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望斷無尋處-談林徽因的《別丟掉》與《憶》二詩
廖鍾慶
一、
詩人徐志摩在1931年11月19日飛機意外逝世後,讓當時文壇中他的朋友、學生們先是驚愕,感歎他英年辭世,繼而是悲傷(注一)。大家為了悼念他,也陸陸續續發表了不少文章。我們透過這些文章,可以深入地認識他是一個怎樣的人。最起碼,我們可以認識到他的朋友、學生們怎樣看待他。其中最引起我注意的有兩個人,一位是他中學同學郁達夫先生,另外一位就是林徽因。郁先生在徐志摩逝世後寫了一篇悼文,文章名叫《志摩在回憶裡》。而在徐志摩逝世四周年紀念,他又寫了一篇名為《懷四十歲的志摩》的文章去追悼他的同窗好友。無獨有偶,林徽因在徐志摩逝世後不久,即12月7日發表了《悼志摩》一文,文末她還特別提到她父親林宗孟先生意外逝世時,徐志摩即在她發表這篇悼文的同一份報章上撰《傷雙栝老人》一文哀悼他的父親。與郁達夫先生一樣,林徽因也是在徐志摩逝世四周年的紀念日又寫了一篇《志摩去世四周年》的文章追悼徐志摩。郁先生之所以這樣做,當然是他與徐志摩在青少年時已建立起友情,後來各自留學後回國又同在文壇活躍引為志同道合有關。而林徽因呢?我們畢竟異常好奇地興起了下面的疑問:徐志摩真的就這樣讓她難忘嗎?當然,假如你認定了林徽因與徐志摩曾發生過比一般友情更進一步的愛情關係的話,那麼,這個“疑問”對你來說當然只能算是一個假議題!但是,林徽因在徐志摩逝世後不久,也就是1932年正月一日寫給胡適之先生的信末有這樣的話,她說:“這幾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著,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實上太不可能。也許那就是我不夠愛他的緣故,也就是我愛我現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確證。志摩也承認過這話。”在這一封信之前,也就是1931年,林徽因一共寫了九首詩,我仔細地反復研讀過這九首詩,發現林徽因非常委婉、但卻很明確地拒絕了徐志摩對她的再度追求,尤其是《那一晚》一詩,更明確地指出,她們兩人的感情只能回到“當年的邊境”而已(注二)。然而半年多之後,也就是1932年的夏天與初秋,這時徐志摩已經逝世超過八個多月了,林徽因才開始真正面對徐志摩對她的真情,而連結起自己與徐志摩的不幸早逝種種,漸漸地讓她產生了“愧對真情”的心理變化,《別丟掉》一詩便是在這種心理背景下完成的。接著沒多久的中元節(七月半)她又寫了一首《蓮燈》的悼亡詩去悼念徐志摩(注三)。事實上,徐志摩逝世後,她似乎已經失去了創作詩歌的動力,從1931年11月19日開始,直至1933年11月19日她發表悼念徐志摩的悼亡詩《秋天,這秋天》止,這兩年間,她只寫了《別丟掉》、《蓮燈》、《雨後天》、《中夜鐘聲》與《微光》五首詩而已。這種喪失創作動力的現象,一直到1933年年歲終她寫出《憶》之後才改善。也就是說,她把詩歌原創與對徐志摩的回憶二者緊密地結合起來,於是便開始了她中、後期詩歌創作。並且這中、後期的詩歌,完全不同於她前期的詩歌風格。這種獨特的風格,便是建立在對徐志摩的種種回憶上。在我們疏釋《別丟掉》與《憶》二詩之前,讓我們先來欣賞一下她這兩首詩。
《別丟掉》
別丟掉
這一把過往的熱情,
現在流水似的,
輕輕
在幽冷的山泉底,
在黑夜,在松林,
歎息似的渺茫,
你仍要保存著那真!
一樣是月明,
一樣是隔山燈火,
滿天的星,
只使人不見,
夢似的掛起,
你問黑夜要回
那一句話 — 你仍得相信
山谷中留著
有那回音!
