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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伊消得人憔悴 — 談徐志摩的《雪花的快樂》與林徽因的《蓮燈》二詩
2010/07/06 01:56:34瀏覽5927|回應5|推薦11

為伊消得人憔悴 — 談徐志摩的《雪花的快樂》與林徽因的《蓮燈》二詩

廖鍾慶

一、

在邏輯學中,一個假然命題 - “假如 - 則”(if……then),無非就是作為根據的前件與作為歸結的後件之純然地邏輯連結(purely logical connection of ground and consequece)。這種連結,是形式的、概念性的,可以完全無涉於實際存在與事象,更無時間歷程。但是,在文學中,假如詩人在其詩歌裡也使用到“假如”或“如果”的話,那麼,他顯然地是想憑籍著一種豐富的想像力,去抒發自己心靈中深邃的情懷與生命裡深切的期待。英國浪漫派開山祖師華茲華斯在他的名詩《丁登寺》(Tintern Abbey)中便使用了四次“假如”去展現他那非凡的想像力。(注一)

深受英國浪漫派詩人華茲華斯影響的近代中國浪漫派詩人徐志摩與林徽因兩位,也許是仿效他們的偶像,也許只是純粹巧合,他們也分別使用“假如”與“如果”寫出了他們各自的著名詩篇,這就是《雪花的快樂》與《蓮燈》二詩。《雪花的快樂》一詩,是徐志摩第一本詩集《志摩的詩》裡開卷的第一首詩,其實,這是他前期的詩歌中最好的一首詩,同時也是這本詩集裡最好的一首詩。《蓮燈》則是林徽因詩歌由前期轉入中期的一個過渡期的作品,這段時間她只寫了三首詩,那就是1932年夏天的《別丟掉》、七月半的《蓮燈》與十月的《雨後天》。

《雪花的快樂》與《蓮燈》分別以“假如”與“如果”來展開全詩,這顯然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一個特點,然而詩人在這個“假如”與“如果”的背後究竟要表述的是怎樣的一個心靈中深邃的情懷與生命裡深切的期待呢?在我們詮釋這兩首詩之前,先讓我們來欣賞這兩首詩:

《雪花的快樂》

徐志摩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裡瀟灑,
    我一定認清我的方向 —
    飛揚,飛揚,飛揚, —
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
不去那淒清的山麓,
 也不上荒街去惆悵!
 飛揚,飛揚,飛揚,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在半空裡娟娟的飛舞,
認明了那清幽的住處,
 等著她來花園裡探望 —
 飛揚,飛揚,飛揚, —
啊,她身上有朱砂梅的清香!
那時我憑藉我的身輕,
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
 貼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
 消溶,消溶,消溶 —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寫於1924年12月30日,發表於1925年1月17日《現代評論》第一卷第6期。

《蓮燈》

林徽因

如果我的心是一朵蓮花,
正中擎出一枝點亮的蠟,
熒熒雖則單是那一剪光,
我也要它驕傲的捧出輝煌。
不怕它只是我個人的蓮燈,
照不見前後崎嶇的人生 —
浮沉它依附著人海的浪濤
明暗自成了它內心的秘奧。
單是那光一閃花一朵 —
像一葉輕舸駛出了江河 —
宛轉它飄隨命運的波湧
等候那陣陣風向遠處推送。
算做一次過客在宇宙裡,
認識這玲瓏的生從容的死,
這飄忽的途程也就是個 —
也就是個美麗美麗的夢。

寫於二十一年七月半香山(即1932年農曆七月十五日),發表於1933年3月《新月》4卷6期

二、

《雪花的快樂》寫作於1924年12月30日,1925年1月17日發表於《現代評論》第一卷第6期,它是一首五行節(Cinquain)的英國民謠體(English Ballad)體裁的抒情詩歌,韻腳為aabbb。英國詩人Dante Rossetti 的名詩Rose Mary便是使用這種體材的典型詩歌(注二),它的律格(metre)則是抑揚四步格(iambic tetrameter),詩很長,我們只選取開頭的兩小節去看看它的一些基本特色:

Rose Mary  1881

by Dante Rossetti

Part I.

     -/-/

“Mary mine that art Marys Rose                              a

 Come in to me from the garden-close.                       a

 The sun sinks fast with the rising dew,                       b

 And we marked not how the faint moon grew;          b

 But the hidden stars are calling you.                           b

 “Tall Rose Mary, come to my side,

  And read the stars if youd be a bride.

  In hours whose need was not your own,

  While you were a young maid yet ungrown,

  Youve read the stars in the Beryl-stone.

對照《雪花的快樂》與Rose Mary二詩,發現徐詩在格律上與Rose Mary一詩是相符順的,只是在metre上沒有依循抑揚四步格的機械性,這是由於中文不是拼音文字的關係,所以徐志摩是依照中文的特性,讓每一詩行經由中文的音頓、意頓去貼近抑揚四步格的音步(feet)。《雪花的快樂》在五行節與韻腳方面則完全嚴格地遵從英國民謠體的基本要旨。

掌握《雪花的快樂》的形式方面的特點後,我們便可以順利地進入此詩的內容方面之探究。《雪花的快樂》是一首以思念與期待為主題的抒情詩歌。詩歌主述人通過化身為雪花的想像,去展現內心的思念與期待,以及表述此思念與期待之充分實現而帶來的愉悅。全詩通過化身為雪花的“我”與詩中女主角的“她”這主客對偶性(Subject-Object Duality)去展開,但是,這主客對偶性只是暫時的,最終必徹底地消融而冥合為一,也就是說,由這終極的主客合一去貞定住快樂之為快樂的實義,換句話說就是:離開了這主客合一,則所謂的快樂勢必完全落空!詩人徐志摩正是通過這四小節的五行節的英國民謠體去步步展現這主客合一的可能性,以及經由這可能性的充分實現去彰顯出雪花的快樂之真實意旨。讓我們更詳盡地作進一步的剖釋。


