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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洪仲丘 譴責銀正雄
2013/08/04 11:13:55瀏覽6610|回應26|推薦29

洪案發生以來,真可從聯網「政治異言堂」看見政治意識掛帥者對洪仲丘的攻擊與敵意。數個部落格格主要如何看待洪案之不幸與不信,誠屬個人對社會重大案件的主觀價值判斷,其表達自由固應尊重,但表達內容至少仍應依「良心」來負責。敲打鍵盤、賣弄文字,未必與正義公道站在一起,多數利害衝突的時候,文字不僅表達立場與意見,更加反映作者個人的良心感與道德觀。

銀正雄是否為文學家、評論家,對我個人並不重要。依我切身經驗,只知道這位仁兄經常以政治意識之相左,逕自「扣綠帽」、把異議者抹綠,指摘為民進黨支持者。銀先生曾經以「吃陳水扁的口水,是這個貪腐罪犯的徒子徒孫」、「文化癟三的惡行」、「最不上道,最不入流」、「綠營外圍寫手」、「專講白癡話」、「王八亞當斯」、「蠢蛋」、「下流」、「卑鄙」、「真不知其父母是怎教育出這種兒子的,可嘆的台灣人」等語辱罵我個人,只要政治立場不同於這位銀先生,被他文章盯上的後果,就是極其不堪的辱罵與文字攻詰。他以為自己的辱罵有理有據,因為他自以為的正當理由就是反擊抹黑、辱罵馬總統者,需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這種錯誤觀念,到現在他還深信不疑,不知道錯在何處。殊不知,他把政治立場相異者,上綱成如同馬總統一樣具有公權力和國家領袖的地位,胡亂類比之下,只是增加衝突與怨恨,無解於政治立場不同下的溝通與交流。「政治」是眾人之事由眾人管理,如果僅因為意見不同就要仇恨對立、謾罵以對,難道要回到比拳頭、比武力的粗暴野蠻時代?銀先生的振振有辭,何嘗不是激化仇恨,製造怨懟的來源?

以銀先生所著作《為洪案,致書馬總統》一文來論,他要批判媒體、責怪聯合報偽善,我無意見也不反對,可惜在此政治正確下,他又以文字撻伐洪仲丘,指摘其「是個頑劣不堪的義務役下士」,更厲言洪仲丘「死在自己的手裡,他是一個自速其死的愚妄年輕人」!20萬白衫軍在凱道要真相、要公道,卻被銀先生辱罵為「20萬蠢蛋,20萬個泡泡」銀先生的價值判斷,已經超越良心與道德,其所言、所指摘者,真是政治掛帥、正義最後。一如過往,可以因為政治意識不同相異,逕把綠帽直接上扣,還以粗鄙言語直接檢討被害者,在銀正雄的文章下,難道這是一種「鍵盤正義」?還是另一種「鍵盤霸凌」?被銀正雄扣上綠帽、以粗鄙言語侮辱者,其所跟從與推薦的網友,難道個個都百分百認同銀式邏輯、政治至上?

洪家需要宣洩情緒,在法律偵審上的誤解,縱有可議而待討論,也不至於要為此侮辱洪仲丘、敵對洪家人。洪家莫名其妙死了兒子,而且迎回一具凌虐不堪後的慘狀大體,只要良心與同理心俱在,悲憫與同情油然而生。國軍今日被洪案徹底打敗、潰散,始作俑者就是國軍自己而非洪仲丘生前的任何言行。如果不是人治囂張、威權霸凌,這條命不會枉死,更不會引起20萬白衫軍的共鳴與悲憤。

銀先生即將慶賀他的生日,在此時刻閱讀過他的文章,如果文字反射作家的性格與行為,我只能再次感嘆,他的公開道歉僅是一紙聲明,永遠學不會教訓。不知道自省檢討者,他的「鍵盤正義」是不是「鍵盤霸凌」?答案已在你我心中。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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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nghunglin&aid=8077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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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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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6 20:39

版主:
如果誠如銀先生隊洪仲丘之指摘為正確,此人早就送禁閉悔過,不可能在退伍前才受到懲罰,依軍中慣例,他的假期豈會正常,又如何在部隊中生存?早就出大問題了!


難道你從小到大只要一與人不合,就會立即懲罰對方?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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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6 20:32

版主:
銀式觀點當然是在詆毀死者,有必要侮辱和醜化洪仲丘?
銀先生有哪些證據證明洪仲丘在部隊惹起公憤與怨恨?


如果你開車與人相撞,不幸造成他人死亡,警察調查後發現死者違規甚至酒駕,你會認為警察是在詆毀死者嗎?