寫於1932年夏,發表於1936年3月15日《大公報‧文藝副刊》
《憶》
新年等在窗外,一縷香,
枝上剛放出一半朵紅。
心在轉,你曾說過的
幾句話,白鴿似的盤旋。
我不曾忘,也不能忘
那天的天澄清的透藍,
太陽帶點暖,斜照在
每棵樹梢頭,像鳳凰。
是你在笑,仰臉望,
多少勇敢話那天,你我
全說了, — 像張風箏
向藍穹,憑一線力量。
寫於1933年年歲終,發表於1934年6月《學文》1卷2期
二、
《別丟掉》是徐志摩逝世約八個月後林徽因所寫的第一首詩,這首詩寫成後並沒有馬上發表,差不多四年後才刊登在《大公報‧文藝副刊》。為什麼寫出一首詩之後要等到四年後才刊登?是不是這首詩正如一般人所說的“愛情詩”?難道真的是詩歌中的內容太敏感了而不敢馬上發表?會不會只是像她所推崇的英國浪漫派開山祖華茲華斯寫成《水仙花》而不急著發表一樣?這首詩使用了“你”與“我”的對偶性來展開詩意。但是,詩中的“我”卻隱身於詩歌背後,並不明確,必須透過層層的分疏才能確定下來。“你”則在詩中使用了三次,第一次出現跟“真”字緊密連結在一起-“你仍要保存著那真”。是誰仍要保存著那真?林徽因在她的《悼志摩》一文中有以下的一段話,她說:
“志摩的最動人的特點,是他那不可信的純淨的天真,對他的理想的愚誠,對藝術欣賞的認真,體會情感的切實,全是難能可貴到極點。他站在雨中等虹,他甘冒社會的大不韙爭他的戀愛自由;他坐曲折的火車到鄉間去拜哈代,他拋棄博士一類的引誘捲了書包到英國,只為要拜羅素做老師,他為了一種特異的境遇,一時特異的感動,從此在生命途中冒險,從此拋棄所有的舊業,只是嘗試寫幾行新詩——這幾年新詩嘗試的運命並不太令人踴躍,冷嘲熱罵只是家常便飯——他常能走幾里路去采幾莖花,費許多周折去看一個朋友說兩句話;這些,還有許多,都不是我們尋常能夠輕易瞭解的神秘。我說神秘,其實竟許是傻,是癡!事實上他只是比我們認真,虔誠到傻氣,到癡!他愉快起來他的快樂的翅膀可以碰得到天,他憂傷起來,他的悲戚是深得沒有底。尋常評價的衡量在他手裡失了效用,利害輕重他自有他的看法,純是藝術的情感的脫離尋常的原則,所以往常人常聽到朋友們說到他總愛帶著嗟歎的口吻說:“那是志摩,你又有什麼法子!”他真的是個怪人麼?朋友們,不,一點都不是,他只是比我們近情,近理,比我們熱誠,比我們天真,比我們對萬物都更有信仰,對神,對人,對靈,對自然,對藝術!
朋友們我們失掉的不止是一個朋友,一個詩人,我們丟掉的是個極難得可愛的人格。”
林徽因在這篇悼文中最主要的是要突顯出徐志摩的人格特質,這種難能可愛的人格特質就是不做作,絕對排除任何矯情虛偽,是純真!林徽因在這篇悼文的前面談到徐志摩的詩時即說:“志摩認真的詩情,絕不含有絲毫矯偽,他那種癡,那種孩子似的天真實能令人驚訝。”其實正因為徐志摩的“真”,所以他的詩才不會有任何矯偽!我在《談林徽因的〈笑〉與〈深笑〉二詩》一文時已清楚地闡釋林徽因的《深笑》的深層意義正是要突顯徐志摩這種純真的性格,“深笑”之所以為“深”,正是徐志摩的獨特人格特質!大家可以去讀一讀該文的詳細論證。
《別丟掉》一詩除了“真”為徐志摩所特有的人格特質之外,還有“隔山燈火”一語也曾出現過在林徽因的散文《蛛絲與梅花》中,文章上說:“初是有個朋友說起初戀時玉蘭剛開完,天氣每天的暖,住在湖旁,每夜跑到湖邊林子裡走路,又靜坐幽僻石上看隔岸燈火,感到好像僅有如此虔誠的孤對一片泓碧寒星遠市,才能把心裡情緒抓緊了,放在最可靠最純淨的一撮思想裡,始不至褻瀆了或是驚著那‘寤寐思服’的人兒。那是極年輕的男子初戀的情景,——對象渺茫高遠,反而近求‘自我的’鬱結深淺——他問起少女的情緒。”林徽因文章裡“初是有個朋友”這一句子中的這個“初是”講的是1921年10月之後,她自己已經離開英國返回中國,而句子中所說的“有個朋友”正是仍留在英國劍橋繼續學習的徐志摩!至於文章中的“隔岸燈火”,只不過就是《別丟掉》一詩中的“隔山燈火”變換一個字而已。所謂的“湖”指的就是拜倫潭,這在徐志摩的《再別康橋》與林徽因的《記憶》二詩都曾著墨,尤其林徽因這首《記憶》,我在2008年寫出《此情可待成追憶 - 談林徽因的〈記憶〉與李商隱的〈錦瑟〉二詩》一文詳細講解這首詩。《記憶》一詩中的“夜”、“月明”、“星”、“夢”等意象與景象,顯然與《別丟掉》一詩重疊,而《別丟掉》一詩中的“夜”、“情緒”與“渺茫”則又與《蛛絲與梅花》重疊,這當然不會是偶然的,之所以會這樣,無非就是1932年的《別丟掉》與1936年散文《蛛絲與梅花》以及《記憶》一詩中所指涉的無非就是同一個人,這個人就是徐志摩!