詩的第一節描述雪花在半空中翩翩地、瀟灑地飛揚,但是,雪花在空際中的飛揚並不是漫無目的的,詩歌主述人點出了兩個重點,這就是:“我一定認清我的方向”與“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詩的第二節進一步描述雪花所認清了的方向顯然是在地面上,但是,雖然是在地面上,它卻不在“冷寞的幽谷”,也不在“淒清的山麓”,更不在“荒街”,雪花已認清了自己的方向,所以他不會迷失方向,並且他繼續飛揚,直至抵達他的目的地為止。究竟哪兒是雪花的目的地呢?

詩的第三節終於點出了娟娟地飛舞著的雪花願意停駐的地方 – “清幽的住處”,在這清幽的住處的“花園”裡,雪花會守候著一位“身上有朱砂梅清香”的女主角到來探望。思念的人兒會前來相會嗎?她能來的話,可多讓人期待啊!但是,問題卻是:他們是否相約好了?身上有朱砂梅清香的女主角真的會前來探望嗎?假如她只是說說而已,你也當真嗎?她真的不來了,那麼你會覺得受騙了嗎?

詩的第四節描述那身上有朱砂梅清香的她終於出現了,她的溫存,讓詩歌主述人完全迷醉於夢的輕波中,她前來這清幽住處的花園探望了,於是,雪花便憑藉著這盈盈的身輕,緊緊地沾在她的衣襟上,貼近她柔波似的心胸,並且徹底地消溶在她柔波似的心胸中而與她融為一體。詩歌以感嘆號終結 –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這意味著什麼?是加強語氣去宣示雪花的快樂嗎?還是感歎於這只不過就是詩人自己主觀的想像?

三、

《蓮燈》是詩人林徽因於1932年七月半(西曆8月16日)在香山養病時所寫的一首詩,距離徐志摩在1931年11月19日飛機意外遇難差不多九個月。事實上,林徽因開始寫詩於1931年初,這一整年她一口氣共寫了九首好詩。但是,自從徐志摩逝世後,她似乎喪失了創作詩歌的意願,就我所知,從1931年秋天到1932年夏天,她只寫了《別丟掉》與《蓮燈》兩首詩而已,這兩首詩寫出來後,也沒有發表,《蓮燈》要到翌年3月才發表於《新月》4卷6期,而《別丟掉》則更晚發表,一直壓著,終於在1936年才呈現於世人之前!這讓我深切體悟到,真正的詩歌畢竟是屬於非常個人的,同時也是非常內在的,也就是說,是詩人內心深處的語言,儘管詩歌本身所表達的感情是普世的、具普遍性的。

《蓮燈》是一首英詩裡英雄詩體對句詩歌(Heroic Couplet)。Couplet是二行節詩歌,而Heroic Couplet盛行於英國18世紀(注二),像Pope, Dr. Johnson, Goldsmith,Crabbe等詩人都擅長於寫此種體裁的詩歌。Heroic Couplet的特色是把很多押韻二行節(Rhymed couplets)繼續連立成為一篇詩或一詩節(stanza),律格(metre)通常都是抑揚五步格(iambic pentametre),韻腳是aa,bb,cc,dd,ee,ff......。Goldsmith應該是寫這種體材的英國詩人當中寫得最平易而優雅的一位,我們就拿他的著名的The Deserted Village來看看這種體裁的特點:

  

         -/- /- /

Sweet smiling village, loveliest of the lawn,                        a
Thy sports are fled, and all thy charms withdrawn;             a
Amidst thy bowers the tyrants hand is seen,                      b
And Desolation saddens all thy green:                                b 
One only master grasps the whole domain,                        c
And half a tillage stints thy smiling plain.                            c
No more thy glassy brook reflects the day,                         d
But, choked with sedges, works its weedy way;                   d
Along thy glades, a solitary guest,                                        e
The hollow-sounding bittern guards its nest;                       e
Amidst thy desert walks the lapwing flies,                            f
And tires their echoes with unvaried cries:                           f
Sunk are thy bowers in shapeless ruin all,                             g
And the long grass oertops the mouldering wall                  g
And, trembling, shrinking from the spoilers hand,               h
Far, far away thy children leave the land.                              h

            - Goldsmith :The Deserted Village, ST. ii.  1770

對照《蓮燈》與The Deserted Village二詩,發現林詩在格律上與The Deserted Village一詩是相符順的,只是在metre上沒有依循抑揚五步格的機械性,這也是因為深悉中文與西方語文畢竟具有完全不同的特性,所以她也是使用中文的音頓、意頓去貼近抑揚五步格的音步,至於在二行節與韻腳方面則完全嚴格地依循英詩Heroic Couplet的基本要求。此外,二行節詩有所謂封閉的二行節(closed couplet)與開放的二行節(open couplet)之區別,那就是二行節詩的第二行行末假如有終止符號的話,則稱為closed couplet。相反地,假如在語法結構上或思想上沒完結,而需連結下一個couplet去的,則稱為open couplet。《蓮燈》一詩顯然是一首open couplet,終止符號(這裡是句號)定在第四、第八、第十二和第十六行行末,並且在思想上也是每四行便是一個小完結,也就是說,每四行是一小節。所以,我們可以把《蓮燈》這八個二行節詩分成四小節去探討其內容。

