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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與隨便
2014/08/01 00:00:00瀏覽1929|回應0|推薦121

          

 

這次回到羅東之後,更加感受到台灣人民生活上的各項方便,不過,卻也觀察到了當方便成了習性之後,所造成的因為太「隨我方便」而衍生的問題。


24小時營業的7-Eleven 及其它超商,除了便利大眾隨時購買飲料、輕食、點心、甚至日常用品之需外,更提供包括訂、取車票、交繳稅款與停車費等多種服務。難怪不久前,在電視看到有外國在台留學生聲稱台灣的超商是他們的最愛。


四處林立的自動櫃員機(ATM),讓人們無需到自己的銀行去提款、存款或執行其他與錢相關的業務,而且,若使用了非自己銀行的自動櫃員機,也只需多繳台幣五塊錢的費用而已;堪稱便捷、便宜。

 

醫院附近,小吃店到處都是,提供了形形色色的各類餐點,而且大部分可口、價廉。很多人,尤其是上班族,家裡不開伙,這些地方,就是他們處理三餐的所在;不只上班前到小吃店吃早點,上班時中餐叫送便當,下班時也順便帶幾個便當回家,一家人的晚餐也同時解決。

 

選購衣物方面,除了百貨公司的高檔舶來品之外,到處可見的成衣店、成衣攤更提供了款式不錯、價錢便宜的衣物。這些廉價品,多數品質平平、甚至粗劣,大部分是來自中國的傾銷品,雖然迎合了大眾在經濟蕭條時的口味,卻也直接打擊了本地的產品。這種現象也包含了各種包括餐具、炊具、家庭用品等日常用物;大賣場之類的商店裡,這種現象尤其顯著。

                    

    

像羅東這類的小鄉鎮,除了往返附近村鎮的國光或其他客運之外,當然沒有公共汽車,但是小型的自用汽車、摩托車、自行車等就讓人們解決了在市內的交通問題。到其他大城市,有台鐵班次還算密集的各類班車;到台北則有經過雪隧的首都和噶瑪蘭兩家公司提供的巴士。他們的巴士大多採用來自瑞典的車子,舒適快捷,到台北只要一個鐘頭,而且車次頻繁,司機技術與服務都屬一流。方便快速的享受,讓人稱讚。


運動公園、文化工場、各級學校的田徑場都開放給民眾使用。喜歡各式球類運動、跑步、或走路的民眾不怕沒有去處。娛樂方面,大家的最愛還是看電視。經過商店、或人家時,幾乎都可以注意到他們的電視都是開著的;不只顧客觀賞,店家也是邊做生意、邊抬頭去看電視;這情形在晚飯過後,電視劇登場時尤其嚴重。


喜歡唱歌的人,很多人家裡自己裝有卡拉OK機。平時,自己高歌自娛,朋友來時也可以同樂一番。市面上提供簡餐、加上有設備上乘包廂的KTV也不少,三兩好友一個晚上的消費大概在一、兩千塊錢左右;當然,週末時,要貴許多,自不在話下。若嫌那種地方收費不貲,也有小店兼營卡拉OK生意的,使用家庭用機器,一曲只要十塊錢。常聽到喉嚨癢的歌手在那裡高歌,陶醉得不亦樂乎。一個下午下來,在和其他人一起分享、切磋歌技的情形下,花個一百多塊錢,就可以大大滿足歌癮,又經濟、又實惠。


然而這些日常生活上的便捷,養成了人們時時處處以「求取方便」為衡量的原則,如此一來,「方便」一不小心馬上變成「隨便」 - 隨我的方便。這類例子,唾手可得;其中,最顯著的,莫過於很多開車者、以及騎士的不良習慣,以及煙癮者不遵守「不准吸煙」告示的壞規矩了。

 

          

  

小地方的交通規則,都被當成是參考性質,只要不出大事,警察大人大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於犯規的,也是網開一面,非常通融,當然,有長官來巡視時,則是例外。