另,說洪仲秋因帶兵理念,當面嗆士官長「我就是瞧不起你的做法」(以下犯上)的人是洪仲秋的母親。說洪助秋故意晚一、二分鐘集合的人是跳出來聲援洪仲秋的同袍劉XX。

不要說軍中,即使是民間,若一個剛到公司只有短短幾個月的菜鳥,自以為自己比你這個在公司呆了好幾年的老鳥上司行,當面嗆你「我就是瞧不起你的做法」,你會如何看這個人?

 


紫烏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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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13:59
請借在下轉載,讓銀老知道時麼才叫作受到支持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3-08-06 14:04 回覆:

同意全文轉載、利用、使用。

羅伯特亞當斯。


紫烏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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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13:58
老羅您沒被讚爆真是對不起您,終於有人說人話了

看不下去
顏色治國還人民顏色,流血都是百姓
2013/08/06 01:10

看完留言串發現大部分那些有勇氣支持銀老阿伯的,留言都是企圖人身攻擊的字眼,顯見其素質。

洪仲丘事件不僅止於洪家人的問題而已,試想過去十年軍中死了幾百甚至上千位士兵,這數字非常驚人,年輕力壯的小夥子進入軍中被以各種形式的意外或自殺草草結案,我相信軍中有許多優秀的志願役士兵,但某些為虎做倀的既得利益官兵也絕非少數,全國身體正常的男性都必須當兵,而那些過去可能為冤死士兵的遭遇未來也可能會降臨你我的親人身上。

另外,某些人強調「洪仲丘人格有問題」的論點,暗示洪仲丘「被操練至死也是自找的」,洪仲丘白目與否我是不知道,相信那些認為洪有問題者也不認識洪,難道你在路上遇到一個你認為白目的人就可以去直接或間接影響對方生命安全?更何況「白目說」也可能為卸責的煙霧彈。或許有人認為是他自己身體不好才中暑死亡,那這樣的話戒護士是幹甚麼吃的?他們的職責就是訓練期間把關不同士兵個別的身體狀況,因操練而導致死亡,若非故意即為過失殺人,反之為蓄意殺人,這其中的共同點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因其故而死亡,兩者皆有罪。事發後最迫切需要了解的是洪仲丘因何故死亡,著眼點在於「事件原因」而非單純探討洪個人遭遇,這個由人民稅收負擔的軍隊是否仍正常運作還是走偏,人民公僕需客觀調查並給人民一個交代,然而一個月來重要證據以一種非常奇妙的方式消失,軍官個人嚴重的違法事件也擱置不續查,兜了一大圈回歸原點,再繼續搓下去湯圓只會越搓越大顆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3-08-06 14:05 回覆:
如上觀點,我也同意。

河壩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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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22:33

對於一個跳樑小丑,除了用極端言論,偏狂思想來吸引特定族群目光,藉以顯示自己還有那麼點存在價值,還能躲在被窩喜滋滋地自瀆喊爽外,他的存在也就不那麼奇怪!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3-08-06 06:44 回覆:

他真的是個奇葩!

即使犯眾怒、被公開修理,仍然無懼無悔,

難道當過軍人者,

皆如此固執、自大?


paraquat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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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17:12

銀先生的某些觀點個人覺個偏激,但在洪仲丘案的觀點上,我是認同銀先生的看法的。

您對洪案的看法是他是受到「迫害」「謀害」的,理面黑影重重,但我認為洪案的前因後果,如目前同軍檢調查的結果,洪的作為有問題,人格上有缺點,所以激怒了全連上下的義務役軍士官,因此有了「教育」洪的念頭,送他進禁閉室操一下,給個教訓。沒想到洪就這麼不堪操練,人就這麼死了。我認為這個就是真相,這個也符合本人以往軍中服役的經驗。我如果是洪的長官,我也會送他禁閉,和其旅長作出同樣的決定。

現在對542旅上下的起訴,個人覺得是為了「為起訴而起訴」,所持的理由很牽強,證據也薄弱。不可能會有重罪的判決。就算是求刑最重的陳姓中士,頂多就是過失致死。因為他沒有凌虐的動機與證據。在這裡強調「證據」,是因為如果不依證據的話,那麼因民綷造成的冤案可又要增加一筆了,如江國慶案一樣。

如果您要說,當事人們都已經完成串證、滅證的動作。也行,但是那得要有「證據」來證明他們有進行這個行為。如果不論是軍檢、桃檢、調查局等等的人用盡全力仍找不出來的話,依無罪推定原則,那麼「謀殺」、「虐殺」是難以成立的。

如果這樣子,台灣人民還不能接受。那我只能說,「全民公審」吧,然後把法院給拆了吧。然後大家就看誰更有力量,就佔有道理好了。

洪案目前已經政治化,真相已經不能說服所有人。

回到本文,銀先生是否「侮辱」洪仲丘?還是對洪仲丘的「評論」?見仁見智。洪家如果行有餘力,大可以提告。不過贊成銀先生論點的人也不少,這也是另外一種聲音意見。何況洪案沸騰近月,許多人包括我在內,對此案已經厭煩,現在已經淪為政治對抗,真相不是重點了。而是要馬英九下台(關他何事?)而是藍綠對抗(關二黨何事)?