先確定了詩中的“你”是徐志摩之後,我們即能明白《別丟掉》這一首詩是詩歌主述人寫給已經逝世了整整八個月的徐志摩,也是徐志摩逝世後她所寫的第一首詩!
《別丟掉》是結構非常簡單然而又非常嚴密的一首詩,全詩事實上是由兩個感歎句組成,那就是“你仍要保持著那真!”與“你仍得相信/山谷中留著/有那回音!”。詩歌一開始便使用了祈使句、請願句,即祈盼、請求對方 - 你 - 不要丟掉這一把熱情。即使這一把熱情雖然已經成為“過往的”,但是,詩歌主述人仍祈盼、請求對方別丟掉。為什麼?詩歌主述人在詩歌的結尾處給出了充分的理由 – “你仍得相信/山谷中留著/有那回音!”“熱情”指的是什麼?徐志摩的熱情具體的講的是什麼?這是必須首先要解釋清楚的。胡適之先生在《追悼志摩》一文中如此說:
“誰也想不到在這個最有希望的復活時代,他竟丟了我們走了!他的《猛虎集》裡有一首詠一隻黃鸝的詩,現在重讀了,好像他在那裡描寫他自己的死,和我們對他的死的悲哀:
等候他唱,我們靜著望,
怕驚了他。
但他一展翅
衝破濃密,化一朵彩霧:
飛來了,不見了,沒了!!
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熱情。
志摩這樣一個可愛的人,真是一片春光,一團火焰,一腔熱情。現在難道都完了?
決不——決不——”
林徽因《別丟掉》一詩中所說的“熱情”正來自胡適之先生的悼文!一如她在《你是人間的四月天》中的“笑響點亮了四面風”來自梁實秋先生哀悼徐志摩的文章《關於徐志摩》“一個能使四座並歡,並不專靠恭維應酬,他自己須輻射一種力量,使大家感到溫暖,徐志摩便是這樣的一個人。我記得在民國十七、八年之際,我們常於每星期六晚在胡適之先生極斯菲路寓所聚餐,胡先生也是一個生龍活虎一般的人,但於和藹中寓有嚴肅,真正一團和氣使四座並歡的是志摩。他有時遲到,舉座奄奄無生氣,他一趕到,像一陣旋風捲來,橫掃四座。又像是一把火炬把每個人的心都點燃,他有說,有笑,有表情,有動作,至不濟也要在這個的肩上拍一下,那一個的臉上摸一把,不是腋下夾著一卷有趣的書報,便是袋裡藏著有趣的信劄,弄得大家都歡喜不置。自從志摩死後,我所接觸的還不曾有一個在這一點上能比得上他。”梁實秋先生長長的一整段話,林徽因只花了“笑響點亮了四面風”八個字就能更形象化地把徐志摩的特色表達無遺!