掌握了《蓮燈》一詩的形式方面的特點後,讓我們進而探究這一首詩的內容方面的要點。首先,《蓮燈》是一首歌詠“人生是夢”的抒情詩歌,它的主題則在闡述人生處在一個如過客般飄忽的途程中,就算是短暫的生命,如果能像蓮燈一樣點燃自己,奉獻出自己的光芒,那麼,即使是夢的人生也必將是美麗的。讓我們進一步看一看詩歌主述人在這四小節詩歌中如何展開其深邃的詩意。

詩的第一節描述詩人通過想像,把心化身為蓮花,那麼,蓮蓬便變成了燭臺,在這正中央擎舉起一根點亮了的蠟燭,燭光熒熒,只有那麼一點子亮。但是,詩人絕對驕傲地讓這熒熒燭光的光芒毫無保留地奉獻出來。點燃自己,照亮他人,是不是這就應該是生命的真實意義與人生的終極理想之所在?假如一個人,他的理想是自覺地有所承擔、並且他也戮力地朝此理想步步邁進的話,那麼,我確信,這生命應該是痛苦的,但同時也是嚴肅的。假如生命的真實意義與人生的終極理想能獲得充分的實現的話,是不是這過程的本身就深具意義?在茫昧黑暗的眾生世界裡,是不是熒熒一點子亮的燭光也屬罕見?那麼,發自心靈深處的光輝是否就彌足珍貴?

詩的第二節描述心靈化身為蓮花而點燃起的蓮燈,哪怕只是個人的蓮燈,哪怕它只是熒熒微弱的一剪光,甚至連自己崎嶇的人生道路的前前後後也照不見,但是,詩人認為,你既然來走這一趟的人生道路,那麼,你必須堅持,繼續散發出自己的光輝,向前邁進,不氣餒,不退卻,更不要離群索居去做一個自了漢,要在人間世找尋志同道合者,一起來奮鬥,所以要貼近群眾,緊緊依附著在人海的浪濤中,哪怕是載浮載沉,仍然要散發出自身的光亮,仍然要緊守著自己的理想。這樣一來,蓮燈在這一起一伏的浪濤中,或明或暗,別人的瞭解或不瞭解又有什麼重要呢?這豈不是悟者同悟而迷者自迷的道理嗎?在這短暫的人生道上,只求盡己而已矣!自身的光亮、自己的理想,是屬於個人的,是個人內心的秘奧,而人生的職責,不就是散發自身的光亮與實踐自己的理想嗎?人生道上,可能常常都是獨來獨往的,是非常孤單寂寞的,但是,是不是你只要自覺地點燃自己,充盡地實踐自己的理想,在未來的世代中,是不是必有繼起的生命也會點燃起同樣的蓮燈?假如是的話,那麼其明與暗,是不是正好與你內心的秘奧跨越時間跨越空間而前後輝映?

詩的第三節描述蓮燈隨水漂流,光一閃花一朵,是如此地孤單寂寞,如獨航的一葉輕舸駛出江河,命運的波湧究竟是如何,它只是宛轉地飄隨。它會被波濤打滅它的亮光嗎?甚至我們可以問:它會沉沒嗎?這恐怕不是蓮燈所能掌控的,蓮燈所能掌控的就是繼續散發出自身的光亮,靜候陣陣的風,向著更遠更遠的地方推送。

詩的最後一節描述蓮燈飄向江河海的途程是如此地飄忽,如此地不確定,甚至是如此的短暫,它不會停泊在港灣裡碼頭旁,它只像宇宙中的過客一般地匆匆,清楚地認識自己的使命,點燃了自己,散發出了光亮,這是不是就是生命之為生命最可貴的地方?這個短暫飄忽的人生途程上,生命的終極意義是什麼?人生既然如夢,是不是談論與探討生命的意義本身就是一種奢侈?但是,詩歌主述人卻認為即使短暫如寄的匆匆過客也必須活出生命的真實意義來。是不是生命的真實意義並不在於向外在去追尋?是不是生命本身除了自己賦予自己意義外便一切探究生命意義的努力都終將是徒勞而完全掛搭不上?那麼,蓮燈存在的真實意義豈不正在點燃自己與散發出光亮?蓮燈這一剪光在照亮別人的同時是不是也正好讓自己更清楚認識到生的玲瓏與死的從容?自覺地清晰地認識清楚自己一期生命的使命的人是不是即使是如夢的人生也必將是一個美麗美麗的夢?