銀先生評論的很好,現在台灣民綷的心態,把國軍妖魔化,士氣瓦解到極點。未來可以想見兵源更加因難,而志願役軍士官的意願也會降到低點。對岸的解放軍最高興,不費一槍一彈,一兵一卒,就把武統最大的障礙掃除。中華民國現在正在自殺中…對中華民族統一,洪案會寫入歷史,因為會有決定性的貢獻。

在群眾遊行、媒體民嘴網友咒罵國軍的當下,三十萬國軍仍然在戍守疆土,堅守崗位,為這些人民提供保護。望您不要忘記這點。

死者為大,我尊重。但死者不是最大。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3-08-05 17:28 回覆:

你的論述謬誤,茲陳述如下:

一、你反對人民公審,卻拿推薦或支持銀正雄觀點之人數來反駁我的觀點與意見,

這也是一種人民公審與民粹。

二、銀式觀點當然是在詆毀死者,有必要侮辱和醜化洪仲丘?

銀先生有哪些證據證明洪仲丘在部隊惹起公憤與怨恨?

三、如果誠如銀先生隊洪仲丘之指摘為正確,此人早就送禁閉悔過,不可能在退伍前才受到懲罰,

依軍中慣例,他的假期豈會正常,又如何在部隊中生存?早就出大問題了!

四、洪家沒有意願政治對抗或藍綠對立,倒是銀正雄把洪家與民進黨綁在一起,

這種心態才是應該遭受譴責之處!

受到銀正雄文章觀點蠱惑的人,從以前到現在,似乎是固定客群居多!


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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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10:48

很多年了  一種病態仇恨心一直在UDN政治論壇裡揮之不去

只要哪位奇葩能三天兩頭不時吐出最惡毒的咒罵

仇族恨黨必倚為長城 

雖然汙染了世人的閱聽

但說實在的  這個社會總是會有一撮人無可救藥

咱可沒那個義務去救渡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3-08-05 10:49 回覆:
面對這位奇葩,異言堂少不了他!

JKTsai 老鼠嫁女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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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10:19

昨天有人說故事給我聽,唉!

常聽人說“老而不死謂之賊”。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這個“賊”字又該怎樣理解?


這句話是說,一個人年歲雖大,卻無識無學,沒有作為,敗壞社會禮儀,對社會來說就是一種禍害。典出《論語·憲問》​​:“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原壤,魯國人,據說是孔子的舊友。 “夷”,雙腿分開而坐;俟,音sì,等待。 “孫弟”,同“遜悌”,義即敬順兄長。這段原文的大意是說:原壤叉開雙腿坐著等待孔子。孔子罵他說:“年幼的時候,你不講孝悌,長大了又沒有什麼可說的成就,老而不死,真是害人蟲。”說著,用手杖輕敲他的小腿。孔子的這句話,是責備原壤虛度時日的。不過,這是老熟人之間的戲謔之語,一次即興感慨,並無嚴重的罵詈色彩。


“賊”字的本義是“破壞”。 《說文》:“賊,敗也。”段玉裁注:“敗者,毀也。毀者,缺也。”引申作名詞,指破壞者。 “老而不死謂之賊”的“賊”,義為禍害者,即敗壞禮法規則的人。孔子罵老友原壤是“賊”,是因為他“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到老了仍不遵禮儀(叉開雙腿坐著等待孔子)。


——摘自《咬文嚼字》2012年第7期《熱線電話》欄目,作者:姚博士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3-08-05 10:46 回覆:

哈哈!

我自己若是當老賊,通常會有自覺之心。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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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弱者是心善的表現
2013/08/05 01:08

人民要真相沒有錯 後面有民進黨的支持也是事實 官官相護也是人民擔心的,

臺灣百姓是勤勞聰明厚道 有智慧的。但是, 李扁20年的洗腦很成功 台奸日裔的勢力很大 他們繼續給台灣人洗腦。問題是, 隱密在國民黨內部的李等會之流 ,人渣騙子政客們,他們穿藍色的外衣 繼續吃香喝辣的 做反華親日的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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