徐志摩的“熱情”具體地指向兩個方面:一、創作中國浪漫派詩歌。二、對寤寐思服、渺茫高遠的林徽因的感情之執著。可惜的是,這“熱情”在1932年夏天林徽因寫《別丟掉》一詩時卻已成為“過往的”。為什麼?詩歌主述人明確無疑地使用文學上的對比(contrast)讓我們具體地知悉“斯人已逝”,他已從存在走向不存在,消失於比“劉郎已恨蓬山遠,更隔蓬山一萬重”還要更遙遠而不可及的彼岸!現在,他以及他的熱情都隨著流水般逝去無蹤,輕輕地流淌在幽冷的山泉底,流淌在黑夜裡,流淌在松林間!他生命中對詩歌創作與對愛情的執著,從他的逝世(1931年11月19日)計算起,到現在已半年多了,具體真實的熱情已轉變成為抽象虛無!留下來的,只剩下輕輕流淌在幽冷的山泉底、在黑夜裡、在松林間的流水,不舍晝夜地柔聲低語,似乎感喟歎息著那渺茫幽遠。“逝者如斯乎!”一方面說的是時間,另一方面則說的是人,那一個人正是充滿著熱情的徐志摩。儘管是如此,但是,詩歌主述人卻祈盼著你、請求你仍然要保持著那真!
詩意還沒有完整起來。詩歌主述人雖然確切地知悉“斯人已逝”(“只使人不見”),但是,她寫《別丟掉》一詩的那一個夏夜裡,月明如昔,隔山燈火如昔(“山”指的是北京的香山,也叫西山。)繁星滿天也如昔,縱使斯人已不見蹤影,可是,你和我原初誓言、遠處的夢並不會褪色,仍會像彩虹般燦爛,(參讀徐志摩《再別康橋》“沉澱著彩虹似的夢”。)並且仍然會永垂天壤間!“創作詩歌”與“落實愛情”不就是他們原初的誓言、原初的夢嗎?(注四)詩歌主述人在這首詩裡堅定地告訴徐志摩,我會繼續創作浪漫派詩歌,至於“落實愛情”,你也不要失望,請不要向黑夜要回“我愛你”這一句話,因為你必須相信,我不會愧對真情,我也深深地愛著你,正像山谷中留著那回音一樣!所以,你千萬別丟掉這過往的熱情,你仍要保持著那真,好嗎?因為,我愛你,我還深深地愛著你!
三、
《憶》是林徽因詩歌從前期向後期過轉的重要分界線的一首好詩。本來,徐志摩逝世後,她的詩歌創作似乎已失去了動力,直至1933年歲末,她寫出《憶》這首詩之後,她便把自己的詩歌基調確定了下來。不難發現,儘管徐志摩已離她遠去,但是,她通過回憶(recollection),便能將當前時空中的人、事、物、情景等等與逝去的種種,在寧靜中重新結合起來,甚至她常常運用她的想像力去超越現實的限制,回到時空揆隔的劍橋去,所以,林徽因在1933年之後的詩,大體上都是以回憶為主軸。而這首詩也像《別丟掉》一樣使用“你”與“我”的對偶性去展開詩意。
詩的第一段寫歲末懷人,而所懷的人早已在兩年多前遠逝!詩歌主述人可能如此想,假如你還在的話,在這歲末新年將至的假日裡,我面對的也許就不僅止是面前仍未盛放的紅花與這紅花縷縷的芳香,你會寄來片言隻字嗎?你會寄來一首新詩嗎?這難道是不可能的嗎?然而,你卻突然地闖出我們這共同的世界,沉入永遠的靜寂中!當前所有的除了這歲末的紅花之外就是記憶中你曾說過幾句話,這幾句話,正想鴿子般在我的心中盤旋著,揮之不去!
詩的第二段寫詩歌主述人因為上面所說的那幾句話讓她記憶的翅膀回到從前。那是一個澄清透藍的四月天,暖和的太陽照在每棵樹的樹梢頭上,色彩美麗像七彩繽紛的鳳凰。是不是在這日麗風和、雲淡風輕的早春黃昏讓你把積壓在內心深處的幾句話非說出來不可嗎?你知道這幾句話對我是多麼的震撼、多大的衝擊嗎?我,不曾忘,也永不能忘!