四、

《雪花的快樂》一詩寫作的時間最容易讓人誤以為詩中的“她”指的是陸小曼,可惜這只是一種未經嚴密論證的想當然耳的看法罷了。首先,我們一起來檢查詩中的一些特別用語。其中之一是“方向”,詩中一共使用了三次,此即:“我一定認清我的方向”、“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與“你看,我有我的方向”。徐志摩在發表於1926年5月的名詩《偶然》裡也說:“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發表於1928年3月的《我不知道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詩的標題就標示“方向”這一用語,並且一再重複使用,貫穿全詩。有趣的是,林徽因在1931年4月的著名二行節詩《那一晚》也在使用“方向”這一用語,她說:“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兩人各認取個生活的模樣。”林徽因中期的詩作《風箏》裡的“但是不,你別錯看了/錯看了它的力量,/天地間認得方向!”與《你來了》一詩裡的“陽光投多少個方向,誰管?你,我/如同畫裡人掉回頭,便就不見!”以及她的著名秋詩《紅葉裡的信念》裡的“那尋不著的夢中路線, —/仍依戀指不出方向的一邊!”林徽因後期的詩作《病中雜詩九首•小詩二》裡也說:“黑夜天空上只一片渺茫;/整宇宙星斗那裡閃亮,/遠距離光明如無邊海面,/是每小粒晶瑩,給了你方向。”我們要問:為什麼他們在詩裡一再提到了“方向”?林徽因《那一晚》中的“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明顯地是在回應徐詩《偶然》中的“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那麼,究竟是誰放棄了原先約定好了的方向?這方向指向的目的地究竟又在何處?確然無疑地,徐志摩的《雪花的快樂》一詩所揭示出雪花的“方向”是在“地面上”,在“清幽的住處”的“花園裡”,而林徽因在《那一晚》卻宣示“那一天我要跨上帶羽翼的箭,望著你花園射一個滿弦。”究竟這“花園”的實質意旨為何?為什麼林徽因非要前往這“花園”裡去探望、甚至還要射一個滿弦?事實上,徐林詩作中所說的“花”與“種花”指的就是詩歌與詩歌的創作,“花園”指的就是詩的國度。我在《徐志摩〈再別康橋〉試釋》一文中,曾細心地分析過徐志摩在1922年第一次離開劍橋大學回國前所寫的《再會吧康橋》裡的詩句:“設如我星明有福,素願竟酬,/則來春花香時節,當復西航/重來此地,再撿起詩針詩線,/繡我理想生命的鮮花,實現/年來夢境纏綿的銷魂蹤跡,/散香柔韻節,增媚河上風流;”並且,我也在文中把詩中的意旨歸納出了徐志摩與林徽因當年在拜倫潭前的盟約不外兩點:一、創作詩歌,二、落實愛情。(注三)林徽因在1931年4月發表的《那一晚》一詩中的最後一節更印證了我的分析與陳述,她說:“那一天我要跨上帶羽翼的箭,/望著你花園裡射一個滿弦。/那一天你要聽到鳥般的歌唱,/那便是我靜侯著你的讚賞。/那一天你要看到凌亂的花影,/那便是我私闖入當年的邊境!”林徽因在詩中宣示,關於第一點創作詩歌,她一定會守約,至於關於第二點落實愛情,她就不奉陪了,抱歉,她最多只能“私闖入當年的邊境”而已!意思明白不過。

《雪花的快樂》一詩除了上述的兩個特別用語外,還值得注意的是,詩中清楚地指出詩裡的她“身上有朱砂梅的清香”。朱砂梅是一種觀賞用的梅花,究竟誰有朱砂梅的清香?陸小曼嗎?很可惜,我們完全沒有直接或間接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但是,我們卻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林徽因非常喜歡花,尤其是梅花!我們除了知道林徽因在1936年北平的家中種植了一棵觀賞用的梅花之外(在屋子裡面!),她還在1936年2月發表過一篇散文,題目就叫作《蛛絲和梅花》,講的就是家中種植的那一棵梅花。此外,1944年她在抗戰時期住在四川李莊時還寫過一首詩,詩名叫做《對殘枝》,詩上說:“梅花你這些殘了後的枝條,/是你無法訴說的哀愁!”最特別的一點是,1924年4月印度詩人泰戈爾來中國,隨伺泰戈爾左右而當他的翻譯的人就是徐志摩與林徽因。當時的報刊如此形容他們三人:“林小姐人豔如花,和老詩人挾臂而行,加上長袍白麵、郊荒島瘦的徐志摩,猶如蒼松竹梅的一幅三友圖。”而留著長髯、穿著長袍的泰戈爾是“松”,徐志摩是“竹”,林徽因是“梅”,當時傳為美談。准此,正如我在《誰是人間的四月天》與《談林徽因的〈笑〉與〈深笑〉二詩》兩篇文章中均已指出那個一笑起來唇邊就有梨渦出現的人是林徽因,而不是陸小曼!很抱歉,身上會有朱砂梅的清香的人也是林徽因,而不是陸小曼!那麼,徐志摩《雪花的快樂》就讓它回歸於它本來的面貌,我想,詩中的她只可能是林徽因而已。

《蓮燈》一詩的寫作日期最值得注意,詩發表於1933年3月,但是寫作於1932年七月半,“七月半”指的是農曆七月十五日,這是一個特別的日子,這一天是傳統道教的中元節,而佛教則是盂蘭盆節,這個節在民間還叫做七月半與鬼節,不管道教或佛教,都是跟死去的人有關,或如道教的超度亡魂,或像佛教的解除那些孤魂餓鬼倒懸之厄,上世紀三十年代的北平這一天的晚上,必在水上夜放河燈與點蓮花燈。放河燈也叫放荷燈,這是用天然的荷葉插上點好的蠟燭做成荷花燈,將這些河燈往河裡一送,順水漂流自然而下,排成一隊隊的水燈,隨波蕩漾,燭光與星光互相輝映成趣。而蓮花燈又叫蓮燈,是用絲綢、絲紗、彩紙或玻璃製作得酷似蓮花的一種花燈。林徽因的《蓮燈》一詩中的“蓮燈”顯然是混合荷燈與蓮燈二者為一(南方人也稱這種荷燈為蓮燈),但詩的意旨則甚明確,因為寫在徐志摩逝世後的第一個中元節,顯然是藉著這首詩去招徐志摩的亡魂以及超度他的亡魂!假如我們再將這首詩裡面的內容與林徽因1931年12月7日所發表的《悼志摩》一文的文末一對照就更顯然,文章上說:“這裡我又來個極難堪的回憶,那一年他在這同一個的報紙上寫了那篇傷我父親慘故的文章,這夢幻似的人生轉了幾個彎,曾幾何時,卻輪到我在這風緊夜深裡握弔他的慘變。這是什麼人生?什麼風濤?什麼道路?志摩,你這最後的解脫未始不是幸福,不是聰明,我該當羡慕你才是。”(注四)《蓮燈》一詩不是正好在探討“人生”、“風濤”與“道路”嗎?也許這正是《蓮燈》一詩寫出之後不敢馬上刊登,要等到翌年的3月才刊登的原因!這個“七月半”與“蓮燈”不正是引導我們進入詩的深層意旨的明燈嗎?假如原詩刊登時沒有附上這個“七月半”,試問誰又真能解開這首詩原來竟是一首招魂詩、超度亡魂詩之謎?

