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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評:吉屋出租台北版 Part2--錯誤的場地,精釆的戲。
2006/07/11 14:45:57瀏覽2202|回應0|推薦2

通常來亞洲巡迴演出的音樂劇團,都難免被人詬病,演出水準與百老匯總是有著不小的差距,不是歌聲有問題,就是舞跳的七零八落。這是所有去過百老匯或倫敦西區劇院的觀眾,在台灣觀賞音樂劇時,必然要有的心裡準備。

  但此次在國際會議中心演出的“吉屋出租”卻另人驚豔,當然一個主要的原因是,此劇不是一齣“奧克拉荷馬”式的音樂劇,沒有傳統的群舞、和聲;也不像“歌劇魅影”那麼強求於聲樂表現,搖滾、爵士、流行的原素貫穿全劇,即使合唱都充滿了靈魂音樂的個人色彩,但這不代表吉屋出租是一齣容易演出的戲,演員間的互動與配合,不論是歌聲或表演,都必須有相當完美的搭配,才能符合本劇最重要的宗旨:“熱血奔騰,青春狂放”。這是一齣以生活困苦(波西米亞的陰魂不散)及生命消逝(二十世紀的文化性疾病AIDS)的陰霾下,以生命歌訟靈魂的故事。

  這群演員很努力的作到了,即使他們的外型有些不太優(像瓊安),有些樣子看起來就不夠像落魄的搖滾歌手(羅傑太胖了),不過至少他們帶給我一個晚上快樂的演出,安琪與湯姆搭配的真的很棒,馬克是貫串全場的關鍵角色,而他確實建立起這個角色應有的穩定性。這次的演出,就音樂性來說,當然不能與電影版中的原班人馬相比,但已經很夠水準了。

  在主辦單位的場地選擇實在太糟,國際會議中心是個太大的場地,觀眾席的距離太長,吉屋出租這種歌詞太複雜的音樂劇(比較起來,歌劇魅影的歌詞像是高中生作品),臺灣的觀眾非常依靠字幕機,設置在舞台兩端的字幕機很大了(比歌劇魅影用的大的多),但此劇在台北的賣座不佳(以歌劇魅影的數字相比),大多數的觀眾都坐在很<後面>,拿著小小的望遠鏡傾身向前探,當然再大的字幕都不夠看。

  邪惡的歌劇魅影佔走了一整季的國家戲劇院,引起了藝文圈的不滿--大部份觀眾是很快樂,兩廳院可能只會感嘆,為什麼不能演一整年,一定繼續滿。國內目前彌漫著音樂劇熱,連小巨蛋都成了表演場地,但劇場就是劇場,每一場演出本來都只應該有小眾的聚集。劇場的是靠場次累積票房,而不是靠場地大來吞噬觀眾,向吉屋出租這種規模的舞臺劇,城巿舞台(社教館)遠比國際會議中心或國家劇院合適的多,但在台北,這似乎是一種幻想,算了,還是存錢去紐約吧。

( 休閒生活影視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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