究竟是哪幾句話?詩意繼續向前推進。詩的第三段寫詩歌主述人最難忘記的是你仰臉向著藍天的嘹亮笑聲,那麼真,那麼純,又那麼動人!更不能忘的是,那天,你和我,把多少勇敢話全說了,彼此真誠相對,毫無保留!堅毅果敢的誓言正像奔向藍穹的風箏,這一長根線牽住天穹,千萬別錯看了它的力量,因為天地間認得方向,風,更會把它送向藍穹,逍遙在太陽邊,渺茫如白雲般飛動,越飛越高,憑藉的是一線力量!(注五)
四、
《別丟掉》與《憶》是林徽因的詩歌由前期邁向中期最重要的兩首抒情詩歌。徐志摩在1931年11月19日飛機意外逝世後,整整超過半年時間,林徽因沒有寫出半首詩,她似乎失去了詩歌創作的意願。依我的分析,林徽因在徐志摩還活著的時候,她是從來沒有真正面對過自己內心深處對徐志摩的愛有多深,一直到徐志摩逝世後的初期,正如我在前文中引述的-她在1932年正月一日寫給胡適之先生的信上仍說:“這幾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著,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實上太不可能。也許那就是我不夠愛他的緣故,也就是我愛我現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確證。志摩也承認過這話。”半年時間過去了之後,她才清楚知悉,徐志摩是真正離她遠逝了,過去如生龍活虎的一個人,竟然就這樣被絕對的沉默所取代!由於徐志摩是從南京坐郵政飛機趕返北平赴她的講演會而失事的,所以,她更因此而內疚自責,她悔恨,她悲傷,她孤獨,她絕望,我推斷,在她的內心深處,她會覺得徐志摩之所以會慘故跟她自己脫不了關係,發展到後來,甚至她會認為正是自己害了徐志摩!於是,她才開始真正面對徐志摩對她的真情,經過了整整八個多月沉澱,她寫成了《別丟掉》這一首詩。正如她後來在一篇談論詩歌的散文《究竟怎麼一回事》所說的“忠於情感,又忠於意象,更忠於那一串刹那間內心整體閃動的感悟。”一樣,她把那屬於她自己情感的、主觀的、所體驗瞭解到的內心世界與理智的、客觀的所體察辨別到的自然世界通過一個不斷錘煉消融的歷程,而最終緊密地結合起來,並且臻至一種高度的冥合境界。《別丟掉》就是在這樣的一種創作歷程中完成的。在這一首詩裡,她果敢地說出,我沒有愧對真情!你不要向黑夜要回那一句“我愛你”的話,因為你仍得相信,這就像山谷的回音一樣“我愛你”是永不會變的!是的,我愛你,我仍深深地愛著你!這便是這一首詩最明確的答覆,剖析出她內心深處的心聲,這心聲便是:我沒有愧對真情!
我在文章的第二段曾說,“這首詩使用了‘你’與‘我’的對偶性來展開詩意。但是,詩中的‘我’卻隱身於詩歌背後,並不明確,必須透過層層的分疏才能確定下來。”林徽因在1932年夏天寫這一首詩時,她的本來名字還叫做“林徽音”而非林徽因,這樣一來,《別丟掉》詩中的“山谷中留著/有那回音!”這一“回音”,不正是“林徽音”的“徽音”的修辭學的雙關語?是不是詩人林徽因她要在詩中告訴徐志摩,回應“你向黑夜要回/那一句話”的人不是別人而就是我?是不是正因為這樣林徽因寫出這一首詩一直要等到快四年後才敢發表?難道朱自清先生在同一年、也就是1936年在他的《新詩雜話‧解詩》中疏釋《別丟掉》一詩的文章上說:“這是一首理想的愛情詩”是一錘定音之說?(注六)事實上,林徽因在徐志摩逝世後的翌年1932年曾寫出三首詩,其中最早的一首詩寫於1932年夏的《別丟掉》,另外一首詩寫於七月半初秋中元節的《蓮燈》,以及最後一首寫於十月一日的《雨後天》。《蓮燈》發表於1933年三月三日《新月》四卷六期,《別丟掉》與《雨後天》則同時發表於1936年三月十五日《大公報‧文藝副刊》,相距寫出的時間有四年之久!但是,1944年她在四川李莊寫出哀悼三弟林恒為國捐軀死於抗日空戰的一詩《哭三弟恒》,也是相隔四年後才發表(1948年五月發表於《文學雜誌》二卷十二期)。是不是徐志摩的逝世正像林徽因的三弟林恒的逝世對她所造成的傷痛一樣以至於她寫出的詩歌也缺乏發表的意願?如果說一切好詩都是“強烈感情的自然流露”的話 (The spontaneous overflow of powerful feelings.),那麼,徐志摩的《再別康橋》無疑便是中國現代詩歌中最好的一首!因為這一首詩不管表層的意義是寫離別,或深層的意義則是寫情感被遺棄與死亡,無疑都是一種“強烈感情”。這種強烈感情是徐志摩在1928年8、9月間重訪劍橋時心中所呈現出來的,但是,徐志摩卻把這種強烈感情經過沉思的過程而不斷地內在化,一直到1928年11月6日在由歐返國的船上,他一個人在寧靜中通過沉思與想像在回憶中再把它重現而寫出來。(It takes its origin from emotion recollected in tranquillity.)誠然,林徽因的《別丟掉》也是中國現代詩歌中最好的一首短詩之一,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意外逝世,對她來說,當然產生一種內心的傷痛。這種內心的傷痛,不就是一種強烈感情?是不是林徽因也像徐志摩寫他的《再別康橋》一樣,經過了八個多月的沉思想像的內在化過程才把這種強烈感情透過浪漫派詩歌的創作歷程自然流露出來?《別丟掉》是不是也像《再別康橋》一樣“導源於寧靜中回憶所得來的情思”?徐志摩與林徽因所敬仰的英國浪漫派奠基者詩人華茲華斯創作他的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水仙花》)一詩起始於1802年4月15日星期四與她的妹妹多羅茜外出訪友在散步回家途中所見到的水仙花引發詩興,但要到等待到1804年才把當時所見、所思、所感寫出來。詩寫成後,還要等待到三年後1807年才刊佈於世。是不是林徽因的這首《別丟掉》也仿效他?凡此種種,似乎很難讓我們輕易地只根據這首詩的文字表層意思便得出這是一首“理想的愛情詩”的結論!