五、

假如我們接受上述的論證而認為徐志摩《雪花的快樂》一詩中的“她”是林徽因的話,那麼,這所謂的“快樂”真不知從何說起!因為1924年6月林徽因早已與梁思成一起遠赴美國留學了,而徐志摩在同年的12月寫這首《雪花的快樂》時,林徽因與梁思成正在賓州州立大學攻讀美術與建築。事實上,徐志摩在1922年年底從英國劍橋大學回國正是要為他與林徽因的愛情奮鬥,並且要說服林徽因重回英國,一起到劍橋大學進修。但是,林徽因在1921年年底回國後感情已經開始轉變,並且很快便與梁思成發展成為情侶關係,到了1924年6月,她選擇赴美,可說已經切斷了與徐志摩的感情牽扯,並且也為他們在英國的初戀故事畫上了句點。可是,徐志摩卻是絕不死心的,只要林徽因還沒嫁人,他便心存幻想。《雪花的快樂》也許就是在這種一廂情願的想像下寫出來的。儘管這只是詩人徐志摩的主觀想像,但是,詩中卻包含著詩人心靈中深邃的情懷,這就是他真切地渴望能彼此相即相融,一如雪花之融入她柔波似的心胸,再也分不出彼此你我而為一。儘管1924年12月徐志摩在客觀理智上清楚洞悉林徽因選擇赴美即等於宣判了他們之間的愛情已然終結,但是,主觀上徐志摩仍深信林徽因不會背棄他,並且會信守當年在英國的盟約,在他生命裡有一深切的期待,那便是林徽因一定會回頭的,所以,他對雪花的“快樂”並不是單純只是一種期待與主觀想像而已,詩中最後的一個詩行“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中的感嘆號,除了表面上是一種加強語氣的宣示外,在徐志摩深層的生命中卻隱藏著一種顛撲不破的信念 - 他認為她終將會守候到林徽因前來“花園裡”探望,終將會與他無間地彼此消融而冥合為一的。

假如詩人想像的世界所呈現出的理想,並不能真實地、充盡地在現實世界落實的話,那麼,這個理想似乎只能算是一個夢,甚至連夢也不是,而只是主觀的幻想罷了。在1924年12月30日的真實世界裡,詩人徐志摩畢竟已為林徽因所離棄,他只是孤單地活在被離棄的悲傷中而已,即使他生命深層中存在著一種上面所說的顛撲不破的信念,但事實上他只是在詩歌世界裡發出深深的悲傷呼喚而已,《雪花的快樂》一詩似乎只是在悲傷地呼喚著:“徽徽,你在哪里?你為什麼離棄我呢?你回來吧!”