其實,除了有些膽敢闖紅燈的敢死隊之外,對於紅綠燈的遵守,一般還算不錯。讓人非議的是,當交通燈剛變綠時,要左轉的,馬上奮不顧身地衝往左邊,讓有路權直行的車輛或行人都要閃避、讓他們三分。更有些車子(包括汽車、摩托車和自行車)高興逆向行駛,走在道路的左邊,以方便到他們要去的目的地,絲毫不顧前面的來車。


還有,很多騎士或駕駛人都隨便迴轉,或者不管對方有沒有來車,就任意開到對方車道去超車,甚至在雙黃線的地段也不例外。另外,他們似乎不知道斑馬線應該是行人有絕對優先權的。以前,曾有警察帶瞎子過馬路,在斑馬線被撞的新聞。我個人也有類似的體驗:有好幾次,已經走在斑馬線上的馬路中央,竟然有汽車、摩托車按喇叭,要我讓路的,讓人氣結!日子久了,積習難改,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包括來自台灣的華人在國外(至少在北美)開車,常讓當地人詬病,也常被開罰單的緣故。

 

另外,為了安全起見,騎摩托車需戴安全帽,這是不言可喻的道理,但是戴了安全帽既熱又不方便,也會弄亂頭髮;很多騎士就隨我方便、以真面目示人地風馳電掣,絲毫沒顧慮到萬一發生意外,他們的頭顱首當其衝。也許他們不怕死,但是因為他們的貪圖方便而要全民為他們的醫藥費買單,這難道是公平的嗎?


開車、騎車如此不守規矩,停車更是以個人的隨我方便為優先:不只劃有紅線的路邊照停,甚至在十字路口,也常見到有車主,把一閃一閃的緊急停車燈當成護身符,就公然遊哉悠哉到附近的商店購物、或做其他事。在窄巷裡,有些人也大方地照停;如果擋了道,那是別人倒霉,反正老子停車隨本人方便就好。


抽不抽煙,本來是個人的選擇,只要那些煙槍選取的地方是法律所許可的,別人沒有權利干涉,雖然他們將來若有健康方面的問題,則要健保給付,讓全民買單,間接牽涉到大家的權益。近幾年,加拿大有數起政府控告香煙公司、請求賠償健保負擔的官司,卻還沒有具體的結論。

              

             
在台灣,很多煙槍在家裡抽煙,絲毫不顧家人的健康,而讓他們抽二手煙,也立下壞榜樣,讓孩子有樣學樣。更有很多人也不遵守公共場所「不准抽煙」的規定,而我行我素地隨他們個人的方便。其中最明顯的,莫過於在醫院的院區了。不只在外面的屋簷下公然抽煙,更躲到樓梯間去吞雲吐霧,而且最後把煙蒂隨意丟在地上。幾棟醫療大樓的樓梯間,塑膠地面傷痕累累,就是這些人太過注重個人的「方便」,而「隨便」為所欲為的傑作。


這些情形,不只是發生在羅東而已,其他地區,不分南北或東西,也都大同小異;只是在越大的都市裡,也許警察抓得越嚴,情形似乎也越好些而已。


台灣這些年來的公共建設進步很多,但是人們的公德心與守法精神,好像沒有照著這比例而大幅提高;就像民主政治一樣,空有架構,沒有素養,可說是軟體趕不上硬體,非常可惜。


記得大約五十年前,有位美國留台學生在報紙上發表了一篇「人情味與公德心」,舉例說明台灣人情味濃厚,卻因貪求個人方便而造成公德心缺乏的現象;該文曾引起很大的反響。記得當時政府以及社會各界都信誓旦旦,說要洗刷這個「沒有公德心」的恥辱,各階層也風起雲湧地發起各類「運動」,來響應。五十年過去了,人情味依然濃得讓人窩心,公德心的提高,卻有待加強改進;尤其因為太過貪求方便而造成隨便,更是第一個必須馬上革除的毛病。

 

(寫於羅東)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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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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