五、
1932年林徽因寫出了《別丟掉》、《蓮燈》與《雨後天》這三首詩後,接著她在1933年一共寫出了四首詩,那就是《中夜鐘聲》、《微光》、《秋天,這秋天》與《憶》。《秋天,這秋天》明確是悼念徐志摩逝世兩周年紀念的一首長詩。這從她在1933年十一月寫給沈從文先生的信可以知悉。信上說:“十一月的日子我最消化不了,聽聽風知道楓葉又凋零得不堪只想哭。昨天哭出的幾行勉強叫它詩日後呈正。”明確地,1933年十一月,林徽因只寫過《秋天,這秋天》一首詩而已!“是什麼做成這十一月的心,/十一月的靈魂又是誰的病?”說不清,斬不斷,理還亂!距離徐志摩逝世已整整十三年了,她在1944年初冬在四川李莊寫的《十一月的小村》還在問!內心許多說不出的寂寞悲傷,是否只能用詩歌把它寫出來?從《別丟掉》到《秋天,這秋天》這六首詩,除了《雨後天》之外,其他五首的基調都是悲傷的。但是,1933年年歲末等到她完成了《憶》一詩之後,她把她的詩歌主軸安頓在對徐志摩的種種回憶之後,她的詩歌就不單止表達內心的悲傷而已,因為對過去的人、事、物、情景等的回憶也可以是中性的,甚至也不排除溫馨甜蜜等的感覺。像1933年的《憶》這一首詩,1934年《你是人間的四月天》,1935年的《靈感》與《城樓上》,1936年的《深笑》、《風箏》、《記憶》、《靜院》、《晝夢》、《冥思》、《你來了》與《山中》、《年輕的歌》等詩莫不表達了她與徐志摩過去確曾擁有過溫馨甜蜜的時刻,尤其是涉及在英國倫敦與劍橋的種種回憶為然!事實上,《憶》這一首詩是一個開端,在這首詩中,林徽因首次在她的詩裡表達了並不是徐志摩單方面對她的追求與愛,而明確地是雙方面的,“多少勇敢話那天,你我/全說了”,《山中》一詩就更具體化,“當時黃月下共坐天真的青年人情話,相信/那三兩句長短,星子般仍掛秋風裡不變。”“青年人情話”而又是“三兩句長短”除了是“我愛你,愛你”之外,還有其他可能性嗎?這難道不是他們在英國倫敦與劍橋時溫馨與甜蜜的回憶?由《別丟掉》的“回音”,發展到《憶》的“勇敢話”,再發展到《山中》的“三兩句長短”,其間的脈絡還不夠清楚嗎?我想,只要你細心去讀這些詩歌,對於他們的初戀故事,你會發現這畢竟是有跡可尋的!而《別丟掉》與《憶》無疑就是林徽因詩歌發展最關鍵的兩首詩!假如說《別丟掉》是林徽因在徐志摩逝世後八個月重新面對徐志摩對她的真情而有的心聲的話,那麼《憶》便是林徽因樹立起她後來詩歌風格在於對徐志摩的種種回憶上的確證。人的心聲不就是一種強烈感情的內在語言?浪漫派的詩歌又豈能離開了寧靜中回憶所得來的情思?