如果說徐志摩的《雪花的快樂》一詩所呈現出來是一種悲傷的呼喚的話,那麼,林徽因的《蓮燈》一詩所表述出來的便是比悲傷還要更令人難以忍受的感情,那就是一種絕望的呼喚!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從南京搭乘免費郵政飛機趕赴北平,正是要去聆聽林徽因在北平協和小禮堂的一場關於中國古建築的公開英語講演,不幸地,飛機飛經山東濟南開山因天候惡劣而撞山遇難。同年的12月7日,林徽因寫了《悼志摩》一文哀悼他。到了1932年的七月十五日(七月半),正是徐志摩遇難後的第一個中元節。林徽因的《蓮燈》一詩之創作用意顯然地就是一首招喚亡魂以及超度亡魂的悼亡詩。這首詩歌正如同她的《悼志摩》一文一樣,是在凸顯出徐志摩的獨特人格,悼文中說:“朋友們我們失掉的不止是一個朋友,一個詩人,我們丟掉的是個難得可愛的人格。  ”悼文中又說:“誰相信這樣的一個人,這樣忠實於‘生’的一個人,會這樣早地永遠地離開我們另投一個世界,永遠地靜寂下去,不再透些許聲息!  ”《蓮燈》詩歌本身除了非常明確地對詩人徐志摩的獨特的人格 – 點燃自己,照亮他人 – 多所著墨之外,深藏於詩歌背後的悲傷呼喚、絕望呼喚就是:“志摩,你去哪兒了?你回來吧!你一路走好吧!”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與,皆物之情也。”這是莊子在他的《大宗師》裡的話。死和生就像黑夜與白天一樣,根本就不是人所能掌控的“命也”、“天也”。莊子似乎要告訴我們,這些都是客觀存在物的本來面貌、真實面貌 - “物之情”。與其悲傷於死亡,還不如換一種人生的態度去調適自己,《大宗師》裡又說:“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這一段話真是至理名言!但是,為什麼我們總是會善生而惡死呢?為什麼我們總是固執地膠著在得與失之間而永不能超拔出來?《大宗師》裡接著又說:“且夫得者,時也,失者,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像詩人徐志摩與詩人林徽因兩位,都是他們那個時代屬於聰明才智非常超卓的人,但是,徐志摩從1922年一直到他的生命走到盡頭,似乎他總是長期地忍受著佛家所說的那種“求不得苦”,他在他的詩歌裡似乎總是重重複複地想要告訴我們他那種失去對方的不幸。而林徽因呢,則在徐志摩的不幸遇難八、九個月後,才真正面對自己的內在感情,原來自己也是跟徐志摩一樣深愛著對方,只是自己從不曾真正去面對罷了!她一直要到她在1933年歲終寫出《憶》一詩之後,她才再次找回詩歌創作的原動力,同時她的詩歌基調也已然確立。這個原動力與詩歌的基調就是建立在對徐志摩的種種回憶上,並且進而以這個回憶去形成她精神生活、詩歌世界的根,這樣便開啟了她中後期的詩歌原創。但是,我在她中後期的詩作中卻清晰地讀出她那種悔恨、悲傷、孤獨、內疚、自責與絕望,很少有現代詩歌能像她那樣觸動我,那真是一顆深邃而孤獨的詩魂!在這一抹秋日低沉悶鬱的心緒裡,坐在車上,眼睛有意無意間瞥見紅一片黃一片的樹林子,腦海裡總會浮現出林徽因和徐志摩的悲傷詩句。記得王國維在他的《人間詞話》裡評論北宋詞人秦觀和晏幾道的詞曾說過:“淮海小山,古之傷心人也。”我常想,林徽因和徐志摩應該就是今之傷心人了。人生也許就是這樣的無奈,並且也因而讓我深深地體會到人的無力感!也許林徽因、徐志摩他們那種糾纏難清的愛情故事,早已成了過往陳跡,但是,他們留下來的詩歌,卻讓人永難忘懷人類世界裡的真實悲傷。然而讓我們困惑的是,莊子卻認為人間世真正存在著這樣一種真人,他就能像魚相忘於江湖地活在至道中,他也能兩忘而化其道地去解開譽堯而非桀的矛盾,莊子在《大宗師》裡又說:“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與天為徒,其不一與人為徒。天與人不相勝也,是之謂真人。”然而我們要問,在我們生存著的這個有情現實世界中,究竟是不是真的存在著一位這樣的人?假如是的話,他又是誰?

2009年9月20日初秋廖鍾慶寫於瑞典

注釋:

注一:參讀柯爾律治Biographia Literaria Chapter IV,ChapterXII與Chapter XIII。William K. Wimsatt Jr. 與Cleanth Brooks 合著的Literary Criticism: A Short  History,Univ. of Chicago,1983(原著寫成於1957年)一書第十八章專章介紹華茲華斯與柯爾律治的詩歌理論標題便使用了Imagination: Wordsworth and Coleridge ,值得參讀。
注二:二行節詩風行於18世紀,此種詩常見“警句”(Epigram),尤其在Alexander Pope的這一類詩中為然。如:To err is human, to forgive devine. A little learning is a dangerous thing. A honest man is the noblest work of God.等。
注三:請參閱拙文《徐志摩〈再別康橋〉試釋》第二節的論述。
注四:《林徽音文集》頁11,天下遠見,2000年3月10日第一版第1次印行,臺北。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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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 00:43 【udn】 這裡更便宜!才女 賞析 詩詞 歷代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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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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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7 02:35

陳學勇先生的《一代才女林徽因——蓮燈微光裡的夢》一書一開始就如此說:

“如果我的心是一朵蓮花,正中擎出一支點燃的蠟,熒熒雖則單是那一剪光,我也要它驕傲的捧出輝煌。”這是林徽因所作的一首小詩,也是她一生的寫照。

 

林徽因寫的是詩人徐志摩先生一生的寫照,《蓮燈》是一首寫在中元節(七月半)哀悼徐志摩的悼亡詩,陳先生對詩人林徽因女士的詩歌可說毫無瞭解(也不願意下功夫研究!),就可以寫了好幾本書來談論一位文學家的一生如何如何,我認為這將是很廉價的書,但頗能迎合現代人淺嘗即止的需求。然而,從嚴肅的學術研究去考核,這一類的著作(流行讀物)最誤導讀者!有趣的,這一類讀物都喜歡冠上“真正的”、“真實的”等等形容詞!試想想,對一個詩人的詩歌都從來不願意做深入研究,又如何能瞭解一個詩人的內心世界的真實性!


老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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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7 02:32

2004 年是詩人林徽因女士的百年誕辰,有一位文學教授(南通大學)陳學勇先生寫了一本《林徽因尋真》的書,其中第一部分名為《徐志摩、林徽因“戀情”考辨》,陳先生大力考辨徐林的“戀情”是無根之談。很可惜,陳先生的說法才是無根之談。 可能是寫詩人林徽因頗暢銷,所以今年年初陳先生又寫了另一本名叫《一代才女林徽因——蓮燈微光裏的夢》去講述林徽因的生平等等,很可惜,裡面也是錯漏百出

我在想,假如陳先生讀得懂詩人林徽因《蓮燈》一詩的真正寄意,原來竟是一首“悼亡詩”,我認為他絕不會用“蓮燈”去命名他的新書的,可見真正能讀懂一首詩並非想像中的容易。假如讀不懂就說讀不懂就好了,何必不懂裝懂,等而下之的就是亂說一通!網路上流傳最厲害,也是誤導大家最嚴重的一本書就是:《徐志摩名作欣賞》,這本書裏,幾乎沒有一篇解釋徐先生的詩談得上有真正瞭解的,大部分都是“亂說一通”!但是,網路上就是這樣以訛傳訛,奈何!


