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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6 01:20:07瀏覽287|回應2|推薦2 | |
要解決問題就必須先要有方法,而解決問題的方法經常不只一個,而且各有各的利弊得失。國家政策的擬定,往往牽涉甚廣,非一人之功。批評者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再加上資訊的不完整,要批評者提出一個完善的政策是強人所難。這其中卻又衍生了兩個問題;1) 如果批評者確能指出政策之疏漏與缺失,但因為自己沒有一套更完善的對策,是否就不能提出批評呢?2) 如果批評者確能提出更好的政策,那相關的政府官員是否就應該因為無能而辭職呢? 每當在野黨批評政府政策的時候,我們總是聽到或看到有執政黨的捍衛者跳出來指謫批評者“自己提不出更好的方案,卻一昧的攻擊政府政策。”這種現象實在無關乎是國民黨執政還是民進黨執政。其實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批評者能否提出更好的政策,而是批評者所說的是否真實,是否正確。如果政府堅持己見,不採納批評者所說的,且執行後確實達到政策的效果,那自然是執政者的能力與遠見,而這本就是應該的。相反的,如果政府因為一意孤行,執行後的結果又確如批評者所預警的,那麼,執政者就必須要承擔其過失與政治責任。這聽起來似乎不太公平,但上台執政,本就意味著承擔人民所付託的責任,是不能有閃失的,這就是責任政治。 在有言論自由的國家裡,任何人批評政府政策,都沒有必要提出一套自己的版本,最多也只是論述其理由,無的放矢,徳之失也,但只要論述不涉及造謠、毀謗等違法言論,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批評,這和立法委員在立法院有言論免責權是一個道理。而對批評者提出的質疑和所言論的誤謬,說清楚、講明白是政府的責任,又何能因此怪罪於言者。批評執政黨缺失是在野黨的天職,如果在野黨真能提出好政策,那執政者是否就該下台,換黨執政呢?當然不會,那麼要求在在野黨提政策又有何意義?提出來由執政黨執行?那還要這個執政黨做甚麼?批評在野黨無能只有將執政黨自己落於黨爭的位置,完全喪失執政者的應有高度。 今偶觀一文,捍衛者說馬政府面對的許多問題並非今日才有,是扁政府時期就已存在。我不知道這等說法的目的是甚麼。台灣人民不滿意扁政府時期的經濟是事實,如果國民黨無能解決問題,又何以向人民提出633的經濟承諾,又選什麼總統?執甚麼政呢?既然是接續扁政府,自然就得解決延續下來的問題。如果解決不了就該罪己,把責任又推到扁政府是不是太可笑了。執政是要對人民負責任的,捍衛者如此盲目的粉飾政府之過失,只會使政府更失去自省之能力與機會,非國家之倖也。 有人罵是福,用一個民俗的說法,譬如常聽見人罵是烏龜王八,殊不知千年王八萬年龜,卻是壽者吉言。一個賢達之人,其近身者不言其過,當思其是否巧言令色;遠身者多言其罪,當自省是否不見己過。捍衛者旦見受人非議,就要挑動藍綠兩黨對立與仇恨的神經,非國家之倖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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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