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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訴求 千萬別腦殘、白痴!
2014/03/25 16:45:49瀏覽3804|回應8|推薦24

有學者教授撰文,不正當連結服貿協議與大陸人民取得身分證的關聯。這篇文章故意造謠,以大陸人民來台投資取得定居資格,就可以辦理戶籍登記與取得身分證,認定四年後,台灣就可以被大陸人民占領,藉此改變民主選舉之運作,台灣由此被中國統一。

這種謠言故意錯誤結合服貿與大陸人民來台居留、定居的現行規定,無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各項規定,戶籍法第15條第3款「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明定核准定居者才能初設戶籍登記與藉此取得身分證,現行規定根本與服貿協議無關,為何要故意散布謠言、製造恐慌?大陸人民必須依法取得來台依法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後,方有資格申請定居,最根源的依據就是「依親」而非「通商」。服貿協議僅是開放兩岸間產業往來,又不是開放依親的認定,怎會牽扯身分證之取得,移民統一台灣的謬論?反服貿反到胡說八道,這些學者和教授,應該都要譴責下地獄!

馬總統願意在無預定前提下,展開與學運代表的對話。太陽花學運代表對此表示願意不預設前提,但是提出三項訴求「退回服貿、先訂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後審查服貿協議」。這三項訴求恐怕只能空口對話,不能達成任何共識。換言之,學運代表的訴求與聲明,接近腦殘與白癡!怎麼說呢?以前ECFA簽訂後,涉及法律修正,如果沒有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就不能合法或公開透明審議,現在的學運代表要怎麼看待ECFA?其次,對於馬總統或行政院,要不要退回服貿協議,必須以立法院的審查結果來處理,只有立法院有立場和職權退回服貿。再者,江院長已經表明沒有撤回服貿協議的理由,無論立法院是否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服貿協議的案子已在立法院,要先審或後審,都是立法院的職權,馬總統、江院長或林飛帆等人,都沒有資格或權力要求立院一定要如何處置。三項訴求不是腦殘、白痴,還有什麼是腦殘、白痴?

霸占議場,國會癱瘓,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沒得審議與公聽,服貿協議是否已送院會或仍是聯席會審查,還有賴立院朝野黨團協商,這些程序與處置,都不是太陽花學運的貢獻與成就。拿公報「初稿」來肯定學運已有初步成就,這是把大家當成白痴!馬總統願意與學生代表對話,這是民主法治的互動與突破,對雙方而言,都是營造學運退場的平台。

大人們在進行政治算計與鬥爭,這些學生們反倒是學者、教授、律師、政客的傳聲筒與傀儡。訴求一再更改變換,論述無道理陷於為反對而反對,服貿如果可以黑箱偷偷過,怎會有立院議事杯葛、藍綠對立的嚴重爭執?如果服貿是黑箱,ECFA是不是黑箱?以前簽訂的兩岸協議都是黑箱?把謠言當成事實,沒經過學生同意都是黑箱,太陽花學運要反對服貿,我們更要反對白痴與腦殘!

最好快去總統府對話,藉由馬塞之握,把這些腦殘與白痴想法,都握死算了。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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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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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21:14

服貿條約, 本來就不對等

例如, 出版, 在大陸是要審查過關才能出版

所以台灣也應審查對方刊物,  並要對方付審查費

既對等, 又增加就業, 何樂而不為呢 !?

至於用甚麼標準審查呢 ?

就把戒嚴時期用的再回鍋就好了

只要對方放寬, 我們也放寬, 就好了


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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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21:04

服貿條約, 本來就不對等

例如, 出版, 在大陸是要審查過關才能出版

所以台灣也應審查對方刊物,  並要對方付審查費

既對等, 又增加就業, 何樂而不為呢 !?

 


NO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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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18:31
民進黨恐嚇說中國人會占領台灣的話語,說了N年。目的就是選票。

teae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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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18:20

 而去大陸的台灣人卻要具備服務相關學歷和技術職業資格呢?
加上移民署提供的 服貿公聽會-人員往來相關說明的資料

 這份資料除了什麼人可以來和來多久之外,

 還明確指出資金達多少(至少600萬台幣)、可以來多少人(6~45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是這份文件卻還有訂定要求來台正式工作的負責人+主管+技術人員,

 除了工作經驗還要有相關學歷或專業證照的規定

 規定的來台停留的時間有的和服貿協議的一樣、有的比較少

  怎樣算專業還有可以待多久這兩件事 大陸人到底要遵守哪一種版本?如果到時候這麼多人都跟著合法設立的公司來台灣 卻像某些勞工一樣非法滯留

 或者是儘管合法停留 卻影響台灣的一些政策執行該怎麼辦?

 香港、新疆、西藏就是我們的前車之鑑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三條 停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未逾六個月。

     居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超過六個月。

     永久居留:指外國人在臺灣地區無限期居住。

     定居:指在臺灣地區居住並設立戶籍。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裡面現行大陸人可定居台灣的條件主要是透過依親也就是結婚關係來取得的

 這樣看來 前面提到服務貿易裡面的小漏洞 似乎最多就是永久居留無法拿到戶籍


NODPP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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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18:20
這些所謂學生,不過是人云亦云,跟著起鬨。詐騙黨民進黨也習慣撒謊造假,創造口號洗腦。

teaegg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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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18:18

服貿協議內容只提到了什麼樣的人可以來、來多久
            ̄ ̄ ̄ ̄ ̄ ̄ ̄ ̄ ̄ ̄ ̄ ̄
 開放來台的:商業訪客(每次不超過三個月)

       來台工作的負責人+主管+技術人員(每次不超過三年、可無限展延)

       來台履行契約服務的人員(不超過三個月或契約訂定時限)

 開放去大陸的:符合WTO水平承諾的人

        去陸履行契約服務的人員(每次不超過兩年、可申請展延)WTO水平承諾內容我找不到相關資訊 或許有包含前兩類也不一定

 但為什麼兩方明訂的專業技術人員,來台的大陸人沒有限制一定要有專門職業證照


teaegg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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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18:16

發現這個移民業務小精靈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mp.htm

大陸人民的分類下面 就有定居這個選項 怎麼樣的人可以申請
 *大陸地區人民基於經濟之考量,經許可在台灣地區長期居留滿2年者,得申請定居。
       ﹋﹋﹋﹋﹋﹋﹋﹋﹋﹋﹋ ̄ ̄ ̄ ̄ ̄ ̄ ̄ ̄ ̄ ̄ ̄ ̄ ̄

 *大陸地區人民,經專案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
         ﹋﹋﹋﹋﹋ ̄ ̄ ̄ ̄ ̄ ̄ ̄ ̄ ̄ ̄ ̄ ̄ ̄ ̄
  且每年在臺居留逾一百八十三日(至少一百八十四日),同時符合一定條件者。


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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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學生們反倒是學者、教授、律師、政客的傳聲筒與傀儡
2014/03/25 17:34

說的好:

這些學生們反倒是學者、教授、律師、政客的傳聲筒與傀儡。

已經腦殘了吧?  自己是傳聲筒與傀儡打手都不自知, 還洋洋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