老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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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半
2010/07/25 04:38

        放河燈亦做放荷燈,是自古以來流傳下來超度亡人的一種習俗。
  老北京的荷花燈都是用天然的荷葉插上點好的蠟燭做成荷花燈。那時也有用西瓜、南瓜和紫茄子等,將其中心掏空,當中插上點好的蠟燭,將這些燈往河裏一送,順水漂流自然而下,排成一隊“水燈”,隨波蕩漾,燭光映星,相映成趣。當時北京的什刹海、北海、積水潭、泡子河、東直門外的二閘、禦河、護城河等地,到處是一片如晝燭光,月下百姓雲集,熱鬧非凡。電視劇《四世同堂》裏祁老爺子在河邊放河燈超度亡人的鏡頭,真實再現了老北京中元節的風俗。
  蓮花燈則是用絲綢、絲紗、彩紙或玻璃製作的酷似蓮花的一種花燈。懸掛花燈已有兩千多年歷史,清乾隆年間每到七月十五的夜晚在圓明園,乾隆皇帝及後妃都要到西洋景的“迷宮”處,看眾宮女提著綢制的蓮花燈來走迷宮。民國時期,七月十五這天點蓮花燈也是必需的習俗。四合院、大雜院裏的孩子,都人手一隻蓮花燈。市面上的各類集市——東安市場、隆福寺、崇文門花市、天橋、什刹海荷花市場等,從七夕節後即有專門的鋪面開始售賣蓮花燈,其燈皆是用彩紙蓮花瓣組成的各式花籃或鶴、鷺等飛禽動物,任人選購。普通街市上及串胡同的小販賣的就是及其便宜的荷葉燈了。這些燈外形與河燈相仿,只是多根抵棍和線繩罷了。一些窮孩子還有用大棵香蒿子縛上香頭,或用蓮蓬插上香頭代替蓮花燈的。更為別致的是,茄子插香頭而燃之,謂“茄子燈”;西瓜瓢內插蠟燃之,謂“西瓜燈”。
  七月十五前後的晚上,各家的孩子均呼伴結群,遊逛街市胡同,小孩們眾口一詞地喊道:“蓮花燈、蓮花燈,今兒個點了明兒個扔!”那時的孩子們要在夜晚相互比誰的燈更美更亮,當年謂此舉為“鬥燈會”。《舊京秋詞》中有這樣的描述,“小隊兒童巷口邀,紅衣蠟淚夜風搖。蓮燈似我新詩句,明日憑仍樂此宵。”七月十五之夜,水中河燈蕩碧波,岸上燭光滿城街,街市一片璀璨。
  農曆七月十五,還被稱為“送羊節”。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說:“羊,祥也。”甲骨文《卜辭》中也稱羊通祥。可見在古代,羊這種動物,一向代表吉祥之意。
  舊京及華北地區的農村,民間流行七月十五由外祖父、舅舅給小外甥送活羊的習俗。傳說此風俗與沉香劈山救母的傳說有關。沉香劈山救母后,要追殺虐待其母的舅舅二郎神,二郎神為重修兄妹之好和舅甥之誼,每年的七月十五都要給沉香送一對活羊,據說這是取二郎神和沉香之母“楊”姓的諧音,以重結兩家之好。從此民間留下了舅舅送活羊的習俗,後來逐漸演變為送一對面羊。
  這一民俗的另一說法是,母親為出嫁的閨女用白面塑一雙羊,當然還要蒸熟,而且羊頭還要纏掛上紅布條。娘家要組成一支小型送羊隊伍到新姑爺家,由新姑爺動手切開面羊,並將切下的第一塊用紅繩拴掛在客廳中,這塊“面羊肉”等到第二年的七月十五送來新面羊時才能取下來。這其中的講究是“陳羊見新羊,年年有餘糧。”新姑爺切完羊後,要吃羊頭,出嫁的閨女則吃羊腳,其他的分送男方長輩鄰里,以表和和美美,共用喜慶吉祥。

http://www.51766.com/zhinan/11005/1100510086.html


老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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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半
2010/07/25 04:36