六、
“寫詩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是1939年2月5日林徽因在《今日詩論》一卷六期發表《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一文中開首的一句話。其實這是林徽因繼徐志摩之後公開宣示浪漫派詩歌理論的重要文獻之一。當時中國文壇對徐林詩歌根源於英國浪漫派知道得非常有限,並且對華茲華斯與柯爾律治的詩歌理論也不甚了了。即使是現在,大家對徐志摩與林徽因的詩歌仍以訛傳訛地認為他們兩人寫的是愛情詩,這真是極大的誤解!從林徽因《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一文可以窺見,浪漫派詩歌,不管是歌詠自然或傾訴心聲,事實上就是一種抒情詩,並且是一種民謠體的抒情詩。林徽因也和徐志摩一樣,是嚴格依循華茲華斯的詩歌風格的,而理解華茲華斯的詩歌風格的特點最卓越的見解莫若柯爾律治所歸納出的六大點:一、語言極度純粹。二、思想感情明智而強烈。三、每個詩行、詩節,既有獨到之處,又有力量。四、完全忠實於自然界中的形象。五、沉思中,包含同情,深刻而精緻的思想中帶有感傷。六、想像力豐富。(注七)不難見出,林徽因所創作的詩歌無不以這六大點作為其創作的最高指導準則。“愛情詩”云乎哉?我曾非常用心去研讀林徽因的每一首詩,除了她1947年所寫的《給秋天》一詩之外,竟沒能發現有任何一首可以稱之為“愛情詩”!《給秋天》中的“秋天”就是徐志摩的同義語,那麼,所謂“給秋天”,也就是說“給徐志摩”的意思。林徽因出名的秋詩有三首,那就是《秋天,這秋天》、《紅葉裡的信念》與《給秋天》。我們從1933年的《秋天,這秋天》,到1937年的《紅葉裡的信念》,“秋天”一詞在林徽因的詩歌裡,仍具備著“客觀”意義,然而這個客觀意義也被她擬人化、詩化了,但是,作為四季之一的意義還在。但是,到了1947年,林徽因寫出了《給秋天》之後,“秋天”已完全是“主觀”意義,因為“秋天”就是徐志摩的同義語!也就是說,原先是他們在秋天裡的悲傷故事,到後來竟然完全轉變成林徽因與秋天的苦戀!《給秋天》變成了《戀曲1947》,只不過這卻是一首悲傷的戀曲,因為跟她戀愛的對方只存在於詩歌的世界裡,這就是詩人林徽因的悲哀!《紅葉裡的信念》上說:“尋覓從未曾尋過的夢”,1921年四、五月他們在康橋的初戀故事,發展到後來,竟變成了一個完全不可能的夢,林徽因在《秋天,這秋天》認為是“冷霧迷住我的兩眼”,在《給秋天》裡說是“竟未覺察淒厲的夜晚,已在背後尾隨”,於是徐志摩的理想落了空,甚至拖著這沉重的步伐走向了生命的盡頭。夢在哪里?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相信夢?林徽因說:“越是山中奇妍的黃月光/掛在樹尖,越得相信夢”,然而我們要問:根源於夢的詩歌,會不會只是一個人的囈語、甚至只是謊言?林徽因自己不就說過“夢裡斜暉一莖花是謊”嗎?徐志摩從未尋到過的夢,到了1947年,林徽因竟然會繼續追尋,這難道不是一種悲哀?假如我們說,徐志摩所執著的這個無從實現的夢,一直迫使他非發而為詩歌不可的話,那麼,他生命的悲劇似乎是無可避免的,因為愛情畢竟是需要兩個人一起努力才可能使夢境成真的。但是,林徽因卻同樣執持著這個已完全不可能實現的夢,讓他們的愛情在詩歌的世界裡重生,這難道不是更大的悲哀?是不是她一直生活在一種極端的內疚、自責、悔恨、悲傷與絕望之中,所以她才會將他們未完成的夢寄託在詩歌的世界裡?詩歌的世界是真實感情之所在,但是真實的世界畢竟就是我們體切地活著的這個形而下的物質世界!1947年,真實的世界裡又哪存在著真實的徐志摩呢?正因為是這樣,才讓我讀出她詩歌中的內疚、自責、悔恨、悲傷與絕望。這真是一種悲傷的畸戀!我深深地為他們感到悲哀。顯然地,1947年徐志摩已逝世16年了,假如跟你相戀的人早已不存在的話,那麼,《給秋天》還能說是“愛情詩”嗎?同樣的道理我們去檢視《別丟掉》,我們通過論證與分析得悉詩中的“你”正是徐志摩,但是,林徽因寫《別丟掉》一詩時,徐志摩已逝世整整八個多月了,假如我們相信朱自清先生的分析說它是一首“理想的愛情詩”的話,那麼,這豈不就等於說林徽因跟一個逝世的人相戀嗎?事實上,像《給秋天》與《別丟掉》這一類的詩歌根本就不是“愛情詩”,說它們是“悲情詩”也許更恰當一些!有趣的是,像徐志摩的《偶然》與《再別康橋》也同樣被認為是“愛情詩”,而事實上這兩首詩的寫作背景都是在徐志摩與林徽因的短暫初戀消失後的作品,尤其是《再別康橋》更進一步指控林徽因毀約和傷透了他的心,試問這怎麼可能會是“愛情詩”?准此可見,要恰當去理解一首詩殊非易事。1939年林徽因解答了“寫詩是這麼一回事”,我殷切地期待日後有人能回答“讀詩是怎麼一回事”這個問題!
