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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海盜灣網站被判刑 助海盜黨贏得選舉
2009/06/09 13:01:22瀏覽1601|回應3|推薦15

歐洲議會選舉結果揭曉,瑞典主張網路檔案分享合法化的海盜黨(pirate party),竟殺破重圍贏得席次,跌破一堆具有百年資歷、選舉經驗豐富的黨派眼鏡。不過,我想和瑞典的pirate bay (海盜灣)網站前不久被法官重罰有關。這篇文章寫在5月31日,本來想說只有專業的人會看,所以也只貼在智財趨勢的blog裡。不過,既然海盜黨已成國際新聞主角,就把它貼出來吧。以後我還會注意海盜黨的動向,此外,我也在udn 城市設了一個

      同主題的討論區     也歡迎對網路著作權、檔案分享此類問題有興趣的朋友來此交流、指教。

啊,附帶一提,如果在此回應支持海盜者破一萬人,我就向瑞典海盜黨總部申請成立台灣分部好了,哈哈

Pirate Bay是瑞典的一個知名網站,從它的名字就不難猜到,該站公開地「鼓勵」網友用BitTorrent技術分享、下載檔案。正因如此,Pirate Bay一直是瑞典音樂著作權團體的頭號敵人,瑞典官方也將其視為眼中釘。只是,自從第一代的napster網站被控「幫助侵害著作權」之後,其後類似的網站都學聰明了,沒有像napster一樣透過中心伺服器,將所有使用者分享的資料存在裡面,結果坐實了「幫助犯」的罪名。Pirate Bay本身僅僅是一個BitTorrent技術的追蹤系統(tracker),讓使用者透過Pirate Bay 的界面可自行分享、下載檔案。

  

因此,當檢察官在20081月對Pirate Bay 的四個負責人以「促進他人侵害著作權(promoting other people’s infringements of copyright laws)」罪名起訴時,被告律師即以歐盟2000年的電子商務指令(E-commerce Directive)中的「安全港(safe harbor)」條款,主張Pirate Bay 只是個「資訊流通的管道(merely conduit)」。而按照指令第15條的規定,這些做為「管道」的資訊服務提供者,並沒有義務要「監控流通的資訊、或追蹤可能的不法行為」。舉例來說,eBay 就曾以第15條的「安全港」條款,躲掉了使用者在其網站販賣仿冒品的幫助侵權責任。另外,律師也以同指令的第12條規定,主張被告並沒有「主動發起檔案的傳輸」,言外之意,都是網友自動自發下載檔案,Pirate Bay 只是提供一個網路空間,網友可以在這個空間下載盜版檔案,也可以利用這個空間分享正版的檔案,換句話說,這個網站與技術本身是中性的,並不構成「幫助侵權」。以英國為例,在1988年的錄音帶判例中認為,錄音帶雖被用做盜版工具,但其亦可做合法的用途,則該科技即為中性,並不成立「幫助侵權」。而美國1984年的錄影機案判決,也採取一樣的看法。 

  

不過,「安全港」條款除了給予資訊服務業者一個避風港外,也在但書規定,同意各會員國可各自於該國法令中要求這些資訊服務的提供者,必須建立起向有關單位通知其網站內有侵權狀況的機制。瑞典法院即據此為由,認定此項機制之建立,為「安全港」免責條款的前提要件。但因Pirate Bay 的負責人在收到侵害著作權的通知時,並沒有向有關單位報告或處理,因而判決其失去適用「安全港」條款的權利。 

  

本案受到全歐矚目,而瑞典法院一審的判決更引起廣大的迴響。因為當網友僅是在Pirate Bay自行分享下載檔案、卻沒有辦法適用「安全港」條款時,第一個迎面而來的法律問題即是:Google 這類的網站,是不是也要為使用它的網友,自行傳送或下載非法檔案而負責?其次,瑞典法院對歐盟指令中「安全港」條款但書的詮釋,僅是個案,其他會員國未必會採行一樣的標準。最後,對本案的一審判決,瑞典文化部長出面公然表示「欣慰」,種種跡象顯示和Pirate Bay高調「反著作權」的態度脫不了關係。美國一天到晚威脅瑞典要處理pirate bay這個「麻煩」,因此,一審判決讓官方鬆了口氣。只是,判決一出來,瑞典人就開始遊行抗議,現在盜版黨又闖進歐洲議會,本案到了二審是否會維持原判,十分值得觀察。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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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er
I support you
2009/06/11 11:04
Me 4
江雅綺(christy21) 於 2009-06-11 23:50 回覆:
Thanks for support. :)

kibu
我也投你一票
2009/06/11 10:02
請以台灣名義申請,那我是第3號黨員囉?
江雅綺(christy21) 於 2009-06-11 23:50 回覆:
哈,感謝支持,如果真的去申請,一定會以台灣名義申請。

awei
狂賀海盜黨奪得席次!
2009/06/09 15:47
我要入黨!請算我一票!!
江雅綺(christy21) 於 2009-06-09 22:41 回覆:
hi,awei: 目前只有你一票欸,看來離我們的建黨大業還很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