       這一天,老北京的皇宮內及一些大的寺廟,也有“燒法船”之俗,也稱“燒活”。法船是一種大型冥器,由舊時的冥衣鋪用木條或秫秸及彩紙糊制而成。法船上艙、櫓、槳、舵齊全,大的可糊幾層數節,抱到法會之處再拼接而成。
  各寺廟道觀的僧侶和道士們當年在放焰口、做法事、誦經、焚香超度亡靈等儀式後,要焚燒一隻法船。抗戰時及勝利後,曾在北海公園的天王殿、中山公園的音樂堂、永安寺等處集會,由僧人、道士、喇嘛三種不同的宗教派別身披法衣、敲打法器,與各界人士、平民百姓一起為抗戰陣亡的將士們舉行法會,當時還舉行了鄭重的焚燒法船、點河燈儀式,為抗日將士超度,以表示追思。
  這天,還有祭祖的傳統。老北京這天各家均祭祀已故之宗親五代,以示“慎忠追遠”。清《北京歲華記》載:“中元節前上塚如清明。”清《帝京歲時紀勝》也說:“中元祭掃,尤勝清明。綠樹蔭枝,青禾暢茂,蟬鳴鳥語,興助人遊。”
  一般皇宮內還要在太廟舉行祭祖大典,民間百姓中元祭祖的形式有多種形式,有的親到墳地燒錢化紙,有的則在家以裝有金銀紙元寶的包裹當主位,用三碗水餃或其他果品為祭,上香行禮後將包裹在門外焚化。據明《帝京景物略》雲:“上墳如清明時,或制小袋以往,祭甫訖,輒於墓次掏促織。滿袋則喜,秫竿肩之以歸。” 說明自元、明以來,中元上墳,帶有秋季郊遊的性質。初秋之時,掃墓連帶全家秋遊,無疑是孩童們的一次出旅,孩子們早把“鬼節”拋之腦後。
  夜放河燈和點蓮花燈是中元節的重要習俗,也是繼正月十五元宵燈節後,老北京的又一個傳統燈節。
  放河燈的歷史悠久,明人劉若愚的《明宮史》載:“七月十五日中元,甜食房做供品,西苑做法事,放河燈。”西苑即說的前三海。
  清史中也有記載,皇宮內每年七月十五,太后及帝後嬪妃都要到北海觀看河燈。屆時上千名的太監及侍衛,手持荷葉,葉上點燃蠟燭,燭光閃閃羅列兩岸,太液池水上幾千盞琉璃河燈隨波漂蕩,並伴有梵樂和禪誦之聲。“坊巷遊人入夜喧,左連哈德右前門。繞城秋水河燈滿,今夜中元似上元。”清代文昭所著之《京師竹枝詞》描寫舊京中元節時的盛況。
  


老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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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半
2010/07/25 04:31

《農曆七月十五中元節 老北京習俗》

農曆七月十五是傳統的“中元節”,又稱盂蘭盆節,這個節在老百姓中還有幾種不同的叫法——“七月半”、 “鬼節”。在這一天,老北京有中元法會、拜三官、盂蘭盆會、燒法船、祭祖、放河燈、點蓮花燈、送面羊等民俗。其實,民間之所以叫“鬼節”,無非是人們對逝去親人的追思。七月十五的習俗,剔除掉其中的迷信色彩,會發現其中包含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孝道。“人生百善孝為先”,孝是善心、良心和愛心的體現,無論是對尚健在的長輩,還是已逝的親人,不忘孝道,這才是“中元節”的現實意義。
  
  農曆七月十五與正月十五的上元節和十月十五的下元節,並稱中國歲時節令中的“三元”。這“三元”都是我國古老的傳統節日。
  中元節原本是道教節日。據《唐六典》稱,道士有“三元齋”:“正月十五日天官為上元,七月十五日地官為中元,十月十五日水官為下元。”天官、地官、水官是道教的三神,三元節乃是道教節日。按照道教的說法,由於地官要過生日,大赦孤魂遊鬼,人間為免受鬼神干擾,便在七月十五日設“中元普渡”,供奉食品及焚燒冥紙、法船,希望孤魂遊鬼收到禮物後升到極樂世界去。老北京的道觀在每年七月十五中元節這一天,都要舉行“祈福吉祥道場”,以祈禱“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盂蘭盆會,也稱盂蘭盆齋、盂蘭盆供。這是來源於佛教的習俗,比道教的中元活動要早,我國從南北朝時期的梁代開始仿行。“盂蘭”是梵語音譯,意為倒懸,“盆”是漢語,是盛供品的器皿,言此器皿可以解先亡倒懸之苦,因此,盂蘭盆會實際是個“孝親節”。依據《盂蘭盆經》而舉行儀式,始于梁武帝。自此以後,成為風俗,歷代帝王以及民間無不舉行盂蘭盆會,以報祖德。
  盂蘭盆齋也與《目蓮救母》的傳說有關。
  據佛經中的《盂蘭盆經》記載:“有目蓮僧者,法力宏大。其母墮落餓鬼道中,食物入口,即化為烈焰,饑苦太甚。目蓮無法解救母厄,於是求教於佛,為說盂蘭盆經,教於七月十五日作盂蘭盆以救其母。”
  據說當時目蓮在陰間地府經歷千辛萬苦後,見到他死去的母親劉氏,發現她受一群餓鬼折磨。目蓮想用缽盆裝飯菜給她吃,飯菜卻被餓鬼奪走,目蓮只好向佛祖求救,佛祖被目蓮的孝心感動,授予其盂蘭盆經,並要他在農曆的七月十五日做盂蘭盆齋,備百味飲食以及桃、李、杏、栗、棗五果,供養十方僧眾。按照盂蘭盆經的指示,目蓮於農曆七月十五用盂蘭盆盛珍果素齋供奉母親,挨餓的母親終於得到了食物。目蓮感激佛祖,並向佛祖進言,年年舉辦施食會,以解那些孤魂餓鬼倒懸之厄運。佛祖便將七月十五的施食會命名為“盂蘭盆會”,令各佛寺進行佛事活動。寺廟裏的僧人和善男信女們在這一天舉行佛事,不僅僅是祭祀死去的親人,也是紀念目蓮,藉以表彰他對母親之孝道,並勸人盡孝。
  當時人們把此節作為追念祖先以及已故親友的節日,老北京的各個戲園子每到這個日子,都要連演數日《目蓮救母》的京劇應景戲。這戲雖說是個“鬼戲”,但也宣揚了自古以來的孝道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