我常想,生命真是一個不可解的連環,像詩人林徽因這樣文心細密的人,可說是最擅長於去告訴別人生命的本質之不幸與悲傷。從1930年開始,她便感染的當時被認為是絕症的肺結核病,終其一生她都跟這個致命的頑疾相抗,尤其是1947年,根本可說是形容枯槁瘦骨嶙峋!而從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因為是赴她的約而飛機意外逝世,這在心靈上讓她尋不到解套的方法,這困惑與悲傷便一直纏著她,直至1955年4月1日逝世才真正擺脫掉。我也常想,假如她不擅長寫詩的話,那麼,也許這種悲傷就會跟普通人一樣隨時間的流逝而淡化。但是,她不單止擅長寫詩,更擅長於寫微觀世界中的悲與喜,由於她所宗奉的浪漫派又特別強調回憶(recollection),再加上徐志摩飛機意外後,梁思成先生撿回一塊失事飛機的殘骸木板,她終其一生都將這塊木板掛在她自己的臥室中,這豈不是每天晚上都提醒她“徐志摩就是來赴我的約去世的”?像這樣長期忍受著肉體與心靈雙重煎熬的人,真可說是不幸之至!難怪她會在1947年寫出《死是安慰》這一種詩,詩中更明確地說出:“死是盡處,不再辛苦”。假如說徐志摩在英年逝世讓人深覺何其不幸的話,那麼,像林徽因形容自己的“生”只不過就是泥般沉重的串串腳步(林詩《死是安慰》:“生是串腳步,/泥般沉重”),試問這又何幸之有?最後,我特別想提到的是,《憶》這一首詩,最讓我激賞的是“心在轉”這一句,她可以從新年快到了家中的紅花,一轉就轉到不知道那裡去了,真是厲害!1936年她心在轉,一轉就轉到了他們的康橋,所以她寫下了她最好的一首詩《無題》,我也以這一首好詩來結束本文的論述。她如此寫:
什麼時候才能有
那一片靜,
溶溶在春風中立著,
面對著山,面對著小河流?
什麼時候還能那樣
滿掬著希望;
披拂新綠,耳語似的詩思,
登上城樓,更聽那一聲鐘響?
什麼時候,又什麼時候,心
才真能懂得
這時間的距離;山河的年歲;
昨天的靜,鐘聲
昨天的人
怎樣又在今天裡劃下一道影?
廖鍾慶寫於詩人徐志摩先生八十周年逝世紀念日,時維2011年11月19日
注釋:
注一:參胡適《追悼志摩》一文。
注二:請參閱拙文:月如無恨月常圓-談徐志摩的《兩個月亮》與林徽因的《那一晚》二詩。
注三:請參閱拙文:為伊消得人憔悴 — 談徐志摩的《雪花的快樂》與林徽因的《蓮燈》二詩。
注四:請參閱拙文:徐志摩《再別康橋》試釋第二節。
注五:參閱林徽因《風箏》一詩,《林徽音文集》,pp.142-144,臺北天下遠見出版社,2000年。
注六:參閱朱自清《新詩雜話‧解詩》一文,他說:“這是一首理想的愛情詩,托為當事人的一造向另一造的說話。”
注七 :cf.Biographia Literaria, Chapter 22 by Samuel Taylor Coleridge,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