加三級的戲。 

  這真的是一齣爛劇,但在進入實質評論之前,我們還是必須從他的創作人:安德烈洛依韋伯開始談起(這表示我要繼續插題),韋伯的崛起很早,他大學時期就創作出「約瑟夫的奇幻彩衣」短劇(現在的版本是改寫後來的加長版)而受到重視。在出道初期受到他作詞合夥人(在講歌劇及音樂劇創作人時,都是在說作曲人)的影響,都是創作一些與政治有關,具爭議性話題的劇作,像他的成名作,以另類觀點探討耶穌故事的「萬世巨星」,或者描寫阿根廷第一夫人生平的「艾薇塔」,「歌聲舞影」是他早期少數的愛情音樂劇。但不論「萬世巨星」、「艾薇塔」、「歌聲舞影」或是修改過的「約瑟夫的奇幻彩衣」,這些音樂劇雖然都有一定的成績,而且劇評不惡—-個人認為「萬世巨星」才是韋伯最好的作品,但與「奧克拉荷馬」、「畫舫旋宮」、「西城故事」這些經典音樂劇相比,韋伯的成績,尤其是票房成績並不出色。 

  此時他與原來的合作夥伴拆夥,遠離那些受爭議的題材,專注創作出受大眾觀迎的音樂劇,結果就是「貓」,只是「貓」能夠算音樂劇嗎?……..勉強算吧,雖然它沒劇情,但畢竟是在劇場上演;「貓」只是一段段各種貓的側寫,相連度不高,也不用去追究其合理性,道具不少,場景轉換的的繁複使它被冠上「奇幻音樂劇」之始;自韋伯出道時起,他以撰寫流行歌曲的手法編寫音樂劇就一直是他的特點,他的創作特點在此劇中充份的展現,光是「回憶」”memory”,這首歌不知被翻唱過好幾千遍,朗朗上口又流行化的音樂華麗的舞臺效果及動人的舞蹈,帶動了此劇的風潮,其本上將「貓」的成功全部都灌給韋伯是有問題的,嚴格來說,他只是寫了幾首成功的流行音樂,其他的音樂鋪陳都只是一般水準,我認為真的的功臣是本劇的編舞家,他們成功的在舞臺上塑造了貓的動能,將不相干連的橋段串成了美感的藝術演出。

 

( 休閒生活影視戲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unminmau&aid=198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