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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1 07:52:07瀏覽1241|回應13|推薦19 | |
依據我國憲法第44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等明文規定,面對退休軍公教人員慰問金的爭議,立法院顯然不願意以刪除預算方式得罪退休軍公教人員,而行政院也一廂情願,認為主動宣布限縮受領慰問金對象,業已「照顧弱勢」、「關懷忠良」並且履行「公平正義」之要求。陳冲院長昔日豪爽拍板定案,沒有因為一槌定音而定爭止紛。院與院之間的爭執,馬總統還在等啥? 立法院當然可以獨立行使職權,無須顧慮行政院單方面的限縮行政決定。意思是,為了捍衛民眾利益、彰顯自主決議,有關退休軍公教人員慰問金的既定預算科目與金額,可以照案通過、不刪一毛。如此情況下,行政院必須「自己造業、自己擔」,是否執行限縮發放慰問金的行政決定,任由行政院全權負責。預算沒用完,繳回國庫即可,或在決算時提出說明,總而言之,慰問金此一議題,並非立委諸公諸婆需要花費心思、精神來加以審查。只要行政院繼續踢皮球、不願擔負罵名與「最終責任」,國民黨黨團就應該以過半表決力量,維持原預算案的編列項目與金額、通過慰問金之預算。 兩院間的爭議,顯然沒有憲法上的明文可供適用而加以解決,值此爭執時刻,馬總統應該依上開憲法規定,主動出面解決慰問金議題所引起的爭執。畢竟行政院沒有主動提出預算修正案,立法院當然沒有絕對必要理由,因為行政院單方面的行政決定,而志願充當行政院立法局、把自己做小與做扁,配合演出而部分刪除慰問金現已編列的預算。如果立法院不是行政院的圖章與下屬,就應該自主議決慰問金的編列,無須自我犧牲而擔任行政院的防火牆。 陳冲院長當初大刀一砍、自認果斷,其決策後果贏來馬總統按個讚,也造成「信賴保護原則」完全破壞,政府對於退休軍公教人員的誠實信用完全背信毀諾。這把怒火與相關民怨若要解決,或許可以朝向明年依例發放、後年起法制化發放對象與適用範圍,平息眾怒與公平正義或許可以兼籌並顧。如果陳冲院長依舊認為慰問金限縮發放對象,無須事先與退休軍公教、現任軍公教之人員代表商議、討論,此種野蠻與霸道,不也是不把軍公教當人看的惡劣與暴虐? 「智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在「拒諫飾非」的自大心態下,有智有言只是施行暴虐的工具而已。慰問金此一議題的餘波盪漾,終須馬總統出面安撫與折衷協調。剩不到三個月農曆春節即將到來,政府施政與決策若不能取得既得利益者願意共體時艱,一切有智有言,還不是「強姦」民眾利益的「拒諫飾非」? 馬總統別再沉默了!民調數字可以不在意,但是退休軍公教人員既有利益的種種改革,終不能單以「共體時艱」就想堵住嘴、閉上眼。廣大勞工要求政府負起「最終責任」,現職與退休的軍公教人員,更是直接找上馬政府與國民黨,問問「最終責任」是否要繼續片面限縮、故意消失與隱匿。逃避不能解決問題,馬總統終需「踹共」,向軍公教、勞工一次說清楚、講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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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